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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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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课件.ppt

    消防安全培训讲座,课程安排第一节:1、2000年至今全国各地群死群伤恶性特大火灾事故案列;2、特大火灾事故引发的思考。3、火灾的定义、危害及分类;第二节:1、火灾报警;2、初起火灾扑救。第三节:常见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第四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节:消防法律责任第六节:火场逃生第七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000年以来全国群死群伤恶性特大火灾事故案例,1、2000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四楼歌舞厅发生特大火灾,,死亡309人;,2、2001年6月5日凌晨,江西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3.2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3,463元。13名儿童在火灾中死亡,1名儿童受轻伤;,3、2002年6月16日凌晨,北京海淀区“蓝极速”网吧因纵火发生特大火灾。,死亡25人,13人受伤;,4、2003年2月2日,黑龙江哈尔滨天谭酒店因服务员违章取暖用煤油炉添加溶剂汽油,导致汽油爆燃,死亡33人,10人受伤;,5、2003年11月3日,湖南衡阳一商住楼因底层经营户用硫磺熏烤“八角”引发大火。,在消防官兵救援行动中,楼房坍塌,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6、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火灾共造成54人死亡(男28人、女26人),其中烧死3人,窒息死亡42人,坠楼死亡9人;70人受伤;过火面积2040平米,直接财产损失426万元。,火灾原因系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在当日9时许向3号库房送纸板时不慎将嘴上叼着的烟头掉落在地面上(木板地面),引燃地面可燃物引起火灾。引发的火焰及高温烟气通过未完全封闭的墙体进入中百商厦内,进而引起火灾事故的蔓延扩大。,7、2004年7月28日19时20分许,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金山路80号温州辉煌皮革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共烧毁主体厂房三层,过火面积2034平方米,造成18人死亡,12人受伤。烧毁大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机器设备等,直接经济损失98.45万元。,8、2004年12月21日,常德市鼎城区桥南市场特大火灾事故,过火建筑面积83276平方米,其中坍塌面积10011平方米。,火灾造成3220个门面、3029个摊位、30个仓库全部烧毁,桥南宾馆、商业招待所部分烧损,受灾5200余户。核定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18758.01万元。起火原因系9561号门面内通电状态下的14英寸彩色电视机内部故障引起火灾。,9、2005年6月10日11时45分,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商贸广场华南宾馆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28人受伤,过火面积28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810586元。火灾原因系二层金陵包厢门前吊顶上电气线路短路故障引燃可燃物所致;,10、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事故。起火原因系配电室电缆沟内2号部位电缆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此次特大火灾共造成37人死亡(男性16人、女性21人),其中,当场死亡22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95人受伤(其中,男性51人,女性44人;重伤46人)。过火面积5700余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821.9万余元;,11、2006年9月14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福音大厦发生特大火灾。,死亡15人;,12、2007年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2007年12月12日上午,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的温富大厦发生21人死亡、2人重伤的特大火灾。,事后查明,该大厦一楼一鲜花店电线明线走火,燃起花店里的包花纸和塑料花,火势迅速蔓延后,大量浓烟涌入二楼舞厅,致使21人死亡;,2008年 9月20日22时49分,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共调派7个公安消防中队、6个现役消防中队、4个专职消防队、1个应急消防站,共30辆消防车、312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全力扑救,在浓烟中营救被困人员156人,大火于23时25分被扑灭,过火面积约100余平方米。,火灾共造成43人死亡,65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经现场勘查认定,起火部位位于三层舞王俱乐部表演舞台顶棚处,起火原因系演出时演员用自制礼花手枪向顶棚处发射烟花,导致聚氨酯泡沫装修材料起火燃烧,释放大量有毒烟气。,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大火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接受治疗。