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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质服务基层行培训之功能任务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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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质服务基层行培训之功能任务管理.ppt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评价指南培训功能任务、科室设置 和设备设施人员,能力评价指南专题培训,能力标准条款分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条款分布,是高级选项,有别于医院等级评审:是基本要求,什么是能力标准的条款?,中心:80条+10条 卫生院:88条+12条,几条条款?,几条条款?,什么是能力标准的条款?,A/B/C档如何判定?,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基本原则:C-B-A,递进有些例外:如中心能力标准条款:培训管理,A/B/C档如何判定?,A/B/C档如何判定?,活动结果确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的能力结果,评价结果?,问:我们中心/卫生院今年创哪一级?A级?B级?错!正确:达到推荐标准还是达到基本标准,如何判定达到推荐标准还是达到基本标准?,1.1 功能任务,1.1.1 基本功能 C1-C4 B A【C-2】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含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预防保健服务。评价方式方法:依据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4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4条标准均达到C级以上则此条款合格。,1.1 功能任务,1.1.2 主要任务 C1-C8 B1-B2 A1-A2【C-4】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方式方法:依据基本功能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2条条款评判。2条均达到C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1.1.1基本功能,【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C-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评价方式中,卫生院需达标7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需要达标5条。且在2.2.1.4外科医疗服务、2.2.1.6全科医疗服务、2.2.1.7中医医疗服务,条款中均有差异。(在“医疗服务内容与水平”解读中会涉及),1.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 C1-C2 B A上述面积各科室达到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要求。,临床科室,【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卫生院【C-1】设立全科医疗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C-2】设置输液室、急诊(抢救)室、肠道及发热诊室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设置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临床科室,临床科室,【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卫生院【B】设立儿科、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设置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临床科室,【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卫生院【A】至少设立3个以下科室或1个特色科室:眼科、耳鼻咽喉科(可合并设立五官科)、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可合并设立)、体检中心。特色科室有一定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至少设立一个特色科室,有一定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1.2.科室设置,1.2.2医技及其他科室 C B1-B2 A1-A2上述各科室达到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要求。检验科 放射科,1.2.2医技及其他科室,【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卫生院【C】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B超与心电图室可合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B超与心电图室可合并设立)、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供应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1.2.2医技及其他科室,2、要点,1.2.2医技及其他科室,【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卫生院【B-1】增设消毒物品储藏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B-2】中西药房分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设置中药房,1.2.2医技及其他科室,【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卫生院【A-1】增设消毒供应室。【A-2】增设医学影像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承担教学任务的机构,配置操作实训室。,1.2.科室设置,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C B1-B2 A1-A2上述各室达到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要求。预防接种室应放置足够留观座椅,配备饮水机、挂钟和音像宣教设备。,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A-1】增设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预防保健特色科室等。心理咨询室设有独立业务用房,有专(兼)职人员?,诊室设置安静、温馨,一人一诊室,配备必要的心理测量量表,并有工作开展记录。,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卫生院【C】包含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包含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等。,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2、要点,1.2.