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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当·斯密的道德哲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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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当·斯密的道德哲学.ppt

    ,亚当斯密的道德哲学无形之手Adam Smiths Moral Philosophy:Invisible Hand,Adam Smith 1723-1790,Adam Smith June 5,1723-July 17,1790,David Hume May 7,1711-August 25,1776,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以纪念国富论(1776)出版二百周年为契机,形成研究斯密的热潮,被学界称为“亚当斯密复兴”。Cf.Recktenwald,H.C.,An Adam Smith Renaissance an no 1976?The Bicentenary Output-A reappraisal of his scholarship,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Vol.16,1978,etc.这一复兴的特征是学者们不再仅局限于经济学,不再仅将斯密视为一个经济学家,而是从更广阔的角度,即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全面而综合地研究斯密的学说,力求揭示斯密的“社会科学体系。”Skinner,Andrew S.,A System of Social Science Papers Relating to Adam Smith,Oxford,1979,chap.9.Skinner(1974)在为国富论所作的序言中认为:“斯密不仅是一位经济学家,”“在最广泛的词义上,可称之为社会科学家。”Adam Smith,The Wealth of Nations,ed.by Andrew S.Skinner,1974,introduction.,从学术上看,为了解答整个苏格兰全面地商业化、市场化而带来的富与德的“矛盾”关系,在十八世纪初叶的苏格兰诞生了道德哲学(Ethics or moral philosophy),它是从传统的神学乃至自然法学中分离出来的一门新兴的学问。最初从道德哲学上分析富与德的关系问题的学者正是斯密之师苏格兰启蒙之父哈奇森2和休谟等人。2 See Campbell,T.D.,Francis Hutcheson:Father of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in Campbell and Skinner A.S.,The Origins and Nature of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Edinburgh,1982,p.167.,洪特(Istvan Hont,1983)指出:在传统观念上富与德存在着对立、紧张关系,当时“严格的道德家们”依然坚信“贫则德高、富则腐化”,3赞美古代社会为有德的社会,虽然贫穷但是民风纯朴,诽谤近代社会是“堕落、骚动、纷争”的社会。针对这一时代的基本问题,休谟在1752年发表“论商业”、“论奢侈”等著名论文,4全面批判了“严格的道德家们”的陈词滥调,高唱“这样进步的时代是最为道德的、亦是最为幸福的时代!”53 Cf.Hont,Istvan and Ignatieff,Michael,(eds.),Wealth and Virtue,1983.前揭 水田洋、杉山忠平 監譯富德 pp.453-455.4 按,“Of Luxury(论奢侈)”一文在1760年改题为:“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5 Cf.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in The Philosophical Works,edited by T.H.Green and T.H.Grose,London,1882(Reprint Scientia Verlag Aalen,1964),Vol.,p.300.陈玮译休谟经济论文选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4年10月第1版 p.18.,斯密的自由主义社会科学学说肇始于伦理学。他在道德哲学专著道德情操论中,从道德、伦理学上论证了个人的自爱心、或者说利己心的社会性积极作用,并进而推论出市场制度乃是吻合道德、伦理的制度。