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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理学专题讲座12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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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理学专题讲座12版.ppt

    法理学专题讲座,安徽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杜 敏电话:13339104756 邮箱:微博:http:/,蒙牛代理商销售临期奶 篡改生产日期,北京大学邹恒甫事件,周克华系列抢劫案,人类为什么需要法律?现实中哪些是法律?哪些不是?法律是怎么制定出来?谁制定的法律在现实中怎么起作用的?不同国家的法律一样不?为什么?有了法律行不行?还需要什么?在当代中国法律的作用有多大?为什么有很多人说中国还不是法治社会?,讲座主要内容:,第一讲:法理学概论第二讲: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第三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第四讲:法的价值理论第五讲:法的要素理论第六讲:法律实效理论第七讲:法与其它社会规范关系研究第八讲:法治与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讲 法理学概论,一、法、法学和法理学二、法理学、法哲学的词源及其发展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及范围四、改革开放以来法理学研究的主要 成就及近年来的研究重点五、中西法理学思想的发展历史六、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和重要意义,一、法、法学和法理学,(一)法(二)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在我国指国家制定的一切规范性文件,而狭义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三)法学 是关于法的一门社会科学。(四)法理学 法理学是理论法学,它和应用法学相对应。,从认识论的角度,二、法理学、法哲学的词源及发展,(一)法哲学的词源及发展 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学”黑格尔的“法哲学”“法哲学”在西方的流传法哲学和法理学同义(二)法理学的词源及发展 19世纪前法学和哲学不分(法哲学大多研究自然法)奥斯丁对这不满法理学(只研究实在法)在英美国家流传法理学和法哲学同义(三)法理学课程在我国的发展和演变,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及范围,(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其持狭义还是广义的概念有关(二)法理学的研究范围 法理学的研究范围也主要看其是持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法理学概念。,狭义法哲学,狭义法理学,四、我国法理学的主要成就及近年来的研究重点,(一)改革开放后法理学的主要成就在研究方法上纠正了极端的阶级分析法,引进了实证分析法和价值分析法法的产生和消亡研究有了新的进展,原始社会有法,法不会消亡被越来越多的学者认可;法的本质实破了阶级性唯一的左的观念突破法的继承性的禁区,并进而研究法的移植问题开展了法律文化研究开展了法的现代化研究,6、开展了权利研究以及权利本位的争论,克服人权是“资产阶级口号”的偏见,开展全方位的人权研究7、分权问题的研究8、开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立法平等研究,克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资产阶级口号的偏见9、法律渊源研究中克服国家法一元论的研究10、法律监督问题研究11、法律解释问题研究。12、法律要素研究13、法律实现与法律实效研究14、法律社会学的研究15、法律效力等级研究,(二)近年来法理学研究的重点。法治道路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权力分立与权力制约问题、法律体系问题、法律信仰问题、公平正义与效率问题研究、法律实效问题、权利冲突及配置问题、法律职业共同体和法律方法问题、程序正义与司法实践障碍、法治动力和法制现代化模式问题等。,五、中西法理学思想的发展历史,(一)中国法理学思想的发展历史。1、夏、商、周的法理学思想。2、春秋战国的法理学思想。3、汉至清末的法理学思想。(二)西方法理学思想的发展历程1、西方古代和中世纪的法理学思想。(1)古希腊法理学(2)古罗马法理学(3)欧洲中世纪法理学2、西方近代法理学思想。,(1)西方十七、十八世纪的法理学。在这个时期是古典自然法学占主导地位的时代。(2)西方十九世纪的法理学。自然法学思想被分析法学思想所取代。分析法学思想成为主流的法学思想。同时在这一时代还有其它法学思想,如历史法学思想,哲理法学思想等。3、现代西方法理学的主要流派及其主要观点。(1)自然法学的复兴。(2)新分析法学(3)社会法学派(4)经济法学派(5)现实主义法学派。此外还有批判法学、后现代主义法学、综合法学等。,六、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和意义,尼克松:“回顾我自己在法学院的岁月,从准备参加政治生活的观点来看,我选修的最有价值的一门课就是朗 富勒博士讲授的法理学即法律哲学。”台湾法学家扬日然:能学通法理学,那将对所有的人际法律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第二讲 法律文化理论,一、文化与法律文化。二、法系的概念及分类。三、西方两大法系的形成、影响及近现代的发展变化。四、中华法系的形成、特征及近化的冲击、演变。,一、文化与法律文化,(一)文化的概念。文化一词有广义、中义与狭义之说。(二)法律文化的概念与结构。1、法律文化。狭义的法律文化观将法律文化理解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广义的法律文化从各种角度理解法律文化,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意识、法律组织、法律实施和运作过程、法学研究等。2、法律文化的结构。表层结构:法律规范、制度、组织机构及设施深层结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法律思想体系。,二、法系的概念及分类,(一)法系的概念。法系是指具有相同法文化传统的数个国家法律所组成的法律家族或法律族类。(二)法系的分类。西方学者的分类。