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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税费的征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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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税费的征收.ppt

    1,第五章 进出口税费的征收,学习目标 了解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原产地规则 掌握进出口税费的类型与计算 熟练的计算有关进出口税费,2,视频:鹦鹉过海关,鹦鹉过海关,3,第一节 进出口税费概述,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船舶吨税税款滞纳金,4,进出口税费概述,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由海关向进出口 商人等纳税人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税费。,5,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订的关税政策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关税,6,(一)进口关税,1、进口关税的含义: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2、进口关税的种类从征收关税的标准来看,进口关税分为:(1)从价税(2)从量税(3)复合税(4)滑准税,7,(1)从价税,公式: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8,(2)从量税,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石油原油、啤酒、胶卷、冻鸡等,9,(3)复合税,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额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10,(4)滑准税,当商品价格上涨时采用较低税率,当价格下跌时则采用较高税率。2009年我国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5%40%的滑准税;对滑准税率低于5%的进口棉花按0.57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确定滑准税暂定关税税率的具体方式如下:当关税配额外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千克时,按0.57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千克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以下公式计算:Ri=8.686/Pi+2.526%*Pi-1。对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将Ri换算为暂定关税税率,高于40%时,取40%;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千克。,11,3、进口关税的种类,(1)进口正税:是按海关税则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进口税。(2)进口附加税:是对进口货物除征收正税之外另外征收的进口税。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等。,12,(二)出口关税,含义:出口关税是海关以出境货物、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根据实际情况,我国还在一定时期内对部分出口商品临时开征出口暂定关税,或者在不同阶段实行不同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或者加征特别出口关税。根据关税条例的规定,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免征出口关税外,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应税 商品,一律照章征收出口关税。,13,我国出口关税主要以从价税为计征标准。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14,(三)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第二类暂准进出境货物(即关税条例第42条第1款所列范围以外的其他暂准进出境货物),海关按照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境之日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按月征收税款,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时征收税款。,15,(三)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计征税款的期限为60个月。不足1个月但超过15天的,按1个月计征;不超过15天的,免予计征。计征税款的期限自货物放行之日起计算。按月征收税款的公式为:每月关税税额=关税总额*(1/60)每月进口环节代征税税额=进口环节代征税总额*(1/60),16,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进口货物、物品在办理海关手续放行后,进入国内流通领域,与国内货物同等对待,所以应缴纳应征的国内税。进口货物、物品的一些国内税依法由海关在进口环节征收。目前,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两种。,17,(一)增值税,1、含义: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是在货物、物品进口时,由海关依法向进口货物的法人或自然人征收的一个增值税。2、征纳:以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为计税价格,征税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征消费税的品种的增值税组成价格要另加上消费税税额。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3、征收范围 境内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18,我国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和低税率的范围,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17%)的范围:纳税人销售或进口除使用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增值税低税率(13%)的范围是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19,(二)消费税,1、含义: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2、征纳:我国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采用从价、从量和复合计算的方法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3、征税范围: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轿车等少数消费品。,20,三、船舶吨税,(一)含义:船舶吨税是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21,(二)船舶吨税的征收依据,船舶吨税暂行办法规定: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港口行驶,使用了我国港口和助航设备,应缴纳一定的税费。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与我国签定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适用优惠税率,未签定的适用普通税率。,22,船舶吨税的计算公式,船舶吨税按净吨位计征净吨位计算公式:净吨位=船舶的有效容积*吨/立方米船舶吨税的计算公式:应纳船舶吨税税额=注册净吨位*船舶吨税税率(元/净吨),23,四、税款滞纳金,(一)征收范围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24,(二)征收标准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计算公式: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代征税税额 0.5滞纳天数,25,判断:进口货物关税滞纳金的日征收金额为关税税额的1;进口货物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答案:错。都是0.5。,26,单选:海关于2004年7月9日(星期五)填发税款缴款书,纳税义务人最迟应于哪一天缴纳税款,才可避免滞纳:A、7月23日B、7月24日C、7月25日D、7月26日答案:,2004年7月10日开始的第15日为7月24日(周六),故顺延至周一。,27,判断:关税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答案:错,15日和15个工作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28,例:某公司进口货物应缴纳关税80000元、消费税70000元、增值税10000元,海关于2005年6月30日(周四)填发税款缴款书,该公司于2005年7月25日(周一)缴纳税款。计算海关应征的滞纳金。