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植物检疫学(x).ppt

    • 资源ID:5284538       资源大小:9.59MB        全文页数:379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植物检疫学(x).ppt

    植物检疫学,1.教材:植物检疫学.许志刚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2.参考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北京:农业出版社,1991 2)植物检疫条列,北京:农业出版社,1992 3)王重高、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4)北京农业大学主编,植物检疫学,北京:比农业大学出版社,1989 5)农业部植物检疫所,中国植物检疫对象手册,合肥:安徽科技出版社,1990 6)赵弄昌,植物检疫(鉴定手册),北京:科学出版社,1966 7)美国白蛾组编写,美国白蛾,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 8)徐国金等,植物有害生物检疫熏蒸技术,北京:农业出版社,1988 9)曹骥,植物检疫手册,北京:科学出版社,1988 10)商鸿生主编.植物检疫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教材和参考书,1.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2.植物检疫的重要性3.植物检疫的特点4.国内外植物检疫概况和中国植物检疫简史,第一章 绪论,1.掌握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2.了解植物检疫的重要性3.掌握植物检疫的特点4.了解国内外植物检疫的概况,目的和要求:,第一节 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的关系,一、植物检疫的由来1.Quarantum 检疫“Quarantine”一词源由拉丁文Quarantum,原义为“四十天”,来源于十四世纪,在威尼斯为防止黑死病等传染疾病的蔓延,而实行对进境船舶实施隔离,在海上停泊40d后,船员方可登陆,以便观察船员是否带有传染病。这种措施对当时在人群中流行的危险性疫病的控制起到了重要作用。,如2003年发生的SARS,今年流行的甲型H1N1流感,中国对从疫情发生区来的人进行隔离14d或7d,也都是检疫措施的一种表现。2.Quarantine 成为隔离40d的专有名词3.Sanitary 和 Phytosanitary 的提出,世界上最早的植物检疫是1660年法国鲁昂地区为了小麦秆锈病,提出铲除小蘖,并禁止传入的法令。随后,英国、德国、奥地利、丹麦等一些国家也先后采取了这项检疫措施。中国植物检疫的正式记载是1928年的农产品检查条例,至今有近80年的历史,期间几起几落,直到1980年以后,中国的植物检疫才得到了迅速发展。,二、概念,随着植物保护科学的发展和植物检疫工作的广泛开展,人们对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认识不断提高,植物检疫的概念也不断得到发展,日趋完善。不同的教科书对植物检疫概念的解释也不尽相同。1.植物检疫: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农林业生产的安全,促进贸易发展的措施。它是人类同自然长期斗争的产物,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涉及以下概念:有害生物(Pest):是泛指为害或可能为害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任何有生命的有机体(IPPC)。有害生物包括:限定的有害生物和非限定的有害生物两类限定的有害生物又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两种,非限定的有害生物(Non-Regulated Pest,NRP),亦就是已经广泛发生或普遍分布的有害生物,有些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它们在植物检疫中没有特殊的重要性。有些危害性很大,但是各国都有发生,且大多为气流传播,一旦有少量发现,一般也不必采取检疫措施来处理。,限定的有害生物(Regulated Pest,RP)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未发生或虽然有发生但、且正在进行官方防治的、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亦即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对其采取限制措施的有害生物,也有人称之谓“潜在的危险性有害生物”。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检疫性有害生物(Quarantine Pest,QP):指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存在但分布未广并正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egulated non-Quarantine Pest,RNQP):是一种在进口国虽有广泛分布,但存在于进境的种植材料上,并将对其原有用途将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而进口方的法律、法规可规定对其采取检疫措施。,1、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 植物检疫的对象与一般防治的对象不同 针对的有害生物不同 处理的对象不同 两者所采取处理的最终要求不同 研究内容:国际性、多部门 工作方法不同:强制性,人员具有权威性,三、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1、阻止危险性病、虫、杂草随植物及其产品由国外传入获传出外检2.封锁国内局部地区已发生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使其不蔓延内检3.