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通则》讲座(PPT 159页.ppt
,企业财务通则的框架结构,第十章 附则,狐狸建鸡舍(克雷洛夫),一头狮子特别喜欢养鸡,但鸡舍不好,总是丢鸡。狮子决定请最好的建筑师狐狸来建一个坚固的鸡舍。鸡舍建得极其精美,看起来固若金汤,围墙又高又严密,但鸡仍然在一天天减少。原来狐狸就是偷鸡贼,它把鸡舍盖得很严密,谁也进不去,却把一个秘密通道留给了自己。,狮子的鸡舍为什么不起作用?,是因为错误地选择偷鸡者为设计师和建筑师。现实中的一些规则不起作用,也是因为规则的制定者是利益相关者,因此,不能让偷鸡的狐狸盖鸡舍!,不偷鸡的狐狸会盖好鸡舍吗?,那也不一定!比如,偷鸡的黄鼠狼可能给狐狸一点贿赂(狐狸一直想吃的葡萄),让狐狸留下通道。因此,要让狐狸建好鸡舍,还需要有监督。民主制度的核心是权力制衡和监督。如果没有监督,一只不偷鸡的狐狸也会盖出不能保护鸡的鸡舍。,一、财务管理的目标目标之一:建立开放性的多层次的企业财务管理。主体:是谁来管理财务?,政府理财出资人理财经营者理财财务经理理财员工民主理财,目标之二:建立权责分明的企业财务关系、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活动包括四个方面: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分配利润四个方面。企业财务关系六个方面:企业与投资者、企业与债权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客户、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财务管理六要素: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目标之三:建立规范扶持激励并举的有效监督机制规范职务行为:规范了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企业职务或者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所得收入。=避免了“借企业之名,行私利之实”。(实质上是收入准则瓣组成部分)规范股权激励现股份回购:工资与奖金、股权激励与股份回购(实质上是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扶持力度也较大:对研发费可以列入相关资产和当期费用,允许集团集中使用研发费=避免了“撒胡椒面”的状况。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民事与法律责任,二、实施新企业财务通则应注意的问题 众所周知,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新企业财务通则(即”新两则”)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两则既为两种平行的制度,又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在制度体系上,会计准则有发展空间,不断进行改革,企业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已轻车熟路。那么企业是否已经做了迎接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准备?企业在执行新企业财务通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1、做好企业内部新旧财务制度的平稳过渡 新旧财务制度体系截然不同,新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由于配套办法需要逐步出台,除了原企业财务通则以外,原有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其他财务规定暂时还不能完全被替代,但凡是与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不一致的,企业应当以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为准;凡是原有制度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都没有规定的,企业应当随时向财政部门反映。,2、注意落实投资者、经营者不同的财务管理权限与责任 新企业财务通则对于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明确应当由投资者审议决定,或者按照企业内部授权审批制度执行,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企业首先应当对照检查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制定的制定,然后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当然,投资者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与权限时,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进行,而不是游离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之外。,3、改革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 新企业财务通则施行后,企业不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14%的职工福利费,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财务政策结转处理。企业原来按规定在应付福利费列支的医药费或者医疗保险费等项目,应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改从成本、费用中列支。(1)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2)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3)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转增资本公积。,4、利润分配中不再提取公益金,相应改革公益金制度。5、对管理者以及其他职工以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要严格按照通则及相关规定执行。,6、贯彻企业集团发展方针,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新通则 对企业集团内部,需要避免众多成员企业各自为政,以便调整企业集团内部财务体制,统一企业集团的财务政策,实施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增强企业集团的竞争力;对集团外部,需要统一归口主管财政机关的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有利的理财环境。,7、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理 企业经营失败,不仅投资者、债权人受到损失,还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映,并有可能转化为宏观风险,如财政风险。因此,企业应根据新通则要求,建立企业内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和财务预警机制,以防范、控制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的程度及范围。,8、注意处理好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关系 企业会计制度(广义)是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会计核算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基础,重在对财务行为的过程核算和结果反映。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围绕企业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财务要素,为企业提供财务行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需要利用会计信息,重在对财务行为的前期决策和过程约束,对企业经营风险进行控制,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因此,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可以互为补充。,9、注意处理好与国家税收制度的关系 税收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成果的法定分配,企业规范的财务管理,可以为税收征管奠定良好的基础。企业财务管理是对财务行为前期的决策和过程的规范,需要遵循依法纳税的原则。企业纳税属于财务行为,但不是财务行为的全部内容。因此,企业财务制度与国家税收制度是两种并行的制度体系,相辅相成。,第一章总则本章共7条,主要明确制定通则的宗旨及依据、适用范围,规定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基本要求、财政职责以及相关主体等。第十章附则共2条,明确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考虑以及施行时间。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解读本条是关于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解读本条关于企业财务通则适用范围的规定。(1)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执行对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从承担职能上讲:行政辅助、监督管理、公益福利、经营开发、中介服务五类;从财务管理体制上:全额拨款、定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2)对金融企业的特殊规定 金融企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经纪等企业。财政部专门颁发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使其财务管理自成体系。,第三条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财务管理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的规定。,1、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投资者财务管理体制(主要有:收益分配权,决策权,人事权);经营者财务管理体制: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由经营者实施经营和管理,并对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国家等相关利益主体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注:企业集团经济体系是一个控制系统,它在自我运行的同时调控着物资系统、生产经营以及资本流转系统。该系统活动要求以财务体制为保障。,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投资者财务制度;按照投资者的意图和要求制定的,其主要功能是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约束经营者的财务行为,明确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相应责任,规定企业重大事项的财务管理程序与财务政策,是企业处理财务关系的依据。经营者财务制度。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经营者管理要求制定的,其主要功能在于规范经营者、其他职工以及企业内部相关机构在资产营运、成本费用控制等具体财务活动中的行为,包括财务权限与责任、财务事项处理程序与方法,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3、有效控制企业财务风险:财务风险主要包括偿债风险、投资风险和利润分配风险,是企业风险的核心。通过企业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财务政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第四条规定:“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七)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解读本条是关于财政机关企业财务管理职责的规定。