科室设置,1.2.4计划生育科 C1-C2 B A【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此科室。,1.2科室设置,职能科室 C B A【中心能力标准不同点说明】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不同点。,设备设施、人员配备,【基本概括】涵盖基层医疗机构所有的有形投入,房屋、设施、医疗设备、人员配置,以及投入产出的效果包括服务利用、服务满意度,基本上是机构的自画像。数据评价比较刚性,对比度高。对标准的把握要求就比较高。【主要内容】1.3 设施设备:1.建筑面积;2.床位设置;3.设备配置;4.公共设施。1.4 人员配备:编制、卫技人员占比、学历/职称占比、全科医生数。2.3 服务效果:1.服务效率;2.满意度(职工居民)。,建筑面积,【要求】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床位等确定标准建筑面积,机构的实际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建筑面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果未设置床位,则相关建筑面积要求不适用。,建筑面积,乡镇卫生院【C】20张床位及以下,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1、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租房面积+其他面积(不属于上述两类,但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支撑的房屋建筑面积)。2、床位指编制床位数,即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应与“卫统1-2表”中“编制床位”数一致,下同。3、卫生院的实有建筑面积应符合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不低于标准建筑面积。标准建筑面积为300m2。评价方式方法:查看与填报业务用房面积相等(可累加)的房产证、租赁协议或其他面积相关证明材料。,建筑面积,乡镇卫生院【B】2199张床位,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卫生院的实有建筑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建筑面积。标准建筑面积()=300+(编制床位-20)50【A】100张床位及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卫生院的实有建筑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建筑面积。标准建筑面积()=300+(99-20)50+(编制床位-99)55评价方式方法:查看执业许可证,计算标准面积并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按服务人口数量业务用房面积达标:1400平方米/35万人口、1700平方米/57万人口、2000平方米/710万人口。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标准。2、服务人口:即服务(常住)人口数,应与“卫统1-2表”中“年末服务(常住)人口数”一致。3、业务用房面积即业务用房的房屋建筑面积。4、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租房面积+其他面积(不属于上述两类但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支撑的房屋建筑面积)。评价方式方法:查看执业许可证、与填报业务用房面积相等(可累加)的房产证、租赁协议或其他面积相关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1】设有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增加建筑面积。【B-2】150张床位,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5平方米。床位指编制床位数,即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应与“卫统1-2表”中“编制床位”数一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有建筑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建筑面积。标准建筑面积m2=(1400/1700/2000)m2+编制床位25m2评价方式方法:查看执业许可证,计算标准面积并对照。,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50张床位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3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有建筑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建筑面积。标准建筑面积m2=(1400/1700/2000)m2+5025m2+(编制床位-50)30m2评价方式方法:查看执业许可证,计算标准面积并对照。,建筑面积,卫生院和社区中心床位增加建筑面积要求有差别,分别计算 乡镇卫生院每张床增加50m2-55m2【B】21-99张床位=300m2+(编制床位-20)50m2【A】100张床位及以上=300m2+(99-20)50m2+(编制床位-99)55m2 社区服务中心每张床增加25m2-30m2【B-2】1-50张床位=(1400/1700/2000)m2+编制床位25m2【A】50张床位以上=(1400/1700/2000)m2+5025m2+(编制床位-50)30m2,建筑面积,【标准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条款要点:1.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床位等确定标准建筑面积,实际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 不低于标准建筑面积。2.增加床位数相应增加业务用房面积。根据服务人口和需求都可以设住院床位或不设床位3、乡镇卫生院面积【B】条款的取值基数为300,是指南所取最低标准值,为和其他标准衔接调整取值。,建筑面积,条款要点:4.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有证)+租房面积(租赁)+其他面积(自建),建筑面积可以累加计算。5.建筑面积指标中不含职工生活用房。现场确认面积数与“卫统1-2表”中“建筑面积”不一致,以少为准。6、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面积不计算为机构面积,所设分院可计算面积。7、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宜控制在100床以内,按“优质服务基层行”的活动要求【A】等级编制床位100以上,有条件可申请县区卫健部门核定床位编制。复核认可。,建筑面积,条款要点:8.乡镇卫生院 应符合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例如:主体建筑采用砖混或框架结构 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基础上提高1度 社区服务中心 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业务用房面积即业务用房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3.1 建筑面积,【案例讨论】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13万,编制床位100张,实有床位80张,正在新建病房楼,标准建筑面积是多少?