答:2005年6月30日(周四)填发税款缴款书,即从7月1日起算15天,纳税人最迟应当于2005年7月15日(周五)缴纳税款,7月16日之后至7月25日共10天。则滞纳金为:(80000+70000+100000)0.510=1250元,29,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一、我国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四、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五、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的权利和义务,30,一、我国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法律层次:海关法:“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第二层是行政法规层次:关税条例第三层是部门规章,如海关总署颁布施行的征管办法征管办法 等。,31,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包括:(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32,(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共六种,依次使用: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值法、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特殊情况下,可颠倒使用倒扣价格法和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是原则而非方法。,33,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方法,(1)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相关费用”包括装卸费、搬运费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34,(2)成交价格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实付或应付”是指必须由买方支付的总价。成交价格不完全等同于贸易中实际发生的发票价格,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35,(3)关于“调整因素”,计入项目:(下列项目若由买方支付,必须计入完税价格)、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是由买方支付,销售佣金是由卖方支付。购货佣金指买方向其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按规定不计入完税价格中;销售佣金是由卖方向其销售代理人支付的佣金,但上述佣金若由买方直接付给卖方的代理人,按规定应计入到完税价格中。经纪费是买方为购进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根据规定应计入到完税价格中。、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包装费(包括材料和劳务费用);,36,、协助的价值(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向卖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可按适当比例分摊)。具体包括:进口货物所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的价值;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磨具和类似货物的价值;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的价值;在境外完成的为生产该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工作的价值,37,、特许权使用费(如商标使用费、专有专利技术使用费等)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 若买方在货物进口之后,把进口货物的转售、处置或使用的收益一部分返还给卖方,这部分收益的价格应计入到完税价格中。,38,上述因素计入完税价格的条件,、买方负担;b、未包括在价格中;c、有客观量化的资料佐证,39,扣减因素:,条件:能与货价分清,在发票或合同中单独列明,否则不能扣除、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进口后安装、调试、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的费用而非货物进口费用),保修费除外。、货物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d、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e、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40,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有书面的融资协议的;利息费用单独列明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在融资当时当地此类交易通常具有的利率水平,且没有融资安排的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与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非常接近的。,41,码头装卸费(英文名称Terminal Handing Charge简称THC)是指货物从船舷到集装箱堆场间发生的费用,属于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相关费用,因此不应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42,计入和扣除项目,例1:(单选题)在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下列哪一项费用或价值不应计入()。A、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B、作为销售条件,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C、厂房、机械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等费用D、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转售、处置或使用中获得的收益答案:C,43,例2:(多选题)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A、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B、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C、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D、作为该货物向我国境内销售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答案:A、B、C解释:ABC属于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的项目。特许权使用费属于应当要计入的项目。,44,例3:(单选题)某工厂从美国某企业购买了一批机械设备,成交条件为CIF广州,该批货物的发票列示如下:机械设备USD500,000,运保费USD5,000,卖方佣金USD25,000,培训费USD2,000,设备调试费USD2,000。该批货物向海关申报的总价应是()。AUSD527,000 BUSD530,000 CUSD532,000 D、USD552,000答案:B解释:向海关申报总价也即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因此包括成交价格,再加上境外的运费、保险费。本题目中,计入项目包括:卖方佣金。培训费和调试费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中。完税价格=机械设备+卖方佣金+运、保费=500,000+USD25,000+USD5,000=530,000关键是要掌握记忆,哪些是计入项目,哪些是不计入项目。,45,例4:(单选题)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从美国进口了一台电梯,发票列明如下:成交价格为CIF珠海USD100,000,电梯进口后的安装、调试费USD4,000。经海关审查上述成交价格属实,且安装、调试费已包含在成交价格中,则海关审定该台电梯的完税价格为:A.USD100000 B.USD104000 C.USD96000 D.USD98000答案:C解释: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费用,如果成交价格中已经包含这些项目(5个),则将其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则属于其中之一。在本题中,成交价格USD100,000,已经包括有安装调试费了,因此要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因此答案是:10万-4千=9万6千,46,例5:(单选题)某公司从德国进口一套机械设备,发票列明:设备价款CIF天津USD300,000,设备进口后的安装及技术服务费用UDS10,000,买方佣金USD1,000,卖方佣金1,500。该批货物经海关审定后的成交价格应为:A.USD311000B.USD301500C.USD301000D.USD291500答案:B解释:本题要掌握的哪些是计入项目,哪些不属于计入项目。安装及技术服务费用不属于计入项目,买方佣金不是计入项目。题目中没有说明这些费用已经设备价款中,因此不是扣减的项目。