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宏观经济学.ppt
世界宏观经济学,经济制度、增长、发展与均衡,贸易自由化与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与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世界经济的增长世界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的均衡经济全球的结构及其不平等性质,第七章贸易自由化与关税贸易总协定,贸易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基础和先导。第一节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与形成什么是贸易自由化?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出现:1948年关贸总协定生效。贸易自由化进入新阶段的标志:1995年WTO的成立。,一、自由贸易政策的起源,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重商主义时期的欧洲19世纪20年代英国推动自由贸易政策美德在19世纪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一战与二战时期的贸易保护主义,二、贸易自由化浪潮,贸易自由化的出现与发展关贸总协定与19世纪某些西欧国家推动的自由贸易在方式上的区别;贸易保护措施对贸易自由化趋势产生了冲击,但无法中断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有管理的自由贸易。,二、贸易自由化的推动者,关贸总协定与WTO其它相关国际组织:UNCTAD(联合国贸发会议)Customs Co-operation Coucil(CCC)关税合作理事会IMF区域性经济组织,第二节 贸易自由化的表现和特点,一、贸易自由化的表现进出口关税大幅度降低;非关税壁垒受到削弱;各种贸易歧视被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得到优惠待遇;贸易自由化组织的管辖范围扩大。,二、贸易自由化的特点,贸易自由化领域拓宽,参与者增加;贸易自由化受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双重影响;贸易自由化的全球性力量和制度性保障得到加强;贸易自由化具有不平衡性。,第三节关贸总协定及其作用和局限,一、关贸总协定的成立主要机构:缔约方全体(最高权力机构)、代表理事会(常设机构)、委员会(对重大总量进行长期和系统考虑)二、关贸总协定在贸易自由化中的作用大幅度降低关税已完成的8轮多边谈判取消非关税壁垒数量限制、倾销与反倾销、补贴与反补贴、灰色区域,1947年关贸总协定的产生,其它方面消除贸易歧视,增强贸易透明度;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透明度原则处理国际贸易纠纷;争端解决程序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发展;普惠制、例外条款把更多领域纳入多边贸易组织框架;纺织品、农产品、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三、关贸总协定的局限性,地位不明确规则不够严密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结构与运行机制,一、WTO的结构WTO的组织结构图,第八章WTO与经济全球化,第一节WTO的主要原则与职能一、WTO的成立二、WTO的宗旨与原则()非歧视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允许正当保护原则,稳定贸易发展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地区贸易原则,例外与免责原则,透明度原则。WTO原则对关贸总协定原则的继承与发展,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待遇又称无差别待遇,是针对歧视待遇的一项缔约原则,它要求缔约双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缔约对方实施歧视待遇。根据非歧视待遇原则,世贸组织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不采用任何其他所同样不适用的优惠和限制措施。在世贸组织中,非歧视原则由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出来。,贸易自由化原则,世贸组织一系列协定或协议都要求成员分阶段逐步实行贸易自由化,以此扩大市场准入水平,促进市场的合理竞争和适度保护,让投资者有较为透明、稳定的市场环境,而不是政府过多的干预造成的不确定性来决定其投资行为。贸易自由化以共同规则为基础,以多边谈判为手段,以争端解决为保障,以贸易救济措施为“安全阀”,以过渡期方式体现差别待遇。世界贸易组织承认不同成员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通常允许发展中成员履行义务有更长的过渡期。,允许正当保护的原则世贸组织允许世贸组织成员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依据货物和服务产业竞争能力的差距,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维护本国国民安全和健康的要求,可以通过谈判作出正当的保护,即非歧视原则的例外。正当保护的措施:1、在货物贸易上鼓励以关税作为主要的保护措施,一般地取消数量限制。2、在服务贸易上,允许世贸组织成员逐步开放;在承诺开放的部门实施国民待遇。3、在知识产权上通过多种方式保护,如果发现侵权盗版等行为,可以采取边境措施和刑事措施,并规定了不同的保护时间。,稳定贸易发展原则,世贸组织所建立的多边贸易体系是要各成员方政府为各成员方的投资者,企业家,雇员和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贸易环境。这种贸易环境有利于开拓市场,创造更多贸易与投资的机会;同时给各种消费者提供丰富的物美价廉的商品。因此,要求这种贸易环境可以预见,并稳定地发展,即要求世贸组织成员如实地履行承诺的义务。,公平竞争原则,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公平竞争原则是指成员方应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原则的表现:1、通过反取消和反补贴等防止因取消和出口补贴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2、在服务贸易领域,世界贸易组织鼓励各成员通过相互开放服务贸易市场,逐步为外国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创造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的机会。3、在知识产权领域,公平竞争原则主要体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4、约束政府采购金额,扩大公平竞争机会。5、为防止国营贸易企业的经营活动对贸易造成扭曲影响,世界贸易组织要求成员方的国营贸易企业按非歧视原则,以价格等商业因素作为经营活动的依据,并定期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国营贸易企业情况。对国营贸易企业的贸易行为作了规范,防止出现与其它贸易企业竞争不公平的现象。