标准建筑面积m2=2000m2+5025m2+(编制床位-50)30m2=2000+5025+(100-50)30=4750m2一中心两址,一址房屋产权证明3000m2,另一址自建房屋有平面图2500m2符合A,床位设置,【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考虑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配置应向内科疾病、外科疾病、老年疾病、康复科疾病等倾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果未设置床位,则该条款不适用。,床位设置,乡镇卫生院【C】实际开放床位10-20张。实际开放床位指实有床位,即年底固定实有床位数,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床位。实际开放床位数应与“卫统1-2表”中“实有床位”一致。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统表并查看工作记录。【B】实际开放床位21-99张。【A】实际开放床位100张以上。,床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日间观察床数应与“卫统1-2表”中“观察床”数保持一致。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统表及工作记录。,床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1】实际开放床位20-50张(含)实际开放床位指实有床位,即年底固定实有床位数,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床位。实际开放床位数应与“卫统1-2表”中“实有床位”一致。【B-2】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家庭病床。填报的家庭病床数应与“卫统1-2表”中“全年开设家庭病床总数”一致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统表及工作记录。,床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实际开放床位50张及以上。(含50张,不含日间观察床)同【B-1】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统表并查看工作记录。,床位设置,条款要点1、条款考核机构工作中实际使用的床位,包含超过半年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床位,主要考虑机构动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实际开放床位数应与“卫统1-2表”中“实有床位”一致。现场床位数与“卫统1-2表”中“实有床位”不一致,以少为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A】等级均要求开设家庭病床,有住院床位视同有观察床位,可不另设观察床位。3、床位设置应和人员配置、房屋面积相匹配,标准差距不宜超过偏差。,设备配置,【意义】配备合理、适宜的医疗设备,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分级诊疗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的保障。,设备配置,【要求】配置与机构目标定位相匹配设备卫生院:所处地域医疗资源相对薄弱,服务更多倾向于急救、急性病诊断治疗、手术以及多发病诊断治疗。例如:基本配置要求X线机、洗胃机、手术器械柜、血球计数仪。社区中心:所处地域医疗资源相对丰富且人口密集,服务倾向于慢病诊疗管理、康复治疗、常见病诊疗。配置设备与其目标定位相适应。例如:基本配置要求血糖仪、听(视)筛查工具、健康教育设备、健康档案柜(档案电子化后可取消)。,设备配置,乡镇卫生院【C】级标准 乡镇卫生院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 第30号)。配备相关设备和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配备“附表3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中的90%以上的基本设备,并配备6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6+1),则认为符合此指标要求。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设备配置,社区中心【C】级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配备相关设备和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配备“附表2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中的90%以上的基本设备,并配备6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6+1),则认为符合此指标要求。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设备配置,附表2 基本设备清单,设备配置,附表2 基本设备清单,附表2 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设备配置,附表2 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设备配置,设备配置,【C】条款要点:1.基本设备配置清单大部分相同又各有侧重,一个侧重治疗型医疗设备、一个侧重管理型医疗设备。(工作必备设备一定配置)2.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要求配置6种以上、除外特色服务需要配置中药熏洗、牵引、电疗、磁疗、煎药室设备配置其中一种即达标。原因:有些设备价值较高、使用效率不高、效果不确切。3.许多地方为更好的服务群众、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和品种数量、以及加工服务种类,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将中药房虚拟化。若信息数据支撑可视同具备中药房设备和煎药室设备。4.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设备配置,乡镇卫生院【B】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麻醉机、胃镜、呼吸机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 设备。全部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麻醉机、胃镜、呼吸机,则认为符合此指标要求。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见附表3,设备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1】配备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见附表2【B-2】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远程心电监测。全部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远程心电监测仪器,则认为符合此指标要求。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见附表2【B-3】配备一定数量基于信息化的便携式出诊设备和出诊交通工具。