事故原因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还因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抢工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以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特大火灾事故之后引发的思考,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平均每一年都发生两起以上群死群伤恶性特大火灾事故,不仅给家庭带来灾难性的毁灭,还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政治影响。究其原因:1、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未落实,思想麻痹大意;2、“三会”等基本消防安全常识未掌握;(“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人员、会报火警”)3、施工过程未采取防护措施,操作不当,引发火灾。如2000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因电焊焊渣引燃负一层可燃物,火势蔓延,造成309人死亡。,4、乱扔烟头。2004年2月15日,吉林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的惨重后果,随着国务院调查组技术专家勘查论证的深入,起火部位和起火点勘查清楚,专家确认火灾是因犯罪嫌疑人于洪新在商厦的三号简易仓库丢弃一个烟头引发的,于洪新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死亡91人,伤221人,经济损失惨重。事后查明,5处起火点,4处为吸烟引起。1994年11月27日,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发生特大火灾伤亡事故,死亡233人。经查,这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到舞厅跳舞的工人邢胜利用卷着的报纸燃火点烟,随手将未熄灭的报纸扔进所坐沙发的破损洞内,引燃沙发导致舞厅起火。5、安全出口封堵、上锁。6、蚊香引燃、用火不慎等。江西广电幼儿园等7、采用可燃装修,80%人窒息死亡。,火灾的定义,所谓火灾:即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火灾的危害: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污染、政治影响警示语:火在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同时,也带来的灾害。因此,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火灾的分类,一、按火灾的可燃物主要分五大类(常见的有三类:A、B、C):1、A类火灾:指的是含碳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灾(木、棉、纸、麻等);2、B类火灾:指的是甲、乙、丙类液体燃烧的火灾;(1)亲水性极性溶剂(甲醇、乙醚、丙酮等)(2)疏水性非极性油品(汽油、煤油、柴油等)3、C类火灾:指的是可燃气体燃烧的火灾(甲烷、石油气、水煤气等);4、D类火灾:指的是可燃金属燃烧的火灾(钠、钾、镁及镁铝合金等);5、E类火灾:指的是带电物体燃烧时仍处于带电状态的火灾;(1)带电A类火灾(计算机、发电机、配电盘、家用电器等)(2)带电B类火灾(油浸变压器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一、火灾的危险性分类:(分五类:甲、乙、丙、丁、戊)(1)甲类: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受撞击、摩擦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6、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2)乙类:1、闪点28至60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能在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雾滴(3)丙类: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4)丁类: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5)戊类1、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工业建筑危险等级分类,工业建筑危险等级的定性分级原则:1、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数量多,火灾蔓延迅速,灭火程度难(甲、乙类物品的生产厂房和库房);2、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数量较多,火灾蔓延较迅速,灭火程度较难(丙类物品的生产厂房和库房);3、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数量较少,火灾蔓延较缓慢,灭火程度较易(丁、戊类物品的生产厂房和库房),第二节 火灾处理,一、报警,火警电话“119”,一般情况下,发生火灾后,报警和救火应当同时进行,因为救火是分秒必争的事情,早一分钟报警,消防车早一分钟到,就能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耽误了时间,小火就可能酿成大火。而且,火灾的发展常常是难以预料的,有时似乎火势不大,认为自己能够扑灭,却由于各种因素,火势突然扩大,这时才向消防队报警,就会使灭火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当发生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边呼救边处理。如果认为有能力、有把握将初起火灾扑灭,而相应的灭火器就地可取,懂得使用,那就应立即把火扑灭。如果认为无能力扑灭这起火灾,就应赶快报警,并在报警的路上边喊边跑,以便取得群众的帮助。,报火警的内容:,1、发生火灾的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2、起火物3、火势情况4、报警人姓名、电话等5、应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二、初起火灾的扑救,小火往往容易酿成大火,进而造成灾害。但火灾是由初起、发展、猛烈、熄灭四个过程组成,因此初起火灾的扑救非常关键。由于发生火灾后,人的心理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突如其来的大火,显得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应对。