,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原则,允许发展中成员方用较长的时间履行义务,或有较长的过渡期;如在农产品关税消减上,发达国家在6年内使关税降低36%,而发展中成员方在10年内使关税降低24%,最不发达国家免除降税义务;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中,对外资企业不可采用“当地成份”、“外汇平衡”措施,发达国家成员在2年内取消,发展中国家成员则可有5年过渡期,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有7年过渡期。,地区贸易原则,地区性贸易安排是指一些国家通过协议组成经贸集团,成员内部相互废除或减少进口贸易壁垒。WTO具体要求:第一,确定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临时协定的“合理期间”一般为10年,如超过10年,则要向货物贸易理事会作出解释。第二,两者成立的所有通知要接受世贸组织工作组的检查。第三,二者要定期向世贸组织理事会作出活动报告。,例外与免责原则,含义:世界贸易组织要求成员方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各项义务,但也允许成员方在考虑历史传统、安全和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有所例外,即不实施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透明度原则是指,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等),不公布的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议,也在公布和通知之列。,三、WTO的主要职能:,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结构与运行机制,一、WTO的结构,WTO组织结构图,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顶级决策机构,由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成员组成,也是各成员方最重要的谈判场所。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部长级会议具有下述具体职能:1部长级会议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以及预算、财务和管理委员会。在适当情况下,“可设立具有其认为适当的职能的其他委员会”。2任命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确定总干事的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职责及任职条件。3对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作出解释和修改。4豁免某成员方在特定情况下承担的义务,并对超过1年的豁免按规定进行审议,决定对豁免的延长、修改或终止;5审议成员方提出的对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进行修改的动议。6决定将某一贸易协定补充进诸边贸易协定或将其从该协定之中删除。7决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国家或具有单独关税区地位的地区。8审议互不适用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适当建议。9决定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多边贸易协定生效的日期以及这些协定在经过生效后2年可继续开放接受的决定。,总理事会,总理事会由世界贸易组织全体成员的代表组成,主要是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履行部长会议的职责。总理事会为除部长级会议之外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日常对世界贸易组织的领导与管理。,总理事会作为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召开会议,解决成员国间的贸易争端;下设上诉机构和争端解决专家组。总理事会作为贸易政策审议机构(Trade Policy Review Body)召开会议,负责对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进行审议,以增加各成员方贸易政策的透明度。,总理事会下设专门理事会,1货物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Goods),涵盖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lA所列的全部协定,主要负责监督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及其附属的12个协议的执行。在该理事会之下,又分设11个部门委员会,负责专门监督管辖市场准入、农产品、动植物检疫、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原产地、补贴与反补贴措施、海关估价、贸易技术壁垒、反倾销、进口许可、保障措施等领域,具体负责各专项协议的执行。此外还设有一个纺织品监督机构。2服务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主要负责管理监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实施。目前,在该理事会下已设立3个谈判小组、一个委员会和一个工作小组,分别为:基础电讯谈判小组、自然人移动谈判小组、海上运输服务谈判小组和金融服务委员会以及专业服务工作小组。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Council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主要负责管理、监督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执行,而在该协定中,最关键的是规定了所有成员都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明确了实施该标准的法律义务,把知识产权问题列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调整范畴。,总理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1贸易与发展委员会(Committe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由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转来,其主要职责是定期审议多边贸易协定中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条款,还设立了“最不发达国家分委员会”,并定期向总理事会报告,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2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ommitte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该委员会是根据1994年4月15日马拉喀什部长级会议决定成立的,其主要职责是协调贸易与环境措施之间的矛盾,制定必要的规范,以促进贸易的持久发展。3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Cormmittee on Balance of Payments Restrictions)。