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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讲座,马山2014年3月23日,敬德敬业至诚至真,主要内容,一、企业所得税基本原则(理念决定高度.)二、主要相关政策三、申报及实务四、综合案例,一、企业所得税基本原则,(一)、权责发生制 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企业所得税基本原则,1、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一、企业所得税基本原则,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15号):第六条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一、企业所得税基本原则,(二)、真实、合法、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主要相关政策,1、收入类(不征税收入、投资收益)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主要相关政策,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主要相关政策,案例1:2XX9年初,南方供电企业遭受特大冰雪灾害,某供电公司因冰雪灾害造成电网资产受损严重。当前资金不足,为加快恢复建设,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2000万元的救灾资金,2XX9年6月1日,省政府批准了该公司的申请,并拨付财政资金2000万元到该公司账户,6月20日购入电网不需安装的设备3000万元,使用年限为5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为便于计算,假设残值为0,单位为万元。,二、主要相关政策,解析:税法规定:按照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该企业取得的救灾资金满足3个条件时应作为不征税收入,同时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主要相关政策,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企业在实际收到该财政性资金时应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税法上不计入收入总额,会计与税法的处理一致,不产生暂时性差异。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再从“递延收益”科目转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科目,但以后每年度会计上确认损益,税法上不计入收入总额,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相应的支出或折旧、摊销额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二、主要相关政策,会计处理:以上案例中财政拨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XX9年6月1日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2000万 贷:递延收益2000万【注:没有计入当期会计利润,不作纳税调整】2XX9年6月20日购入设备 A:借:固定资产3000万 贷:银行存款3000万 2XX9年计提折旧,并分摊递延收益 B:借:管理费用300万(3000万/5/2)贷:累计折旧300万 C:借:递延收益200万(2000万/5/2)贷:营业外收入200万(注:贷记:使会计利润增加),二、主要相关政策,纳税调整:分录C:200万元(2000万/5/2)作为不征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调减(会计利润总额中包括这一金额,而依据税法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剔除;下面纳税调增与之相反);其支出所形成的资产计提的折旧200万元(分录B中包含2000万/5/2)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纳税调增;(另100万元折旧可以税前扣除)。以后5年内都照此进行纳税调整(实务中,建议进行备查登记,以免疏漏),二、主要相关政策,二、扣除类1、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注:权责发生制原则】,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二、主要相关政策,案例2:XX公司2012年未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根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第三项规定),应补缴房产税4万元。,二、主要相关政策,会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2年管理费用 40,000.00【注:调整比较财务报表相应项目,下同】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40,0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40,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00【40,000.00*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2年所得税费用 10,000.00调整留存收益的分录(略),二、主要相关政策,税务处理:如该企业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则追补扣除4万,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96万,相应的该纳税年度就多交税款1万;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应提供相关补税资料等),经主管税局核实后,多交税款准予在当期所得税申报时(包含预缴申报表相应栏目填列)抵顶或申请退税;,二、主要相关政策,2、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具体参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备注:鉴于时间关系,这里不再一一展开讲解,案例略】,二、主要相关政策,三、优惠类1、税额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是否含税?国税函2010256号)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二、主要相关政策,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二、主要相关政策,案例3:(2009年注税税二考题改变)2XX8年某居民企业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11.7万元。己知该企业2XX6年亏损40万元,2XX7年盈利20万元。2XX8年度经审核的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2XX8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C.9 D.10正确答案B,二、主要相关政策,解析1、应税额抵免的金额=11.710%=1.17万元【国税函2010】256号;如果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则应税额抵免的金额=1010%=1万元2、应纳企业所得税60(4020)25%11.710%(直接从应纳税额中扣减)8.83(万元),二、主要相关政策,(四)特殊业务的所得税规定: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解析:如果公司存在企业并购等重组业务,可能会涉及这一重大政策规定;这一政策规定的实质在于延迟纳税,为企业提高资金使用价值,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供税法的支持。具体贯彻: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2、混合性投资业务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股权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核心是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作为债权投资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二、主要相关政策,3、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规定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 4、企业维简费支出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67号文 维简费(又称更新改造资金):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是维持木材建材及煤矿企业简单再生产和发展林区生产建设事业的资金。会计规定:计提。公告规定:实际发生的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预提的维简费,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三、申报及实务,(一)、纳税调整 1、调表 申报表中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相关项目的填列 2、不调账 不调整会计报表等 3、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 间接法,实际纳税进行年度申报就是据此编报,形成申报表体系】注: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实务中,应注意主表及子表的一致性(逻辑性),三、申报及实务,(二)、优惠备案管理案例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1号)备案所需资料(细节决定成败):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报告,说明享受优惠的理由、依据、可抵免的专用设备当年投资额等。,三、申报及实务,2)、对照目录具体项目说明企业所购买专用设备类别、名称、型号、技术指标、参照标准、应用领域、能效标准等,并提供专用设备说明书、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3)、购置专用设备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发票;4)、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材料;5)、专用设备投入使用时间及证明投入使用的影像资料;6)、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管理台帐(见表12);7)、已享受优惠的专用设备是否转让或出租的说明。温馨提示:备案时间是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提供相关资料,三、申报及实务,(三)、征收管理1、纳税地点1).一般:企业登记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3).