对已传入的危险性病虫草,采取紧急措施,就地彻底消灭检疫处理,四、植物检疫学的任务和目的,第二节 植物检疫的重要性,一、引种与检疫的关系引种的优点:增加植物种质的多样性的手段 提高栽培植物抗病虫、逆境的手段 提高和改善品质的手段 缺点:有害生物随调运植物或产品传播 条件适宜又缺少天敌,导致有害生 物迅速扩展危害,如马铃薯晚疫病、葡萄根瘤蚜等,二、主权与检疫的关系 作为国家的一项主权,反映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1937年由日本传入中国:甘薯黑斑病:日本在中国强行推广易感品种“冲 绳百号”蚕豆象:随饲料传入中国,三、外贸发展与检疫的关系 在对外贸易和发展创汇农业方面,植物检疫起着特殊的作用 四、植物检疫的效益: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第三节 植物检疫的特点,一、植物检疫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后盾,法规为手段,实施强制性的检疫检查 1.法规防治 2.技术性强:快速、准确、有效二、植物检疫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铲除相结合 要有预见性:立法 执法过程,三、植物检疫立足于国内,放眼于世界 爱国主义:保护本国的植物免受外来有害生物危害 国际主义:防止有害生物扩散到别国或地区去 具有国际性的特点,表现在:各国植物检疫法规的制定必须符合植物检疫的国际法规及国际惯例各国所采取的检疫措施应以现行的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为基础,当高于国际标准时应有详尽科学依据检疫需要各国政府、技术人员的紧密合作,第四节 国内外植检的概况和中国植检史,一、世界各国植物检疫的基本类型 1.从实验检疫的方法出发,分为全面和针对性检疫 2.根据植物检疫体系管理,分为三种模式:美国模式 欧洲模式 亚洲模式3.按照各国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为:发达国家型 经济共同体型 发展中国家型,二、几种有代表性的植物检疫做法 1.美国:立法严密 2.欧盟: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3.日本:由日本水产省农蚕园艺局植物防疫科负责,三、国际植物检疫发展的趋势及经验1.加强植物检疫职能2.转变检疫管理思路3.构建快速反应机制,四、中国植物检疫简史1.早期的植物检疫 2.新中国成立后植检事业获得新生 口岸植物检疫 国内植物检疫,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各有哪些特点?植物检疫与农业、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关系?植物检疫与国家主权的关系如何?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是什么?,本章思考题:,第二章 植物检疫法规,内容:1、植物检疫法规(1)植物检疫法规的起源与发展;(2)植物检疫法规的基本内容;(3)中国植物检疫法规简介;(4)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2、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目的和意义:掌握植物检疫法规的基本原则与核心内容,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植物检疫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了解重要的国际性法规,包括IPPC、SPS、植物检疫双边协定、ISPMs。,法规:法律规范,国家或权威组织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组成:假定、处理、制裁 假定所要求或所应禁止的行为 处理具体内容,细则、条例 制裁违反后的法律后果,第一节 植物检疫法规,一、植物检疫法规的起源与发展1.植物检疫法规是人类同病虫害长期斗争的产物 2.植物检疫法规由单项规定向综合性法规发展,植物检疫法规主要包括国际法规与公约、地区性法规与各个国家的法规、规章与条例1.国际性法规与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协定),二、基本内容,2.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1)亚洲和太平洋植物保护委员会(Asian and Pacific Plant Protection Commission,APPPC),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立在泰国曼谷,(2)加勒比海地区植物保护委员会(Caribbean Plant Protection Commission,CPPC)于1967年成立,总部设在巴巴多斯,现有23个成员国。(3)欧洲和地中海地区植物保护组织(European and Mediterranean Plant Protection Organization,EPPO)成立于1950年,总部设在巴黎,目前有成员43个。,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4)卡塔赫拉协定委员会(ComunidadAndina,CA),又称中南美洲植保组织,成立于1969年,现有成员国5个,总部设在秘鲁。(5)南锥体区域植保委员会(Cz)miteRegionaldeSanidadVegetal parael ConoSur,COSAVE)成立于1980年,现有南美洲的成员国5个,总部设在巴拉圭。(6)泛非植物检疫理事会(Inter-African Phytosanitary Council,IAPSC)于1954年成立,总部位于喀麦隆的雅温德,现有51个成员国。,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7)北美洲植物保护组织(North American Plant Protection Organization,NAPPO)成立于1976年,共有3个成员。其总部设立在渥太华。