,(1)企业财务关系和主管财政机关的确定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与母公司所在地不同的,原则上随母公司确定。(2)主管财政机关的主要职责提供基础制度;实施财务监督;支持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必要财务管理服务。,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企业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企业经理、厂长或者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导成员(以下通称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职责。”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规定。(1)企业利益相关者:直接利益相关者: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和其他职工 间接利益相关者:政府、社区、消费者、商业伙伴、竞争者(2)通则确立的财务管理主体:主管财政机关 投资者 经营者,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纳税义务的规定。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财务关系的规定。,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上表明了原财务制度的纳税扣除功能彻底被取代。,第二章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本章 共6条,明确了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立了企业财务运行的重要制度,界定了投资者和经营者在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中的定位和职责。,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协调企业利益相关主体之间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则和制度安排,是构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和框架。,第八条“企业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企业集团公司自行决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解读本条是关于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基本原则和要求的规定。,1、基本原则:(1)资本权属清晰(产权清晰)(2)财务关系明确:国有企业,其他企业(3)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法定、职责明确、协调运作、有效制衡2、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组建企业集团必须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控制为主,才能实现集团各企业资源的有效整合。集团财务级次的确定是财务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企业应能逐级实现对下属企业的有效控制。财务目标是否能分解到各级次单位,是否有利于成本归集和利润核算,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97号)规定,财务级资一般应限定在三个层次以内。,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听取职工、相关组织意见的财务事项,依照其规定执行。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解读本条是关于建立企业财务决策制度和财务决策回避制度的规定。,1、财务决策制度的内容 财务决策制度是为了保证企业决策者能够依据尽可能正确、完备的信息,采用尽可能科学、合理的决策方法进行决策,且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能够在决策过程中充分、真实地表达其意志而做出的制度安排,主要内容包括:决策的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2、职工(代表)大会在财务决策中的作用 法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务事项 法定应听取职工或其相关组织意见的财务事项3、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关联交易中,投资者、经营者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情况,投资者、经营者应回避。,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解读本条是关于建立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1、财务风险的定义及风险控制理念的提出企业因实际财务结果偏离预期蒙受损失的可能性通则第21、22、24、29、30、31、47条2、企业财务风险的来源筹资风险投资风险 现金流量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3、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原则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财务风险管理体制组织系统;信息系统预警系统;监控系统财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1、财务预算的内涵 是企业依据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在财务预测、决策基础上,利用价值形式对未来一定期间的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和安排,以明确财务目标,落实财务管理措施,并提供财务考核以及奖惩标准的一种管理手段。2、企业的财务目标短期目标:利润最大化长期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3、预算管理的内部组织结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预算委员会财务管理部门其他内部职能部门,基层单位4、财务预算管理的一般流程预算的编制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 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第十二条“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审议批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战略、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二)决定企业的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三)决定企业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事项。(四)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五)按照规定向全资或者控股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投资者应当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责授予经营者。”解读本条是关于投资者财务管理职责的规定。,1、基本管理事项决策权审议批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2、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权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3、财务监督内部财务监督外部财务监督4、对经营者的财务考核,5、财务总监的委派或推荐财务总监的财务管理职责=对经营者形成制衡财务总监的委派(推荐)及管理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区别6、履行职责方式公司制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经理)办公会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7、投资者的管理授权授权的必要性授权不转移投资者的责任有限授权,政府委派董事会委派,前苏联西方国家,第十三条“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拟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二)组织实施企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履行企业偿债义务。(三)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四)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控制。(五)编制并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六)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解读本条是关于经营者财务管理职责的规定。,1、经营者财务管理职责内容(1)遵守国家统一规定(2)执行投资者的重大决策(3)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4)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履行经营者职责的主体(1)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厂长或经理,都同时承担了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第三章 资金筹集 本章共8条,主要对企业筹集资本的管理及其决策,企业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管理制度,企业增资管理,取得财政资金的财务处理以及企业筹措债务资金的管理作出了规定。,第十四条“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特定债权等形式的出资。其中,特定债权是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有关规定转作股权的债权等。企业接受投资者非货币资产出资时,法律、行政法规对出资形式、程序和评估作价等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企业接受投资者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比例。”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筹集权益资金管理的规定。,1、权益资金的形成方式(1)投资者以货币或者非货币资产出资或者增资;(2)通过利润分配从净利润中提取公积金;(3)企业暂不或暂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从而得到生产经营资金。2、对出资形式的要求以货币资产出资:对外币出资的特殊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能估价,能转让,3、以特定债权出资的情形可转换债券国家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公司制改建或者资产重组企业的非银行债权国有企业债权人将债权转给外国投资者,企业通过债转股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制改建企业的欠发职工工资、职工集资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对无形资产出资额的要求 公司法要求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说无形资产出资最高比例可达到70。