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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3网校会员中心】提供计算机、外语、资格类、学历类,会计类、建筑类、医学类、外贸类、公务员九大类免费在线题库及专家答疑,基金销售基础知识,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培训,1,第六章 基金的市场营销,2,3,目录,第一节 基金市场营销概述第二节 基金的销售渠道 第三节 投资者分析 第四节 基金的促销手段、营销推广及营销管理 第五节 基金的销售流程、客户服务及投资者教育第六节 基金销售活动及销售人员行为的规范,4,第一节基金市场营销概述,基金市场营销的含义与特征 基金市场营销的意义基金市场营销的内容 大纲要求:掌握基金市场营销的含义与特征掌握基金市场营销的意义和主要内容掌握基金营销的投资者分析、市场环境分析、组合设计和过程管理,5,基金市场营销的含义与特征,(一)基金市场营销的含义 基金的市场营销是基金销售机构从市场和投资者需求出发所进行的基金产品设计、销售、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基金市场营销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推销基金、销售或销售促进,而是包括了基金产品、价格、促销、市场定位等诸多活动。(二)基金市场营销的特征服务性 专业性持续性,6,基金市场营销的意义,(一)有利于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二)有利于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三)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7,基金市场营销的内容,(一)目标市场与投资者的确定分析投资者的真实需求投资者的行为特征、影响购买决策的因素(二)营销环境的分析销售机构本身的情况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因素 监管机构对基金营销的监管,8,基金市场营销的内容,(三)营销组合的设计 营销组合的四大要素:产品、费率、渠道和促销(四)基金营销的管理基金销售的基本流程基金营销过程管理基金营销人员的管理营销推广活动的组织,9,第二节基金的销售渠道,一、国外基金销售渠道的状况 二、我国基金销售渠道的状况大纲要求:熟悉基金的销售渠道,10,国外基金销售渠道的状况,(一)银行(二)保险公司(三)独立的投资顾问(四)直销(五)网上交易和基金超市(六)机构销售,11,我国基金销售渠道的状况,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开放式基金的销售逐渐形成了以银行代销、证券公司代销及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为主的销售体系。(一)商业银行(二)证券公司(三)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四)网上交易(五)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六)证券咨询机构和专业基金销售公司,12,一、目标市场分析 二、投资者分析的内容大纲要求:掌握投资者分析的基本方法 掌握各类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相对应的产品选择,第三节投资者分析,13,目标市场分析,(一)目标市场细分(二)目标市场选择细分市场的规模和成长性细分市场结构的吸引力销售机构的资源(三)目标市场定位 市场定位实质就是公司想取得的差异性竞争优势,14,投资者分析,二、投资者分析(一)投资者分析的意义(二)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分类(三)为适合的投资者选择合适的基金(四)基金组合投资,15,投资者分析,(二)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分类 1、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 2、投资者风险收益特征分类,16,投资者分析,(三)为合适的投资者选择合适的基金 适用性指导意见第三十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制定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匹配的方法,在销售过程中由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基金产品风险和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检验。匹配方法至少应当在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和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之间建立合理的对应关系,同时在建立对应关系的基础上将基金产品风险超越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定义为风险不匹配。,基金产品 投资人,17,投资者分析,(四)基金组合投资 1.意义:为了进一步分散风险,提高收益,按照既定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程度要求精心挑选出由一定数量的基金有机组合而成的基金产品组合。2.基金组合投资的方法:(1)组合投资目标的设计(2)组合投资的配置策略(3)组合投资的品种选择(4)组合投资的调整策略,18,第四节基金的促销手段、营销推广及营销管理,一、基金的促销手段 二、基金的营销推广活动 三、基金营销的过程管理 大纲要求:熟悉基金的促销手段 熟悉基金持续营销的作用和特点 熟悉基金的基本营销技巧,19,基金的促销手段,一、基金的促销手段(一)人员推销(二)营业推广(三)广告促销(四)公共关系(五)持续营销,20,基金营销的过程管理,二、基金的营销推广活动(一)基金营销推广活动的意义(二)组织基金营销推广活动的流程1.确定营销推广目标 2.选择营销推广的形式3.制定营销推广的方案4.组织营销推广活动的实施5.营销推广的后续跟踪,21,基金营销的过程管理,三、基金营销的过程管理(一)营销目标及战略的确定1.营销目标的确立 2.制定营销策略及方案(二)营销计划实施过程的管理1.销售进度跟踪2.营销过程控制,22,第五节 基金的销售流程、客户服务及投资者教育,一、基金销售的基本流程 二、基金销售的客户服务 三、投资者教育 大纲要求:熟悉基金销售中客户服务的意义、内容和服务方式,23,基金销售的基本流程,一、基金销售的基本流程(一)投资者风险测试(二)产品适用性分析及风险提示(三)提供投资咨询建议(四)受理基金业务申请(五)提供售后跟踪服务,24,基金销售的客户服务,二、基金销售的客户服务(一)客户服务的意义(二)客户服务的内容 1.投资咨询 2.基金资讯 3.投资跟踪 4.互动交流 5.受理投诉 6.投资者查询(三)客户服务的方式,25,投资者教育,三、投资者教育(一)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二)开展投资者教育的主要内容 1.了解基金 2.了解自己 3.了解市场 4.理解基金发展历史 5.了解基金管理公司(三)开展投资者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四)开展投资者教育的保障机制,26,第六节基金销售活动及销售人员 行为的规范,一、基金销售活动的规范(一)基金销售机构的资格管理(二)基金销售的业务规范(三)基金的宣传推介(四)对基金销售费用的规范二、基金销售人员的从业资格监管及内部管理(一)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的要求(二)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的取得与管理(三)基金销售人员行为的合规监管(四)基金销售人员的内部管理大纲要求:掌握基金销售活动的规范要求和风险控制,27,基金销售活动的规范,(一)基金销售机构的资格管理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基金销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该条首先规定了基金销售活动的业务主体是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人当然地具有基金销售的资格。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在取得业务资格后方可从事代销活动,同时,上述机构与基金管理人是一种委托代理管理,其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从事基金销售活动。