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会计保险企业.ppt
第一节 保险公司业务概述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四节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一节 保险公司业务概述,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保险是投保人依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一、保险的概念,金融企业会计,第一节 保险公司业务概述,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保险公司业务的种类,金融企业会计,第一节 保险公司业务概述,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保险公司业务会计核算的特点,各险种类别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盈亏会计计量需要运用保险精算技术资产构成以金融资产为主各种准备金是保险公司特有的负债,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第十章 年度决算与财务会计报告,第二节 财务会计报告,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财产保险合同存在不可预见的损失风险(国家政治、政策风险;地震、洪水等巨灾风险),有时存在收到金额的可能性小于不能收到金额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应于实际收到保费时确认保费收入。财产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费,直接冲减保费收入。,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账务处理,1直接缴纳保费的核算,(1)签发保单时保费一次付清的核算,【例1】某财产保险公司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交来的财产基本险保费日报表、保费收据存根和银行收账通知100 000元,该业务签单生效时收到全部保费。,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保费收入财产基本险 100 000,(2)预收保费的核算,当保险客户提前缴费或缴纳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时,保险公司应将收取的保费作为预收保费入账。,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例2】某财产保险公司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交来的货运险保费日报表和保费收据存根,以及银行收账通知30 000元,该业务于下月5日起承担保险责任。,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向投保人预收保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预收保费某企业 30 000,下月5日保费收入实现时,会计分录为:,借:预收保费某企业 30 000 贷:保费收入货运险 3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3)分期缴费的核算,由于保险单一经签单,全部保费均确认为保费收入,因此,在分期缴纳保费的情况下,未收款部分计入“应收保费”科目。“应收保费”应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例3】某企业投保财产综合险,与某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单,约定保费为200 000元,分期付款。首期通过银行贷记凭证收款通知,保险公司已收到40 000元,其余保费分8期,每期收取20 000元。,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首期收款并发生应收保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活期户 40 000 应收保费某企业 160 000 贷:保费收入 200 000,以后每期收到应收保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活期户 20 000 贷:应收保费某企业 2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最后一期保费未收到已有三年以上,经确认为坏账,会计分录为:,借:坏账准备 20 000 贷:应收保费某企业 20 000,上述已转销的应收保费以后又收到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保费某企业 20 000 贷:坏账准备 20 000,同时,借:银行存款活期户 20 000 贷:应收保费某企业 2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2以保户储金收益作为保费的核算,这种保费收取方式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两全保险,如家财两全险,即以家庭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当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要给予赔款;若保险期满保险财产没有发生损失,则可以领取全部保险金。两全保险将所收取的保费作为储金,并将储金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债券,将其所孳生的利息或投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例4】某财产保险公司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交来的3年期家财两全险保户储金日结汇总表、储金收据及银行储金专户收账通知,计4 000 000元,预定年利率为2.25,不计复利,3年后一次还本付息。,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收到保户储金,存入银行专户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储金专户 4 000 000 贷:保户储金家财两全险 4 000 000,第一、第二年末,按预定年利率计算保户储金每年应计利息90 000元,转作保费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 90 000 贷:保费收入家财两全险 9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第三年,家庭财产两全险的保单到期,3年期专户存储的定期存单转为活期存款,并将银行存款归还保户储金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活期户 4 270 000贷:银行存款储金专户 4 000 000 应收利息 180 000 保费收入家财两全险 90 000,同时,借:保户储金家财两全险 4 000 000 贷:银行存款活期户 4 00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3中途加保的核算,中途加保的保费收入核算,与投保时保费收入的核算相同。,【例5】某企业投保的财产综合险因资产重估增值而引起保险金额上升,按保费率计算应追加保费10 000元。某财产保险公司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转来的批单、保费收据及银行收账通知。,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活期户 10 000 贷:保费收入财产综合险 l0 000,4中途退保的核算,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费,直接冲减保费收入。退保时尚结欠的应收保费,则应从所退保费中直接扣除。,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例6】某企业因倒闭而要求退还财产基本险3个月保费,已缴全年保费12 000元。,会计分录为:,借:保费收入财产基本险 3 000 贷:银行存款活期户 3 000,两全保险的投保人要求中途退保,按保险费率计算应收保费(保险费以年计算,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收取),扣除已转作保费收入的应收利息,差额作为保费收入。保户储金扣除保费收入和应收利息后,即为应退还的储金。,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例7】某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投保人要求退还保户储金,投保时交储金l0 000元,保险期限为3年,现已投保2年零2个月。经业务部门审核,同意退保,收到交回的保险单及储金收据,签发批单,按保费率计算每年保费为225元,前两年已计入应计利息500元,余款退还现金。,借:保户储金家财两全险 l0 000 贷:保费收入家财两全险225 应收利息 500 库存现金 9 275,一、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按照确定支付的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的理赔费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关于冲减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的账务处理,将在后面“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中阐述,此处略。