而是根据不同的项目,来判断是属于计入的项目,还是不计入的项目。本题中安装及技术服务费用、买方佣金为不计入项目。卖方佣金为计入项目。成交价格=机械设备价款+卖方佣金=300,000+1500=301500,47,例6:(单选题)某家企业从法国进口一台模具加工机床,发票分别列明:设备价款CIF上海USD600000,机器进口后的安装调试费为USD20000,卖方佣金USD2000,与设备配套使用的操作系统使用费USD80000。该批货物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应为:AUSD702000BUSD682000CUSD680000DUSD662000答案:B解释:600000+2000+80000=682000,48,(4)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不受限制。如果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权或者使用权受到限制,则进口货物就不适用成交价格方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进行了限制:A.进口货物只能用于展示或者免费赠送的;B.进口货物只能销售给指定第三方的;C.进口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只能销售给卖方或者指定第三方的;D.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者使用受到限制的。但是以下三种限制并不影响成交价格的成立:A.国内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限制;B.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C.对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49,货物的进口销售或价格不应受到某些条件或因素的影响,由于这些条件或因素,导致该货物的价格无法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进口货物的价格受到了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的影响:A.进口货物的价格是以买方向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其他货物为条件而确定的;B.进口货物的价格是以买方向卖方销售其他货物为条件而确定的;C.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货物的价格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影响的。,50,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除非上述收益能够被合理确定。,51,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买卖双方有特殊关系:A.凡买卖双方为同一家族成员;B.买卖双方互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董事;C.一方直接或间接地受另一方控制;D.买卖双方都直接或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E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第三方;F一方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控制或持有对方5以上(含5)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股份;G.一方是另一方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H.买卖双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员。此外,买卖双方在经营上相互有联系,一方是另一方的独家代理、经销或受让人,若与以上规定相符,也应当视为有特殊关系。,52,买卖双方有特殊关系这个事实本身并不能构成海关拒绝成交价格的理由,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但是纳税义务人能证明其成交价格与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发生的下列任何一款价格相近的,视为特殊关系未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产生影响:A.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B.按照倒扣价格估价方法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C.按照计算价格估价方法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53,海关在使用上述价格进行比较时,需考虑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的不同,以及买卖双方有无特殊关系造成的费用差异。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是海关估价中使用最多的一种估价方法,但是如果货物的进口非因销售引起或销售不能符合成交价格须满足的条件,就不能采用成交价格法,而应该依次采用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54,判断题:某公司从境外进口清凉饮料2000箱(24 x 300ml箱),申报价格CIF广州45港币箱,海关审核单证发现合同规定:货售完后,买方须将销售利润的20返还卖方。海关认定该成交价格受到影响,不予接受其申报价格45港币/箱来确定完税价格。答案:对解释: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任何收益。本题中买方须将销售利润的20返还卖方,因此,海关可以拒绝接受申报价格。,55,判断题:进口货物的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时,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作为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基础。答案:错解释: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如果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成交的价格,那么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可以作为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基础的。,56,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况海关可以拒绝接受申报价格而另行估价()。A、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受到了卖方的限制,具体表现在买方必须将进口货物转售给卖方指定的第三方B、买卖双方达成的销售价格是以买方同时向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其它货物为前提C、进口方在国内销售进口货物所产生的收益中有一部分返还给出口方,然后这一部分收益的具体金额尚不能被确定D、进口方和出口方是母子公司,但上述关系并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答案:ABC,57,2、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法,相同及类似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即以与被估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及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1)相同货物和类似货物“相同货物”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在物理性能、质量和信誉等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但是表面的微小差异允许存在。类似货物,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虽然不能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是却具有相似的特征,相似的组成材料,相同的功能,并且在商业中可以互换的货物。,58,(2)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时间要素 时间要素是指相同或类似货物必须与进口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其中的同时或大约同时指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天以内。,59,(3)关于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的运用 在运用上述两种估价方法时,首先应使用和进口货物处于相同商业水平、大致相同数量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只有在上述条件不满足时,才可采用以不同商业水平和不同数量销售的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但不能将上述价格直接作为进口货物的价格,还须对由此而产生的价格方面的差异作出调整。此外,对进口货物与相同或类似货物之间由于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不同而在成本和其他费用方面产生的差异应进行调整。