斯密作为一名道德哲学教授,他尤其强调商业的发展在国民性改造上的重大意义,他通过论证独立人格的形成和个人自由的确立,在理论上构造了自然的自由制度的基础。,从历史背景看,自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后,苏格兰的社会、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在当时的学术界及社会舆论上,普遍关心的核心问题就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广,社会流动性的增大,人们的道德是否会堕落,伦理意识是否会丧失,简言之,富与德(Wealth and Virtue)的关系问题即成为时代的第一课题。当时大多数的“有识之士”皆认为:商业、工业化的发展必将使整个社会的道德衰败,终将招致人类文明的衰退。Cf.Dwyer,John,Virtuous Discourse,Sensibility and Community in Late Eighteenth-Century Scotland,Edinburgh,1987,p.172.,亚当斯密有所创新地继承哈奇森的学说,对于商业化、市场化的社会发展趋向持乐观主义的态度。他基于历史事实,从理论上论证了商业的发展带来了独立的人格,进而产生出近代的自由。他坚信:在自由的商业过程中,富与德可望同时实现;在自然的自由制度下,不仅仅能够看到国民“财富的自然增长,”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国民的道德水准、伦理意识自然会大为提高。一言以蔽之,斯密秉持文明进化论。V.Brown(1994)指出:斯密从演讲到国富论始终不变的主题就是回答并驳斥当时苏格兰社会的所谓“文明衰退论。”Brown,V.,Adam Smiths Discourse,Canonicity,commerce and conscience,London and New York,1994,pp.144-147.,自由和独立的人格乃是实现自然的自由制度的人格条件。斯密在国富论第三篇中曾探求在欧洲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出现自然的自由制度,换言之,拥有慎思之德的市场社会(商业社会)的国民主体是怎样形成的呢?为此,斯密按照社会生活方式的不同而将人类社会发展的形态分为狩猎、畜牧、农业、商业四大阶段,1他尤其关注由封建(农业)社会向近代工商业社会的历史转变过程。1 米克(R.L.Meek,1977)曾高度评价斯密的这一划分,并称之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四阶段说。他认为,在1750年前后,斯密与法国学者杜尔阁(A.R.J.Turgot,1727-81)同时提出了四阶段说。详见:Meek,R.L.,op.cit.,pp.18-32,esp.p.29.,斯密充分注意到这场革命,即从以农业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向着以商业、工业为基础的近代市场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国民道德、伦理的变化,他强调确立国民的独立人格及个人的自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经济乃至社会意义。,“对于斯密而言,独立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可以说,对独立的关注是斯密研习政治经济问题的动力。”1在斯密看来,政治、经济乃至人格上的不独立,即“依附关系”的典型就是封建地主和佃户间的关系,他这样分析:“耕者大都是地主的奴仆,他们的身家财产,都同样是地主的财产。那些不是奴仆的耕者,是可以随意退租的佃户。他们所缴纳的地租,常常名义上和免役租一样,但事实上依然等于全部土地生产物。而且,在和平的时候,地主可随时征用他们的劳役,在战争的时候,他们又须出去服兵役。他们虽然住的离地主的家远一些,但他们隶属于地主,无异于住在地主家里的家奴。他们的劳役既然都须听地主支配,土地生产物当然是全部属于地主。”.,2由此可知,主人控制着奴仆、佃户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因而剥夺了他们的选择的自由,遂造成人身依附关系。1 Cf.Fleischacker,Samuel.,A Third Concept of Liberty,Judgment and Freedom in Kant and Adam Smith,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9,Chap.7,p.151.2 W.of N.,Book,Chap.,p.318.郭王译本 上卷p.307.