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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审理要素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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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审理要素指引.docx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审理要素指引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查明的基本事实(一)仲裁管辖仲裁管辖的前提是存在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含三要 素,即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仲裁XX或其 分支机构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约束合同主体以及其他特 殊情形(如债权转让等)。(二)合同效力合同是否依法成立以及是否有效,决定着案件审理的 走向,因此,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属于案件事实审查的重点。1、合同主体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合同主体对合同效力 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 能力,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等.(2)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标的物,可以查验案涉房屋 权属证书;房屋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出租、是否设立抵押、 是否已经进行其他处分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3)合同主 体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被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 等.(4)在转租合同中,转租是否经过了产权人同意,是否 存在转租期限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等要件事实。(5)订立合 同主体是否属于无权或表见。2、房屋状况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参照*审理城镇房 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 下简称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 定,如果能够证明租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应认定合同 无效.一方面从权利基础上看,违法建筑在本质上违反了 人民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而依据人民物权 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 定的要求,违法建筑不能认定为合法财产.因此,以违法建筑 为出租标的物的租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为了促进合同交X, 在庭审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还是应认定为有 效,因此应重点审查房屋的建设或登记的相关证书。3、真实意思表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人法总则 (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了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意思表示应结合租 赁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进行认定,注意假借租赁行为进行虚 假仲裁.4、影响合同效力的其他情形.人民(以下简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 情形。消防验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参照2021年8月15日 省高级人民XX颁布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 答第5 4条规定,特殊情形下属于人民消防法(以下 简称消防法)第11条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 建设工程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违反 了消防法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无效.(三)合同约定的基本事实根据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房屋租赁纠纷需要查 明房屋产权信息、坐落、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 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装修维修等条款。(四)合同履行情况对于出租方合同义务的审查主要包括租赁房屋是否及 时交付,交付的租赁房屋是否合法,租赁房屋是否符合合 同约定的面积、使用标准、特定要求,提供水、电、煤气等 是否符合双方约定,出租方是否需尽以及是否已经尽了维 修义务等.对于承租方合同义务的审查主要包括押金、租金 等费用是否按时足额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使 用租赁房屋、是否存在擅自转租、是否擅自进行固定添附 等行为.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常见争议焦点(一)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租金的支付是承租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迟延交付租金 的,应负迟延履行债务的相应责任。承租人主张不欠租金 的,需要举证。几种情形如下:1、因承租人单方原因而未 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不能因此而免除其支付租金的 义务;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能对租赁房屋继续使用、 收益,并具备法定或约定要件事实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 或免除租金。这里所说的“法定或约定要件事实",主要包 括不可抗力、出租人不及时维修保养租赁房屋等非承租人 过错行为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等事由;3、承租人以房 屋使用受到影响为由,主张减免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的,应当 举证证明出租人存在未尽到保障房屋正常使用等合同义务 的要件事实。(二)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根据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 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使用租赁物,否则应当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妥善使用和保管义务的实质是“尽善良 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出租人主张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提 供证据证明存在相应的损害事实。(三)解除合同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分别规定了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1、存在如下要件事实时,出租人可以单方行使法定的 解除权:(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受损的.承租人未按照 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 损失的,属于承租人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艮 据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出租人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 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2)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 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参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出租人可申请解 除合同。(3)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根据第二百二十四条的 规定,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之 间的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参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 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 人转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否则其解除请求存在失权风 险.