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设备配置,附表2 社区中心主要设备统计表,设备配置,附表2 主要设备统计表,设备配置,附表2 主要设备统计表,设备配置,附表2 主要设备统计表,设备配置,附表2 主要设备统计表,设备配置,附表2 主要设备统计表,设备配置,【条款要点】:要求配置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乡镇卫生院【B】【A】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B级设立儿科、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A级至少设立3个以下科室或1个特色科室:眼科、耳鼻咽喉科(可合并设立五官科)、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可合并设立)、体检中心。填报附表3要体现相应设备社区中心【B】【A】科室设置 社区中心:B级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A级至少设立一个特色科室。填报附表2要体现相应设备例如:开设康复科11种设备应配置必要设备 儿科氧驱雾化治疗仪,设备配置,【条款要点】:1、检验科除急诊检测设备符合临床诊疗需求,其他如生化、发光、细菌培养等,有合作外送协议和数据支撑应视同具备相应设备。2、病理科设备评价与检验科认定同理。3、远程心电监测仪器(无线穿戴心电监测设备、包括远程心电图诊断)4、卫生院和社区中心临床科室【B】设置均有口腔科,主要设备统计表中增加口腔科设备目录。5、电子设备超过使用年限不计入设备配置。【B】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核对填报附表3或附表2设备及设备使用情况。随机调取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设备配置,乡镇卫生院【A】配备CT、急救型救护车、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设备。全部配备CT、急救型救护车、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则认为符合此指标要求。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见附表3,设备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设备仪器。全部配备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则认为符合此指标要求。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见附表2,公共设施,【意义】提供温馨、舒适、环保、便捷、无障碍的服务环境和服务设施,也是满足群众期待更高水平医疗健康服务的需要。,公共设施,【要求】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公共设施。,公共设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标准相同【C-1】卫生厕所布局合理。首层应至少设置1处卫生厕所,达到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按规定清出的要求,男女应分开设置。首层厕所中至少一处厕所应配备无障碍设施,可男女分设或建设无性别卫生间。男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1个无障碍厕位、1个无障碍小便器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女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参考图片,备注:无障碍卫生间为不分性别独立卫生间,配备专门的无障碍设施,包含:方便乘坐轮椅人士以及需要人协助的人开启的门、专用的洁具、与洁具配套的安全扶手等,给残障者、老人或妇幼如厕提供便利。,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洗手盆,无障碍电梯间,公共设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标准相同【C-2】无障碍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出入口、门、楼梯、电梯、扶手等,此处的无障碍设施不包括厕所。室外通行的无障碍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并设置无障碍扶手;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门开启后,通行净宽度不小于1m,门槛高度及门内外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且便于开关;同一建筑内应至少设置一部无障碍楼梯,若设有电梯时,每组电梯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住院部(如有)病人活动室墙面四周,应设置高度适宜的扶手。以上条件均符合,则认为达到该指标要求。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公共设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标准稍有差异相同乡镇卫生院【C-3】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等区域为服务对象提供必 要的私密性保护措施。私密性保护措施包括:一人一诊室、屏风隔断、隔帘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3】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如有)等区域,特别是计划生育用房、儿科应自成一区,设专用卫生间,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装置。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计划生育用房、儿科应自成一区,设专用卫生间),科室设置未做要求,考核不硬性要求。,公共设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标准相同【C-4】在需要警示的地方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污染等地方,应设置警示标识,如氧气房、放射科、医疗废物存放点等。警示标识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相关要求。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公共设施,【条款要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标准相同 小厕所,大民生。医疗机构厕所革命 首层应至少设置1处卫生厕所。卫生厕所和建筑主体首层应有建筑连接。首层厕所中至少一处厕所应配备无障碍设施。机构建筑二层以上医疗用房,同一建筑内应至少设置一部无障碍楼梯,若设有电梯时,每组电梯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公共设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标准相同【B-1】厕所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机构配备的厕所均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即具备有效降低粪便中的生物性致病因子传染性设施的卫生厕所,包括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三联通式沼气池式厕所,粪尿分集式厕所、双坑交替式厕所、具有完整下水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冲式厕所。