杨译本 上卷 pp.375-376,在十八世纪,流行着一句格言:“控制了一个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就控制了他的意志。”1大凡依附者皆为政治上乃至精神上的佃户。“斯密坚信独立是文明人,而非野蛮人的标志。”2 1 Grampp,W.D.,Adam Smith and the Economic ma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56(4),Aug.1948,in ASCA,Vol.,pp.257-8.2 Fleischacker,S.,op.cit.,Chap.7,p.157.,依格纳惕夫(M.Ignatieff,1983)指出:休谟、斯密和米勒的所谓独立概念,并非仅指小商品生产者,它包括中产阶层、专门职业者、商人、外贸商人以及大资本家等从封建统治的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的一切人。“独立”是在非等级身份的契约、金钱关系的社会里,一切人的一般社会状态。3“若考虑到道德情操论中的自我控制,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独立就是远离物质生活的恐惧,进而摆脱他人意志的能力。”43 参见:Hont,I.and Ignatieff,M.,Op.cit.前揭 水田、杉山 監譯 富德pp.544-545.4 Ibid.,pp.152-3.,斯金纳(Skinner,1979)指出:从政治上看,这具有重要意义,即随着新的诸多财富形态的出现而使权力分散。它反映在下议院的重要性上,即自由被下议院所保障。1斯密通过历史上诸社会形态的分析发现了新型的商业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是:新型的相互依存关系和“高度的人格自由”相结合。这一社会的基本构造正是当时的英国政治体制。21 Cf.Skinner,SS,Chap.9.田中日译本:p.296.又,休谟曾强调下议院的权力及其重要性乃是“商业发展的产物,为全世界所公认。”Cf.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in The Philosophical Works,Vol.,p.307.前揭 陈玮译休谟经济论文选p.26.2 Cf.Skinner,SS,Chap.4.田中日译本:p.123.,斯密的这一思想可以从人类近代史中得到证实。即在独裁、垄断政治逐步解体的和平环境下,一旦商业发达,自然会带来自由化、民主化。商业具有趋向自由的内在力量,商业的发达即意味着自由。,另一位苏格兰哲人休谟注意到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确立了政治的自由,并使统治(政府)温和、精练。他立足于商业的原理论说统治(政府),强调自由(civil liberty)的重要性。随着技术的进步,商业及工业的发展,奢侈品的增加,遂改变了社会阶层的划分,扩大了自由的范围,在历史上形成了以商人和制造业者(tradesmen and merchants)为核心的中产阶层(middling rank of men)。1 1 Cf.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The Philosophical Works,Vol.,p.306.前揭 陈玮汉译本 pp.25-26.按,温奇(Winch,1978)说:休谟的中产阶层概念是指封建贵族和隶属农民以外的广泛的社会阶层,诸如商人阶层、乡绅等。它与十九世纪以后的中产阶层概念不同。Cf.Winch,D.,ASP,Ch.4.永井日译本p.121.再按,罗斯(1995)在亚当斯密传中曾言:从道德情操论第六版(TMS,Pt.,Ch.,pp.155-6.汉译道德情操论pp.188-189.)看,有证据显示斯密赞成休谟关于党派争斗和狂热的破坏力的论点(Cf.Ross,I.S.,The Life of Adam Smith,Oxford,Clarendon Press,1995,Ch.15.,这一社会阶层给予统治形式以极大的影响,他们是“自由社会最优秀、最坚定的基础,他们既不肯象农民那样,由于经济上的贫困和精神上的自卑,而屈服于奴隶制统治的淫威;也不希望象贵族那样,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既然如此,当然也不打算象贵族那样,拜倒在君主脚下,匍匐称臣。他们渴望人人平等的法律,以保障自己的财产不受君主以及贵族暴政的侵犯。”,意谓中产阶层最关心的是法治和所有权的安全,决不允许专制政治。这里,休谟尤其重视中产阶层在形成中间政治势力上的重要政治作用。他认为随着中产阶层的形成,“这时,就会减少党派者的执迷性、革命的悲惨性、官法的残酷性以及动乱发生的频率。”22 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in Vol.,p.303.