科技鼓勵青少年的公民參與ppt课件.ppt
科技鼓勵青少年的公民參與,青少年最易獲得資訊的地方?,社交網路,社交網路成為網上主要溝通平台,(以facebook為例)六成六青少年有每天上網習慣高達九成青少年過去三個月曾上Facebook(92.4%)(平均每週7.8小時)超過七成青少年以Facebook(74.8%)作主要溝通平台。(突破機構、2010),社交網路是網路上新興的應用服務。(facebook、twitter、微博)青年進行發佈日誌、上傳照片、視頻等來給處於有相同群體或不同群體人們,社交網路,社交網路吸引青年的原因,在虛擬的網路空間搭建了一個互動平臺虛擬的公共領域較便宜豐富的資訊便利的溝通互動的平台迅速成為其展現自我個性、抒發內心情緒的工具,社交網路成為接收新聞時事的新興媒體,網絡成為青少年接收新聞資訊的新興渠道超過六成(66.1%)青少年會透過網站新聞網上報紙接觸新聞青少年熱衷在社交網站或網誌討論區等轉貼分享(突破機構、2010),鼓勵青少年的公民參與,透過社交網路平臺青少年除了會分享個人的感情更會表達自己對社會、政府的不滿從私人到公眾的聲音幫助青少年的自我表達逐漸演變成為一種另類的社會與政治的參與。,鼓勵青少年的公民參與,除以一般的社會行動喚醒大眾關注亦可透過網絡群組,如Facebook等,將相關的新聞、評論和意見傳遞令更多人接觸和討論該議題,以加強相應的社會行動的影響力。社會學系一年級學生梁仕池(曾參與菜園村等保育行動),鼓勵青少年的公民參與,鼓勵青少年的公民參與,以香港電視以例Facebook成立10月20號一齊遊行反對不發牌比hktv香港電視專頁共有 4萬人支持最後更發起遊行於年月日約有十萬市民遊行,鼓勵青少年的公民參與(二),何時是影響網絡公民參予最關鍵的時間?,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國慶日反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估計遊行人數超過50萬路透社稱:示威者來自社會各階層,包括商人、退休人士,也有年輕夫婦推嬰兒車,與著名的民主派人士一起遊行。七一效應:使政府停止對廿三條立法程序,並使親建制派在同年的香港區議會選舉大敗。董建華、葉劉淑儀相繼下台。原來有一眾青年人有份用網絡去推動這次活動。,香港中學生聯盟,前身是中學生關注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大聯盟七一後,聯盟正式註冊成為合法社團,並定名為香港中學生聯盟。香港的中學生一向予人政治冷漠之感,我們的意見經常被忽視。聯盟的成立,正正就是為了表達我們的訴求,並且對成人社會表示我們的關心,我們也是有承擔的一群。中學生聯盟的發起人伍展邦、陳樺和林正文表示。另一促使聯盟成立的因素,是我們在反廿三的聲音高漲時間,發覺在互聯網上也有為數不少的中學生討論著,當中有嚴肅正經的討論,也有挖苦董建華、葉劉淑儀的聲音,於是我和同學林正文,以及另一位網友陳樺,就有了組織聯盟的想法,希望綜合中學生對這件事的看法及聲音。伍展邦說。其實當中一切的人和事,真的不足為外人道。不過,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時間分配,組織遊行時只得六天,正值考試季節,既要準備年終試,又要不斷發新聞稿,更新遊行資料,與有關團體開會那真的是一個很大的挑戰!聯盟開首在六月的網頁,正是我們三位在兩天不眠不休的情況下趕出來的!伍展邦笑著說希望下一代年青人跳出與世隔絕的思想框框,去關心社會。,中學生自發關注民主。右一及右二為聯盟發起人伍展邦和陳樺。中學生聯盟的成立可說是由廿三條立法及七一遊行促成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是聯盟的顧問之一。10月19日於遮打花園舉行的民主匯:普選好重要區選齊投票集會。中學生聯盟也有派代表出席。中學生聯盟網站。,鼓勵青少年的公民參與,青少年亦透過社交網路平臺去團結、自發去組織對政府不公平的政策,提出反對,積極地參與政治的活動。透過亙聯網令青少年能快速地接收來自不同地域、地區的資訊及進行傳播令青少年覺得自己應該關心政治,亦有能力參與政治透過社交網路平臺去進行傳播吸納及喚醒其他青少年對正義、公平的追求、對政治的熱忱及抱負,追求建立一個理想中的社會網絡媒體是一個強大的工具,幫助青少年人參與政治活動。,引致的問題,青少年在社交網路上揭露愈來愈多的個人訊息(以facebook為例)調查顯示張貼照片的比例成長到91%公布學校名稱與居住城市的比例增至71%有53%公布郵件帳號有20%揭露自己的電話號碼(2013、Pew Research Center),引致的問題,(一)、個人資訊的真實性:不正確的使用網路身份造成與真實世界朋友脫離,朋友無法找到自己第過於真實性的個人資訊過於曝露個人資訊個人資訊的真假其實很難去判斷(二)、透露太多訊息:不去調整帳號的隱私設定,只要透過朋友、朋友的朋友不斷的連結,就能看到許多對話內容與照片、狀態等。,引致的問題許景泰(2009),(三)、求職時會遇見的問題雇主可能會透過求職者社交網路上的情況來判斷求職者的社交圈(四)、網路竊賊問題竊賊可以依照使用者在社交網路上發佈的資訊來判斷,使用者人在不在家(五)、駭客入侵社交網路的應用程式常會被要求提供電子郵件給應用程式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