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公共设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标准相同【B-2】候诊椅数量配备适宜,舒适度较好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B-3】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标准【B-3】有必要的采暖、制冷设备。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公共设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标准相同【A】配备使用自助查询、自助挂号、自助打印化验结果报告等设备,使用门诊叫号系统。全部配备自助查询、自助挂号、自助打印化验结果报告等设备、使用门诊叫号系统。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人员配备,【意义】建立一支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各类专业人员参与的结构合理、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卫生技术队伍,是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人员配备,乡镇卫生院【C-1】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要求的配备。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线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执业医师及护士人员花名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C-4】注册全科医师不低于1名。注册全科医生指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师(含加注全科医学)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及执业证书、资格证书。【C-5】设立中医科的,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2名。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相关执业证书,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1】达到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的配备。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机构医疗执业许可证床位(如有)设置情况;现场查看执业医师及护士人员花名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人员配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相同【C-2】人员编制数不低于本省(区、市)出台的编制标准。人员编制指人社部门对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指数的分配,具体数量由各级人事部门核定,财政部门据此数量给予拨款。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各省(区、市)出台的人员编制文件,证明机构实际编制数的文件。,人员配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相同【C-3】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单位职工总数的80%。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在本卫生院注册的医、药、护、技人员。填报的数据应与“卫统1-2表”中“卫生技术人员数”一致。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记录表。,人员配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相同【B-1】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数/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50%。【B-2】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注册全科医师指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师(含加注全科医学)。服务人口为辖区常住人口数应与“卫统1-2表”中数据一致。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相应执业证书及卫统表。,人员配备,乡镇卫生院【A-1】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总数100%。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执业(助理)医师花名册、相应学历证书及卫统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1】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数/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相应学历证书及卫统表。,人员配备,乡镇卫生院【A-2】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20%,并有1名中级及以上执业护士。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20%。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相应护士资格证书及卫统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2】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总数100%。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执业(助理)医师花名册、相应学历证书及卫统表。,人员配备,乡镇卫生院【A-3】至少有1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师。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相应资格证书及卫统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3】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5%,至少有1名正高级职称医师。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数/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35%。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相应职称证书。,人员配备,乡镇卫生院【A-4】至少有1名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注册的医师。有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且取得合格证、同时注册全科医学的执业(助理)医师。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相应证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4】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3人。