这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调动企业和研发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资企业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且作价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第十五条“企业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份等方式筹集权益资金的,应当拟订筹资方案,确定筹资规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必要的报批手续,控制筹资成本。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委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开展权益资金筹资决策的规定。1、筹资方案的拟订 企业拟订筹资方案,必须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前景等一系列宏观因素和资金成本、资本结构等微观因素。2、筹资决策审批程序 企业筹集权益资金,应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必要的报批手续。经过财务审核之后,筹资方案应当上报投资者批准。3、验资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必须依法验资,以保证出资的真实可信。,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资本管理制度,在获准工商登记后30日内,依据验资报告等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确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在持续经营期间可以由投资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转让或者减少,投资者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回出资。除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回购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企业依法回购股份,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和财务处理办法,并经投资者决议。”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资本管理的规定。,1、资本确定工商注册登记,国有产权登记2、资本维持造成企业资本减少的特殊情形企业因特定原因清查全部资产时,确认的资产损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依法提前收回投资未确认的投资损失,3、回购股份:回购情形与财务处理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1)库存股成本的确认(2)注销库存股的财务处理(3)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财务处理(4)库存股不得参与利润分配,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库存股 借/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股借/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注:回购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第十七条“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超出注册资本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企业应当作为资本公积管理。经投资者审议决定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资本公积管理的规定。1、资本公积的性质及其来源资本(股本)溢价财政拨款其他来源2、资本公积的用途转增资本核销资本性损失,第十八条“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盈余公积管理的规定。1、盈余公积的性质及其来源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2、公益金制度的改革全面取消公益金制度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衔接政策公益金结余或赤字的处理3、盈余公积的用途弥补亏损:董事会提方案,股东大会批准。转增资本:董事会决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有企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规定企业对2005年12月 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仍有赤字的,结转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增加实收资本或者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由投资者履行财务决策程序后,办理相关财务事项和工商变更登记。”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增加资本和转增资本管理的规定。,第二十条“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 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取得财政资金财务处理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依法以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债务资金的,应当明确筹资目的,根据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和合理的资金需求,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决策,并签订书面合同。企业筹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自有资本比例及其他规定。企业筹集资金,应当按规定核算和使用,并诚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监督。”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债务资金筹集管理的规定。,第四章资产营运 本章共14条,主要围绕资产结构管理,对资金调度控制、销售合同的财务审核及应收款项管理、存货采购、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对外担保与捐赠、高风险业务、代理业务、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资产损失、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作出了规定。,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等原则和 经营需要,确定合理的资产结构,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理。”,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企业支付、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向境外支付、调度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损害成员企业的利益。”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资金调度控制管理的规定。,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金统一操作方式:结算中心;财务中心;模拟银行;财务公司。,(2)建立健全内部资金调度控制,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监控。企业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收账责任,减少坏账损失。”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销售合同的财务审核以及应收款项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审批、执行程序,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内部审批制度支付货款。企业选择供货商以及实施大宗采购,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进行。”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存货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企业自行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由投资者审议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企业购建重要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财务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企业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固定资产业务审批、决策、执行流程图,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批准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的责任。企业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企业投资权益,实施财务监管。依据合同支付投资款项,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批制度执行。企业向境外投资的,还应当经投资者审议批准,并遵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对外投资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有关经营、管理的财务责任。无形资产出现转让、租赁、质押、授权经营、连锁经营、对外投资等情形时,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交易价格。”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规定。,无形资产的内涵 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特许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 商誉,第二十九条“企业对外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有关规定,根据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及偿债能力,按照内部审批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实行跟踪监督。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对外担保和对外捐赠管理的规定。,担保环节控制,互保实际上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公司间相互担保正在形成一种多米诺骨牌式的危机!,第三十条规定:“企业从事期货、期权、证券、外汇交易等业务或者委托其他机构理财,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建立交易报告制度,定期对账,控制风险。”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高风险业务管理的规定。高风险业务的类型外汇交易证券交易金融衍生工具:远期,互换(掉期),期货,期权 委托理财,第三十一条“企业从事代理业务,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代理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管理,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互相转嫁经营风险。”