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会保障法学.ppt
1,劳动社会保障法学,吴 斌 四川理工学院 法学教授,2,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一、社会保障的概念、特征与功能(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国家依法对需要获得物质帮助的公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3,(二)社会保障的特征,1、社会保障的主体:国家;2、社会保障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3、社会保障的获益主体:全体公民 4、社会保障的目的:保障民生,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5、社会保障的内容:经济和服务保障;6、社会保障的标准:基本生活保障,4,(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经济功能 1)维护劳动力再生产,促进经济发展;2)保障基本生活,提高生活质量;3)促进资金市场发展;2、社会功能 1)维护社会稳定;2)体现社会公平;3)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5,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一)社会救济:面向贫困者 1、保障因天灾人祸而暂时陷入生活困境的个人和家庭的最低生活需求。2、保障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最低生活水平的个人和家庭的最低生活需求。,6,(二)社会保险:面向工薪劳动者 1、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生育保险;2、保障患病职工基本生活医疗保险;3、保障伤残职工基本生活工伤保险;4、死亡和遗属社会保险死亡保险;5、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失业保险;6、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养老保险,7,(三)社会福利 1、公共福利:面向全体公民 A、救济福利设施;B、公共卫生设施;C、公共文化设施;D、生活补助;2、职工福利:面向单位职工 A、生活补贴和各种津贴;B、职工集体生活设施;C、职工集体文化设施;,8,(四)社会优抚:面向军人 1、军人保险;2、军人救济;3、军人福利;4、军人社会 优抚;,9,三、社会保障立法与管理(一)社会保障立法 1、社会保障法的定义 社会保障法: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障关系的分类:A、按行为性质:社会保险、救助、福利、优抚关系;B、按行为内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与发放、管理、监督、争议解决关系;C、按行为主体:政府机关及其职能机构、社会团体、个人,10,2、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障法发生约束力的社会领域和对人的适用范围。(1)调整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与被管理人之间的社会关系;(2)调整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与被金融机构之间的社会关系;(3)调整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与受益人之间的社会关系;(4)调整缴费义务人之间的社会关系;,11,3、社会保障法的特征(1)广泛的社会性;(2)明显的强制性;(3)严格的专用性;(4)特定的技术性;(5)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12,4、社会保障法制体系的层次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13,5、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1)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2)普遍性与选择性相互兼顾原则;(3)生存权与发展权相结合原则;(4)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原则;(5)国家责任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6)货币支付与提供服务相结合原则。,14,6、社会保障法律关系,(1)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保障人、参保人、受益人(2)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内容:缴纳保障税或费;管理社会保障帐户;依法运营保障基金;足额支付保障待遇等。(3)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客体:资金、现金、物品和服务行为。,15,(二)社会保障管理,1、社会保障管理概念: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与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的行政工作过程。,16,2、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内容,(1)拟订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2)制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3)组织实施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4)受理社会保障方面的申诉、调解、仲裁;(5)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化、社会化服务体系;(6)培养、考核、任免社会保障管理干部。,17,3、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内容,(1)基金筹集;(2)基金支付;(3)基金的运营管理;,王斌余的父亲王立定到看守所看儿子,这可能是他们父子俩最后一次见面。(图:南方都市报),18,4、社会保障对象管理的内容(1)登记、审查;(2)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3)劳动技能的培训和职业介绍;(4)无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家务助理或院舍转介;(5)保障金的发放;,19,第二章 社会保障基金,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与功能 1、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 社会保障基金: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定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货币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依法筹集的用于社会保障的货币资金),20,2、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1)社会救济基金:残疾人福利;农村扶贫;城镇低保;灾害救济。(2)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3)社会福利基金:公共卫生基金;教育福利基金;住房公积金;优抚安置基金。,21,3、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1)强制性;(2)储备性(3)互济性 4、社会保障基金的功能(1)提供收入补偿;(2)均衡社会消费;(3)激活资金市场;(4)规避社会风险;(5)体现社会公平,22,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使用,1、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1)政府拨款:直接拨款;承担社会保障运行费用;实行税收优惠。(2)社会保险缴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3)基金运营收益:,23,2、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1)来源上的筹集方式 A、企业全部缴纳:工伤保险;B、政府全部出资:社会救济;C、个人全部缴纳:D、企业与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E、企业缴纳与国家资助:F、个人缴纳与国家资助:G、政府、企业、个人三方负担:,24,(2)收支平衡方法上的筹集方式 A、统筹分摊式:先预算年内基金支付额,后按比例分摊到个参保单位以支定收。B、预提分摊式:对退休率、伤残率、死亡率、工资率、通货膨胀率等进行宏观预测,将被保者在享受保险待遇期间的费用总额按一定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以收定支,25,3、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原则,一是,多渠道筹集原则;二是,收支平衡原则;三是,依法筹集原则。,26,4、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标准和形式,(1)给付标准:,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27,三、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与运营,1、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1)安全性原则;(2)长期收益原则;(3)多样化原则;(4)可流动性原则;,28,2、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1)运营模式 A、垄断式: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B、竞争式:(2)投资方向 A、购买债券:国家和企业债券;B、存入银行:C、投资于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D、进入资本市场购买股票;E、进入国际资本市场。,29,3、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监管,(1)法律与政策的约束;(2)政府的指导;(3)财务审查或投资审查,规范基金运营中的失范行为;(4)监管:由政府、雇主代表和雇员代表组成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权力;(5)税收优惠:对投资收益以税收优惠,以增强基金的实力。,30,四、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目标:确保安全(1)确保基金的完整与安全,防止被侵蚀;(2)确保基金的给付需要,避免发生支付危机;(3)确保基金保值,防止基金贬值;(4)保持高效率,堵塞浪费。2、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保障规范运行;(2)专款专用,不允许相互串用;(3)收支分离保证效率与安全;(4)预算管理,确保有计划地筹集与使用;(5)严格责任制度,制止挪用,防止冒领,杜绝浪费。,31,3、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体制,(1)政府直接管理社会保障基金:A、预算管理:包括基金预算、公共预算和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B、财务管理:财政、审计、社保局的财务监管;C、投资管制:制定规则;优选投资机构;过程监控;(2)社会保障基金的自治管理及私有化管理:,32,4、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民政部财政性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救灾救济、国家福利、优抚安置基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财政部对财政性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和监管;教育部教育福利基金;卫生部公共卫生基金;工会职工福利基金、互助保障基金;残疾人基金会残疾人福利基金;慈善机构和其他民间组织民营保障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保障储备基金的直接管理,但不是一个独立的基金管理机构,在支出上要服从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令,在投资上自主。