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维护管理.ppt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主讲内容,人防工程概念及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市人防办维护巡查流程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时代?施工技术?城市?,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定义: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作用:主要是解决藏的问题。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分类:按照战时功能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其中物资库)五大类。,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组成:按有效空间:主体和口部(或者密闭区和非密闭区)按作用:围护结构、防护层、防护设备(口部)、建筑设备(主体内)、建筑装修围护结构:顶板、底板、外墙、临空墙、密闭墙、门框墙、单元隔墙口部:防毒通道、竖井、扩散室、密闭通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等(维护巡查应重点监管部位),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组成:主要的设备系统:采暖、通风、空调系统(暖),给水、排水、供油系统(水),电气系统(电),信息系统,消防系统(专业)。防护设备:防护(密闭)门、封堵板;超压排气活门(滤毒通风)、防爆破活门;除尘滤毒设备;防爆地漏;洗消设备;防化、气密性检查设备;其他防护设备。基本维护纲领:围护结构禁止开洞,口部不允许装修,防护层监管到位,重点做好日常的防护设备、建筑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地下室空气质量(干湿度、人体舒适度)、供水供电及卫生环境。,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单扇人防门,双扇人防门,封堵板,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超压排气活门(阀),胶管防爆波活门(淘汰),悬板活门(阀),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立式油网除尘器,过滤吸收器,防爆地漏,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7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门规章:1.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国人防2001210号)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RFJ 05-2015)(国人防2015124号),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总体性规定:第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维护负责人)第九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不可侵犯性)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明确监督责任,明确管理者责任),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具体要求(判断是否违法的依据):第二十六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在保证效能前提下利用)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防护能力不能改变,禁止堆放杂物,禁止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有关拆除的规定),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行政处罚(作为我们执法力度的有力保障):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私自挪为它用。生产厂房、库房)(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穿墙、打洞、拆人防门)(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情况较少)(七)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物业管理、卫生保洁),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行政、刑事处罚(犯法、严重性,移交司法机关):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失职、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关于管理方面具体工作事项规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室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是指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修、保养、保护的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定期维护、保障使用、损坏赔偿、拆除补建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一)人民防空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二)有关部门的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和有关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由工程隶属单位负责;(三)公用或者单位(个人)的防空地下室,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工程隶属单位(个人)负责;(四)平时已开发利用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防护设备设施,评述主要风、水、电、暖、通信和消防系统,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其余设备设施如装修、照明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工程档案资料等同时移交,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后,其维护管理责任随之转移。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行下列工作制度:(现阶段很多房地产维护管理做不到,需要我们从公用工程抓手)(一)岗位负责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情况,规定领导成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的维护管理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责任,明确维修保养任务和内容。(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规定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次数、时间和内容,并列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行下列工作制度:(现阶段很多房地产维护管理做不到,需要我们从公用工程抓手)(三)消防管理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四)维修保养档案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档案,对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记录。使用单位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当通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检查评定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议参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按下列办法解决(一)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维护管理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散干道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从人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费中列支;(二)单位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由工程隶属单位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列支;(三)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经费,由工程隶属单位(个人)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列支;(四)平时己开发利用的公用人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从平时使用收支列支。,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以技术标准(行业保准)形式出现,表明了维护管理的专业性。