,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1当时结案的赔款支出的核算,【例8】某企业投保的车辆损失险出险,承保该企业的财产保险公司的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交来的赔款计算书和被保险人签章的赔款收据,签发赔款100 000元的转账支票给投保人。,会计分录为:,借:赔款支出车辆损失险 100 000 贷:银行存款活期户 10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2预付赔款的核算,【例9】某企业投保的财产综合险出险,因保险双方对实际损失存在争议,一时难以结案。承保该企业财产保险的公司先预付赔款300 000元,以银行转账支票付讫。后经双方调查协商,确定保险损失为600 000元,公司再以转账支票300 000元补足赔款。,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会计分录为:,预付赔款时,借:预付赔付款财产综合险 300 000 贷:银行存款活期户 300 000,补付赔款及结案时,借:赔款支出财产综合险 600 000 贷:预付赔付款财产综合险 300 000 银行存款活期户 30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3理赔勘查支出的核算,理赔勘查支出是指保险公司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现场勘查发生的费用,以及公司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承保的保险标的损失进行估损鉴定等发生的支出,如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保险人应当在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按照实际发生的理赔费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赔案不成立的勘查支出在其他业务成本中列支,不得列入赔款支出。,【例10】某投保人投保的财产基本险出险,财产保险公司聘用某保险公估机构进行评估工作,以银行转账支票支付评估费10 000元。,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会计分录为:,借:赔款支出财产基本险 10 000 贷:银行存款活期户 10 000,4损余物资的核算,损余物资一般应合理作价归投保人,并在赔款中予以扣除;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接受,保险公司可按全额赔付,损余物资交归保险公司处理。,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并冲减当期赔付成本。会计分录为:,借:损余物资 贷:赔款支出,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处置损余物资时,保险人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与相关损余物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当期赔付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借或贷:赔款支出(借贷方差额)贷:损余物资(账面余额),若损余物资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予以结转。,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例11】某商场遭受水灾后,经计算,财产损失应赔款2 00 000元,保险公司应得的损余物资折价100 000元归商场所有,其余赔款由保险公司支付。会计分录为:,借:赔款支出财产综合险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例12】若上例中损余物资商场没有接受,保险公司取得损余物资时,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为125 000元,后来保险公司将损余物资作价110 000元,出售给别的单位。在此期间,该损余物资没有发生减值。,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交付商场赔款时,借:赔款支出财产综合险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取得损余物资时,借:损余物资 125 000 贷:赔款支出财产综合险 125 000,出售损余物资时,借:银行存款 110 000 赔款支出财产综合险 15 000 贷:损余物资 125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5错赔或骗赔案件的核算,对错赔或骗赔案件,应追回赔款,并冲减相应的赔款支出。,【例13】某财产保险公司在支付了某企业的财产综合险赔款后,发现这是一起错赔案件,系工作失误多赔了160 000元。经与企业交涉,该企业以银行转账支票退回已多付的赔款。,借:银行存款 160 000 贷:赔款支出财产综合险 16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6代位追偿款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应收取的代位追偿款,同时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应收代位追偿款,并冲减当期赔付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应收代位追偿款 贷:赔款支出,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时,保险人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与相关应收代位追偿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当期赔付成本。会计分录为:,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坏账准备(已计提的相关坏账准备)借或贷:赔款支出(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贷:应收代位追偿款(相关应收代位追偿款的账面余额),【例14】2012年1月3日,万达财产保险公司某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运货车出险,万达公司在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估计追偿金额为8万元。2012年4月25日,万达公司从责任方收回追偿款6.8万元,款存银行。万达公司已为该项应收代位追偿款计提坏账准备8 000元。,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二、财产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的核算,1月3日确认代位追偿款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代位追偿款 80 000 贷:赔款支出 80 000,4 月25日收回代位追偿款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68 000 坏账准备 8 000 赔款支出 4 000 贷:应收代位追偿款 8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由于保费通常在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之前收取,并且在满足确认条件时按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保费收入,而赔偿是在此之后,因此,为了保证未来赔偿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及根据会计上配比原则的要求,保险公司需要计提财产保险准备金,确认负债,同时将计提的金额在保费收入确认的当期计入损益。,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账务处理,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保险人应当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当期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会计分录为:,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2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差额,调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会计分录为:,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转销,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人应当转销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为:,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期末结转,借:本年利润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例15】2012年4月6日,某财产保险公司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交来的财产基本险保费日报表、保费收据存根和银行收账通知,该业务签单生效时收到全部保费,按照保险精算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为5 600 000元;2012年4月30日,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为4 580 000元。