该委员会是由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转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负责监督审查有关协定中涉及国际收支平衡条款以及依据这些条款而采取限制进口措施的执行情况。4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Committee on Budget,Finance and Administration)。主要负责接受总干事提交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年度概算和决算,提出建议供总理事会通过。5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Committee on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该委员会于1996年2月,根据总领事会的决定设立,其职能为审查所有双边、区域和诸边优惠贸易协定,并审议此类协定和区域性倡议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总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专门负责处理世界贸易组织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设一名秘书长,由总理事会委任的总干事担任。再由秘书长根据总理事会所批准的规则任免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秘书处。总干事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监护人,他可以规劝各成员方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规定。,总理事会设立的临时性机构:工作组,总理事会还设立一些临时性机构,即工作组,处理一些重要的专门问题。其职权范围也由总理事会决定,工作组向总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例如:中国加入WTO工作组,二、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决策机制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形成背景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从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关条款及其40多年争端解决的实践发展而来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包括27个条款、4个附件。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同时作为负责争端解决的机构,履行成员方之间争端解决的职责。,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鼓励成员通过双边磋商解决贸易争端以保证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目标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是使争端得到积极有效的解决。争端各方可通过磋商,寻求均可接受并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定或协议相一致的解决办法。在未能达成各方满意的解决办法时,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成员撤销被认定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定或协议的措施。如该措施暂时未能撤销,应申诉方要求,被诉方应与之进行补偿谈判,但补偿只能作为一项临时性措施加以援用。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达成满意的补偿方案,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申诉方可采取报复措施。,严格规定争端解决的时限迅速解决争端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为此,争端解决程序的各个环节均被规定了严格、明确的时间表。这既有利于及时纠正成员违反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或协议的行为,使受害方得到及时的救济,也有助于增强各成员对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信心。,实行“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引入了“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在争端解决机构审议专家组报告或上诉机构报告时,只要不是所有的参加方都反对,则视为通过,从而排除了败诉方单方面阻挠报告通过的可能。,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争端当事方应按照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规定妥善解决争端,禁止采取任何单边的、未经授权的报复性措施。,允许交叉报复如果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某一领域的措施被裁定违反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或协议,且该成员未在合理期限内纠正,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利益受到损害的成员可以进行报复。报复应优先在被裁定违反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或协议的措施的相同领域进行,称为平行报复;如不可行,报复可以在同一协定或协议下跨领域进行,称为跨领域报复;如仍不可行,报复可以跨协定或协议进行,称为跨协议报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一)磋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一成员方向另一成员方提出磋商要求后,被要求方应在接到请求后的10天内作出答复。如同意举行磋商,则磋商应在接到请求后30天内开始。如果被要求方在接到请求后10天内没有作出反应,或在30天内或相互同意的其他时间内未进行磋商,则要求进行磋商的成员方可以直接向争端解决机构要求成立专家组。如果在接到磋商请求之日后60天内磋商未能解决争端,要求磋商方(申诉方)可以请求设立专家组。在紧急情况下(如涉及容易变质的货物),各成员方应在接到请求之日后10天内进行磋商。如果在接到请求之日后20天内磋商未能解决争端,则申诉方可以请求成立专家组。,(二)专家组审理争端,1专家组的成立和授权(1)专家组的成立(2)专家组的组成:专家组通常由3人组成,除非争端当事方在专家组设立之日起10天内同意设立5人专家组(3)专家组的职权范围: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7条第1款,用标准格式规定了专家组的职权范围,2专家组的审理程序,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专家组要调查案件的相关事实,对引起争议的措施是否违反相关协定或协议作出客观评价,就争端的解决办法提出建议。专家组一旦设立,一般应在6个月内(紧急情况下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最终报告。