上述调整都必须建立在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的基础上。,60,同时还应注意,在采用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首先应使用同一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只有在没有同一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一生产国或地区不同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如果有多个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以最低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61,3、倒扣价格法,倒扣价格方法即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来估定完税价格。上述第一环节是指有关货物进口后进行的第一次转售,且转售者与境内买方之间不能有特殊关系。(1)用以倒扣的上述销售价格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将该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按照该货物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的价格;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销售的价格。按照该价格销售的货物合计销售总量最大;,62,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必须首先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为基础。如果没有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应纳税义务人要求,可以使用经过加工后在境内销售的价格作为倒扣的基础。时间要素须是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转售给国内无特殊关系方的价格,其中进口时或大约同时为在进口货物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天以内。如果进口货物、相同或者类似货物没有在海关接受进口货物申报之日前后45天内在境内销售,可以将在境内销售的时间延长至接受货物申报之日前后90天内。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必须使用被估的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售予境内无特殊关系方合计销售总量最大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2)倒扣价格方法的核心要素,63,(3)倒扣价格法倒扣项目,确定销售价格以后,在使用倒扣价格法时,还必须扣除一些费用,这些倒扣项目根据规定有以下四项:该货物的同级或同种类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时通常支付的佣金以及利润和一般费用;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加工增值额,如果以货物经过加工后在境内转售的价格作为倒扣价格的基础,则必须扣除上述加工增值部分。,64,4、计算价格法,计算价格法是以发生在生产国或地区的生产成本作为基础的价格。构成项目:按有关规定采用计算价格法时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下列各项目的总和构成: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费用向境内销售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65,运用计算价格法的注意事项,计算价格法为第五种估价方法,但如果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提出要求,并经海关同意,可以与倒扣法颠倒顺序使用。此外,海关在征得境外生产商同意并提前通知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后,可以在境外核实该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66,5、合理方法,合理方法,是指当海关不能根据成交价格估价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法、倒扣价格估价法和计算价格估价法确定完税价格时,根据公平、统一、客观的估价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67,注意:,在运用合理方法估价时,禁止使用下列六种价格。(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2)在两种价格选择高的价格;(3)依据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4)以计算价格法之外的价格或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5)依据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销售价格;(6)依据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拟的价格。,68,(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1、加工贸易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一般估价方法 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不能按有关合同、协议约定复出口,经海关批准转为内销,需依法对其实施估价后征收进口税款。对加工贸易进口货物估价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按制成品征税还是按料件征税,二是征税的环节是在进口环节还是在内销环节。,69,(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2)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时,以制成品所含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3)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来料加工在料件原进口时没有成交价格,所以以其进口料件申报内销时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4)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加工贸易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上述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由海关按照合理的方法审查确定。,70,2、加工区加工企业内销成品的审价方法,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包括残次品)、边角料或者副产品的完税价格按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的,由海关按照合理的方法审查确定。,71,3、保税区加工企业内销料件或其制成品估价方法,(1)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2)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3)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来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4)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5)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包括残次品)、边角料或者副产品的完税价格按照上述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由海关按照合理的方法审查确定。,72,4、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区域、场所进入境内需要征税的货物估价方法,以从上述区域进入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73,5、出境修理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经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海关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超过海关规定期限的,由海关按照本节审定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74,6、出境加工复进口时完税价格的审定,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经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海关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出境加工货物复运进境超过海关规定期限的,由海关按照本节审定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75,7、暂时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货物,应当缴纳税款的,由海关依照本节审定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76,8、租赁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予以计入。