,33,第三章 老年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一、老年社会保障的概念和重要性 1、老年社会保障的概念:老年社会保障: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服务等。老年社会保障的对象:老年人。老年标准:一般以人的生理衰老和社会功能的下降为依据。各国家退休年龄比较.doc,34,历年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年末人数.doc历年全国离休、退休、退职年末人数.doc,35,二、老年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2005年末全国共有离退休人员50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3万人。其中,离休人员12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万人;退休人员49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9万人。2005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74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3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3120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36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70万人和264万人。年末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57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37万人。200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655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68.3%,比上年末提高9.4个百分点。,36,二、老年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2005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093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其中征缴收入4312亿元,增长20.3%。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44亿元,地方财政107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4040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041亿元。,37,二、老年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2005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44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万人,全年共有302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97万人。全年共支付养老金21亿元。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10亿元。,38,(一)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的含义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 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39,(一)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的含义 养老保险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40,2、养老保险的类型,(1)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2)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3)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型;(4)个人投保的养老保险型;另外,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经过5年的探索与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必将成为在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上越来越具影响力的基本类型。,41,3、养老保险的特点,(1)政府立法,强制实施;(2)养老保险费三方共负:政府、企业和个人;(3)专门机构的专业化管理,42,4、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享受对象条件的规定,(1)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男性未满岁、女性未满岁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同意往前补缴年保险费,再继续缴费直至到达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缴费年限未满年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继续延长缴费;缴费年限满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3,4、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享受对象条件的规定,(1)缴纳养老保险费 1986年-2006年的20年来,全四川省社保的多层次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成。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达到467万人。较1986年的21万人净增446万人,增长21.2倍。去年末,全四川省19个市州、105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291.4万人,领取养老保险金15.7万人。,44,4、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享受对象条件的规定,(1)缴纳养老保险费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年起每两年提高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45,4、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享受对象条件的规定,(2)关于退休条件 A、一般规定:男工人、男干部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均要达到连续工龄满10年,可享受退休待遇);B、特殊行业或岗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满10年,可享受退休待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46,4、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享受对象条件的规定,(2)关于退休条件 C、中央国家机关的部长、省委书记、省长、主席、市长和相当职务的干部,退休年龄可延至65岁;D、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级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批准,可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70岁。,47,4、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享受对象条件的规定,(3)关于退休待遇的规定 A、退休金待遇: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48,4、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享受对象条件的规定,(3)关于退休待遇的规定 B、离休待遇:本人退休前工资100%的养老金,另发生活补贴。,49,5、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缴纳劳动保险费后,应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50,5、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A、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B、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C、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D、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情况,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E、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职工认为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举报,或提请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1,5、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模式 A、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是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退休费用的制度。具体办法为,改变企业各自负担本企业退休费的办法,改由社会保险机构或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计算基数与提取比例向企业和职工统一征收退休费用,形成由社会统一管理的退休基金,企业职工的退休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邮局代发以及委托企业发放,以达到均衡和减轻企业的退休费用负担,为企业的平等竞争创造条件。随着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退休费用不仅在市、县范围内的企业之间进行调剂,而且在地区之间进行调剂,逐步由市、县统筹过渡到省级统筹。,52,5、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模式 A、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个人帐户:将个人投保与企业投保的一部分完全记在个人的名下,有利于落实责任,与个人利益挂钩,调动个人投保的积极性,并便于劳动者流动。按本人缴费工资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53,5、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模式 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B、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型,54,6、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1)转制中的隐性债务问题(亿元),55,6、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2)个人帐户基金“空帐”运转问题“空帐”:现在向未来透支,老一代向年轻一代透支。(3)养老资金困难的问题 中国人口快速老龄化,退休人员快速增加,养老金支出过度增长的问题严重。,56,6、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4)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增值的问题(5)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的安全问题(6)养老保险的保障效果问题,57,(二)老年福利,1、城市老年福利的主要内容(1)物质生活福利 A、建立福利院和敬老院;B、开展向老人送温暖活动;C、为老年人提供特殊的优惠服务措施(2)医疗保健服务 A、建立老年人健康检查制度;B、建立老年病医院或设立老年病科;C、建立老年人康复和疗养机构。