如专家组认为不能如期提交报告,则应书面通知争端解决机构,说明延误的原因和提交报告的预期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应申诉方的请求,专家组可以暂停工作,但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如超过12个月,设立专家组的授权即告终止。为完成最终报告,专家组有权从他们认为适当的任何个人或机构获取资料和专门意见。专家组在向成员方管辖的个人或机构索取资料和意见前,应通知该成员方政府。对于争端中涉及的科学或技术方面的问题,专家组可以设立专家评审组,并要求他们提供书面咨询报告。如争端当事方以外的成员认为该争端与自身有实质性的利益关系,则在向争端解款机构作出通知后,可以以第三方身份向专家组陈述意见,并有权获得争端各方提交专家组首次会议的陈述材料。,3专家组报告的通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酌谅解第16条规定,为使各成员有足够时间审议专家组最终报告,只有在报告散发给各成员方20天后,争端解决机构方可考虑审议通过。对报告有反对意见的成员方,应至少在召开审议报告会议10天前,提交供散发的书面反对理由。在最终报告散发给各成员方的60天内,除非争端当事方正式通知争端解决机构他们的上诉决定,或争端解决机构经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该报告,否则该报告应在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予以通过。,(三)上诉机构审理,1上诉机构的组成及职权范围: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7条规定,争端解决机构设立常设上诉机构,受理对专家组最终报告的上诉。常设上诉机构由7人组成,通常由其中的3人共同审理上诉案件。2上诉机构对案件的审理 上诉机构的审议,自争端一方提起上诉之日起到上诉机构散发其报告之日为止,一般不得超过60天。3上诉机构报告的通过 争端解决机构应在上诉机构报告散发后的30天内通过该报告,除非争端解决机构经过协商一致决定不予通过。,(四)争端解决机构裁决的执行及其监督,1裁决的执行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条规定,在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报告通过后30天内举行的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有关成员应将执行争端解决机构建议和裁决的意愿通知该机构。有关建议和裁决应该迅速执行,如果不能迅速执行,则应该确定一个合理的执行期限,2授权报复,如申诉方和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届满后20天内未能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申诉方可以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对被诉方进行报复,即中止对被诉方承担的减让或其他义务。争端解决机构应该在合理期限届满后30天内给予相应的授权,除非争端解决机构经协商一致拒绝授权。根据所涉及的不同范围,报复可分为平行报复、跨部门报复和跨协议报复三种。被诉方可以就报复水平的适当性问题提请争端解决机构进行仲裁。报复措施也是临时性的。只要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报复措施就应终止:(1)被认定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定或协议的措施已被撤销;(2)被诉方对申诉方所受的利益损害提供了解决办法;(3)争端当事各方达成了相互满意的解决办法。,3监督执行,争端解决机构应该监督已通过的建议和裁决的执行情况。在建议和裁决通过后,任何成员都可随时向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与执行有关的问题,以监督建议和裁决的执行。,仲裁、斡旋、调解和调停,(一)仲裁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5条规定,仲裁可以作为争端解决的另一种方式。如果争端当事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则可在共同指定仲裁员并议定相应的程序后,由仲裁员审理当事方提出的争端。,(二)斡旋、调解和调停,斡旋是指第三方促成争端当事方开始谈判或重开谈判的行为。在整个过程中,进行斡旋的一方可以提出建议或转达争端一方的建议,但不直接参加当事方的谈判。调解是指争端当事方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该委员会通过查明事实,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促成当事方达成和解。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者的身份主持或参加谈判,提出谈判的基础方案,调和、折衷争端当事方的分歧,促使争端当事方达成协议。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中,斡旋、调解或调停是争端当事方经协商自愿采用的方式。争端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请求进行斡旋、调懈或调停。斡旋、调解或调停程序可以随时开始,随时终止。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可以以他所任职务身份进行斡旋、调解或调停,以协助成员方解决争端。,决策机制,协商一致世界贸易组织以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所遵循的决定、程序和惯例作为指导,在决策中继续沿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所遵循的“经协商一致作出决定”的习惯做法。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决策惯例是,讨论一项提议或拟议中的决定时,应首先寻求协商一致。所有缔约方都表示支持,或者没有缔约方反对,即为协商一致通过,只有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在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或总理事会表决时,每一成员拥有一票。总的原则是,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依据成员所投票数的多数作出决定,除非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或有关多边贸易协定另有规定。,1关于条款解释的投票表决,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或总理事会拥有解释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的专有权。对多边贸易协定和协议条款的解释,部长级会议或总理事会应根据监督实施协定的相应理事会的建议进行表决,并获得成员的四分之三多数支持才能通过,2关于义务豁免的投票表决,按照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和协议的规定,任何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既享受一定的权利,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对某一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承担的某项义务,部长级会议可决定给予豁免。