(8)中美洲国际农业卫生组织(Organismo Internacional Regional de5anidad Agropecuaria,OIRSA)成立于1953年,现有8个成员国,总部设在萨尔瓦多。(9)太平洋地区植保组织(Pacific Plant Protection Organization,PPPO)成立于1995年,现有22个成员国,总部设在斐济。,3.检疫双边协定、协议及合同条款中的检疫规定,三、中国的植物检疫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1年10月30日,7届人大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家主席杨尚昆签署第53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以动植物检疫为主题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口岸动植物检疫工作走上了更加健全的法制轨道。共8章50条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2.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第98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对原植物检疫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共24条 是开展国内植检工作的基本法规,是在国内全面实施植物检疫及森林植物检疫的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4.其他法规及其地方性法规 如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1997年3月制定。,此外,在一些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涉及植物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应当施行卫生检疫或者动植物检疫的邮件,由检疫部门负责拣出并进行检疫,未经检疫部门许可,邮政企业不得运递”。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货物运输的检疫,按国家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也包含有植物检疫的内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此外还有农业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专职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国外引种审批管理办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国家技术监督局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国家标准局柑桔、水稻、小麦等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等。,植物检疫要遵守的公共法也很多。,专职植物检疫员管理制度。1990年农业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1)专职植物检疫员的审批:市、县农业主管部门推荐,省植保总站培训考核,由省农业主管部门审批,报农业部备案和发证。(2)专职植物检疫员任职条件:具有助理农艺师以上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等专业学历并从事植保工作三年以上;热爱植物检疫事业,熟悉植物检疫业务,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有一定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专职从事植物检疫工作。,3.国内农业植物检疫管理体制,兼职植物检疫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种苗繁育、生产和科研单位聘请兼职植物检疫员或特邀检疫员协助开展工作。兼职植物检疫员应积极宣传和模范执行植物检疫法规;密切配合检疫部门开展植物检疫工作;有权制止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管理制度(1)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的制定是植物检疫管理的核心问题。全国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农业部制定公布,各省补充名单由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省级以下农业行政部门无权制定。(2)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制度。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对本辖区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一般每隔三至五年调查一次,重点对象要每年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资料,并报上一级植物检疫机构。,(3)植物疫情发布制度。疫情是指检疫性有害生物以及新传入的和国内突发性的危害性病虫杂草的发生、分布情况。疫情发布:全国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从国外新传入和国内突发性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疫情,由农业部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的植物检疫对象的疫情,由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发布,并报农业部备案。