,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1)2012年4月6日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600000元时,会计分录为:,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 600 000 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 600 000,(2)2012年4月30日冲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20000元时,会计分录为:,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 020 000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 02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账务处理,1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投保人发生非寿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当期,保险公司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并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会计分录为:,借: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贷:未决赔款准备金,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2未决赔款准备金充足性测试,保险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的,应当按照其差额补提未决赔款准备金;若小于则不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3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冲减,原保险合同保险人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应按冲减的相应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做会计分录:,借:未决赔款准备金 贷: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4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期末结转,借:本年利润 贷: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例16】某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货物运输险出险,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为2 500 000元。年终,保险公司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按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为9 680 000元,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为9 500 000元。,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1)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时,会计分录为:,借: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2 500 000 贷:未决赔款准备金 2 500 000,(2)年终进行充足性测试补提未决赔款准备金时,会计分录为:,借: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180 000 贷:未决赔款准备金 18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例17】2012年5月31日,某财产保险公司对某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为500000元,其中,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为360000元,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为60000元,理赔费用准备金金额为80000元。2012年5月31日,分配相关理赔人员职工薪酬50000元,2012年6月23日,该财产保险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财产保险合同赔款380000元。,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1)2012年5月31日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时,会计分录为:,借: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500 000 贷:未决赔款准备金 500 000,(2)2012年5月31日分配相关理赔人员职工薪酬时,会计分录为:,借:未决赔款准备金 50 000 贷: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5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二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三、财产保险业务准备金的核算,(3)2012年6月23日支付赔款时,会计分录为:,借:未决赔款准备金 450 000 贷: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450 000,借:赔款支出 380 000 贷:银行存款 38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账务处理,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1保险业务发生时收取保费的核算,保险业务发生时,若分期收取保费的,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认保费收入;若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认保费收入。会计分录为:,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保费)贷:保费收入,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例18】某保险公司的会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送来的“简身险保费日结单”及所附收据存根和现金20 000元,审查后办理入账。,借:库存现金 20 000 贷:保费收入简身险 20 000,【例19】某人寿保险公司收到银行转来的收账通知,系利达集团投保5年期团体寿险,投保对象为该集团的所有员工200人,每人按标准每月缴费10元。,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借:银行存款 2 000 贷:保费收入普通寿险(团寿险)2 000,2预收保费的核算,【例20】某客户投保个人养老金险,该保户约定每月交费100元,2007年1月5日以现金预缴全年保费1200元。,借:库存现金 1 200 贷:保费收入年金保险(个人养老金险)100 预收保费某客户 1 1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例21】续【例20】,保险公司以后每月将预收保费转为实现的保费收入时,应编制会计分录为:,借:预收保费某客户 100 贷:保费收入年金保险(个人养老金险)1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二)人寿保险业务保险金给付的核算,1保险金给付的确认与计量,保险人应当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按照确定支付的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的理赔费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关于冲减相应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账务处理,将在后面阐述,此处略。,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2满期给付的核算,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称作满期给付。