一旦处置不当,极易造成火灾事故。,第三节 常见干粉灭火器的使用,一、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以及电器设备火灾.,3、除掉铅封 4、拨掉保险销,其他灭火设施及器材,第四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三)国家机关;(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十)重要的科研单位;(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一)占用疏散通道;(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灾现场。,第四章防火检查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十)防火巡查情况;(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第八章消防档案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消防安全制度;(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八)火灾情况记录;(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第九章奖惩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五节 消防法律责任,1.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1、失火罪 定义: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量刑:刑法第115条第二款规定,失火罪的处刑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甘肃省的定罪标准:(1)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城市15万元以上;(3)受灾15户以上的;(4)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受灾户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使生产、生活受到重大损失的。,2.消防责任事故罪,定义:行为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量刑:刑法第139条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处刑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甘肃省的立案标准:(1)造成3人以上死亡;(2)重伤1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3)受灾30户以上的;(4)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5)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受灾户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使生产、生活受到重大损失的。,第六节 火场逃生,逃生预演,临危不乱,每个人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做到了然于胸,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使大家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走投无路了。,请记住:事前预演,将会事半功倍,教育孩子不玩火和电器,明火照明时不要离开人,不要乱接、拉电线,不乱丢烟头,不卧床吸烟,使用电器注意安全,不乱倾倒液化气,不能存放过多易燃易爆危险品,切勿乱堆放杂物,火场逃生自救10法,火灾,不仅顷刻之间可以烧掉大量财物,烧毁无法弥补的历史文化瑰宝,而且还危及人们宝贵的生命。火灾现场缺氧、高温、烟尘、毒气和房屋倒塌等突如其来的险恶环境,往往使被大火围困的人们惊慌失措,束手无策,以致葬身火海。2002年6月16日,北京“蓝极速”网吧因放火发生火灾,造成25人死亡、12人受伤;2003年2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天潭酒店发生火灾,造成33人死亡、10人受伤;2004年7月16日,印度南部一所学校发生特大火灾,至少有75名儿童丧生、100多人受伤。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火灾死亡的人数大约在2000至3000人之间,因火灾受伤的人则达5000人左右。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一场大火降临,在众多被火势围困的人员中,有的人不知所措,生灵涂炭;有的人慌不择路,跳楼丧生或造成终身残疾;也有的人化险为夷,死里逃生。这固然与起火时间、地点,火势大小、建筑物内消防设施和周围环境等因素有关,还要看被火围困的人员,在灾难降临时是否具备逃生自救的本领。如果我们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学习和掌握逃生自救知识,就可以临危不惧,幸免于难。,迅速报警,那么,在火场中如何逃生自救呢?这里归纳和介绍10种方法。,一、熟悉环境法就是了解和熟悉所处建筑的消防安全环境。对经常工作或居住的建筑物,在事先可制定较为详细的火灾逃生计划,进行逃生训练和实地演练。对确定的逃生出口、路线和方法,要让所有成员都熟悉掌握。公众聚集场所要将逃生出口和路线绘制成安全疏散图,张贴在每个房间的明显位置,以供平时大家熟悉。一旦发生火灾,则按逃生疏散预案顺利逃出火场。当人们外出,走进商场、宾馆、影剧院、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看一看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遇到火灾能及时疏散和灭火。只有警钟长鸣,居安思危,是刻树立消防安全主意识,才能处险不惊,临危不乱。如1985年4月18日深夜,哈尔滨市天鹅宾馆发生特大火灾,起火的楼层住着一位日本客人,他在18日入住进11层客房时,先在门口观察了周围环境,了解了疏散出口的位置和周边情况。当夜里意识到失火后,便穿过烟雾弥漫的走廊直往疏散通道摸去,得以死里逃生。这就是日本客人熟悉所处环境的益处。,平时要多学习火灾逃生方法,多掌握几条逃生路线,二、迅速撤离法,火场逃生是争分夺秒的行动。