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培训.ppt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邢台市卫生监督所 郝进章,主要内容,一、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产前诊断管理三、出生性别比治理 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五、出租承包科室与无证行医,综 述,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2015年5月4日 一、为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定本规范。,二、计划生育监督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的监督,对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的监督,计划生育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以及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1、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内容:(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情况;(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定权利维护情况;(四)法律法规中的具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2、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机构执业资质合法性情况;(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情况;(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情况。,3、对打击“两非”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打击“两非”行为制度建设情况;(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落实禁止“两非”相关制度情况;(三)“两非”行为案件的查处情况,包括打击非法行医中涉及“两非”的案件查处情况。,4、计划生育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一)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二)导致人员重伤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三)造成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财产严重损失的案件;(四)危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五)造成其他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较大,可能危及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的案件。,第一部分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概述:母婴保健技术:母婴保健技术是以围绕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的一系列技术服务的总称。主要包括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婴儿保健相关的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一、概述:,计划生育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目的: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一、概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制定本条例。,一、概述:,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范了医疗保健机构和个人在母婴保健工作中的行为,旨在提高母婴医疗保健服务质量,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不属于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调整范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644号),一、概述:,至于人工流产,可能影响到母体健康,甚至造成终身疾苦与生命危险;绝育术将造成永久不孕,故应加以掌握与限制卫生部关于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通知56卫妇崔字第13号,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母婴保健,认识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认识计划生育,(一)设定依据(二)许可项目(三)许可申请人(四)实施主体(五)许可效期,二、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一)设定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第二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计划生育,母婴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婚前医学检查: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家庭接生(仅限个人),(二)许可项目,1.计划生育指导、咨询(生殖健康宣传、咨询;避孕药具指导、咨询、随访;计划生育手术咨询、随访);2.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二)婚前医学检查;(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四)助产技术;(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事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放、取宫内节育器终止早期妊娠手术(药物流产)输卵(精)管绝育术皮下埋植避孕术终止中期妊娠手术输卵(精)管吻合术应用麻醉镇痛技术施行负压吸宫术,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一)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二)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三)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第八条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三)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四)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第九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二)取出宫内节育器;(三)输卵(精)管结扎术;(四)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第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互相通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登记和执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第十二条 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注意,妇产科 母婴保健执业许可产科 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 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保健产前诊断 产前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包括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么?,计划生育,母婴保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三)许可申请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医务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四)实施主体母婴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婚前医学检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家庭接生,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四)实施主体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许可,(201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调整到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五)许可效期,(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效期为三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的效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定没有统一规定。(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每三年校验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效期三年。,三、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监督,(一)监督主要依据(二)监督主要内容及常见违法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1日起施行,2009年08月27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一)监督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308号令,2001年6月20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2002年12月9日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9号令,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33号令,2002年12月13日公布,2003年5月1日起施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1995年6月13日卫生部、国内贸易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轻工总会发布),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1995年8月7日)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2002年1月1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1995年8月7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2001年11月16日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2009年2月16日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卫妇发19957号)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WS322.1-2010,WS322.2-2010)卫生部关于印发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卫基妇发2002307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的通知(卫基妇发2002147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489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756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5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235号)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一)的通知(国计生发2001140号)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18号)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卫妇社发201096号),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卫妇发1995第10号)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3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的函(卫办基妇函200318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13号),(二)监督内容及常见违法行为处理,机构执业资质人员执业资质设备、技术应用文书、证明及相关资料管理其他,1、机构资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合法有效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法有效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计划生育专业并注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定期校验;在批准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不得出租、出借、买卖。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机构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相关证件过有效期开展技术服务机构超出批准项目开展技术服务的(2016课件法条链接.ppt,常见违法行为处理,法条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第三十五条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法条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罚种?助产技术、结扎手术?,法条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顾问 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法条链接:1,第三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2、人员资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事诊断治疗的取得相关专业执业医师或执助;从事护理的为执业护士;从事检验的取得职称或医师资格。