,调运植物检疫制度,调运植物检疫是指调运规定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时,由调运单位和个人申请,由植物检疫机构实施的检疫检验、监督处理和出证的过程,是植物检疫管理十分重要的环节。通过这一环节,可以有效地防止检疫对象随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调运而传播蔓延,达到植物检疫的目的。(目前,由于交通发达、国家不准设检查站、人们检疫意识不高等多种因素,调运检疫难度非常大,漏检率高,这也是当前植物检疫面临的难题。),调运植物须实施检疫的范围:(1)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在调运之前必须检疫。(2)列入全国和全省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植物产品,运出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检疫。(3)列入外省应施检疫名单的植物、植物产品,须按调入省的要求,做好检疫。(4)对可能受疫情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也应实施检疫。,四、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我国植物检疫由原来脆弱的不完整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相对独立的体系,包括植物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植物检疫执行机构及植物检疫技术依托单位。目前,我国内外检疫、农林业检疫分成三个独立的部门,职能分工有着相互交错,与国际的植物检疫体系还不能相适应,这种状况还需要逐步的理顺和完善。,1.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口岸检疫、国内农业检疫、林业检疫2.植物检疫法规的立法和管理由农业部负责3.口岸的进出境植物检疫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国内的植物检疫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总局分别负责。植物检疫主管部门 植物检疫的技术依托单位,四、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目前由口岸检疫、国内农业检疫及林业检疫三部分组成。国家有关植物检疫法规的立法和管理由农业部负责。口岸的进出境植物检疫现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理;国内的植物检疫则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总局分别负责,国内县级以上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受同级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管理体制。,1.植物检疫主管部门。,主要包括植物检疫的科研单位、检疫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植物检疫学术团体等为植物检疫服务的各种组织。专职从事植物检疫科研的单位主要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动植物检疫实验所、农业部植物检疫隔离场、全国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中心、四川和广东区域植物检疫隔离场、国家林业局所属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管理办公室,以及农林院校的有关机构。,2、植物检疫的技术依托单位。,植物检疫人员培训基地有天津和浙江两处的植物检疫培训中心,分别承担口岸植物检疫人员及国内农业植物检疫人员的培训任务。许多农业院校和师范院校都开设植物检疫专业,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植物检疫专门人才。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和中国植物病理学会下设有植物检疫专业委员会。目前全国各省、市、县农业植物检疫机构2000多个,检疫人员超过10000人。我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97个,专职检疫员400多人。,第二节 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共17个标准,具体内容见P3647比较重要的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建立非疫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要求、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PRA)、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概念与应用常见的植物检疫术语见附录5,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1)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植物检疫原则(2)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3)外来生物防治物的输入和释放行为准则(4)建立非疫区的要求(5)植物检疫术语(6)监测准则(7)出境证书系统,(8)某一地区有害生物状况的确定(9)有害生物铲除计划准则(10)建立非疫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要求(11)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12)植物检疫证书准则(13)违约通知和紧急处理准则(14)有害生物管理体系中综合防治措施的应用(15)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准则(16)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概念与应用(17)有害生物报告,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续):,几个重要的概念:,pest:任何对植物、植物产品造成损害的植物、动物、病原物的小种、株系或生物型。