法国纳内达维的三分法,美国埃尔曼的四分法,美国威格摩尔的十六分法。我国学者的分类。有三分法,有四分法,有六分法,三、西方两大法系的形成、影响及近现代的发展变化,(一)西方两大法系的形成及影响。1、大陆法系的形成。以古罗马法为历史渊源12、16世纪罗马法的复兴19世纪形成分为法国支系和德国支系2、大陆法系的影响。,3、英美法系的形成及影响。11世纪诺曼人入侵建立王室法院普通法16世纪出现衡平法18、19世纪完成了向资本主义的转变扩张成为主要法系4、英美法系的特征。,(二)西方两大法系的区别及利弊。1、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方面不同。2、法律的渊源不同。3、法律的分类方面不同。4、司法组织与诉讼程序不同。在司法组织方面,大陆法系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并存,而英美法系不存在。在诉讼方面,大陆法系重实体而英美法系重程序。具体表现在陪审制的运用和诉讼模式方面。5、法律教育和司法体制方面也有很多不同。,(三)西方两大法系在近现代的发展变化。1、两大法系逐渐靠扰。在法律渊源方面。在诉讼程序方面。2、十九世纪以来西方国家法律领导地位的转移。19世纪上半个世纪,法国占有领导地位。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领导地位转向德国。二次大战后,美国占有了领导地位。3、欧盟法律与两大法系的关系。欧盟法律与成员国的关系。大陆法系对欧盟法律的影响。英美法系对欧盟法律的影响。,四、中华法系的形成、特征及近代的冲击、演变,(一)中华法系的形成。萌芽于周朝,发展于春秋战国,成熟于汉,一直到清末。(二)中华法系的特征。在社会秩序的规范方面:礼法结合,以礼为主在规范的价值追求方面:等级有序,家族本位在规范的具体实施方面:国法与人情结合在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方面: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在秩序的终极追求方面:无诉是求,(三)中华法系在近代的冲击和演变。马克思法制思想对中国的冲击。西方两大法系对中国的冲击和影响。香港和澳门回归对中国的冲击和影响。,第四讲 法的价值,一、价值和法的价值的概念。二、法的价值名目体系。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选择。,一、价值和法的价值概念,(一)价值的一般含义1、目前学界关于价值的三种学说。属性说:认为价值,归根到底是有价值者(事物)自身的存在和属性。兴趣说:认为价值依存于主体的兴趣。国外学者对价值概念多持“兴趣说”。关系说:国内学界多持“兴趣说”,认为价值既不能离开客性属性,又认为价值不能离开主体的需要。,2、三种学说的评价。属性说未能说明价值一语中所包含的主体的态度的要素。而西方学者所主张的兴趣说未能说明“价值”一词中实际上所包含的客体的性状、属性方面的内容。关系说好象解释了“价值”,但却使人更加无法理解什么是“价值”。,3、价值的概念。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价值”是指与主体的需要、兴趣相关而为主体所重视的事物的存在、属性和作用。,(二)法的价值的概念和限定条件。1、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是指社会多数成员根据自己以往的生活经验而产生的、希望法所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性状、属性及功能。2、法的价值含义的限定条件。法的价值主体的普遍性。全体成员或大多数成员法的价值对法的附从性。法的价值的应有性。法的价值名目的原初性。法的价值的理性。,二、法的价值名目体系,(一)法的价值名目体系的概念。法的价值名目是指人们在主观上希望法所具有的各种性状、属性、作用的具体名称。法的价值名目体系是指各种具体的价值名目及其相互关系。(二)法的价值名目的具体内容。1、秩序。秩序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秩序所关注的是社会生活的形式而非本质。2、正义。,法所追求的价值是正义的秩序,即我们希望这个社会是有正义的秩序。,三、法的价值冲突及选择,(一)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表现形式。1、法的价值冲突的概念。是指各种法的价值名目之间发生的相互对抗、相互排斥和相互抑制的状态。2、法的价值冲突的表现。立法表现。司法表现。,(二)法律价值冲突形成的原因。1、社会结构各领域中法需要的不平衡性。2、社会主体法需要的不平衡性。,3、主体自身法需要的不平衡性。,(三)法的价值冲突选择的机制和原则。1、选择的机制。在立法层面,应当建立体现民主要求的、畅通的、灵活的立法反映机制。在司法层面应当在完善司法体制和提高法官素质的前提下赋予法官适当的自由裁量选择权。2、选择的原则。(1)结构性原则。(2)最佳适度原则。(3)合理代价原则。(4)动态性原则。,第五讲、法的要素理论,一、法的要素简介二、法律规则的概念和分类三、法律原则的概念及分类四、法律概念的含义、分类和功能,一、法的要素简介,(一)法的要素的概念。关于法的要素的概念,不同学者的表述都不一样,但其基本含义是一样的,主要指法的基本成份,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二)法的要素的分类。1、西方流行的法的要素的分类主要有五种(1)“命令”模式。将法律归结为单一的“命令”(2)新分析法学派的规则模式论。(3)规则、政策、原则模式论。,(4)道德原则和法律规则模式。(5)律令、技术、理想三种模式。,2、中国学者所主张的法的要素的分类。(1)二分法.规则和原则(2)三分法,即规则、原则、概念。(3)四分法。即规则、原则、概念和标准。(4)特殊的三分法。即法的形式、法的内容和法的精神。(三)法的要素研究的意义。,第五十九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二)机动车行驶中,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三)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头盔或者非正向骑坐的;(四)携带危险物品的。第六十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一)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二)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三)三轮车、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四)进入高速公路的;(五)违反规定载人的;(六)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七)逆向行驶的。