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烟火围困时,千万不要迟疑,要立即设法脱险,切不可延误逃生良机。在火场上经常出现有人为顾及财物等贻误逃生的案例。1989年7月8日早晨,东辽县就曾发生过一位青年妇女已经逃离险境,又返回火场穿衣服,导致丧生火场的悲剧。一般地说,火灾初期,烟少、火小,只要迅速撤离,是能够安全逃生的。,千万不要贪恋财物,当机立断 快速撤离,三、毛巾保护法,许多火灾的受害者是因有毒有害气体窒息而死。火灾中产生的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1。28%时,即可导致人在13分钟内窒息死亡。同时,燃烧中产生的热空气被人吸入,会严重灼伤呼吸系统的软组织,也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逃生者多数要经过充满浓烟的走廊楼梯间才能离开危险区域。逃生时,可把毛巾浸湿,叠起来捂住口鼻,无水时,干毛巾也行,身边没有毛巾,餐巾、口罩、帽子、衣服也可以替代。要多叠几层,将口鼻捂严。穿越烟雾区时,即使感到呼吸困难,也不能将毛巾从口鼻上拿开,否则就有立即中毒的危险。,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四、通道疏散法,楼房着火时,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便捷、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逃生。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从浓烟弥漫的建筑物通道逃生时,可向头部、身上浇凉水,用湿衣服、湿床单、湿毛毯等将身体裹好,低势行进或匍匐爬行穿过险区。如无其它救生器材,可考虑利用建筑的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如1993年2月14日,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特大火灾,死80人,伤53人。在幸存者中有一位女士叫刘丽英,着火时她正在三楼购物,混乱中她趴在地板上,顺着楼梯爬到二楼,从窗台跳下,得以幸存。,身上着火 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衣物压灭,五、绳索滑行法,当各通道全部被浓烟烈火封锁时,可利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被褥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浸湿,然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床架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沿墙缓慢滑到地面或下个楼层而脱离险境。,六、低层跳离法,如果被火困在楼房的二层,若无条件采取其它自救方法或短时间内得不到救助,在烟火威胁、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以跳楼逃生。但在跳楼之前,应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床垫、大衣等柔软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再用手扒窗台,身体下垂,头上脚下,自然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并使双脚首先着落在柔软物上。如果被烟火围困在三层以上的楼房内,千万不要急于跳楼。因为距地面太高,往下跳时易造成重伤或死亡。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不要冒险跳楼。,千万不要盲目跳楼,七、借助器材法,人们处在火灾中,生命危在旦夕,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放弃生命,一定要竭尽所能设法逃生,逃生和救人的器材设施种类较多,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救生网、救生气垫、救生软梯、救生滑杆、救生滑台、导向绳、救生舷梯等等,如果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器材和设施,就可以火“口”脱险。,一旦失火 不要惊慌,八、暂时避难法,在无路可逃生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暂时的避难处所,保护自己,择机再逃。如果在综合性多功能大型建筑物内,可利用设在电梯、走廊末端以及卫生间附近的避难间,躲避烟火的危害。如果处在没有避难间的建筑里,被困人员应创造避难场所与烈火搏斗,求得生存。应关紧房间临近火势的门窗,打开背火方向的门窗,但不要打碎玻璃,窗外有烟进来时,要赶紧把窗子关上。如门窗缝隙或其它孔洞有烟进来时,要用毛巾、床单等物品堵住或挂上湿棉被、湿毛毯、湿麻袋等难燃物品,并不断地向迎火的门窗及遮挡物上洒水,最后淋湿房间内的一切可燃物,一直坚持到火灾的熄灭。如在某市民居民区大火中,就有一位居民以此法与火灾作斗争,结果在全楼各家均被烧毁的惨状下,唯其这户居民安然无恙,财物没受火灾损失。另外,在被困时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使之及早获救。如房间有电话、对讲机、手机,要及时报警,如没有这些通讯设备,白天可用各色的旗子或衣物摇晃、向外投掷物品,夜间可摇晃点着的打火机、划火柴、打开电灯、手电向外报警救援,直到消防队来救助脱险或在能疏散的情况下择机逃生。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事故中,死54人,伤70人。发现起火后,在四楼舞厅,有一位老者没来得及疏散,既没有乱跑,也没有跳楼,而是用衣服将头蒙上,趴在窗台下的地面上,烟火从窗口蔓延出去,而这位老者却保护了生命,被消防战士从火场救出。此外,在逃生中及时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防火分隔,启动通风和排烟系统,都有利于逃生,应注意应用。,用浸湿的被褥衣物堵住门,在阳台上呼救,九、标志引导法,在公共场所的墙壁上、门顶处,都设置“太平门”、“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电话、逃生方向箭头、事故照明灯等消防标志和事故照明标志,被困人员看到这些标志时,马上就可以确定自己的行为,按照标志指示的方向有秩序地撤离逃生,以解“燃眉之急”。,如何识别疏散标志,采取低姿势或匍匐前进,千万不要乘坐电梯,十、利人利己法,在众多被困人员逃生过程中,极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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