Quarantine Pest: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存在但分布未广,并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Regulated Non Quarantine Pest:一种存在于种植材料上,并将对其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而对于进口国来说是被限定的有害生物。(第16个标准),疫区(Quarantine area):由官方划定的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存在与为害,并正由官方采取措施控制中的地区。非疫区(Pest free area):指一个由科学证据证实没有发生某种有害生物,且这种情况由官方维持的地区。(第4个标准),非疫产地(Pest free place of production):科学证据表明特定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当保持此状况达到规定时间的地区。非疫生产点(Pest free production site):指科学证据表明特定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保持此状况达到规定时间的产地内作为一个单独单位以非疫产地相同方式加以管理的限定部分。(第10个标准),范围不同:对象不同管理者不同时效不同,非疫区与非疫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区别,思考题,1.名词解释:疫区、非疫区、非疫产地、非疫生产点、IPPC、SPS、ISPMs2.我国第一部关于动植物检疫的法律是_ 3.简述我国目前植物检疫的体系结构。4.试比较非疫区与非疫产地的区别。,第三章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est Risk Analysis),一、PRA的产生和发展二、PRA的作用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国际标准四、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五、PRA的信息来源,思考题,1.有害生物:有害生物(pest)是指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构成伤害或破坏的任何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植物有害生物通常可分为害虫、病原真菌、病原原核生物(细菌、植原体、螺原体)、植物病毒(病毒和类病毒)、杂草、病原线虫、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动物等若干类。2.检疫性有害生物及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3.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疫区、低度流行区和非疫区,第一节 有害生物与非疫区,2、有害生物风险分析:(1)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必要性(2)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发展(3)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国际标准(4)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5)风险分析的类别(6)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实例(7)各国开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概况及现状(8)转基因植物的风险评估。,第二节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3、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信息来源:(1)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所需的信息(2)PRA的信息来源及其研究工作,一、PRA的产生和发展,概念:Pest Risk Analysis(PRA):以生物或其他科学的和经济的依据,确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应该限制和加强防治措施力度的评价过程。PRA起步阶段(18701920年)PRA发展阶段(19211990年)PRA综合发展阶段(1991年),1872年俄国、法国颁布禁止从美国进口马铃薯,以防止马铃薯甲虫及针对葡萄根瘤蚜禁止从国外输入葡萄插条的法令,标志着PRA的开始。特点:传入可能性研究阶段 认识较低:简单生物学特性 评价简单:传入的可能性 措施单一:禁止进口,1.PRA起步阶段(18701920年),2.PRA发展阶段(19211990年),1924年,Cook首先将气候因子引入有害生物的研究领域;1972年,Weltzien提出了地理植物病理学的理论等。特点:不仅评价了有害生物传入的可能性,而且评估传入后定殖的可能性引入“风险”的概念停留在适生性阶段,1991年,NAPPO提出“由生物体传入或扩散引发的对植物和植物产品的风险分析步骤”;1995年,FAO颁布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2001年颁布了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从只重视有害生物定居问题的适生性研究转入有害生物对包括农业生产系统在内的社会环境、经济、生态的综合影响评估。