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逻辑方法论0710悖论ppt课件.ppt
,科学与逻辑方法论第 讲 悖 论 PARADOX,要知道自己是否为勇者吗?要知道自己是否为仁者吗?要知道自己是否为智者吗?,什么是悖论?先从两个熟悉的悖论实例谈起,芝诺悖论 说谎者悖论,低估说谎者悖论和其它悖论的重要性,把它们当作诡辩或笑料,从科学进步的角度看来是十分危险的。事实上,我们在这里处于一种荒谬的境地,我们被迫肯定一个假句子。如果我们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就不能容忍这个事实。我们必须找出它的原因。-塔斯基,一个认识共同体,被迫接受一个假句子。这就是悖论。这里被迫的含义是:第一,假句子是明显的,因而是显然不可接受的;第二,找不到得出假句子的推理错在哪里;第三,找不到得出假句子的前提错在哪里。,因此,悖论具有以下本质特征:第一,它相对于某个认识共同体而言。第二,它是一个论证。第三,它的前提是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第四,它的推理在逻辑上无误。第五,它的结论明显虚假(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自相矛盾)。注意,第二、第三两点都是相对于认识共同体而言的。,关于佯悖“理发师悖论”“以子之茅,攻子之盾”,“理发师悖论”是罗素悖论的俗本或拟化形式。为什么罗素悖论称为悖论,而“理发师悖论”只是佯悖?,逻辑学家为什么对悖论感兴趣?悖论是对认识共同体的共识,即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的挑战。“根号2”的解悖开始了一个新的数学时代!,对于人类认识共同体来说,任何悖论终将被证明是佯悖!,悖论的两种思考模式:哲学思辩 逻辑分析,芝诺悖论:关于运动的哲学思辩。哲学思辩的力量。哲学思辩的软肋。警惕:莫使辩证法成为逻辑矛盾和诡辩的庇护所。(-张家龙:论逻辑悖论),解决悖论三原则:第一,消除悖论;(不要出了火海,又入油锅);第二,代价尽量小;(尽量保留一切有价值的东西)第三,自然。,悖论的分类 语形(syntactic)语义(semantic)语用(pragmatic),集合论-语形悖论及其研究,素朴集合论 概括规则:对于任一性质,所有具有该性质的对象就构成一个集合。所有不具有该性质的对象不属于该集合。对任一性质P,存在唯一的集合A:对任一对象a,aA iff P(a)(iff=if and only if=当且仅当),两种性质:自有性质:例如,“可理解”这种性质自身是可理解的。因此,“可理解”是自有性质。非自有性质:例如,“红”这种性质自身并不红,因此,“红”是非自有性质。如果P是自有性质,则P(P)成立;如果P是非自有性质,则 P(P)成立。,思考 以下哪些性质是自有的,哪些是非自有的?诚实 大于等于6的偶数 具有科学研究的价值 不具有科学研究的价值 可用汉语准确表达 只能用汉语准确表达,思考 以下哪些性质是自有的,哪些是非自有的?诚实(非自有)大于等于6的偶数(非自有)具有科学研究的价值(自有)不具有科学研究的价值(非自有)可用汉语准确表达(自有)只能用汉语准确表达(非自有),现在的问题是:非自有性质本身是自有的,还是非自有的?非自有性质是自有的=非自有性质具有非自有性质=非自有性质是非自有的 非自有性质是非自有的=非自有性质具有非自有的性质=非自有性质是自有的。,因此,非自有性质是自有的非自有性质是非自有的 悖论!,为什么称这种类型的悖论为语形悖论?非自有性质P可在二阶逻辑中得到形式定义:X(P(X)X(X)(1)读作:对于任一性质X,X具有性质P,当且仅当X不具有性质X。这就形式地定义了非自有性质P。既然(1)式对任一性质X成立,其中自然包括性质P。因此,由对(1)式作全称限定,即在(1)式中消去全称量词X,并用P替换X,得:(P(P)P(P)(2)(2)式的意思正是:非自有性质是自有的非自有性质是非自有的,性质分两类:“非自有”性质和“自有”性质。类似地,集合分两类:第一类不以自己为元素,即满足“非自有”。