,三、WTO协议的基本结构四、WTO与关贸总协定的区别,第三节WTO的作用及发展趋势,一、WTO的作用二、WTO的运行情况三、WTO的发展方向,补充: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哈会议,2001年11月9日至14日,世贸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共142个世贸组织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有二:一是接受中国和中国台北加入世贸组织。二是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11月10日,会议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正式接纳中国为其第143位成员。11月11日,会议通过了中国台北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的名义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接受台湾为其第144位成员。11月14日,会议通过了多哈部长宣言,一致同意开始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并规定应在2005年1月1日之前结束所有谈判。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被命名为“多哈发展回合”,以强调对发展问题的重视。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公共卫生的宣言和关于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注的决定。,多哈发展回合启动原因,多哈发展回合能够启动,源于以下原因。第一、世界经济发展缓慢,贸易保护主义增强,需要举行新的多边贸易谈判,加强贸易自由化的共识,进一步动贸易自由化,增强抑制贸易保护主义的能力。第二、新兴贸易事物的挑战。世贸组织建立以来,世界经济贸易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如电子商务的兴起、环境条件的恶化,贸易环节的是否便利,成员境内的竞争政策,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协调,贸易与技术转让之间的关系等,它们对世界贸易的发展影响加大,需要通过多边贸易谈判,确立新的规则,否则,将影响世界贸易组织作用的发挥。,第三,纠正世界贸易组织原有协定与协议实施上的失衡,由于发展不平衡和竞争力的强弱差距等原因,世贸组织成员在实施原有的贸易协定与协议中出现了不平衡,有的协议执行的较好,有的较差。如发达成员对自己自由化的承诺,如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上的义务的履行,一再拖延。众多规定仍然扭曲着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如出口补贴、国内支持、关税高峰。在食品进口方面出现了新壁垒。发展中成员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未能充分享受,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出现了边缘化的趋势。它们都影响了世界贸易组织作用的发挥。第四,修复世界贸易组织的形象。自1999年世界贸易组织第三届部分级会议无果而终以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象受到很大伤害,甚至成为反经济全球化的口实。,第五,世界贸易组织本身为新回合谈判作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世贸组织第二任总干事穆尔进行了艰苦卓越的游说工作。第六、从世界贸易大局出发,在着眼于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成员方尤其是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相互作出让步。发达国家认识到,西雅图新回合发动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其在谈判议题上的不妥协立场。发展中成员也感到需要一定的妥协,才能发起新的多边贸易谈判,解决贸易与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多哈回合谈判议题上,既考虑到发达成员方的要求,更照顾到发展中成员的利益。,多哈发展回合的目标与特点,(一)目标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会议在卡塔尔多哈通过部长宣言,决定从2002年起,到2005年底以前举行多哈发展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发展回合谈判的目标主要有:抑制全球经济减缓下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加大贸易在促进经济发展和解除贫困方面的作用,处理最不发达国家出现的边缘化问题,理顺与区域贸易协定之间的关系,把多边贸易体制的目标与可持续发展有机底结合起来,改善世界贸易组织外部形象,实现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原则和目标。,(二)谈判议题的特点,第一、议题的涉及面十分广泛。部长宣言列出的谈判议题有19个,即: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注,农业,服务,非农产品市场准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贸易与投资的关系,贸易与竞争政策的相互作用,政府采购透明度,贸易便利化,世贸组织规则,争端解决谅解,贸易与环境,电子商务,小经济体,贸易、债务和财政,贸易与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等。有些议题所涉及的具体议题有很多,如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注的议题,就包括了10多个具体内容,即有:关贸总协定1994第18条,农产品协议,卫生与检疫措施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反倾销协议,海关估价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第二、新议题多。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议题充分考虑到建立以来世界经贸中出现的新事物,作到与时俱进,把关系世界经贸发展的重要问题作为新议题。诸如:贸易与环境,贸易便利化,贸易与竞争政策,贸易与技术转让,贸易与债务、金融,技术与能力建设等。新议题的数目与范围远远超出乌拉圭回合谈判确定的3个新议题。它表明世界范围的贸易自由化向纵深发展。方面,它使贸易自由化从关税、非关税、服务市场准入转入贸易发挥作用的相关问题和环境上。另一方面,这些新议题的达成与接受将使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境内的经贸法规更多地受到影响,使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境内市场与世界市场进一步接轨,加速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第三、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贸易发展和利益受到空前关注。