,二、法律规则的概念与分类,(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第二十五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法律规则:是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二)法律规则的分类。1、从法律规则的内容上看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授权性规则“可以”“有权”“有什么什么权利”“什么权利不受侵犯”等。义务性规则“必须”“应当”“有什么什么义务”“不准”“不得”“无权”“禁止”等。职权性规则是关于公权力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规则。2、从法律规则形式特征上看,可将它分为客观性规则和裁量性规则。前者内容明确、肯定和具体。3、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可将它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前者多逻辑上来讲其指定的行为先于规则本身而后者依赖规则本身。,三、法律原则的含义及分类,(一)法律原则的含义。举例: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白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是: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它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性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二)法律原则的分类。1、按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2、按原则覆盖面不同可将原则分为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原则。3、按原则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三)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1、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原则较宽,规则较窄。2、在变化的速率方面,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而规则变化较快。3、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模糊,而规则较明确。4、冲突时的选择方法不同。规则冲突时要么有效要么无效,而原则则不一定。(四)法律原则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中的重大意义。,四、法律概念的含义、分类和功能,(一)法律概念的含义。举例: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律概念是有法意义的概念,是对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术语。,(二)法律概念的功能1、表达功能,2、认识功能,3、改进功能(三)法律概念的分类。1、依概念涉及的内容来分。2、依概念的确定性程度来分。3、依概念的覆盖面来分。,第六讲 法律实效理论,一、法律实效的概念。二、法律实效的判定标准。三、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一、法律实效的概念,法律实效是指生效的法律规范在现实中通过被适用、执行和遵守,从而实现法律功能和立法目的的程度和状态。,二、法律实效的判定标准,(一)概括性判定标准。概括性判定标准笼统而抽象,属于原则性标准,但可适用于任一件法律规范。(二)具体性判定标准。是根据某类性质的法律特点而提出的判定标准,其最大的特点是可操作性强。对民事法律而言:对刑事法律而言:对各种合同或民事、经济的纠纷而言:,对程序性质的法律而言。(三)法律实效与法律规避和违法现象的关系。法律规避不是法律实效的实现。不能把违法现象和法律实效的丧失等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三、影响法律实效因素,(一)影响法律实效的直接因素立法因素。司法因素。执法因素。守法因素。(二)影响法律实效的间接因素。1、个体因素。2、体制因素。3、法律监督因素。4、法律环境因素。,第七讲 法与其它社会规范关系研究,为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做透析,吃低保的41岁北京男子廖丹私刻医院公章,4年骗取北京医院透析费17.2万余元(本报近日连续报道)。廖丹案件经媒体披露后,他的故事被网友称为“最凄美的爱情故事”,不少好心人纷纷解囊相助。,一、道德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二、习俗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三、宗教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四、政策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主要内容,一、道德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一)道德的含义及其主要内容1、道德的含义 道德是由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并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以善恶为评价形式,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行为活动的总和。2、道德的内容 由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道德活动)三个部分构成。3、道德的分类公共道德、团体道德和个人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和社会道德,(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和联系1、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在存在形式上,道德是从人们的观念和对社会的判断中生出,而且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很少把它写出来并向大家公布,而法律刚好相反,它是由国家专门的机关制定,并且必须写出来向大家公布,不然就不能算法律了。在对行为的判断上,道德相对而言就比较模糊。