(2)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3)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申请按照规定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77,例:单选题 某航空公司以租赁方式从美国进口一架价值USD1,800,000的小型飞机,租期1年,年租金为USD60,000,此情况经海关审查属实。在这种情况下,海关审定该飞机的完税价格为:A、USD1800000B、USD60000C、USD1860000D、USD1740000答案:B,78,9、减免税货物的估价方法,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内不能擅自出售、转让、移作他用,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海关批准可以出售、转让、移作他用,须向海关办理补税手续。海关以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79,减免税货物的估价方法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 征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月数/(监管年限*12)上述计算公式中“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是超过15日的,按照1个月计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80,10、无成交价格货物的估价方法,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列明的相同或相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格法、计算价格法、及合理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81,11、软件介质的估价方法,进口载有专供数据处理设备用软件的介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一)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与所载软件的价值分列;(二)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与所载软件的价值虽未分列,但是纳税义务人能够提供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的证明文件,或者能提供所载软件价值的证明文件。含有美术、摄影、声音、图像、影视、游戏、电子出版物的介质不适用前款规定。,82,多选题:关于特殊贸易方式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审定原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B、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C、减税或免税的进口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D、以租金方式对外租赁的进口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答案:BCD解释:A错,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83,(三)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1、运费的计算标准 进口货物的运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的,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的实际运输成本或者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海关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不再另行计入运费。,84,2、保险费的计算标准 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保险费=(货价+运费)3,85,3、邮运货物运费计算标准 邮运进口的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4、边境口岸运费计算标准 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者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境外边境口岸价格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86,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87,(二)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88,(三)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费用 1、出口关税;2、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89,(四)出口货物其他估价方法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如果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中包含了出口关税,则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90,四、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一)价格质疑程序 在确定完税价格过程中,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时,或者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质疑通知书,将质疑的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或者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如进出口货物没有成交价格,海关无需履行价格质疑程序,可直接进入价格磋商程序。,91,(二)价格磋商程序,“价格磋商”,指海关在使用除成交价格以外的估价方法时,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基础上,与纳税义务人交换彼此掌握的用于确定完税价格的数据资料的行为。海关按照本办法规定通知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时,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磋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关进行价格磋商。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与海关进行磋商的,视为其放弃价格磋商的权利,海关可以直接使用本办法第6条或者第45条列明的方法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92,(三)海关不进行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的情形,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纳税义务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不进行价格质疑以及价格磋商,按照本办法第6条或者第45条列明的方法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一)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货物已经实施估价的;(二)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三)进出口货物属于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品、废品、旧品等的。,93,五、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 1、具保放行货物请求权。2、估价方法的选择权:倒扣价格法和计算价格法的适用次序。3、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知情权。4、估价不服下的申诉权。向上级海关提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94,(二)义务 1、如实提供单证的义务 2、如实申报的义务。必要时,海关可要求补充提供相关单据、资料等 3、举证的义务。证明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交易价格不受特殊关系的影响。,95,第三节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不讲),96,第四节 税费的计算,97,海关征收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船舶吨税、滞纳金等税费一律以人民币计征,起征点是50元。完税价格、税额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海关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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