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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第十章 中央银行,第十章 目录,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第三节 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第十章中央银行,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第十章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初创和发展,1.现代银行出现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并没有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建立的必要性主要有:银行券统一发行之所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清算机构之所必要;在经济周期发展过程中为商业银行提供最后流动性支持之所必要。代表政府意志实施金融业管理、监督、协调之所必要。,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初创和发展,2.真正最早全面发挥中央银行功能的银行是英格兰银行。它成立于 1694年;成立 150年后,才基本垄断了货币发行权,迈出了成为中央银行的决定性的一步。1854年,英格兰银行成为英国银行业的票据交换中心;1872年它开始对其他银行负起“最后贷款者”的责任。,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形成和发展,3.19世纪到一战爆发前的一百多年里,出现了成立中央银行的第一次高潮。4.一战结束后,面对世界性的金融恐慌和严重的通货膨胀,1920年的国际经济会议上,要求各国尽快建立中央银行,以共同维持国际货币体制和经济稳定,从而推动了中央银行成立的第二次高潮。5.二战后,一批经济落后国家独立后,都把建立中央银行视为巩固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国家对中央银行控制的加强,1.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动摇了传统的认为经济自身能够达到平衡和稳定的观念。在应运而生的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指导下,中央银行成为政府对宏观经济施以调节的重要工具之一。,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国家对中央银行控制的加强,2.控制加强的表现:中央银行的国有化:战后,各国中央银行的私人股份,先后转化为国有;有些新建的中央银行,一开始就由政府出资。总之,各国中央银行实质上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制定新的银行法:战后各国纷纷制定新的银行法,明确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就是贯彻执行货币金融政策,维持货币金融的稳定。,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类型,1.大致可归纳为四种类型:单一型 复合型 跨国型 准中央银行型,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类型,2.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指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纯粹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责。又分为: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类型,3.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这种体制是在一个国家内只建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机构设置一般采取总分行制。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实行这种体制,我国也是如此。,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类型,4.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这种体制是在一国国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级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但地方级机构也有一定的独立权利。这是带有联邦制特点的中央银行制度。属于这种类型的国家有美国、德国等。,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类型,5.复合中央银行制度:指一个国家没有设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而是由一家大银行集中中央银行职能和一般存款货币银行经营职能于一身的银行体制。这种复合制度主要存在于过去的苏联和东欧等国。我国在1983年以前也一直实行这种银行制度。,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类型,6.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是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组成的中央银行制度。二战后,许多地域相邻的一些欠发达国家建立了货币联盟,并在联盟内成立参加国共同拥有的统一的中央银行。,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类型,7.欧洲中央银行:1998年7月,一个典型的跨国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正式成立。它是欧洲一体化进程逐步深入的产物。欧洲中央银行由两个层次组成:一是欧洲中央银行本身;二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各国中央银行失去其相当的独立性。,第十章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类型,8.准中央银行:指有些国家或地区只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由政府授权某个或几个商业银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体制。新加坡、中国香港属于这种体制。,第十章中央银行,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业务经营的特点及其职能,1.中央银行代表国家管理金融,制定和执行金融方针政策。中央银行履行其管理职责,主要是寓于金融业务的经营过程之中,其那就是以其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对金融领域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只有部分被赋予的特定金融行政管理职责,采取行政管理方式外,,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业务经营的特点及其职能,2.中央银行的活动特征:不以营利为目的 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 3.对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归纳与表述各有不同。一般的、传统的归纳是表述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三大职能。,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的银行,1.所谓发行的银行就是垄断银行券的发行权,成为全国惟一的现钞发行机构。2.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现钞都由中央银行发行。硬辅币的铸造、发行,一般也多由中央银行经管。,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的银行,3.在实行金本位的条件下,币值和银行体系的稳定取决于:银行券能否随时兑换为金铸币;存款货币能否保证顺利地转化为银行券。4.那时,中央银行的集中黄金储备成为支持庞大的货币流通的基础和稳定币值的关键;中央银行的集中黄金储备被视为银行券发行的黄金保证。,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的银行,5.银行券的发行还要求信用保证,即钞票发行应以金融债权,主要是通过再贴现而持有的商业票据为保证。按照“真实票据”论,商业票据的存在意味着缺乏相应数量的货币,根据商业票据发行的银行券是经济之所必要;商业票据到期,经济所不必要的银行券回流到银行。,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的银行,6.