例如“人”这个集合不是人。第二类以自己为元素,即满足“自有”。例如“可用语言表达的对象”这个集合自身也是可用语言表达的。现在问:上述第一类集合,即所有不以自己为元素的集合所构成的集合,是否以自己为元素?,“非自有性质”确定了这样一个集合S,这一集合称为罗素集:S以并且只以所有不以自己为元素的集合作为自己的元素。现在的问题是:S是否以自己为元素?显然有 S以自己为元素S不以自己为元素。这就是罗素悖论。,最大基数悖论 康托定理:对任一集合S,S的幂集的基数大于S的基数。(已证)现考虑所有集合的集合T。(1)由康托定理:T的幂集的基数大于T的基数。(2)由幂集的定义,可知T的幂集的元素都为集合,因此,T的幂集为T的子集,其基数不大于T的基数。矛盾!,罗素悖论引起的震动 第三次数学危机!,集合论-语形悖论的消解 罗素的分支类型论 从素朴集合论到公理集合论,罗素的分支类型论,恶性循环原则:“凡牵涉到一个汇集的全体者,它本身不能是该汇集的一分子”-罗素 总体不能包含只有通过这个总体来定义的分子。-张家龙,“非自有”性质所确定的集合 红 诚实 善 不具有科学 研究价值 非自有,在上面图示的集合中,“非自有”是总体性质。“红”尽管具有这种性质,但“红”的定义不必涉及这种总体性质。“善”、“诚实”等也是如此。但是,“非自有”的定义必须涉及这种总体性质。因此,根据恶性循环原则,“非自有”不能作为这个集合的分子。,恶性循环原则:任何集合不能以自己作为分子。x(xx),分支类型论目标:恶性循环原则。性质的“型”和“级”,性质的“型”类型0:个体-这朵花 类型1:个体的性质-红 类型2:个体的性质的性质-鲜艳 类型n:个体的n1类型的性质的性质,性质的“级”在类型n的性质中(n1),如果某个性质的定义不要依据总体性质,则属于0级;某个性质的定义,如果要用到n级性质的总体性质,由属于n+1级。,罗素规定:每一类型的性质只有当其使用于低于它的那个类型的对象时,才是有意义的。每一级的性质只有当其使用于低于它的级别的性质时,才是有意义的。n+1级的性质,决不能包含在n级性质中。问某个n+1级性质是否具有相应的n级性质,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这个规定确实可以消解罗素悖论。,“非自有”性质所确定的集合 红 诚实 善 不具有科学 研究价值 非自有,在上例中,“红”、“善”、“诚实”等的总体性质是“非自有”。“红”、“善”、“诚实”尽管具有这种性质,但它们的定义不必涉及这种总体性质。而“非自有”这种性质的定义必须涉及这种总体性质。因此,如果“红”、“善”、“诚实”等性质属于n级,则“非自有”这种性质属于n+1级。,“非自有”这种性质是否非自有?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问:一个n+1级的性质是否具有n+1级性质?这个问题是不成立的。因为n+1级的性质只能为m(mn)级性质所具有。类似地,不难理解,对于任何集合x(相应于某种性质),问 xx 是否成立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对于罗素悖论S,问 SS 是否成立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消解了罗素悖论。,对罗素解悖方案的思考,解决悖论三原则:第一,消除悖论;(不要出了火海,又入油锅);第二,代价尽量小;(尽量保留一切有价值的东西)第三,自然。,根据罗素解悖方案,以下问题都成为伪问题。这很不自然。以下哪些性质是自有的,哪些是非自有的?诚实 大于等于6的偶数 具有科学研究的价值 不具有科学研究的价值 可用汉语准确表达 只能用汉语准确表达,恶性循环原则:“凡牵涉到一个汇集的全体者,它本身不能是该汇集的一分子”-罗素 总体不能包含只有通过这个总体来定义的分子。-张家龙,拉姆赛(罗素的学生)提出了一个例子:“这间房子里个子最高的那个人”这个分子的定义显然要涉及所有分子的总体性质。假设这个人1.8m。则 总体性质:不高于1.8m。上述定义必然涉及这个总体性质。根据罗素的恶性循环原则,上述定义被视为伪定义。