我们很多行为从道德上很难判断是对是借,是好是坏。但对一个行为从法律上判断是违法还是合法就明确得多。在判断标准上,道德是多元的,而法律是一元的。不同的人在道德上的标准可以是不同的。对同一件事,因为各人的道德标准不同,就会有很多评价结果,但同一件事,在法律上就只应该有一个结论是正确的,不应该有多种结论。在强制方式和上约束力,道德是依靠人们内心的信念、良心和社会的舆论来维护的。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国家的强制力就会迫使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对人的行为的要求上,道德高于法律。一个人不违法,只能说他是一个守法的人,但不能说他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守法是社会对一个人的最低要求,有道德才是社会对一个人的理想期望。,2、道德与法律的联系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 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3、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 所谓“道德的法律化”,是指纳道德因素到法律中,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所谓“法律的道德化”是指将法律变成人人自觉遵守的道德的一部分,形成法律至上的观念,培养人们的正确权利义务意识,以及运用道德原则指导法律实践。一般说来,,二、习俗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一)习俗的含义及其主要内容(二)法律与习俗的区别和联系(三)习俗对法律的影响以及法律对习俗的发展,三、宗教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一)宗教的含义及其主要类型1、宗教的含义 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2、世界主要宗教及其本质特征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信仰耶稣基督为救世主伊斯兰教:信仰安拉为世界唯一真主佛教 犹太教 道教,(二)宗教与法律的区别和联系区别:(1)二者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宗教的产生远早于法律,法律的产生是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2)二者的调控范围和作用不同。法律只调整那些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而宗教规范则覆盖了几乎全部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一般只规范人的外部行为;宗教规范不但规范人的外部行为,而且更侧重于规范人的内心活动。(3)二者的调整方式和实现的方式不同。(4)二者的形式不同。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给人们的行动指明方向;宗教规范则以强调人对神的服从义务为主,人在神的面前是没有权利可言的,所以宗教规范大都是义务性规范。,联系:(1)法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一致性关系,每一种法律体系确立之初,总是与宗教典礼和仪式密切相关;(2)在人类早期阶段,公共权力借助于神的力量的支撑,君主为了论证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往往把统治的渊源归结于上帝、归结于神;(3)宗教同法的价值有某些相通之处,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包括“使人向善”,使社会有其秩序而不发生混乱,甚至使人们精神上有所依靠与寄托;(4)法和宗教都是实现社会控制的规范体系。(三)宗教对法律发展的影响以及法律对宗教自由的保障宗教对法律发展的影响:宗教可以推动立法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法律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相结合。四、政策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一)政策的含义及其主要类型1、政策的含义 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2、政策的分类按制定机关来分:党的政策、国家机关政策和社会团体政策等按级别来分:元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按政策的调整领域来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二)政策与法律的区别和联系政策与法律的区别: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表现方式。政策主要采取决议、通知等实施方式效力范围。政策范围广泛,而法律稍稍狭窄稳定性和社会控制的作用方面也不同,政策与法律的联系:政策指导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政策需要法律贯彻实施政策补充着法律调整的不足(三)正确看待法律和政策在社会调整中的不同作用谨防过度政策化和政策侵蚀法律的现象逐渐完善法律体系,一、道德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二、习俗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三、宗教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四、政策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的关系,主要内容,第八讲 法治与法治政府建设,一、法治的概念和分类。二、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基础。三、法律的局限性及道德与法律的作用互补。四、法治政府的内涵和建设路径,一、法治的概念及分类,(一)法治的概念和含义。西方学者的法治观点。中国学者的法治观点。(二)法治的分类及各自的含义。,区别有三:古代法治侧重于治民,而现代法治侧重于治吏。古代法治多是君主的意思,而现代法治多反映民意。古代法治公开确认不平等,而现代法治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治,古代法治,现代法治,1、按照时间的先后可以分为古代的法治和现代的法治。,2、按照追求形式正义还是实质正义可分为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区别如下:形式法治强调法律存在本身不论法律内容。