首先,在部长宣言前言中,公然声明“大多数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属于发展中国家,我们寻求将它们的利益和需要放在本宣言所通过的工作计划的中心位置”“我们致力于处理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被边缘化的问题,提高它们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有效参与。”其次,在部长宣言中,涉及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内容几乎占了半。再次,在19个议题中,有13个议题中涉及对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的谈判,其中6个议题使专门针对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这些内容为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通过多哈回合取得更多的差别待遇和落实这些待遇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第四、平衡了发达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的要求。多哈回合19个议题使发达成员与发展小成员的要求得到较好的平衡。在新议题中,既包含了发达成员关心的新议题,如贸易与环境问题,贸易与竞争政策等;同时也接纳了发展中成员关注的新议题,如贸易与技术转让,贸易与债务、金融、技术合作与能力建设等。,第九章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一节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发展的原因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达成经济合作的某种承诺或者组建一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谋求区域内商品流通或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生产分工最优化,直至形成各种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体制某种程度的统一。内涵:(1)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标志是成员国之间关税等经济交流障碍的消除;(2)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是一体化的根本原则;(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国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经济一体化,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现代关税同盟理论一体化的静态效应 贸易创造、贸易转移贸易创造具有“正生产效应”和“正消费效应”,而贸易转移具有“负生产效应”和“正消费效应”。进一步考虑贸易转移对进口国关税收入的负面影响,那么贸易转移不仅引起整个世界生产效率的下降,而且对消费国总体也会形成负的经济效应。,外部贸易创造、贸易重整和贸易抑制效应“外部贸易创造”是指在关税同盟成立后,由于各成员国对外统一关税,那些原先单边关税税率高于关税同盟统一关税税率的成员国因降低关税而与非成员国产生的贸易。“贸易重整”是指由“同盟认同”以及成员国相互免费提供信息所增进的“亲近”而引起的成员国之间贸易商品结构及贸易地理方向的调整。“贸易抑制”则是指由于关税同盟对外统一关税壁垒的作用,促使那些原先单边关税较低的成员国从国外进口的廉价商品被国内商品所替代的贸易减少效应。对成员国来说,外部贸易创造与贸易重整的静态福利效应为“正”,而贸易抑制的静态福利效应则为“负”。,一体化的贸易条件效应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通过贸易转移、对外谈判实力变化、贸易规模大小、对外开放程度高低、劳动生产率和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等途径影响贸易条件。,一体化的动态效应(这里的一体化并非只针对关税同盟,还包括程度更高的一体化形式)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大市场理论资本聚集效应“交易成本”效应资源配置效应,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原因,微观:实现规模经济,增强竞争实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经济效率。宏观(关键因素):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是20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但经济全球化与主权国家对国民经济控制和管理权之间存在的冲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间合作的障碍、更深层次的文化和意识形态障碍等等,都阻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展。为此,经济发展水平接近、文化背景相似、社会政治体制相融的特定地区就率先尝试区域性经济一体化,以充当经济全球化的阶段性准备和局部性实践。,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实模式,“北北合作型”以产业内部分工为特征,主要出现在发达回家之间。例如:欧盟“南南合作型”以发展民族工业为动因,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在发展中国家之间。例如:中美洲共同市场、中非经济关税同盟“南北合作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联合。突破了传统的区域一体化模式。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第二节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一、20世纪50年代:初创时期经互会“煤钢联营”(1951.4.18)“舒曼计划”欧共体成立(1958.1.1)罗马条约,即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的合称。,二、20世纪60年代80年代:蓬勃发展时期,欧共体60年代:关税同盟、共同农业和财政政策。70年代:新成员(Danmark,Ireland,UK)加入;实施分阶段货币联盟计划及后来的推进“欧洲货币体系”计划(ECU,欧洲货币单位)。81年:Greece加入。欧洲自由贸易联盟(1960年5月)针对欧共体南南合作型组织大量涌现拉美、非洲、亚洲,三、20世纪80年代中期:内涵深化时期,欧洲经济一体化走向扩大和深化统一大市场:1986年,欧共体成员国签订了单一欧洲法案(Single European Act),明确提出了要在1992年12月31日前完成内部市场建设,实现商品、资本、人员和服务的自由流通,同时对经济货币、社会政策、科技发展、环境保护以及外交政策领域的欧洲合作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欧共体内部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历经曲折,循序渐进,到1993年1月1日宣告正式启动。1992年2月7日,欧共体12国签订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统称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约。