满期给付通过设置“满期给付”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因人寿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满期保险金。,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账务处理,(1)被保险人生存至期满,按保险条款规定支付保险金时,会计分录为:,借:满期给付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在满期给付时,如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应将其未还清的贷款本息从应支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会计分录为:,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借:满期给付(应给付金额)贷:保户质押贷款(未收到的保户质押贷款本金)利息收入(欠息金额)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3)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宽限期内发生满期给付时,会计分录为:,借:满期给付(应给付金额)贷:保费收入(投保人未缴保费金额)利息收入(欠息金额)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保户质押贷款即保险公司对保户的质押贷款,保险公司是债权人,所以属于保险公司的资产。,保户质押贷款的定义:持有长期寿险保单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在缴纳保费若干年后就保单所包含的现金价值提出贷款要求。,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4)期末,将“满期给付”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时,会计分录为:,借:本年利润 贷:满期给付,【例22】某简易人寿保险保户保险期满,持必要证件申请给付保险金10 000元。业务部门抽出该保户的业务资料(分户卡等),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填制“满期给付领款收据”,连同分户卡一并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复核后以现金支付保险金。,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借:满期给付简寿险 10 000 贷:库存现金 10 000,【例23】建工集团公司为员工投保期限为3年的团体两全人寿保险,现已到期。保险公司业务部门按缴费期限、投保份数,计算每一个被保险人已满期的保险金,总计为200 000元。保险公司用转账支票支付该笔保险金。,借:满期给付团体人寿险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例24】某客户投保保险金额为50 000元的两全保险满期,尚有8 000元的保单质押贷款未归还,该笔贷款应付利息为406元,会计部门将贷款及利息扣除后办理给付。,借:满期给付 50 000 贷:保户质押贷款 8 000 利息收入 406 现金 41 594,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死伤医疗给付通过设置“死伤医疗给付”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因人寿保险及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人寿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医疗保险的保险金在“赔款支出”科目核算,不在该科目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账务处理,(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意外伤残、医疗事故而按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时,会计分录为:,借:死伤医疗给付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2)发生死伤医疗给付时,如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应将其未还清的贷款本息从应支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会计分录为:,借:死伤医疗给付(应给付金额)贷:保户质押贷款(未收到的保户质押贷款本金)利息收入(欠息金额)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3)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宽限期内发生死伤医疗给付时,会计分录为:,借:死伤医疗给付(应给付金额)贷:保费收入(投保人未缴保费金额)利息收入(欠息金额)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4)期末,将“死伤医疗给付”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时,会计分录为:,借:本年利润 贷:死伤医疗给付,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例25】某保户为其子女投保10年期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现因交通事故造成其子两肢永久残废,经医院提供伤残证明,按规定给付保险金金额30000元,经复核以现金支付。根据合同,该保户免缴全部保费,保单仍然有效。,借:死伤医疗给付普通寿险(独生子女险)30 000 贷:库存现金 3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例26】某简易人寿保险保户因病死亡,其受益人提出死亡给付申请,业务部门审查同意给付全部保险金50000元,该保户还有尚未归还的贷款1000元,借款利息为65元,均从应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另外还有当月应缴未缴的保费25元。会计部门审核后,以现金支付余额。,借:死伤医疗给付简寿险 50 000 贷:保费收入 25 保户质押贷款 1 000 利息收入 65 库存现金 48 91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例27】某养老金险保户因病死亡,其受益人持相关单证申请领取丧葬费。业务部门经审查,按规定同意给付15 000元,会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现金支付。,借:死伤医疗给付养老金险 15 000 贷:库存现金 15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4年金给付的核算,保险公司年金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生存至规定的年龄,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称为年金给付。年金给付通过设置“年金给付”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因年金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生存至规定的年龄,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给付金额。,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账务处理,(1)被保险人生存至规定年龄,按保险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年金时,会计分录为:,借:年金给付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在年金给付时,如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应将其未还清的贷款本息从应支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会计分录为:,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借:年金给付(应给付金额)贷:保户质押贷款(未收到的保户质押贷款本金)利息收入(欠息金额)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3)期末,将“年金给付”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时,会计分录为:,借:本年利润 贷:年金给付,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例28】周某投保终身年金保险,每月缴保费l00元,现已到约定年金领取年龄。该投保人持有关证件向保险公司办理领取手续,按规定每月领取保险金360元。经复核无误后,会计部门以现金支付。,借:年金给付 360 贷:库存现金 360,金融企业会计,第十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三篇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一、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三)人寿保险业务退保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