,3.PRA综合发展阶段(1991年),特点:综合考虑有害生物的寄主范围、生存所需的环境条件、扩散能力、受威胁农作物在当地的重要性及一旦传入有害生物带来的经济影响(包括潜在的影响)及环境影响等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量化及综合评估来确定风险的大小及应采取的合适保护水平的植物检疫措施。计算机模型及专家系统,二、PRA的作用,是检疫决策的重要支持工具之一。随着新的世界贸易体制的运作,进行可保持检疫的正当技术壁垒作用,充分发挥检疫的保护功能。能强化植物检疫对贸易的促进作用,增加本国农产品出口的市场准入机会。开展工作是遵守协议及其透明度原则的具体体现。,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国际标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ISPMs2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ISPMs11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转基因生物材料(GMO)风险分析潜在的经济重要性和相关术语解释与应用指南环境风险分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国际标准的现状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实线部分表示已颁布,虚线部分表示即将颁布),四、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起点 有害生物风险评估(Pest Risk Assessment)有害生物风险管理(Pest Risk Management),第一阶段: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起点,可能被视为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有害生物可能会使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或)扩散的传播途径,通常是一种进口商品。因检疫政策的修订而重新开始作风险分析 促成PRA的开始或启动,1.从有害生物开始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地区发现新有害生物的定殖侵染或暴发产生的紧急情况在一进口商品上截获到新的有害生物而产生的紧急情况。科学研究确定的新的有害生物风险。有害生物传入到地区以外的新地区。在地区以外新地区比其原发地区具有更大的破坏性 检查发现,某一有害生物不断地被截获。应进口生物者的要求,如研究人员、教育人员、生物学从业人员、商业公司(宠物商店店主)、食品业(供消费用的蜗牛)或业余爱好者(玻璃鱼缸用的水生植物)提出的要求。为制定和修订关于特定商品的植物检疫条例或要求而做出政策 决定。另一个国家或国际组织(区域植物保护组织、粮农组织)提出的建议。新的处理、系统或程序,或新信息对早先决定的影响。,2.从传播途径开始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开始进行一种新商品(通常是植物或植物产品)或新产地商品的国际贸易。可能应进口要求或贸易中出现交运某种货物而开始。传播途径可能涉及到一个或若干个原产地。供选种和科研目的而进口的新的植物种。查明商品进口之外的传播途径(自然扩散、邮件、垃圾、乘客行李等,或商品的包装、运输工具等)。为制定和修订关于特定商品的植物检疫条款或措施而做出政策决定。新的处理、系统或程序,或新信息对以前决定的影响,第一阶段的结论,当有害生物被确定后,同时需划定PRA地区。在第一阶段结束时,有害生物已被确定是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并确定是否是单独的或与某一传播途径相联系的。然后进入下一阶段。,第二阶段: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第一阶段已经确定了应进行风险评估的某一有害生物,或有害生物的清单(在从传播途径开始的情况下)。第二阶段将逐个考虑这些有害生物。将审查每一种有害生物是否符合限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标准。在审查过程中,考虑每一种有害生物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关于其地理分布、生物学和经济重要性的实际资料。然后由专家评估其定殖、扩散可能性和经济重要性,最后描述传入地区的可能性。,首先,对每一种有害生物进行归类,审核其是否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定义中的地理和法规标准;其次考虑其经济重要性。然后考虑定殖可能性、扩散可能性和潜在经济重要性最后阶段传入的可能性评估:主要取决于从出口国至目的地的传播途径及与之相关的有害生物发生频率和数量。,第二阶段的结论,如果有害生物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定义,应当利用专家评判来审查第二阶段中收集的资料,以决定有害生物是否具有足够的经济重要性和传入可能性,亦即是否具有足够的风险,来证明采取植物检疫措施是正当的。如果是,则进入第三阶段;如果不是,对该有害生物的就到此为止。,第三阶段:有害生物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可接受风险水平的确定及其与之相一致或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方案的设计和评估。以前检疫一概要求零允许量的科学依据不足。遵循成本-收益和可行性原则、最小影响原则和非歧视原则,,.风险管理备选方案,列入禁止的有害生物清单 出口前的植物检疫检查和证书 规定出口前必需达到的要求(如,处理来自无有害生物区、生长季节检查、证书体系)进境时检查 在进境口岸、检疫站或适当时在目的地进行处理 入境后检疫扣留 入境后的措施(限制商品的使用,防治措施)禁止特定产地的特定商品进境,.备选方案的效率和影响,生物学有效性 实施的成本效益比 对现存法规的影响 商业影响 社会影响 植物检疫政策考虑 实施新法规的时间 备选方案对其它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效率 环境影响,第三阶段的结论,在第三阶段结束时,已经决定了有关有害生物或传播途径的适当的植物检疫措施。