该条约已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欧盟正式取代欧共体。1995年1月,瑞典、芬兰和奥地利加入欧洲联盟,使欧盟成员国发展到15个。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极大地促进了欧洲统一大市场的最终建成,成为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核心与象征。,北美自由贸易区(南北合作型)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1992年12月,美、加、墨三国签署协议,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及其挫折。拉美新的一体化组织,亚太经合组织1989年成立;1991的汉城宣言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壁垒;1994年“茂物目标”亚太经合组织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应分别在2010年和2020年以前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1995年大阪会议通过了具体实施的行动议程,提出一体化进程中应遵循的一整套根本性原则全面性、与WTO一致性、可比性、非歧视性等等;2005年的第13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釜山路线图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加强集体行动计划和单边行动计划,推进高水平的区域内贸易协定和自由贸易协定等。,亚太国家的动态梯度分工格局,(1)美、日为上层(2)港、韩、新、台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居中(3)泰、马、菲、印尼和中国等为第三层,东、中欧地区传统经济纽带的复归独联体经济一体经济化进程,四、世纪之交及21世纪初:与经济全球化同步发展时期,以务实的态度步步为营推进一体化发展;摒弃简单模仿注重兼收并蓄;呈现交叉重叠、跨区域网络化发展态势;区域贸易协定呈现便于化发展态势;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系同步推进,互补发展。,双边FTA(),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信息通讯技术为支撑的新经济,为生产销售的国际化注入了新的活力。电子商务、无纸贸易等新手段的运用使传统的国际贸易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率。在这种条件下,WTO成员的关注焦点转向了双边FTA,其特点是两个经济体商签双边FTA,它不仅仅是局限于贸易和投资等经济层面自由化的区域贸易协定。WTO第五届部长会议在坎昆的无果而终对商签双边FTA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多边主义向双边FTA转变的世界性发展趋势,表明贸易自由化已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签订的几个双边FTA:,CEPA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货物贸易协定曼谷协定 中国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与后来取代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 拟议中的中国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自由贸易协定,第三节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世界经济全球化,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对国际经济秩序的影响北北模式一定程度上使南北差距扩大南北模式使南北关系的解决有可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由南北对抗走向南北合作)对世界经济格局产生的影响对全球贸易格局的影响对全球要素流动格局的影响二、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大作业3,分组选择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或该一体化组织的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备选题目: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欧盟的共同环境政策欧盟的财政政策欧元欧盟新一轮扩大(中东欧国家)的意义欧盟发展遇到的问题,亚太经合组织对中国的意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意义CEPA的实施对大陆、香港和澳门的经济影响中国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的意义北美自由贸易区对美、加、墨三国经济各自的影响非洲经济一体化的现状,第十章世界经济的增长,世界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周期性波动可持续增长,第一节世界经济的增长与可持续增长,一、世界经济增长的涵义及历史回顾二、经济全球化推动世界经济的增长三、世界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涵义及影响要素,第二节世界经济增长中的周期问题(),一、世界经济周期的涵义和分类长周期(4560年):技术创新是基础建筑业周期(1525年)投资周期(711年)短周期(35年):又叫存货周期二、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经济周期的同步性三、科技革命与世界经济周期的微波化,四、经济长周期及其特征长波理论()从西方经济史看,美国的批发物价指数二百多年来的经济数据可代表经济盛衰的周期,由1780年至今,美国经济大致上可划分为四个长波周期(参见图)。五、经济长周期与其它经济周期的联系与区别(),美国经济的长波周期,第三节世界经济持续增长中的全球性重大问题可持续增长,一、全球性问题的出现环境恶化、资源短缺、人口膨胀二、全球性问题的国际协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球峰会: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1992年里约热内卢2002年约翰内斯堡21世纪议程、京都议定书,三、环境问题欧盟的环境政策四、资源问题思考:高油价对环境的影响五、人口问题,第十一章世界经济的发展,第一节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一、发展的涵义二、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性的表现三、世界经济不平衡发展的内容四、世界经济不平衡发展的原因,第二节世界经济中的发展中国家,一、发展中国家的范围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特点三、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四、发展成为世界经济的一大主题,第三节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及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