前揭 陈玮汉译本p.22.按,此引文尚参照日译本,未依汉译本。日译本见:田中敏弘訳 政治經濟論集東京 御茶水書房1983年6月 p.24.又可参见:Hont,I.and Ignatieff,M.,Op.cit.前揭 日译本富德pp.255-256.,温奇(Winch,1978)在引用上述休谟思想后分析道:新兴的中产阶层非常关注自由,他们很少有服从君主或贵族政治等专制权力的心理,因而商业有助于维护自由的统治,这一点与商业推动技艺和科学的发展一样。11 Cf.ASP,Ch.4.永井日译本p.91.,“技艺进步对自由是相当有利的,它具有一种维护(如果不是产生的话)自由政府的天然趋势。”1休谟还注意到商业及工业的发展,不仅巩固了个人自由的基础,而且调和了国家的强盛和国民幸福间的关系。21 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Vol.,p.306.前揭 陈玮汉译本 p.25.2 Cf.Hume,D.,The Philosophical Works,Vol.,pp.288-9,292-6,302-3.参见:前揭 陈玮汉译本 pp.9-13,21.按,休谟认为商业及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农业的发展,铲除了农民的落后性和怠惰,促进了农业生产者的勤劳,使剩余生产物增加(Cf.Hume,D.,Of Commerce,The Philosophical Works,in Vol.,p.293.陈玮汉译本pp.5,10-11.)。,斯密曾高度评价休谟的上述卓见。1他继承了休谟等人的思想,同样全面首肯商业发达的重要政治和社会意义。2斯密在言及都市商业的发展对于农村政治改良上的贡献时说:传统上,“佃耕者依赖大领主,无异他的婢仆。”3 1 Cf.W.of N,Book,Chap.,p.385.参见:郭王译本 上卷 p.372.杨译本 上卷p.457.2 罗斯(Ross,1995)说:斯密在构想“自然的自由制度”这一模式时,虽然参考了广泛的资料,但是依据斯图尔特的说法:与斯密以前的一切著作相比,休谟1752年出版的政治论文集(Political Discourses)对斯密的影响最大。Cf.Ross,I.S.,The Life of Adam Smith,1995,Ch.16.前揭 篠原久 只腰親和 松原慶子訳書p.311.按,斯图尔特的原文见:Stewart,pp.300,320-321.福鎌日译本 pp.47,77.汉译生平pp.37,57.3 W.of N,Book,Chap.,p.386.郭王译本 上卷 p.372.杨译本 上卷p.458.,因而大地主恣意滥用其权力,欺压佃农,有法不依,随意插手诉讼、治安等诸多社会政治问题。但是随着契约关系、金钱关系的发展,佃农与地主的关系逐渐平等。这样,“佃农既已独立,大领主就不能再干涉法律司法的正常的执行,不能在搅乱地方国家的治安了。”44 W.of N,Book,Chap.,pp.390-1.郭王译本 上卷 pp.375-377.杨译本 上卷pp.462-464.按,法律(justice),杨敬年译为:司法;地方(country),杨译为:国家。,本文主要讨论如下三个问题:一、那些是市场社会(工业文明)的道德伦理?二、它们是怎样养成的?三、什么制度防碍国民养成市场社会的道德习惯?,一、道德修养的场所市场“斯密认为,商业孕育着美德(morals and virtue)”。Fleischacker,S.,op.cit.,Chap.7,p.157.,斯密曾与农业国、牧业国相比,认为工商业国具有多种道德伦理上的优势,这些优势正是市场社会所需要的国民性。斯密说:“一旦商业在一个国家兴盛起来,它便带来了重诺言、守时间的习惯。在未开化的国家里,根本不存在这种道德。”LJ(B),p.253.汉译演讲p.260.“在野蛮民族之间,诚实是极其稀罕的美德,推广诚实和遵守时间(punctuality)的道德的乃是商业。”LJ(B),p.234.汉译演讲p.242.经商能够养成“爱秩序、节省、谨慎等各种习惯”。W.of N.,Book,Chap.,p.385.汉译国富论上卷 p.371.工商业的发展,将带来秩序和善政。Cf.Ibid.参见:同上。“在大部分人民都是商人的时候,他们总会使诚实和守时成为风尚。因此,诚实和守时是商业国的主要优点”,LJ(B),p.255.汉译演讲pp.260-261.,休谟的精辟之见是:“商业能促进勤劳,把这种精神带给每个社会成员,自然而然地流传开来,使人人不当无用废物与草木同腐。商业能发扬节俭,使人人安居乐业,发挥一技之长来求利;这种技艺很快就使人精神有所寄托,转移奢侈逸乐的癖好。这一点是置之四海而皆正的。”陈玮译休谟经济论文选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4年10月第1版 p.46.(“论利息”一文),休谟还曾强调经商能够自然萌生事业的责任感。