很不自然!,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人类认识共同体至今未宣布罗素悖论为佯悖!,从素朴集合论到公理集合论 公理集合论的基本思想,语义悖论及其研究,多姿多彩的语义悖论,思考(1)我说的话都是谎话。(2)我说谎。为什么句(1)不能称为悖论?句(2)可以称为悖论?分析 由句(1)真,可推出句(1)假。(因此,句(1)不可能真,必为假。)由句(1)假,(不能推出“我说的都不是谎话”,只能推出“我说的话有的不是谎话”,因此)不能推出句(1)真。因此,句(1)是句假话,但不是悖论。由句(2)真,可推出句(2)假;由句(2)假,可推出句(2)真。因此,句(2)是悖论。,比较以下两个悖论(1)我说谎(2)本方框中的 语句是假的,嫌疑人悖论 甲乙两人涉嫌作案被拘审。甲:我没作案。乙:我俩只有一人说真话。如果乙说真话,可推出:甲作案。如果乙说假话,可推出:甲作案。(思考:为什么)乙说真话或说假话,二者必居其一。因此,不管甲事实上是否作案,只要乙说了上面这句话,都可合乎逻辑地推出:甲作案。,理查德悖论 自然数的任一性质均可用有限多的文字表达。如偶数、奇数、素数、3的倍数、能被7整除的数,等等。现把所有这些性质排序,序号均为自然数。如果一种性质的序号不具有此种性质,则称该序号(自然数)为理查德数;否则就为非理查德数。例如,如果偶数这种性质的编号是3,则3是一个理查德数,因为3不是偶数;如果奇数这种性质的编号是5,则5是非理查德数,因为5是奇数。理查德数也是自然数的一个性质,因此,也有一个序号,记为n。现在问:n是否为理查德数?显然有 n是理查德数,当且仅当n不是理查德数。悖论!,这些悖论的产生都涉及“直接自指”。悖论是否一定产生于“直接自指”呢?以下这个中世纪学者构造的悖论其意义不涉及“直接自指”:假定苏格拉底只说过唯一的一句话:“柏拉图说谎。”而柏拉图只说过唯一的一句话:“苏格拉底说真话”。问:苏格拉底的话是真话还是假话?,题外思考:有人说,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一生中不可能只说一句话,因此,上述论证的假设不成立,因此,论证本身及其结论都不能成立。如果剖析这种似是而非的话?,间接自指卡片悖论:一张卡片的正面只写着:“本卡片反面的语句是假的”;同一张卡片的反面只写着:“本卡片正面的语句是真的”,思考 以下断定哪些能构成悖论?,设有五个语句A、B、C、D、E。A和B都真,C和D都假。E断定:上述五个语句中,真语句比假语句多。设有五个语句A、B、C、D、E。A和B都真,C和D都假。E断定:上述五个语句中,假语句比真语句多。,2+2=5或者本析取句为假 2+2=4并且本合取句为真,(1)地球围绕太阳转(2)太阳围绕地球转(3)句(1)是本方框 中唯一的真语句,、和均悖 和均不悖,语义悖论和语形悖论的区别在哪里?语形悖论,如罗素悖论:x(xS xx)因此有:SS SS 语义悖论,如说谎者悖论:本方框中的 语句是假的,语形悖论可形式地得出,不必涉及语句的真假。语义悖论涉及语句的真假。,语义悖论的消解,方案1 禁止语句自指。概念和语句的使用和提及 任何概念和语句不得同时既使用又提及。禁止语句自指。,“单独概念”不是单独概念。这是个真句子,并不悖。此句中出现的两个“单独概念”,前者被提及,但并不同时被使用;后者被使用,但并不同时被提及。,我说谎。如果上面的这句话所断定的谎话包括自身,则这一语句就是既使用,又提及。,禁止语句自指,自然消解了所有的语义悖论。但是,在日常思维中,有时语句必须自指,否则正常的思维及其交流会被迫中断。甲:我中了体育彩票头奖。500万!(1)乙:是吗?(表示不信)甲:我说的是真话!(2)显然,句(2)不仅指句(1),而且必须自指。,方案2 禁止语句否定性自指。肯定性自指:断定自身具有某种性质。否定性自指:断定自身不具有某种性质,例如断定自身假、不可证等等。,甲:我中了体育彩票头奖。500万!(1)乙:是吗?(表示惊讶)甲:(笑)我是骗你的!(2)显然,句(2)仅指句(1),但并不自指。禁止句(2)这样的语句否定性自指是很自然的。,甲:我中了体育彩票头奖。500万!(1)乙:是吗?