第三阶段的完成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仅完成第一、二阶段,然后没有对风险管理备选方案进行适当评估就采取植物检疫措施是不正当的。在实施植物检疫措施之后,应当监督其有效性,如有必要应当对风险管理备选方案进行审查。特别注意,在实施PRA过程后,还应当进行必要的记录。,记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工作,对应当有足够的记录,以便在进行审查或产生争议时,可明确说明其资料来源,以及做出有关采取的或将要采取的植物检疫措施的管理,决定所利用的基本原理。,五、转基因植物的风险评估,1.安全性:对环境的影响及生态效应 作为食品的安全性2.潜在风险;对人和动物健康的风险 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的风险 对非目标生物的风险,3.风险评估 首先对转基因植物是否发生基因漂移、杂交和转基因植物扩散到其他地区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其次对影响效应进行分析4.风险管理 两种模式:宽松型和严厉型,第三节 PRA的信息来源,PRA所需的信息:生物学、病理学、地理信息等。,生 物 PRA地区定殖的潜力,名称和分类地位 有害生物分布的生态图与已知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关系 被保护植物的记录与检查相关的鉴定方法 有害生物利境和逆境的气候条件检测方法 PRA地区的气候条件国际贸易中寄主截获记录 防治措施对防治其他有害生物的影响国际运输中其他方式的记录 使用杀虫剂的副作用从初发区到PRA地区的特定途径 防治费用,数据库国际信息互联网地图(解释性信息)专家系统(决策信息)数学模型(预测信息)地理信息系统(GIS),中国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一、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在中国的发展历史 第一时期:危险性病虫草害检疫重要性评价和适生性分析 第二时期:与检疫实际结合和计算机辅助评价 第三时期: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成立里程碑,二、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程序,.从传播途径开始的 第一步:由输出国提出要求,由国家检验检疫局列入计划,并要求输出国提供有关的材料,包括随该商品传带的有害生物名单以及产地进行有关的官方防治措施。第二步: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确立。第三步:对每一种中国关心的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逐个进行风险评估。第四步:总体风险归纳。第五步:备选方案的提出。根据总体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植物检疫防范措施建议。,第六步:就总体风险征求有关专家和管理者的意见。第七步:评估报告的产生。第八步: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价,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第九步:风险管理。第十步:形成报告。第十一步:在实施检疫措施之后,应当监督其有效性,如有必要应对检疫措施进行评价,.从有害生物开始的,第一步:有害生物的鉴定或选定。第二步:对每一种中国关心的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逐个进行风险评估。传入可能性评估:包括进入可能性评估和定殖可能性评估。扩散可能性评估。传入后果评估: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第三步:备选方案的提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降低风险的植物检疫防范措施建议。第四步:风险评估结果和植物检疫措施建议征求有关专家和管理者的意见。,第五步:报告的产生。报告的内容要求:有害生物数据单。单一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包括寄主可得性、适生性等。备选方案。对征求意见的答复或解释。第六步:对报告,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第七步:风险管理。适当保护水平(L)的确定,必要时,结合经济、社会因素,提出L。备选方案的可行性评估。建议的检疫措施。征求意见。决策建议。,.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1)风险评估概要。(2)流程交接登记表。(3)风险评估要求描述。(4)商品的有害生物名单(全)。,(5)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应列出筛选依据,逐条简述,单一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包括数据单、参考文献等。(6)总体风险归纳。(7)备选方案。(8)对管理者提问的答复。(9)对评价人意见的答复。(10)提问、意见的原件或总结。,4.有害生物重要性排序方法,1981年根据不同类群的有害生物特点,按照为害程度、受害作物的经济重要性、中国有无分布、传播和扩散的可能性和防治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对170种植物病毒、122种细菌、102种真菌、935种线虫、约500种昆虫以及6属22种杂草进行了评价。,转基因生物: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将外源基因转移到原来不具有这种基因的生物体内,使之有效表达并遗传,由此获得的基因改良生物成为转基因生物,国际上通常称为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简称GMO.,第七节 转基因植物的风险评估,1.