但实践证明,无论是黄金保证还是信用保证,它的作用是有限的。往往在经济周期刚刚出现困难苗头时,即使有信用保证和黄金保证,也保证不了银行券的兑现而引发金融震荡;而过分根据保证的状况控制银行券发行,又会造成货币供给不足乃至加剧危机。,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的银行,7.20世纪以来,各国的货币流通均转化为不兑现的纸币流通。对货币供给的控制,均已从关注银行券和发行保证扩及存款货币。控制的最小口径也是通货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的 M1。这是因为,经济稳定与否的关键已主要取决于较大口径的货币供给状况。8.银行券的发行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银行调节金融活动提供了资金实力。,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银行的银行,1.存、放、汇同样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内容,但面对的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2.作为银行的银行,其职能具体表现在三方面:(1)集中存款准备(2)最终贷款人(3)组织全国清算。,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国家的银行,国家的银行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政策,代理国库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国家债券的发行;对国家财政给予信贷支持;管理外汇和黄金储备;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央银行在履行职能时,其业务活动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上的记载得到概括反映。,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1.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就是指在货币政策的决策和运作方面,中央银行由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自主程度。2.独立性问题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独立性;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总是相对的。,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3、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独立性(1)中央银行的工作始终是追求货币政策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经济工作虽然是政府的中心工作,但社会问题往往也是政府关注的重点。而当政治矛盾突出时,政治要求则压倒一切。缺乏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目标就会被淹没。(2)中央银行工作需要具备必要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为长期的专业经验积累。仅凭政治经济的普遍原理和普遍经验指挥,往往是不准确的。,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4、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无论如何,是相对的:(1)从金融与经济整体,与社会、政治的关系看,金融终归是一个子系统;(2)中央银行是整个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门,而不是孤立的,更不是惟一的;(3)中央银行的活动总是在国家授权下进行,第十章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5、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强弱 1.各国的国情与历史传统不同,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强弱也不同。2.独立性的强弱主要体现在:法律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及履行职责时的权限是较大还是较小;中央银行是隶属于国会,还是隶属于政府或政府某一部门;中央银行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长短与权力大小;是否允许中央银行对财政部直接融通资金,融资的条件是宽还是严;政府人员是否参与中央银行的决策,等等。,第十章中央银行,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 支付清算系统,第十章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支付清算系统,1、支付清算系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交易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偿的系统。它是由提供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规则,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第十章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支付清算系统,2.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支付的过程从最简单的当面支付,到通过中间人的支付,到超出本地市场的支付,到超出国界的支付;支付的工具从铸币、现钞的支付,到利用票据的支付,到通过中介的账面金额划转的支付,等等。这就要求有相应的支付清算体系为之服务。3.各国大多有法令明文规定,中央银行负有组织支付清算的职责。,第十章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支付清算系统的作用,1.由中央银行主持下的支付系统是现代经济运行的“基础设施”,犹如高速公路。良好的基础设施使资金在债权债务人之间顺畅流动,保证经济健康运行。2.为适应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构建一个现代化的、高效的支付系统,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第十章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结算”clearing和“清算”settlement,1.支付清算的全过程,是由两个相互连接的过程clearing与settlement组成的:2.clearing指算账过程。即在一定的时点上,把彼此之间的应收债权与应付债务进行冲抵并算出应收应付差额。3.随后是settlement,即以货币收付行为结清应收应付差额的过程。,第十章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结算”clearing和“清算”settlement,4.我国目前使用的“结算”与“清算”两个概念,就是与clearing和settlement相对应的。但不是一对一地对应:不论是“结算”还是“清算”,往往都笼统指 clearing和 settlement这两个过程。需要注意。,第十章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常用的清算方式,1.全额实时结算:是指对每一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立即单独全部进行交割。2.净额批量清算:是指累计多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之后,轧出净借记余额或净贷记余额,划拨余额清算。,第十章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票据交换所,1.票据交换所是最早形成的支付清算组织。有关支付清算体系的原理在这一组织中均可找出脉络。世界上第一家票据交换所1773年在伦敦成立。2.中国最早的票据交换所于1933年在上海成立。上世纪50年代,随着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及“大一统”银行体制的建立,不再需要独立的票据交换所。改革和开放后,重新逐步推行票据交换。,第十章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票据交换所,2.票据交换依据的原理是:任一银行的应收款项,一定是其他银行的应付款项;各银行应收差额的总和,一定等于各银行应付差额的总和。因此,所有参加交换的银行分别汇总轧出本行是应收还是应付的差额,相互结清差额,就可结清全部债权债务。,第十章第三节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票据交换所,3.工作原理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