他说:“如果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能赚钱获利,特别是在每有所劳、利即随之的情况下,由于频频获利,在他的心中就渐渐对这个事业产生热爱,而把眼看自己的财产与日俱增当作人生最大的乐趣。这就是为什么商业扩大节约,而在土地所有者中情况则相反的原因。”同上书,在斯密、休谟看来,随着市场交换的发达,不仅能够积累经济资本,而且亦能够积累道德资本。即通过市场交易活动能够涵养市民的“生活规律、责任感、准确性、体察入微的谨慎”等道德情操。Cf.Rosenberg,N.,Adam Smith and the Stock of Moral Capital,ASCA,p.53.借用科斯(Coase,1976)的话说,斯密看见:“利己心增进勤勉,愤慨阻止侵害他人的行为,虚荣心导致善意的行为,”“人之不甚优秀的资质却萌生善良。”Coase,R.H.,Adam Smiths View of Man,Journal of Law&Economics,19-3,1976,p.543.,“斯密认为市场最为卓越的性质之一就是它能够帮助我们获得自我控制(self-command)。斯密断言,对于那些既没有亦不追求巨额财富者,通向富裕和通向有德之路是一样的。不仅是提高效率,市场的训练还会带来节俭、正直、刚毅、举止合宜”。Fleischacker,op.cit.,Chap.7,p.153.在自然的自由制度下,国民性自然会改善,以守时、守约、诚实、勤勉、节俭、责任感、爱秩序等为核心内容的近代市场社会的道德伦理意识自然会普及。,在经济上,基于利己心(self-interest,selfish)的私人活动皆对社会有贡献。或多或少地必将:)提供就业机会(或称雇佣效果);)为其他相关的产业部门提供赢利的机会(例如,其必购置某些机器设备或使用社会基础设施,等等);)提供产品或服务,以满足消费者需要;)推动技术进步,改变生活方式;)通过纳税等为社会公共支出提供财源;以上五点皆为曼德维尔和斯密的贡献。)赞助慈善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以上六点皆属老生常谈,它们均表示私人对社会一般利益的贡献。,二、独立与自由市场社会的主体人格自由和独立的人格乃是实现自然的自由制度的人格条件。,斯密在国富论第三篇中曾探求在欧洲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出现自然的自由制度,换言之,拥有慎思之德的市场社会(商业社会)的国民主体是怎样形成的呢?为此,斯密将人类社会发展的形态分为狩猎、畜牧、农业、商业四大阶段,他尤其关注由封建(农业)社会向近代工商业社会的历史转变过程。,斯密充分注意到这场革命,即从以农业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向着以商业、工业为基础的近代市场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国民道德、伦理的变化,他强调确立国民的独立人格及个人的自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经济乃至社会意义。,首先,从政治上看。斯密认为:随着第四阶段即商业文明的发展,将自然淘汰封建社会(农业社会)的典型特征直接的人身依附关系。斯密明确地论证了当多数人皆为商人之时,传统的纵向的人身依附、隶属支配关系就会被独立人格、自由所取代。由此,商业的发达自然消除了封建制度的腐败和陈旧的伦理关系,带来自由和独立。,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斯密认为商业是封建腐败的溶解剂,它取代卑躬屈膝式的道德腐败,Cf.Rosenberg,N.,Adam Smith and the Stock of Moral Capital,ASCA,p.55.伴之以“秩序和善政(order and good government)”,以及“个人的自由和安全(the liberty and security of individuals)”。W.of N.,Book,Chap.,p.385.汉译国富论上卷p.371.,Skinner(1979)指出:从政治上看,这具有重要意义,即随着新的诸多财富形态的出现而使权力分散。它反映在下议院的重要性上,即自由被下议院所保障。Cf.Skinner,A.S.,1979,chap.9.斯密通过历史上诸社会形态的分析发现了新型的商业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是:新型的相互依存关系和“高度的人格自由”相结合。这一社会的基本构造正是当时的英国政治体制。Cf.Skinner,A.S.,1979,chap.4.,斯密的这一思想可以从人类近代史中得到证实。即在独裁、垄断政治逐步解体的和平环境下,一旦商业发达,自然会带来自由化、民主化。商业具有趋向自由的内在力量,商业的发达即意味着自由。,另一位苏格兰哲人休谟注意到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确立了政治的自由。