取得相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事与计划生育相关临床医疗服务的取得相关专业执业医师或执助;从事计划生育指导、咨询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医师执业范围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执助?,法条链接: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3、场地、设备、设施,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场地、设备、设施等配备需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场地、设备、设施等配备符合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等要求。保证使用中的设备、设施、药品等处于功能状态。,常见违法行为处理,不按规定管理使用特殊药品的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医学仪器、设备的,法条链接3:,第七十二条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一)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二)未依照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的;,法条链接3:,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4、技术应用,不得擅自开展禁止、限制应用的技术。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常规。遵守知情同意制度。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需由指定机构实施,三人以上副高以上专家组鉴定。不得实施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节育技术服务不得收取费用。,国计生发2001127号)规定,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常见违法行为处理擅自开展禁止或限制应用技术的违背操作常规开展技术服务的违规开展胎儿性别鉴定的,法条链接: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对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个人,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或超越许可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条链接:4,人口与计生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法条链接: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给予警告,并处所收费用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该机构的正职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5、文书、证明及相关资料管理,建立相关登记、病历资料等。(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并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应当在手术前登记、查验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限、条件保存。,规范出具相关证明。(如母婴保健相关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产前诊断证明、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书等。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婚育证明、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批准书、同意实施中期(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病残儿医学鉴定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书等。),常见违法行为处理,不按规定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出具虚假证明的中引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法条链接:5,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二十条 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照规定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法条链接:5,人口与计生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6、其他,死胎、死婴规范处置新生儿安全管理胎盘处置脐带血采集等,【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嫌犯罪移送,第二部分 产前诊断,一、概念: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产前筛查:是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某些有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胎儿的高风险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二、管理与审批 1、产前诊断技术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卫生部制定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和人员条件;颁布有关产前诊断的技术规范;指定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全国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进行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对全国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行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规划、审批或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资格认定;对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进行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前诊断技术应用的日常监督管理。,2、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由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注明开展产前诊断以及具体技术服务项目。,三、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一)专业技术基本要求:1、具有遗传咨询的能力;2、具有开展血清学标记免疫检测技术的能力;3、具有常规开展外周血染色体核型分析的能力;4、具有开展孕中期羊水胎儿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的能力;5、具有对常见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做出风险评估的能力;6、具有对常见的胎儿体表畸形及内脏畸形进行影像诊断的能力;7、具有开展常见的单基因遗传病(包括遗传代谢病)诊断的能力;8、具有产前筛查出的多数(95%)高风险胎儿做出正确诊断及处理的能力;9、具有相关健康教育的能力。,(二)人员配备基本要求:开展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配备至少2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遗传病咨询的临床医师,2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妇产科医师,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儿科医师,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临床医师,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细胞遗传实验室技术人员和生化免疫试验技术人员。,四、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产前诊断技术专业培训,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获得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1、临床医师: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临床学科5年以上临床经验,接受过临床遗传学专业技术培训。从事产前诊断技术10年以上,掌握临床遗传学专业知识的技能。2、超声产前诊断医师: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超声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3、实验室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实验室工作2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诊断实验室技术的系统培训。,五、孕妇进行产前诊断条件:(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三)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五)年龄超过35周岁的。,六、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三年校验一次,校验由原审批机关办理。经校验合格的,可继续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经校验不合格的,撤销其许可证书。,注: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计划生育服务条例,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后制定。,处 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罚,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三十一条 对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个人,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或超越许可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第三部分 打击“两非”,一、概述:1、“两非”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2、打击“两非”的目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3、出生性别比:是指活产男婴数与活产女婴数的比值,通常用女婴数量为100时所对应的男婴 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来表示。正常情况下,出生性别比是由生物学规律决定的,保持在102107之间。,4、“其直接影响是婚姻梯度挤压现象凸显”,同龄适婚女性短缺,男性就会从低年龄女性中择偶,“老夫少妻”增多;挤压到一定程度,就要向别的地区发展,“城里哥找乡下妹”。“婚姻挤压之痛不仅在于产生多少光棍,更在于其后果主要由贫困人口承担”,由于农村出生性别比失衡比城市严重,今后“剩男”将更加沉积于边远贫困地区。贫穷又无子嗣的男性剧增,可能会增加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及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药物流产(49天)吸宫流产(10周内)钳刮流产(10-14周)中晚期引产(14-27周)剖宫产或剖宫取胎,1、终止妊娠:是母体承受胎儿在其体内发育成长过程的终止。,二、终止妊娠,医学需要?非医学需要?,3、常用方法,5.经皮脐血穿刺18周,6.羊膜穿刺取羊水术1622周,3.绒毛采检术10-13周+6,2.母血中胎儿游离DNA检测68周,胎儿性别鉴定方法,1.胚胎植入前诊断受精后3天,4.超声波扫描12-16周,4、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5、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三名以上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出具医学诊断报告,并由医疗卫生机构通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三、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1、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从事非法鉴定性别的活动由隐藏变为半公开,由“坐等上门”变为“上门服务”,鉴定时的怀孕时间由16周以上缩短为12周左右,由本地小范围变为有组织的跨区域大范围作业,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到人工终止妊娠,提供“一条龙”服务。“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趋势,短期内必须依靠国家的强力干预。,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超声诊断、染色体检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等相关制度。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应当在手术前登记、查验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并及时将手术实施情况通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3、终止妊娠药品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指导和监护下使用。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并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4、医疗器械销售企业销售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应当核查购买者的资质,验证机构资质并留存复印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不得将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销售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和个人。,5、违法发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6、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并组织、协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查处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入和相关医疗器械使用监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的宣传培训等工作;,7、处罚:1)违反规定利用相关技术为他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人员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的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相关医学诊断意见书或者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照规定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4)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