,28,基金销售机构的资格管理,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二)有专门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三)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四)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有与基金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六)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技术设施,基金代销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机、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制度;(八)公司及其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部门的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29,基金销售机构的资格管理,证券公司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商业银行第(二)项至第(九)项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二)最近两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四)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商业银行第(二)项至第(九)项和证券公司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两千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二)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三)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四)最近三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30,基金销售机构的资格管理,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商业银行第(三)项至第(七)项、证券公司第(三)项和第(四)项,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范围;(二)主要出资人是依法设立的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三十人,且不低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31,基金销售活动的规范,(二)基金销售的业务规范 1.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应建立健全、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2.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被委托的机构应当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未经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从事宣传推介基金的活动的人员还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3.基金管理人在委托代销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时应事先签署书面代销协议,并对代销机构的活动负有监督检查义务。4.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在基金募集获得核准前不得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不得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内容负责,确保向公众分发和公布的材料和备案的材料一致。代销机构使用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与备案的材料一致。,32,基金销售活动的规范,(二)基金销售的业务规范 5.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应当在有证券投资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基金销售有关的账户,并由该银行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督。6.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不得擅自违规停止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或者拒绝投资人的申购、赎回,并应按基金合同约定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向投资人收取销售费用,不得违反规定收取额外费用或对不同的投资人适用不同的费率。7.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应当依法为投资人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投资人买卖、持有基金份额的信息或其他信息。,33,基金销售活动的规范,(二)基金销售的业务规范 8.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的八项禁止行为: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以低于成本的销售费率销售基金;募集期间对认购费打折;承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挪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认购、申购、赎回资金;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违反禁止性规定;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34,基金销售活动的规范,(二)基金销售的业务规范 9.基金销售机构应按照适用性指导意见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10.基金销售机构应依据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容至少应包括内部环境控制、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监察稽核控制等。,35,基金销售活动的规范,(三)基金的宣传推介 1.对基金销售宣传活动时间的规定 2.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规定 3.对基金业绩宣传的规定 4.对基金推介材料的风险提示 5.违规情形和相应的监管处罚措施,36,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规定,宣传推介材料定义: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公开出版资料;(二)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三)海报、户外广告;(四)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还包括通过报眼及报花广告、公共网站链接广告、传真、短信、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分红、销售相关的公告等可以使公众普遍获得的、带有广告性质的基金销售信息。,37,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代销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管理的基金;(五)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六)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38,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清晰,应当特别注意:1在缺乏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业绩稳健”、“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表述;2不得使用“坐享财富增长”、“安心享受成长”、“尽享牛市”等易使基金投资人忽视风险的表述;3不得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4不得使用“净值归一”等误导基金投资人的表述。,39,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加强对投资人的教育和引导,积极培养投资人的长期投资理念,注重对行业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避免对利用大比例分红等通过降低基金单位净值来吸引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的营销手段、或对有悖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打开申购等营销手段进行宣传。基金管理公司或旗下基金产品获得奖项的,应当引用业界公认比较权威的奖项,且应当避免引用两年前的奖项。,40,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制作、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报送报告材料。报送报告材料的具体安排如下:报送内容:包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形式和用途说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出具的合规意见书、基金托管银行出具的基金业绩复核函或基金定期报告中相关内容的复印件以及有关获奖证明的复印件。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负责基金营销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报送形式:书面报告报送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证监局。报证监局时随附电子文档。