食用风险 外源基因表达的蛋白质可能对人畜有毒或使人产生过敏反应。转基因的非预期效应有可能使转基因植物中的重要营养成分发生改变.使转基因植物中的内源性毒素含量升高,危害人体健康。,一、转基因植物的风险,包括危害农业生产和危害生态环境的风险,即成为有害生物的风险。主要包括:1)适应性的改变可能增加潜在的侵害性 2)基因漂流、重组等可能会使原来无害的生物变为或产生新的有害生物 3)转基因的标记、启动、终止等序列及一些新特性可能有害 4)可能会危害非目标生物,2.环境风险,1.食品安全的概念 评价食物的安全性必须始终考虑危险性与有益性的平衡,从日常使用量和维生素等营养成分的有益性考虑,只要对人体的有害性低到可忽略的程度,通常认为这样的食物就是安全的。,二、食用安全性评价,2.评价方法 1)检查插入基因新产生的蛋白质及其次生产物的安全性:主要涉及蛋白质的毒性和致敏性 2)测定转基因的非预期效应 营养成分的比较 抗营养成分的比较,确认内源毒素的变化 加工产品的各种成分分析 3)动物毒性实验,1.风险评估 首先对转基因植物是否发生基因漂移、杂交和转基因植物扩散到其他地区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其次对影响效应进行分析2.风险管理 两种模式:宽松型和严厉型,三、转基因作物的环境风险分析,思考题,1.什么是PRA?2.为什么要进行PRA?3.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国际标准有那些?4.简述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基本过程。,掌握我国植物检疫的基本环节,正确理解检疫许可、检疫申报、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检疫监管、检疫处理与出证等检疫程序的含义和意义。了解检疫许可的审批手续、检疫申报的办理手续、现场检验的主要方法、疫情监测的主要手段、实验室检测的主要方法,第四章 植物检疫程序,检疫许可检疫申报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检疫处理与出证检疫监管,第一节 检疫许可Quarantine Permit,1.概念:又称检疫审批,指在调运、输入某些检疫物或引进禁止进境物时,输入单位须向当地植物检疫机关预先提出申请,检疫机关经过审批做出是否批准引进的法定程序。2.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因科学研究等需要引进的禁止进境物的特许审批;国务院及各地方政府所属植检机构:负责从国外引进植物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水果、粮食等的一般审批,3.申报要求(条件):必须事先向植物检疫部门提出申请;必须详细说明需要引进物的品名、品种、产地、引进的特殊需要和使用方式;必要时必须提供具符合检疫要求的监督管理措施4.意义:能够向出口国或地区提出相关的检疫要求,从而有效预防有害生物的传入;避免盲目进口,并有助于进行合理索赔,第二节 检疫申报Quarantine Declaration,1.概念:有关检疫物进出境或过境时由货主或代理人向植物检疫机关及时声明并申请检疫的法律程序。2.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属各口岸植物检疫机关3.申报手续:报检员负责办理。,第三节 现场检验On-the-sport Inspection,概念:检疫人员在现场环境中对应检物进行检查、抽样,初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检疫要求的法定程序。现场检查现场抽样,1.现场检查,主要是针对运输及运输工具、货物及存放场所、携带物及邮寄物等应检物进行查验。主要方法有:X光机检查 检疫犬检查 肉眼检查 过筛检查,2.现场抽样:代表性、均匀性、移动性和趋性,批:同一品名、同一商品标准、用同一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并有同一收货人或发货人的货物件:一批货物中每一个独立的袋、箱、筐、桶、捆、托等。散装货物以一定重量(100-1000kg)为一件样本量:一份样品的重量或体积样本数:一批货物中的几份样品即为样本数取样方法:随机取样、百分比取样法小样:初级样品,由一批货物的不同容器内或散堆的不同部位分别抽取的样品。混合样品:所取数份小样在容器内混合平均样品(或送检样品):小样混合后,再次进行取样。,第四节 实验室检测Laboratory Testing,肉眼检测过筛检测比重检测染色检测X光检测洗涤检测保湿萌芽检测,分离培养与接种试验噬菌体检测显微镜检测血清学检测指示植物接种检测分子鉴定和计算机辅助鉴定,借助实验室仪器设备对样品中的有害生物检查、鉴定的法定程序,第五节 检疫处理与出证 Quarantine Treatment and Quarantine Certification,检疫处理: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中有害生物的法定程序检疫出证:检疫机关根据进出境或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检疫和除害处理结果,签发相关单证并决定是否准予调运的法定程序。,第六节 检疫监管Quarantine Supervision,检疫监管:是检疫机关对进出境或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等过程实行监督管理的检疫程序。,产地检疫Produced-area Quarantine预检Pre-clearance隔离检疫Isolation Quarantine疫情检测Epidemic situation Surveillance,1.产地检疫和预检:产地检疫是在植物或植物产品出境或调运前,输出方的植物检疫人员在其生长期间到原产地进行检验、检测的过程。,预检是在植物或植物产品入境前,输入方的植物检疫人员在植物生长期间或加工包装场所进行检验、检测的过程。,产地检疫和预检的意义提高检疫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简化现场检验的手续,加快商品流通避免

    注意事项

    本文(植物检疫学(x).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