注册全科医师指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师(含加注全科医学)。服务人口为辖区常住人口数应与“卫统1-2表”中数据一致。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相应执业证书及卫统表。,人员配备,乡镇卫生院【A-5】至少有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医师。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相应资格证书及卫统表。,人员配备,【意义】建立,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复核注意点1、人员配备复核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2、人员学历以最高学历为准。包含后学历(第二学历),但要是国家承认的学历。3、人员配备:指和机构发生法定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外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多点执业不计算人员配置。(可包含本单位退休返聘人员),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复核注意点4、以2018年“卫统1-2表”中“卫生技术人员数”为基础,人员快速增加或高级人才增加可以考虑溯源。5、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相应资格证书及卫统表。必要时网络查验学历、工资、社保缴费、工作记录复核,常见问题解答,1、问:一个单位同时加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两块牌子,按哪个标准申报?答: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定的机构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报,常见问题解答,2、问:基本功能【C-4】承担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当地卫生行政机构赋予我们管理职能是否有“文件”?一般文件很难找,也不好补,如何判定?答:卫生管理职能主要指对所辖区域卫生室(所)等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行使管理的职责与能力。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每年都会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有通知,有督导记录,有工作痕迹就可以。,常见问题解答,3、问:基本功能【B】: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其中就诊占比是按人数计算还是按费用占比?这个占比应该不低于多少?(具体比例应如何设定?)答:就诊占比按外乡镇居民就诊门诊人次占总门诊人次计算,具体比例,指南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请各省市自行把握,制定。,常见问题解答,4、问:基本功能【B】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此条指标如何考核?若没有信息系统的,从门诊日志统计本乡镇和外乡镇就诊人数,工作量大,不好统计。答:若有门诊信息系统的,从系统里面调阅,按地址筛查便可以统计出中外乡镇居民就诊占比,若没有门诊信息系统,只能按一定比例抽查,各省市自行制定抽查的份数。,常见问题解答,5、问:基本功能【A】承担对周边区域内其他卫生院的技术指导。若没有相关文件,但有承担周边卫生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教学基地,有开展医疗、公共卫生或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等的教学,能否认定此条指标符合要求?答:可以,只要有相关的工作痕迹可以佐证该卫生院已经承担了周边地区相应的技术指导,比如有培训通知,记录,相片,签到等可以佐证已经开展教学培训等材料便可以认定此条指标符合要求。,常见问题解答,6、问:基本功能【A】承担对周边区域内其他卫生院的技术指导。中心卫生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指导,若政府没有要求做此项工作,如何定?答:认定此指标不合格,达不到【A】。,常见问题解答,7、问:主要任务【C-6】提供转诊服务,接收转诊病人。考核周期内的转诊记录中是否要求同时有上转病人、下转病人以及专科医院转诊才符合?答:根据指南,转诊服务达到C级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转诊服务中C级有C1-4共4个要点,其中【C-2】有转诊记录可查,并未要求同时具备上转病人、下转病人以及专科医院转诊才认定合格。,常见问题解答,8、问:主要任务【B-2】开展一级常规手术有无手术例数或费用的具体要求?答:没有开展的例数和费用要求。,常见问题解答,9、问:临床科室【C-1】设立全科医疗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中心下属的服务站设置的全科诊室能否合并计算作为中心的全科诊室数量?答:不能,应独立计算。,常见问题解答,10、问:临床科室【A】特色科室有一定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特色科室如何界定?答:根据各地规定操作,特色科室诊疗收入或诊疗量应占有一定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0%。,常见问题解答,11、问:医技及其他科室【B-2】中西药房分设。中药房独立设置,中药饮片不低于300种。现在很多中心采用委托第三方(医药公司)中药代配送,既节省了中心人力耗费,也节省药房空间,但费用是在中心结算中心也有做中药的出入库,这种情况是否算这个指标符合规范?答:符合规范,前提是费用在中心发生,有中药饮片出入库记录并且中药饮片不低于300种;要和第三方(医药公司)有中药代配送协议及质控记录,常见问题解答,12、问:医技及其他科室【B-2】中药饮片不低于300种,如果质量不合格算不算通过?答:我们负责的是核算中药饮片的数目而不是质量,关于质量的考核在另一个条款(药品管理)中会考虑。,常见问题解答,13、问:医技及其他科室【A-1】增设消毒供应室。很多机构已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配送,这条指标能否认可?答:视同有设置。,常见问题解答,14、问: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A-1】增设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预防保健特色科室等。心理咨询室设有独立业务用房,有专(兼)职人员,诊室设置安静、温馨,一人一诊室,配备必要的心理测量量表,并有工作开展记录。问:此条款的心理咨询室医务人员资质如何认定?是否要有开展的工作记录?答:指南要求心理咨询室设有独立业务用房,有专(兼)职人员,并未明确要求人员资质,因而无需考察专(兼)职人员的资质,但要求有工作开展记录。,常见问题解答,15、问:计划生育科【B】计生咨询室、手术室分开设置,有无具体面积要求?答:指南要求:计划生育咨询室与手术室分设。手术室远离污染源,手术间内不设洗手池。关于具体面积要求要参照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规定,咨询室:大间,小间,手术室:大间:,中间:,小间:。,常见问题解答,16、问:计划生育科【B】计划生育咨询室、手术室分开设置,布局合理。计划生育咨询室与手术室分设。乡镇卫生院有设置手术室,但做手术的医生是外院聘请的,能否算有开展?答:此指标考核的是有没有设置手术室,只要有按规范设置就可以,不涉及人员资质及项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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