报送流程: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报告材料。,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业绩的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应当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基金合同生效一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宣传推介材料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应登载当年上半年度的业绩;基金合同生效十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十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基金业绩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应当经基金托管人复核。,41,42,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业绩的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对不同基金的业绩进行比较,应当使用可比的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和比较期间,并且有关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应当公平、准确,具有关联性。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附有统计图表的,应当清晰、准确;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名称及评价日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不得模拟基金未来投资业绩。对于推介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需要模拟历史业绩的,应当采用我国证券市场或境外成熟证券市场具有代表性的指数,对其过往足够长时间的实际收益率进行模拟,同时注明相应的复合年平均收益率。此外,还应当说明模拟数据的来源、模拟方法及主要计算公式,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43,基金推介材料的风险揭示,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同时登载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并提示基金投资人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业绩证明并不能替代基金托管银行的基金业绩复核函。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含有基金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内容的,应当特别声明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该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有足够平面空间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参照风险提示函的必备内容在材料中加入完整的风险提示函。其他情况下,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必须醒目、方便投资者阅读。对于营销活动承诺限定基金销售规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明确说明采取的规模控制措施。,44,违规情形和相应的监管处罚措施,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使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违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3种:未履行报送手续;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和上报的材料不一致;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违反销售管理办法及本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上述情形的,将视违规程度由中国证监会或证监局依法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或行政处罚措施:提示改正;出具监管警示函;变更材料报送要求;责令整改;处罚相关人员。,45,基金销售费用的规范,1.认购费、申购费的费率不得超过5%;可以分前后端收费。2.赎回费率不超过5%;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应计入基金财产。3.认、申购金额不同适用不同费率;基金持有期限不同适用不同的后端收费及赎回费率 4.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5.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收费,费率标准应统一。,46,基金销售人员的规范,二、基金销售人员的从业资格监管及内部管理(一)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的要求(二)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的取得与管理 1、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的取得 2、基金销售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3、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三)基金销售人员行为的监管(四)基金销售人员的内部管理 1.基金销售人员的组织管理 2.基金销售人员的行为监督 3.基金销售人员的培训,47,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基金销售人员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在销售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二)违规向他人提供基金未公开的信息;(三)诋毁其它基金、销售机构或销售人员;(四)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五)同意或默许他人以其本人或所在机构的名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六)违规接收投资者全权委托,直接代理客户进行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七)违规对投资者做出盈亏承诺,或与投资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约定利益分成或亏损分担;(八)承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九)以帐外暗中给予他人财物或利益,或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利益等形式进行商业贿赂;(十)挪用投资者的交易资金或基金份额;(十一)从事其它任何可能有损其所在机构和基金业声誉的行为。,第七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48,49,目录,第一节 封闭式基金的募集与交易第二节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第三节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第四节 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 第五节 ETF、LOF的募集与交易第六节 QDII基金的募集与交易 第七节 基金份额的登记,50,第七节基金份额的登记,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我国开放式基金登记机构及其职责 基金登记流程 申购(认购)、赎回资金清算流程,51,基金份额的登记,一、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登记,是指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后,由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建立基金账户,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中进行登记,表明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以后,基金投资者申购或者赎回基金,登记机构都会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中进行相应的变动。二、我国开放式基金登记机构及其职责:“内置”模式:基金管理人自建登记系统。“外置”模式:委托中国结算公司作为登记机构。“混合”模式:以上两种情况兼有。