(4)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根据 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故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 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在该期限届满 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合理期限”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5) 不定期租赁的。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 定,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 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承租人。2、存在如下要件事实时,承租人可以单方行使法定的 解除权:(1 )出租人交付的租赁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约 定的条件),且不能满足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致使承租人 难以实现订立合同目的,此时出租人构成根本违约,承租人 有权根据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合同。(2) 租赁房屋存在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等严重质量 问题的。根据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这种情况下,不管 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情,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解除合 同。(3) 租赁房屋非因承租人原因而毁损、灭失,不能实 现合同目的的.这类情形常见于租赁房屋由于暴雪、台风 等天气原因,导致房屋倒塌,此时租赁合同的标的已不存在,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租人可以根据第二百三十一条的 规定解除租赁合同。(4) 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租赁房屋被查封,并且 查封使房屋使用受到严重影响,致使租赁合同目无法实现, 参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承 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5) 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因租赁房屋权属存在争 议,出现出租人可能不是真正权利人的情形,使房屋使用受 到严重影响,致使租赁合同目无法实现。因此,承租人可 参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要求 解除租赁合同;如果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则继续履行合同。(6) 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法规房屋使用条件 强制性规定情况的。对于违反了人民建筑法、消防 法等法律法规的租赁房屋,一般不会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 力,但可能会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承租人可参照城镇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要求解除租赁合 同.3、合同解除的时间及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根据 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合同自到达对方时合同解 除。解除权为权,依解除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合同 解除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在仲裁前以发出解除方式行使解 除权时,合同自到达对方时解除,到达对方这一条件应作 严格要求,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按合同约定或法律 规定请求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当事人直接 提起仲裁行使解除权,仲裁庭确认合同解除,解除合同效 力可自载有解除请求的仲裁申请书送达对方时,发生解除合 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主张合同解除之前的租金,合同解除后 可主张房屋占有使用费,当事人对房屋占有使用费没有约 定,可以主张参照租赁合同租金标准计算。因租金和房屋 占有使用费性质不同,应在仲裁请求中予以明确。(四)确认合同效力合同效力的事实调查部分在前面已经阐述.在租赁合同 确认无效后,或者履行期限届满、租赁合同解除之后,承租 人占有、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可主张参照租赁合同约定的 租金标准计算房屋使用费;承租人能够举证证明订立合同 时存在欺诈、胁迫等事实的,可以要求不参照该约定标准 计算。(五)一房数租在一房数租的情况下,参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第六条规定的履行顺位,要求实际履行的承租人应当举证证 明相应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情况。(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 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需要举证证明存在如下要件事 实:1、出租人具有出卖房屋的行为;2、承租人同意以同 等条件购买房屋。出租人或先买受人否定承租人主张的, 应当举证证明存在限制优先购买权行使的要件事实。另 外,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在四种 情况下限制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出租人承担 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供存在实际损害的要件事实。优先购 买权属于债权范畴,该债权相应的权利义务仅存在于相对人 之间,不具有对世性,当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承 租人一般不能依据优先购买权来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 卖合同效力,只能参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二十 一条的规定,要求作为相对方的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证明存 在实际损害的要件事实。(七)房屋租赁中的添附问题第二百二十三条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了房屋租赁中发生添 附、装修情况下的处理原则。在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后,承租 人主张装饰装修物损失赔偿的,应当举证如下要件事实: 1、装饰装修行为经过出租人同意,及同意装饰装修的范 围和程度;2、装饰装修物与租赁房屋了附合关系;3、出 租人对合同无效、解除负有过错或违约责任等。(八)商品房售后包租在商品房售后包租的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张租赁合 同权利或义务的,除要证明租赁律关系相关事实外,还应提 供证据证明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履行等相关事实情 况。(九)租赁房屋拆迁的问题租赁期间租赁房屋被拆迁,若房屋租赁合同中就租赁 房屋涉及拆迁事宜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且 在当事人无法另行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承租人不能根据拆 迁补偿安置协议主张出租人承担机械设备搬迁费、腾空让 房奖励费、企业停工停产损失等补偿。房屋租赁合同与拆 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即房屋租赁关系和拆 *置补偿关系。拆迁补偿安置是拆迁人以货币或其他形式 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而承租人非案涉房屋的被拆迁 人,即相关补偿费用的权利人.如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出租人 签订拆*置补偿协议后,实际影响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正常 使用,导致其产生损失,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或房屋租赁合 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损失。下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要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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