他强调自由(civil liberty)的重要性。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奢侈品的增加,在历史上形成了以商人和制造业者为核心的中产阶层(middling rank of men)。这一社会阶层给予统治形式以极大的影响,他们是“社会自由的最为优秀、最为坚强的基础。”Cf.Hume,D.,Political Discouse,Edinburgh,1752,in Writings on Economics,edited by E.Rotwein,Madison 1955,pp.20-29.因为他们持有财产,故不似农民,“不甘心贫穷和卑躬屈膝的奴隶状态,”而且亦不会成为像封建领主那样的小暴君,他们不允许国王的专制。这里,休谟尤其重视中产阶层在形成中间政治势力上的重要政治作用。,斯密曾高度评价休谟的上述卓见。Cf.W.of N,Book,Chap.,p.385.参见:汉译国富论上卷 p.372.他继承了休谟等人的思想,同样全面首肯商业发达的重要政治和社会意义。斯密在言及都市商业的发展对于农村政治改良上的贡献时说:传统上,“佃耕者依赖大领主,无异他的婢仆。”W.of N,p.386.汉译国富论上卷 p.372.因而大地主恣意滥用其权力,欺压佃农,有法不依,随意插手诉讼、治安等诸多社会政治问题。但是随着契约关系、金钱关系的发展,佃农与地主的关系逐渐平等。这样,“佃农既已独立,大领主就不能再干涉法律的正常的执行,不能在搅乱地方的治安了。”W.of N,pp.390-1.汉译国富论上卷 pp.375-377.,其次,从社会看。商业的发展促成了独立人格的形成,从而使个人的自由有了坚实的基础。从学术思想史上看,在斯密之前,休谟和孟德斯鸠等学者皆已指出商业文明所带来的社会道德上的益处。斯密接受休谟在英格兰史中的论述,即基于商业自由的原理而导致封建制度解体的观点,并进一步从更为一般的理论上,论证商业的发达带来了自由和解放,带来了独立的人格和生产性的社会生活礼仪,一切个人通过卷入市场的逻辑之中,自然会改善生活习惯和礼仪。自然产生和涵养具有德性化倾向的新的生活习惯。,斯密发现:“市场本身即是传授独立的学校,”Fleischacker,S.,op.cit.,Chap.7,p.158.意即培养、教化出独立人格的学校。斯密在演讲第二篇:“内政论(police)”中的开篇即言国内行政的理想就是追求独立(经济上乃至人格上的独立),在工商业活动中取代隶属腐败,而实现自由、独立、德性,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斯密在演讲中分析伦敦和巴黎、格拉斯哥和爱丁堡的治安问题时,有一段著名的论述,即表明斯密已明确认识到从属令人腐败,而商业导致人格独立。Cf.LJ(B),pp.154-156.汉译演讲pp.172-173.斯密说:“使人类陷于堕落的,无过于依赖(dependency);反之,独立(independency)则会提高人的诚实性格。建立商业和制造业是防止犯罪的最好政策,因为商业和制造业有助于增进人们的自立能力。”LJ(B),p.155.汉译演讲pp.173.意谓在国内行政上,防止犯罪行为的最好办法就是尽可能减少依附他人为生者,因为依附、从属(dependency)即令人堕落、腐败,而独立则增进人之正直、廉洁。,“一般地说,从商业和制造业所赚的工资,比从任何其他方面赚得的工资来得高,结果人们就变得更诚实。人们如果有可能从正当的、勤劳的途径赚到更好的衣食,谁愿意干拦路贼的勾当呢?”LJ(B),p.156.汉译演讲p.173.斯密在国富论中进一步论说道:随着商业的发达,金钱关系、契约关系、平等关系将瓦解人身依附、人格从属的社会关系,强调“人在道德上堂堂正正地生活,这在历史上首次成为可能。”Muller,J.Z.,Adam Smith in his time and ours,N.Y.,1993,p.137.,斯密独具慧眼,他发现随着商业的发达,勤勉、谨慎等市民之德会自然而然地养成。相反,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下,家丁、佣人等因其人格不独立,故必然怠惰,凡事漠不关心。用斯密的话说,即“食必求其最多,作必求其最少。”W.of N,Book,Chap.,p.365.汉译国富论上卷 p.354.,斯密认为:“防止犯罪,关键不在于设置警察,而在于尽量减少仰食于人的人数。”LJ(B),p.155.汉译演讲pp.173.即斯密认为最好的行政(police)就在于使穷人在经济上独立。不论如何完善法制以求防止犯罪,不论如何在家庭和学校里作道德教育,皆有一定的界限。Cf.Fleischacker,Samuel.,A Third Concept of Liberty,Judgment and Freedom in Kant and Adam Smith,Princeton,1999.Chap.7,p.151.从根本上看,唯有发展工商业,使财货丰腴,从而可以低廉地得到,那么一般民众即可望独立,热爱自己的职业,正直和勤劳地工作。