(3)文化服务设施,58,(二)老年福利,2、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1)社会化水平低,目标人群的覆盖面过窄;(2)保障水平低,不能完全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3)农村养老保险缺乏健全的法制化的管理和规范;(4)思想观念不适应:养儿防老;保险周期长,怕政策变;认识不清;短期打算,只顾眼前;(5)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民投保的能力十分有限。,59,第四章 失业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一、失业保险 失业:劳动者在有劳动能力工作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失业率=失业人数(在业人数+失业人数)100%,60,一、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的特点:一是普遍性;二是强制性;三是互济性;四是针对性;五是目的性;六是条件性;七是短期性。,61,二、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一般是依靠工薪生活、有劳动能力和从业意愿的受雇佣者,在从事有报酬工作期间因受社会或经济因素影响而失业的非自愿性失业者。我国,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62,二、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2、失业保险资金来源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63,二、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64,二、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4、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 我国失业金,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农民合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保机构根据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65,二、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5、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 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66,二、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6、失业保险金支付项目 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内死亡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期间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补贴;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费用。,67,二、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7、失业保险待遇的停止发放条件 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教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8,二、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8、失业保险金的管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69,三、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存在的问题:1、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狭窄:城镇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新增劳动人口、失业而未登记者等不在范围之内。2、失业保险金来源渠道单一,金额偏少,保障水平低;,70,三、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存在的问题:3、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4、失业保险对于保障和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发挥不明显。,71,三、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改进办法:1、树立全民失业保险意识,提高参加失业保险的责任意识和权利意识;2、提高失业保险的普遍性和覆盖面;3、拓宽失业保险金筹集渠道;4、加强失业保险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5、坚持就业优先和就业保障的取向,加强就业服务;6、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72,四、失业保险纠纷的处理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失业保险争议的性质与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失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而非行政争议),应当根据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失业保险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四、失业保险纠纷的处理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2、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处理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74,四、失业保险纠纷的处理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2、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处理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徇私舞弊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构成犯罪的,则应依照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75,四、失业保险纠纷的处理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3、对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处理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76,四、失业保险纠纷的处理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4、对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的处罚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77,第五章 医疗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一、医疗社会保险概述 1、医疗社会保险的定义 医疗社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78,一、医疗社会保险概述,2、医疗社会保险的特点(1)普遍性;(2)复杂性;(3)短期性、经常性;(4)福利性。,79,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合理负担的共同缴费机制 二是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制度;三是建立统帐分开、范围明确的支付机制 四是建立有效制约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五是建立统一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制;六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80,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1、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 一是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基本权益。原有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仅覆盖国有单位,对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不能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不利于多种经济成份的共同发展;二是实现均衡企业负担,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三是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者合理流动的需要;四是有利于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调剂和抵卸风险的能力。,81,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2、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国务院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82,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三)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1、基本医疗保险费要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不仅可以扩大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明确单位和职工的责任,增强个人自我保障的意识,更重要的是可以在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规范个人缴费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水平和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水平。,83,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三)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2、单位缴费(1)单位缴费要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单基数”:以工资总额作为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主要是为了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一缴费基数,便于社会保险统一管理,同时也是为了均衡新老单位的缴费负担。“双基数”:指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用之和作为缴费基数。以双基数缴费,退休人员多的单位,由于基数大,本来负担就重,还要多缴费,而退休人员少的单位,基数小,本来负担就轻,还要少缴费,这种规定就很不公平。,84,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三)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2、单位缴费(2)用人单位缴费率:工资总额的6左右 据近几年统计测算,全国职工实际发生医疗费占工资的比例约为10左右,其中财政和企业实际负担医疗费用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为7左右,扣除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离休人员、大学生等费用和企业工伤、生育医疗费用,财政和企业实际负担医疗费用占工资的比例,约为6左右。