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三、申报及实务,2、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3、纳税申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4、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三、申报及实务,5、纳税申报表填写方法参考文件:1)、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4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三、申报及实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行次项 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1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2营业收入3营业成本4利润总额(注:会计利润)5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6减:不征税收入(注:除下列特别项目外,预缴不进行纳税调整)7 免税收入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9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10税率(25%)11应纳所得税额12减:减免所得税额13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三、申报及实务,14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15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16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注:案例2)17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8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19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12)21税率(25%)22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23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24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25总分机构纳税人26总机构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27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三、申报及实务,28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比例)29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30 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31分支机构分配比例32分配所得税额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纳税人公章: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会计主管:经办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受理人:填表日期:年 月 日代理申报日期:年 月 日受理日期: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三、申报及实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类别行次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计算 1一、营业收入(填附表一)2减:营业成本(填附表二)3 营业税金及附加4 销售费用(填附表二)5 管理费用(填附表二)6 财务费用(填附表二)7 资产减值损失8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 投资收益10二、营业利润11加:营业外收入(填附表一)12减:营业外支出(填附表二)13三、利润总额(10111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附表三)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三、申报及实务,16其中:不征税收入17免税收入18减计收入19减、免税项目所得20加计扣除2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22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23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24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附表四),三、申报及实务,25应纳税所得额(2324)应纳税额计算26税率(25%)27应纳所得税额(2526)28减:减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29减: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30应纳税额(272829)31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附表六)32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六)33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3132)34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35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36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37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38 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39 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三、申报及实务,40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34)附列资料41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42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纳税人公章: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经办人:经办人及执业证件号码:受理人:申报日期:年 月 日代理申报日期:年 月 日受理日期:年 月 日,三、申报及实务,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七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第八条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二)财务报表;(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三、申报及实务,第二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三)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四)纳税人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五)纳税人有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上填列的预缴数额是否真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配的数额一致。(六)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种之间的数据是否相符、逻辑关系是否吻合。,四、综合案例,案例5:(2009年)西部国家鼓励谋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率。2008年,该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282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注册税务师审核,发现下列情况:(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2008年6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二、主要相关政策,(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价值40万元的产品被盗(外购原材料成本占60%),获得保险公司赔偿3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4)“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45万元,其中:从境内A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二、主要相关政策,(6)2008年1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设备投资额20万元,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8)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7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0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二、主要相关政策,(1)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万元(考虑加计扣除因素)。A.107B.114C.126D.13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2700+200+100)5=15(万元),3060%=18(万元),纳税调整=30-15=15(万元),利息费用=2006%312=3(万元),纳税调整=12-3=9(万元)“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100-15-10(支付母公司管理费用)+4050%(加计)+40-9=126(万元),二、主要相关政策,(2)2008年度该企业实际会计利润()万元。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业务2调增会计利润=1274=6.86(万元)业务3调减会计利润=4060%17%=4.08(万元)业务6调增会计利润=20-20(1-10%)101012=18.5(万元)业务7调增会计利润=10+1.7=11.7(万元)业务8调增会计利润=100-70=30(万元)会计利润=80+6.86-4.08+18.5+11.7+30=142.98(万元),二、主要相关政策,(3)该企业“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的项目纳税调整金额()万元。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42.9812%=17.16(万元)纳税调整=20-17.16+10-4.08+10=18.76(万元),二、主要相关政策,(4)工资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保险费纳税调整金额共计()万元。A.-27B.-20C.22.5D.2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福利费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纳税调整=45-42=3(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3002.5%=7.5(万元),据实扣除。支付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合计纳税调整=3+20=23(万元),二、主要相关政策,(5)2008年度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万元。答疑编号1752011306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80(会计利润)+15(业务招待费)-4050%(三新费用加扣)+10(管理费)+9(利息支出)+18.76(营业外支出)-45(投资收益)+23(工资及三项费用)-50(残疾人工资)+18.5(折旧)+11.7(接受捐赠收入)+30(对外投资)=100.96(万元),二、主要相关政策,(6)2008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A.7.86B.8.97C.10.46D.13.1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9615%-2010%+30(1-20%)(25%-20%)=13.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