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代理业务管理的规定。代理业务的分类贸易代理、资本代理、运输代理、广告代理、文化代理、技术代理、保险代理、税务代理等财务管理要求账户分开分清代理业务的类型,确定合理的代理价格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保证代理资产的安全,及时与被代理人结算款项,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制订计提标准时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对计提损失或者减值准备后的资产,企业应当落实监管责任。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资产,不得核销。”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建立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9个)应收长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并商誉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加强损失或减值准备的财务规范和控制财务管理要求 职责分工,分级授权审批,内部审计监督,征询外部意见计提准备后的资产监管建立不良资产追索处置制度建立财务核销制度,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管理流程,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企业重组中清查出的资产损失,经批准后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管理的规定。,资产损失的类型 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担保损失,衍生工具、外汇交易、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的损失资产损失的一般处理程序取证及报告;审计、监察;未决诉讼及重大损失;财务审核;审批处理。,第三十四条“企业以出售、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理资产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其中,处理主要固定资产涉及企业经营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投资者审议通过的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实施。”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资产处理财务管理的规定。,资产处理类型对象应是企业有权处置的固定资产出售、出借、租赁、抵押、置换和报废等资产处理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审批权限和程序;操作细则;财务审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计价结算。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企业经济利益或者操纵关联企业的利润。”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定。,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行为。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法第21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14条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0条关联交易的财务管理要求明确关联交易权限实行关联交易定价审核制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第五章成本控制本章共11条,主要围绕成本控制、费用管理、研发费用管理、社会责任的承担、业务费用的支付、薪酬办法、职工劳动报酬、职工福利、缴纳政府非税收入的义务与权利、企业与个人的支出界限等方面作出规定。,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质量成本控制办法,实行成本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成本控制方法的规定。,成本预算控制,产品成本预算,制造费用预算,营业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建立费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费用,即期部费用,指生产经营中除产品成本之外的所有耗费,它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第三十八条“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可以集中使用研发费用,用于企业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九条“企业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等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财务规定。安全生产责任 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生态环境恢复责任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千斤重担众人担,人人头上有指标!,第四十条“企业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收取或者支付的佣金、保险费、运费,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处理。企业向个人以及非经营单位支付费用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及支付的手续。”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业务费用管理的规定。,第四十一条“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薪酬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薪酬办法的规定。,高管的薪酬办法允许特殊化,薪酬的内涵工资制度: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技术奖励及分成: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科技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财企2006383号),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报酬,并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缴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经营者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企业技术研发、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废、促进安全生产、开拓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职工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的规定。,劳动合同(内容,签订,解除)试用期=6个月;解除=提前30日企业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责任劳动法规定:延长=150%;休息日=200%;法定休假=300%。高危作业职工劳动保险(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企业内部奖励制度(可以现金形式,也可以采取实物或商业保险形式),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财务规定。,职工福利制度改革政策()职工福利费余额处理继续按原有用途使用;如果企业改组改建,应转增资本公积;如有赤字,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当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2)关于职工医药费的余额处理可暂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以内,据实从成本费用中列支;治疗重大疾病等,可再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以内,据实从成本(费用)中列支。(3)关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处理属于福利机构人员工资性质的,直接开作成本(费用);其他区别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分别处理。,(4)关于其他福利支出的处理对应付福利费的其他支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办法;按内部授权制度审批后,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工会活动所需支出,仍由工会在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中列支。,第四十四条“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职工住房及其他福利的财务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货币化分配财务制度: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 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295号)及其补充通知(财企2000878号)职工教育经费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11个部门关于企 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工会经费,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企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各种摊派、收费、集资,有权拒绝。”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缴纳政府非税收入义务的财务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及其种类(1)行政事业性收费(2)政府性基金(附加)(3)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益企业拒绝“三乱”的权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财务开支责任界限的规定。,第六章收益分配 本章共有6条,主要对企业收入范围、股权投资收益的处理、年度亏损的弥补、年度净利润的分配以及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收益分配是指分配主体对分配对象(即企业经营收益)在各个分配参与者之间进行的分割和平衡。具体讲就是企业将净利润在投资者、经营者以及其他有特殊贡献的职工、企业留存之间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分配。,第四十七条“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企业职务或者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所得的收入,包括销售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销售折扣、折让、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