6也就是全国平均财政和企业所能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因此,人全国水平看,以6左右作为全国用人单位缴费率的控制标准,是符合目前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财政和企业能够承受。,85,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三)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2、单位缴费(3)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列支渠道 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机关和主要由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公费医疗经费中列支;其他事业单位从事业支出中列支;企业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社会团体从社团收入中列支;民办非企业单位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中列支。,86,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三)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3、职工个人缴费(1)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金额与方式 首先,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的比例。其次,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务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87,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三)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3、职工个人缴费(2)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健康人帮助生病的人,退休职工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脆弱人群;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参与市场竞争;三是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作出了贡献,退休后收入低,特别是现在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88,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管理 1、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市、县统筹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市、县统筹,是在总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既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又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现实管理水平的差异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切合我国当前实际的。,89,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管理2、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的注入资金来自在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费的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记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一般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统筹基金的注入资金主要来自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后剩余的部分,90,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管理 3、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实行分开管理 一是总结试点中不同统帐结合方式的利弊所作出的规定;二是采取统帐分开管理,也有利于明确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支付范围,划定社会保障和个人自我保障的责任,更便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91,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管理 3、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实行分开管理 管理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方式是按发生医疗费用的数额划分支付范围,个人帐户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第二种方式是按门诊和住院划分支付范围,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第三种方式是按病种划分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92,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五)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规定 一是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二是要明确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各自支付范围,一般个人帐户主要用于门诊(小病)医疗费用支出,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大病)医疗费用支出;三是要严格限定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的范围和给付标准,主要内容包括限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生活服务设施范围,即超出服务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或只能部分支付。,93,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五)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 2、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就是准予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最高限额,也就是“封顶额”,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94,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五)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 3、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1)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95,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五)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 4、诊疗项目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除部分大型设备的管理外,对诊疗项目的管理还没有全国统一的规范,对诊疗项目的临床准入缺乏统一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制度。一般是由开展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省物价部门确定收费标准后,就可应用于临床。因此,现行的诊疗项目管理办法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的诊疗项目疗效评价标准;二是诊疗项目收费的成本内涵不统一;三是诊疗项目名称不规范;四是诊疗项目的使用缺乏统一规范。,96,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五)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 5、参保职工的就医及其医疗费用的支付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挂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将按规定不予支付。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亦即属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额”为止。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额”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97,假定:某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看了一次门诊,发生医疗费用200元;两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分别为20000元和10000元,其中两次住院分别发生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等费用2000元和1000元;当地统帐支付范围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住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为800元,第二次为500元,统筹支付范围费用的支付比例为90,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那么,这些医疗费用该怎样支付呢?(1)门诊的医疗费用将直接由个人帐户支付,如果该职工个人帐户有500元,则支付200元,尚有300元结余。(2)对第一次住院费用的20000元,需要先扣除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费用2000元,再扣除起付标准800元,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的17200元,将由统筹基金支付15480元。(3)对第二次住院费用的10000元,需要先扣除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费用1000元,再扣除起付标准500元,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的8500元,可由统筹基金支付7650元,但由于第一次住院已经由统筹基金支付15480元,而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因此,对第二次住院费用也只能由统筹基金支付4520元。从该职工全年医疗费用负担情况看,总共花费医药费30200元,统筹基金支付了20000元,个人帐户可支付500元,个人需要负担9700元。,98,二、我国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五)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 6、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品费用的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按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使用“甲类名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二是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药品目录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在药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