具体详细维护周期方法很详细,认真学习总则术语土建工程孔口防护设施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供油系统电气系统信息系统消防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一、维护管理制度(一)优良1、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完善齐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落实;2、有专(兼)职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工作,已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3、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4、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实施方案完善,并定期演练。(二)合格1、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基本落实;2、有专(兼)职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3、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火灾应急预案,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4、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实施方案完善。(三)不合格维护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二、工程主体维护(一)优良1、结构完好;2、内部环境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3、工程内外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无倒灌。(二)合格1、结构完好;2、内部环境整洁,基本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3、工程内外排水基本畅通,地面无积水。(三)不合格1、主体结构损坏;2、内部环境差,渗漏水严重,空气和饮用水达不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3、工程内外排水不畅通,地面积水严重。4、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实施方案完善。(三)不合格维护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三、防护设施维护(一)优良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等完好无缺,胶条完好,密闭性能好,油漆层完好,金属件无锈蚀,启闭灵活轻便,各种零部件完整无缺,保持清洁。扩散(活门)室无杂物。(二)合格各种门扇基本完好无缺,胶条完好、密闭性能好、油漆层基本完好、金属件无严重锈蚀,启闭轻便。(三)不合格防护设施年久失修,胶条脱落,金属件严重锈蚀,启闭不便。,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四、工程设备维护(一)给排水1、优良(1)管道畅通,冲洗阀、消防栓等各种阀门启闭灵活,无锈蚀;(2)消防栓给水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完好状态;(3)卫生设备清洁,无破损;(4)排水构筑物(污水集水池、防爆化粪池、排水防爆波井)管道畅通、无渗漏,沉积物定期清掏;(5)水泵及其动力设备能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保养维修,清洁干燥无锈蚀,其性能保持良好状态。2、合格(1)管道畅通,冲洗阀、消防栓等各种阀门启闭灵活;(2)消防栓给水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正常;(3)水泵及其动力设备能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保养维修,其性能基本保持良好状态。3、不合格(1)管道漏水严重,冲洗阀、消防栓等各种阀门启闭不灵活;(2)消防栓给水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工作;(3)水泵及动力设备保养维修不及时,不能正常工作。,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四、工程设备维护(二)通风空调1、优良(1)设备保持整洁、干燥,外壳及各种配件漆面良好,无锈蚀,各种橡胶件无老化。密闭阀、自动排气阀等各种阀门无锈蚀,开启灵活,关闭严密;(2)风机启动灵敏,工作正常,机身及部件清洁干燥;(3)除湿设备工作正常,效果良好;(4)进、排(烟)风口保持干燥清洁,无杂物;(5)能按规程操作和维护保养。2、合格(1)设备保持整洁,漆面良好,金属部件无锈蚀,橡胶件基本无老化;(2)各种阀门无锈蚀,开启灵活,关闭严密;(3)通风、除湿等设备工作正常;(4)基本能按规程操作和维护保养。3、不合格(1)设备长年失修,金属部件严重锈蚀,橡胶件老化;(2)阀门开启不灵活,关闭不严密;(3)未按规程操作和维护保养。,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四、工程设备维护(三)供电及照明(消防)1、优良(1)设备工作正常,性能良好;(2)照明设备固定牢固无松动、清洁,工程内无任意接线用电,应急照明设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3)火灾报警系统处于完好状态;(4)能按规程操作和维护。2、合格(1)能做到安全用电,按规程操作;(2)工程内无任意接线用电,应急照明设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3)火灾报警系统工作正常。3、不合格(1)用电混乱,任意接线安装设备;(2)应急照明设备配备数量不足;(3)火灾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市人防办维护巡查工作情况,维护巡查制度(指明灯。依据、巡查内容、工作要求、奖罚等)年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小组成员、巡查对象、目的意义等)巡查前工作方案(实施方法。具体分工、项目概况、问题处理办法等),市人防办维护巡查工作情况,巡查记录,拍照(记录工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市人防办维护巡查工作情况,整改通知(书面通知、违法行为、整改意见、后果)总结、建档(存在问题、改正意见、下一步计划、收益;重点工作、基本情况、巡查记录),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存在问题:今年以来,我中心连续2个月对辖区内的防空地下室进行巡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结构方面:梁底、板底及柱子露筋锈蚀,地下室存在渗漏,维护结构开孔、开洞和封堵梁破损、丢失等问题。2.建筑方面:改变防空地下室的使用用途。3.设备方面:常开人防门未支护,常闭人防门未及时关闭,设备缺失、锈蚀,人防门框上胶条脱落。4.用电方面:配电箱无门或未关闭,电缆桥架及其吊架锈蚀,照明线裸露,私拉乱接电线等。5.给排水方面:排水沟杂物较多,集水坑无盖板或盖板未盖好、水泵阀门锈蚀,水泵不能启动等。6.消防方面:堆积易燃物品、安全通道封堵、功能房间使用中没有按规定设置灭火器等。,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梁底漏筋,开洞,坡道建筑,需装闸阀,加装电梯,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墙、顶、底板渗水,坡道建筑,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封堵空间改为储藏室,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设备设施锈蚀严重,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设备设施丢失,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通道积水,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用电私拉乱接,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安全隐患,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应加强工作规章制度:1.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好全套人防工程档案;(档案)2.针对人防工程类型及外界环境状况,规定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次数、时间和内容;(定期检查)3.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主体、防护设备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得在人防维护结构上开设孔洞;(开动)5.封堵梁、封堵板等预制构件应当堆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损坏或挪作他用;(构件放置)6.保持人 施设备金属件的油漆层完好,对出现锈蚀现象的,要及时进行涂刷油漆处理;(油漆保养),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7.平时不使用的人防门应关闭,平时使用的人防门开启后,在人防门的远角下面垫上一个硬质垫块,以防门扇下垂;(门关闭,防垂设施)8.人防门的胶条出现老化、脱落现象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换;(密封老化)通风卫生9.防空地下室内部空气比较潮湿时,应当进行通风除湿;(除湿)11.禁止堵塞人防工程的口部、孔口,或阻塞通往口部的道路;(通道通畅)12.禁止占用、改造、损坏人防工程设施;(禁止占用改造)13.禁止向人防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禁止排污排费)安全保障14.不准在人防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如确需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时,须经公安、人防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源)15.确保防汛、防盗等其它方面的安全。(防汛防盗其他),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谢谢大家!,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