由此自然实现良好的社会治安。径言之,保持良好社会秩序的最良政策即是兴隆工商业,让下层国民获得独立心。,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在休谟、斯密以前的一切思想家皆忽略了下层贫民的道德教化和自立为生的问题,然而斯密则给予了充分的注意。Cf.W.of N,Book,Chap.,pp.78-79,83-84,etc.汉译国富论上卷 pp.72,77.等 国富论中所言的“生活改善愿望”不仅指社会中上层,它是包含下层贫民在内的一切国民的普遍的心理驱力。Fleischacker(1999)指出:国富论并不注重如何赈济穷人和财富的再分配,而是在启蒙思想上关心如何实现贫民的独立。“斯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的并不在于政府的财富再分配,因为财富再分配只能使每个人都一样贫穷。他建议政府尽可能地保证每个人皆平等地拥有获得独立自主的条件。”Fleischacker,S.,op.cit.,Chap.8,p.182.,近年来,弗莱夏克(1999)、麦克纳玛拉(McNamara Peter,1998)、加拉格(Gallagher,Susan E.,1998)、培尔(Jan Peil,1999)、田中正司(2000)等学者皆认为:下层民众的独立乃是国富论的研究目标。为此,斯密在个人的生活改善愿望中探求经济和道德成长的动力,并且全面否定政治权力。Fleischacker,S.,Ibid.,Chap.8,p.166ff.etc.弗莱夏克(1999)指出:斯密在演讲中内政论的主题就是从封建的人身依附、隶属的腐败关系中解放出来,通过市民的人格独立而形成市场社会的主体。自然的自由制度的行为主体正是以自由、独立为前提。Cf.Fleischacker,S.,Ibid.,Chap.7.,总之,随着市场社会的国民主体的形成,社会生活必将是健康的、充满生机和活力。麦克菲(1967)引用休谟的思想认为,随着商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人们群集于城市,社会交际日益重要。通过社交,人们摆脱了愚昧和野蛮的状态,通过参加各种俱乐部和社团,在生活交际中成为有才智、有教养、有趣味的人。人们的气质和举止皆变得温文尔雅,不仅增长了知识学问,而且还提高了文化修养。由此观之,“自然的自由”社会使人性完善,生活充满活力。11 Macfie,A.L.,IS,Ch.2,p.27.按,休谟原文参见:Hume,D.,Of Refinement in the Arts,The Philosophical Works,Vol.,pp.301-302.汉译本:前揭陈玮译书p.20.,最后,从经济上看,我们分如下两点讨论。其一是市场的伦理机制。在经济活动中,要求市民具有的德性是恪守正义之法和慎思,尤其是慎思,它是经济行为的基本原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德目在商业社会里,是无意之中养成的。在商业交易关系中,虚伪、不专心、疏忽大意等不仅会丧失信用,还会招致自身的破灭。故凡自立为生者,皆必然变成慎思之人。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存在着看不见的道德强制。斯密说:“商人本来最怕失信用。他总是时刻小心翼翼地按照契约履行所承担的义务。”LJ(B),p.254.汉译演讲pp.260-261.坎南曾引用坦普尔(Temple,1757)的话补注曰:“商人依赖诚实公道,不下于战争依赖纪律。”,斯密认为,在市场交易中对于任何营业者(厂商)“有效和真正的监督”是“他们的顾客的监督。”Cf.W.of N,Book,Chap.,Part,p.129.汉译国富论上卷 p.123.顾客的购买选择自然会淘汰那些缺德、虚伪的营业者。“正是丧失顾客光顾的恐惧,才使他不敢造假,不敢疏忽大意。”Ibid.,p.129.同上。按,此段为杨敬年译 上卷p.162.正是在这样的制度性架构下,营业者对丧失顾客破产的恐惧,自然使其萌生道德之心。在商业社会里,与封建社会在构造上本质不同的是没有仰人鼻息的寄食者、人身依附者,市民对自身的利害关系愈加敏感,则必会勤劳、节约、诚实、小心注意地生活。与封建社会对比,斯密特别强调商业社会内在着这样的自然的伦理、道德机制。,其二,斯密认为:经济的发展,国民所得水准的提高,将涤荡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并继而产生生活方式的改变。这样,国民某种程度的经济独立,有助于自然而然地涵养国民的独立精神,形成独立的判断力、自主决策能力,从而为个人的自由提供条件。,“正是斯密第一个强调只有通过自由市场才能将人们从从属中解放出来。”1十分明显,唯有个人的独立自主才能提高国民的技能和判断力,并有可能使国民从被监护和保护中解放出来。而唯有市场社会提供了这一条件。社会的独立化、自由化只有依靠自我控制的系统市场才有可能实现。