,52,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登记流程图,资金清算流程图,投资者资金账户,申购资金,代销机购网点资金清算账户,申购资金,代销机购资金清算总 账户,登记机购资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银行账户,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赎回资金,赎回资金,赎回资金,赎回资金,53,第一节封闭式基金的募集与交易,一、封闭式基金的募集程序 二、封闭式基金的交易大纲要求:熟悉封闭式基金的发售和合同生效的条件掌握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交易账户的开立、交易规则熟悉封闭式基金的交易费用,54,一、封闭式基金的募集程序 申请、核准、发售、备案、公告(一)封闭式基金募集申请 基金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和招募说明书草案等(二)封闭式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封闭式基金募集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封闭式基金的募集程序,55,封闭式基金的募集程序,(三)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封闭式基金发售价格一般采用1元基金份额面值加计0.01元发售费用的方式加以确定。发售方式主要有网上发售和网下发售两种。,56,封闭式基金的募集程序,(四)封闭式基金的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的备案手续,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不能成立,此时基金管理人需承担以下责任:以固有资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7,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一)上市交易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58,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二)交易账户的开立与交易规则 1.交易账户的开立买卖封闭式基金必须开立深、沪证券账户或深、沪基金账户卡及资金账户。基金账户只能用于基金、国债及其他债券的认购及交易。每个有效证件只允许开设1个基金账户,已开设证券账户的不能再重复开设基金账户。每位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1个资金账户,并只能对应1个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59,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二)交易账户的开立与交易规则 2.交易规则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报价单位:每份基金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01元人民币申报数量:100份或其整数倍,单笔最大数量应低于100万份 交易方式: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跌涨幅比例限制:10%(基金上市首日除外)T+1日交割、交收,60,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三)交易费用 交易佣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起点5元,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目前,封闭式基金交易不收取印花税。(四)折(溢)价率 投资者常常使用折(溢)价率反映封闭式基金份额净值与其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61,第二节开放式基金的募集与认购,一、开放式基金的募集程序 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大纲要求:熟悉开放式基金的发售、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熟悉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渠道、步骤和收费模式掌握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62,开放式基金的募集,(一)募集程序:申请、核准、发售、备案、公告(二)开放式基金募集申请(三)开放式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同“封闭式基金”)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开放式基金募集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63,开放式基金的募集,(四)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 与封闭式基金一样,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开放式基金的募集。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不能超过三个月。(五)开放式基金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64,开放式基金的募集,(六)开放式基金的合同生效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65,开放式基金的募集,(六)开放式基金的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不满足有关募集要求的,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以下责任: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66,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渠道(二)开放式基金认购步骤 1.基金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立 2.基金的认购 3.认购确认,67,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三)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方式金额认购 收费模式: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 计算公式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68,开放式基金的认购,(四)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5%。我国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大多在1%1.5%左右,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不收取认购费。(五)最低认购金额与追加认购金额 目前,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一般为1000元人民币,一些基金对追加认购金额有最低金额限制,但一些基金没有此类要求。,69,第三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申购、赎回的概念 申购和认购的区别申购、赎回的原则收费模式以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定 申购、赎回的登记与款项的支付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基金的定期定投业务,70,申购、赎回的概念,申购: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结束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其所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71,申购和认购的区别,认购和申购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时间不同。一般情况下认购期购买基金的费率要比申购期优惠。认购期购买的基金份额要经过封闭期才能赎回,申购的基金份额在申购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可赎回。一般来说,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但申购申请在提交当日15:00前可以提交撤销申请。,72,申购、赎回的原则,(一)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1.“未知价”交易原则。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二)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1.“确定价”原则。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73,收费模式以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定,申购费率不会超过申购金额的5%,基金申购费用也可以采取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模式。赎回费率不得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适用不同的赎回费标准。货币市场基金费用比较低,通常申购、赎回费率为0。