(表示惊讶)甲:(笑)我是骗你的!(=我说谎)(2)显然,句(2)仅指句(1),但并不自指。上例说明,语句“我说谎”,在日常运用中,并不自指。,我说谎(1)句(1)的自指,是一种否定性自指。通过禁止语句的否定性自指来排除句(1)这样的说谎者悖论,是自然的。因为句(1)自身的含义并不确定地包含断定自身。事实上,在日常运用中,句(1)并不自指。不自然地规定它自指,然后导出悖论,这是违背日常思维习惯的矫揉之作。,语义悖论的最重要特征是涉及语句的否定性自指。禁止语句的否定性自指确实可以消解几乎所有的语义悖论。但是,比较以下两个悖论(1)我说谎(2)本方框中的 语句是假的,(2)本方框中的 语句是假的 根据确定的经验事实和句(2)的含义,句(2)确定无疑地否定性自指。禁止句(2)这样的语句否定性自指,是不自然的。,哥德尔不可判定性命题 哥德尔在算术形式系统中构造了一个公式A,A的含义是:A在系统中不可证。不可判定性命题就是哥德尔明确无误地构造出来的否定性自指命题。禁止语句的否定性自指,就意味着从根本上否定哥德尔的成果。,不可判定性命题悖论 A的含义是:A不可证。哥德尔证明了:如果系统是一致的,则A和A在系统中都不可证。因为A不可证,所以A是真命题,即一个不可证的真命题。因此,如果算术系统是一致的,则存在不可证的数学真理。这里没有出现悖论。,方案3 区分语言层次 塔斯基关于“真”理论,什么是“真”?如何定义“语句p真”?说是者为非,或说非者为是,是为假;说是者为是,或说非者为非,是为真。-亚里士多德 T等式:X是真语句当且仅当p。-塔斯基,T等式:X是真语句当且仅当p。这里,p是语句,X是p的名称,可以是p的引号名称,也可以是p的摹状名称。,T等式:X是真语句当且仅当p。显然,以下作为T等式实例的断定都成立:“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毛泽东是湖南人”是真的,当且仅当毛泽东是湖南人。“金属都导电”是真的,当且仅当金属都导电。因此,有理由概括出定义任意语句p真的一般形式:“p”真,当且仅当p 这里,T等式中的X用p的引号名称“p”代入。,T等式:X是真语句当且仅当p。显然,以下作为T等式实例的断定都成立:哥德巴赫猜想是真的,当且仅当每个素数都能表示成两个偶数之和。牛顿第一定律是真的,当且仅当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都作匀速直线运动。这里,T等式中的X用p的摹状名称代入。,塔斯基发现,T等式会导致悖论!,不妨设想,我在2007年12月20日下午在人大1402教室黑板上写了唯一的这样一句话:2007年12月20日下午在人大1402教室黑板上的语句是假的。显然,这句话的摹状名称是:2007年12月20日下午在人大1402教室黑板上的语句 由T等式,得 2007年12月20日下午在人大1402教室黑板上的语句是真的,当且仅当2007年12月20日下午在人大1402教室黑板上的语句是假的。,塔斯基:一个理想的关于“真”的定义,应当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实质上充分。即符合关于真的直觉,体现T等式。第二,形式上有效。即不会导致悖论。,塔斯基的形式语言层次理论。对象语言L0:其中不出现“真”、“假”等语义概念。元语言L1:其中包括关于L0 语句的“真”、“假”等语义概念。元元语言L2:其中包括关于L1 语句的“真”、“假”等语义概念。语言Ln 中的语句的真假,只有在语言Ln+1中才能定义。,2007年12月20日下午写在人大4102教室黑板上的语句是假的。以p表示“2007年12月20日下午写在人大4102教室黑板上的语句”,则如果p属于语言Ln 中的语句,则“p是假的”属于语言Ln+1 中的语句。因此,以下情况是不可能的:p=p是假的 否则,就会得出结论:语言Ln 中的语句的真假,可以在本语言中定义。,形式语言和自然语言。区分语言层次的严格定义只有在形式语言中才能进行。自然语言是不分层次的封闭语言。其中“真”是不可定义的。,本讲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