1 Grampp,W.D.,Adam Smith and the Economic ma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56(4),Aug.1948,in ASCA,Vol.,p.258.,Fleischacker在第三类自由概念中认为:康德(I.Kant,1724-1804)曾认为自由是在个人拥有判断力时产生的。借助这一思想其人考察斯密的自由概念,它与巴林(Isaiah Berlin,1958)所划分的二类自由概念皆不相同,斯密笔下的“自由”是以人之独立、主体形成为根干的第三类自由概念,即含有判断力的自由概念。Cf.Fleischacker,S.,1999,Chap.11,esp.p.253.,自由主义启蒙思想正在于让每个人自己做判断者,形成拥有独立判断力的主体,以便社会、经济从政治(tutelage)中解放出来。造就具有独立思考的判断力的经济和社会的主体国民乃是斯密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目标。Cf.Fleischacker,Ibid.,p.182.,康德曾将处于蒙昧状态的国民所需要的国家的管理称为监护(tutelage,Unmndigkeit)。1在国家的监护下,国民必将滋生依赖心理,必将丧失或者难以获得独立人格,必将使个人自发地、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退化,必将造就不能自律、不能自制(自治)的国民。国民将成为永远都不能断乳的婴儿。由此可见,政府的父爱主义在国民性上的危害极大,其最终结果无异于封建专制。2,1 On the Common Saying:This May be True in Theory,But it does not Apply in Practice,in Kants Political Writings,first published in 1793,in Fleischacker,Ibid.,Chap.1,pp.4-5.2 按,启蒙思想家康德认为,“启蒙”一词的本来含意就是摆脱主人(国家)的监护,促使国民个人“为自己而思考”,即通过本人的理解、判断而生活。能够“为自己而判断”,是一个成熟的、独立的个体的标志。但是在蒙昧状态下,国民个人被动地、如同未成年的孩童,在家长的庇护下为生(转引自:Fleischacker,Ibid.,Chap.1,pp.4-7.)。,倘若大多数人皆愚昧无知、皆非人格独立,并且唯统治者圣明、仁慈,则中央集权式的国家或许能为大多数人谋求最大的幸福,而且在这样的统治下或许能过顺从的子民生活。但是罗宾斯告诫我们:“必须铭记:古典经济学家皆反对善意的父爱主义(paternalism)。”Robbins,Lecture-()p.13.按,父爱主义系指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资助和监护关系。在经济学上常用之类比于国家对营业者的保护和营业者对国家的依赖关系。因为这样的父爱主义将使个人的自由和独立不复存在,然而“不存在自由,这本身即意味着被强制的痛苦。”边沁语,转引自:Robbins,Lecture-()p.184.,自然的自由体制所追求的确乎不是明君慈父所恩赐的幸福,而是基于个人的勤奋努力、涵养独立人格,通过个人的自主判断而获得的最大幸福。嗟来之食,岂能下咽?国富论正是在批判重商主义国家政策中,倡言国民的人格独立,唯此有望富与德同时实现,使社会文明进化。这一基调亦反映在斯密论证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劳动、以及高工资和资本积累等诸多经济问题上。,例如,非生产性的劳动与封建主义的从属关系相关联,仆人、家丁的怠惰、疏忽与商业社会下层人士的勤劳相对比,前者是非生产性的劳动,而后者为生产性的。Cf.W.of N,Book,Chap.汉译国富论上卷 第二篇第三章斯密所关心的是随着社会的商业化,从封建性的从属、卑贱的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以形成新型的市场关系。按,以上参见:Perecman,M.A.,Adam Smith and Dependent Social Relations,ASCA,pp.4-5,再如,斯密的高工资论亦表明斯密期望高工资有助于激发工人的改善生活的欲望,“获得中产阶层的向上进取心,摒弃对市场社会的仇视。”Perecman,M.A.,Adam Smith and Dependent Social Relations,ASCA,p.9.斯密说:“充足的劳动报酬是勤勉的奖励。勤勉象人类其他品质一样,越受奖励越发勤奋。丰富的生活资料,使劳动者体力增进,而生活改善和晚景优裕的愉快希望,使他们益加努力。所以高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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