,74,收费模式以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定,申购费用与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赎回金额的确定:赎回金额=赎回总额 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 赎回费率,75,申购、赎回的登记与款项的支付,申购、赎回的登记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一般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成功后,登记机构一般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申购、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对一般基金而言,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76,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的净赎回申请,是指该基金的赎回申请加上基金转换中的该基金的转出申请之和,扣除当日发生的该基金申购申请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入申请之和后得到的余额。出现巨额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者部分延迟赎回。,77,基金的定期定投业务,基金“定额定投”指的是投资者在每月固定的时间以固定的金额投资到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中。定期定额投资的两大优势进入门槛低 降低风险,摊薄成本。投资者申请办理该项业务,需到该基金的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签订相关协议。,78,第四节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 开放式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的冻结,79,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是指投资者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就可以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成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另一种基金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份额的转换一般采取未知价法,按照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换基金份额数量。,80,开放式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开放式基金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主要包括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除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业务。,81,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基金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具体办理方法参照基金管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82,基金份额的冻结,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83,第五节ETF、LOF的募集与交易,ETF的募集与交易 LOF的募集与交易,84,ETF的募集与交易,(一)ETF份额的募集(二)ETF份额的上市交易 1.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设置为10%,从上市首日开始实行;3.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及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4.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85,ETF的募集与交易,(三)ETF份额的申购、赎回 1.开放日: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2.开放时间: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3.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一般为50万份或100万份 4.ETF份额的申购、赎回应遵循以下原则:场内申购赎回ETF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场外申购赎回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场内申购赎回ETF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场外申购赎回ETF时,申购对价、赎回对价为现金。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消。,86,LOF的募集与交易,目前,我国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办LOF业务,因此,本部分内容主要介绍深证证券交易所有关LOF的募集与交易规则。(一)LOF份额的募集 LOF基金的募集分场外募集和场内募集两部分。场外募集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场内募集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87,LOF的募集与交易,(二)LOF的上市交易 在交易时间内,投资者通过券商在交易所买卖LOF基金份额,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三)LOF的申购和赎回注册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TA系统)内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在场外办理LOF的申购、赎回。LOF采取“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报,赎回以份额申报。,88,第六节QDII基金的募集与交易,一、QDII基金的募集程序 二、QDII基金的交易,89,QDII基金的募集程序,(一)QDII基金的募集程序 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申请及审核。2.QDII基金产品的申请及核准。3.经营外汇业务资格申请。4.基金份额发售。5.合同生效。可以人民币、美元或其他主要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募集;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以面值进行募集。,90,QDII基金的募集程序,(二)QDII基金与一般开放式基金募集程序区别 1.QDII基金募集首先需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该资格获批后还需申请经营外汇业务资格,而一般的开放式基金不用申请这两项资格。2.境内机构投资者申请募集QDII基金,补充文件:投资者风险提示函投资者教育相关材料境内机构投资者如委托投资顾问的,还应当出具投资顾问基本情况表、境内机构投资者与投资顾问签订的协议草案等文件。托管人如委托境外托管人的,还应当出具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签订的协议草案等文件。3.QDII基金除用人民币进行募集外,还可以用美元或其他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募集;同时,QDII基金还可以根据产品特点确定面值金额的大小。,91,QDII基金的交易,(一)QDII基金的认购(二)QDII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申购和赎回场所 2.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3.赎回和申购原则“未知价”原则“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可撤销,92,QDII基金的交易,(三)QDII基金交易与一般开放式基金交易的区别 1.币种 一般情况下,QDII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接受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并提前公告。2.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因为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海外市场,所以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与一般开放式基金有所不同,如基金资产规模须达到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等。,谢谢大家!,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