后者注重法律内容,常运用其它规范来衡量法律是否合理。前者严格遵循程序,后者往往为追求结果公正,避开或打破程序。,法治,形式法治,实质法治,在这种分法下又可根据是否在民主的基础上具体分为非民主的形式法治和非民主的实质法治,民主的形式法治和民主的实质法治。,共同点有二:一是都注重用法律治理社会,二是都是在不民主的基础之上.不同点有二:一是前者有确定的法律,并有固定的程序,也强调严格执法.二是前者强调程序,且对不同阶级适用不同的程序.为了程序不顾结果.而后者有时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会造成明显不公时,特定的人会超越法律而作出较公正的处理.,非民主法治,非民主形式法治,非民主实质法治,共同点有二:一是都注重运用法律治理国家,二是都是以民主为基础.不同点也有三:一是民主的形式法治只注重有法可依,而不管法律的内容如何,民主的实质法治还追问是否是良法.二是民主的形式法治只强调法律面前的形式平等,对于结果平等不以考虑,民主的实质法治主张要超越形式平等.三是民主的形式法治主张严格遵守程序,而民主的实质法治主张在特定情况下超越法律条文和既定程序.,民主法治,民主的形式法治,民主的实质法治,3、与上面相关的另一种分法,是根据法律在不同阶段所起作用不同把法律分为压制型法治、自治型法治和回应型法治。,二、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基础,我们认为,法治的内涵或原则包括四方面的内容:法律至上,包括法律内部至上和外部至上两上方面。良法的实体内容。良法的形式内容。维护、体现法治的基本制度。国家机关分权制衡原则。司法独立司法审查,(一)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二)现代法治的基础,发达的市民社会是法治的社会基础.自由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基础.崇尚法律的理念是法治的文化基础.为维护规则而设置的政治与法律结构是法治的社会基础.,三、法律的局限性及道德与法律的互补,(一)法律的局限性。法律的作用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用的。法律对千变万化、不断变化的社会,其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限度。在法实施所需要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二)道德对法律局限性的补充作用。,四、法治政府的内涵和建设路径,(一)法治政府的内涵和目标 1、法治政府的内涵 广义:指全部国家机关都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在法律的统治、管理和规范之下。狭义:是指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机力的各级政府及其组成单位根据宪法和法律产生和建立,其职权和职责由法律来规定,其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由法律来确定,其是否越权和滥用权力由法律评价,其权力的行使过程及结果受到法律的监督和控制。,2、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有限政府 民主政府 责任政府 服务政府公开政府 诚信政府,(二)法治政府的建设路径 1、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3)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法律测查力度。(4)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2、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2)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4)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决定制度。(5)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3、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2)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3)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4、严格行政执法。(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2)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5)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5、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1)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3)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6、加强市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复习思考题,一、简答题1、法律文化的概念和结构2、大陆法系的主要特征3、英美法系的主要特征4、法律规则的分类5、现代法治的基础6、法治政府的含义和内涵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式特征8、法律与政策的区别,二、论述题(一)西方两大法系的区别及各自的利弊(二)法律价值冲突形成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和建议(三)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及其在法律运行中的作用?(四)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及完善的对策和建议(五)建设法治政府的对策和建议。(六)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七)如何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三、案例分析或材料题。1、如何看待江苏睢宁政府给公民信用打分 2、延安黄碟案 3、廖丹刻章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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