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实验小学法制讲座.ppt
法制教育课,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刘宗帅,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及特点;二、有关违法犯罪的基本知识;三、青少年常见的违法犯罪;四、学法、懂法,依法维权。,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我国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上了一个大台阶,在经济方面,2010年我国的GDP已经超过日本,已经坐到到世界的第二把交椅,仅次于美国;我国的文化社会事业也有了高度的发展,信息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信息社会,在城市家庭几乎家家都安装互联网,农村家庭有条件的也已经安装互联网,大家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可以有自己的播客、可以QQ聊天、可以网上交友,我国的整个社会处于急速的转型期。然而,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进步、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的同时,我们也有一件不能忽视的问题就是当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案件居高不下,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成上升势头。据权威部门统计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部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河东公安分局2010年处理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2010年我局处理的各类案件中,包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涉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达 121人;在 121名青少年违法犯罪中:抢劫 6人,盗窃30 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 37人,寻衅滋事 48人 其中男性115人,女性6人。团伙犯罪9起。,(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1、年龄小,文化程度偏低,据公安部门统计: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中,不满16岁以下的人员违法犯罪率极高占57%左右,而初次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为14-18岁,比例占42%左右。在他们当中,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多为中低等文化程度,好多人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就没上过学,初中以下文盲、半文盲占90%以上。去年我局查获的一起案件其中最大的一起案件涉及到的违法人员18人,涉及在校学生16人。,案例:2010年6月4日凤凰岭中学寻衅滋事案,2010年6月4日12时左右,曹明X窜至凤凰岭中学操场上无故与梁振X、孙国X、赵兰X、胡龙X、朱孟X、潘X、蒋余X、张孝X等人聚众斗殴滋事,致曹明X与梁振X不同程度受伤;2010年6月4日17时许,曹明X再次打电话联系他人到凤凰岭中学约场,在曹明X联系的人尚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曹明X与潘廷X、梁振X、潘宜X、潘X、马荔X(女)在凤凰岭中学门口东侧褚黑墩村路口再次斗殴滋事。,当事人的情况:,梁振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前宅店村,孙国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前宅店村赵兰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赵家黑墩村胡龙X,男,16,汉族,住址:办事处黑墩屯村朱孟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潘家湖村潘X X,男,16,汉族,住址:凤凰岭潘家湖村 宋春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潘家湖村王 X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李公庄村潘宜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潘家湖村孙树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董家庄村,潘廷X,男,16,汉族,住址:凤凰岭潘家湖村葛夫X,男,21,汉族,住址:凤凰岭刘家黑墩村郭守X,男,20,汉族,住址:凤凰岭刘家黑墩村 蒋余X,男,16,汉族,住址:凤凰岭西许庄村张孝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董白庄村马荔X,女,15,汉族,住址:凤凰岭大店子村潘廷X,男,15,汉族,住址:凤凰岭潘家湖村曹明X,男,21汉族,住址:凤凰岭王黑墩村,2、暴力性违法犯罪日益严重,抢劫、强奸、杀人、伤害四类暴力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约占43.5%。暴力性犯罪为何在未成年人中占如此大的比例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所谓暴力犯罪是以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损害为主要手段或以人的生命、健康为直接侵害对象的各种犯罪。,相公KTV暴力案,犯罪嫌疑人周高X,男,1991年11月21日生,出生地山东省临沂市罗庄,汉族,普通高中毕业,在相公办事处“1+1”KTV工作。2011年2月1日20时50分许,周高X在河东区相公办事处“1+1”KTV与前来唱歌的周XX等人发生争执,后周高X用砍刀将周XX的右肩背部砍伤,经法医鉴定,周XX右肩背部的损伤构成轻伤。,案件视频,3、青少年犯罪手段日趋成年化,青少年犯罪的手段,由过去的打架斗殴,逐步向抢劫杀人等极端化发展,更为严重的是由非暴力犯罪向暴力犯罪甚至严重暴力犯罪方向发展;逐渐向成人化转变。在作案方式上由本地作案向流窜作案方向发展,并在作案上注意伪装、破坏现场,转移赃物,利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联络和现代化的交通工具。,4、团伙犯罪现象日趋严重,青少年正处于不成熟向成熟发展的过渡时期,这期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心理和生理都很脆弱。他们自我意识增强,具有成人感和独立意向,但由于知识面有很大的局限性、片面性和表面性,往往分不清是非、善恶、美丑、缺乏正确的是非观、法制观。由简单的冲动冒险向预谋性的团伙犯罪、集团犯罪方向发展。,5、网络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有重要影响,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是网络被使用!全世界每天泡在网络上的人不下上亿,其中不乏大量的玩游戏的,他们多是些悠闲无业、不思进取、玩物丧志的人,他们在网络中打架斗殴,在杀人游戏中搏杀以获取快乐,个别人员乱交网友;而中学生的上网人员也在不断增加。例如:张某(男,14岁,初二学生)抢劫案,笔录中问道:你说想把她打晕,那么在她倒在地上不动以后你为什么还用瓶子砸她的头部?嫌疑人说我当时看她流了好多血,所以我的心理有一种兴奋感,我想让她流更多血,我看着高兴。流的越多越好,直到把体内的血流完。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暴力游戏的出现确实值得我们的深思和重视。,二、违法犯罪的基本知识,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和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的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和实施;3、体现统治阶级意志;4、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一)法的定义,(二)违法行为: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三)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四)犯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的主体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年龄的计算,按公历实足年龄计算。已满14周岁,是指过了14周岁生日,从 第二天起,才是已满14周岁。例如:甲1996年1月1日出生,其必须在2010年1月2日才属于已满14周岁,在2010年1月1日生日当天,仍然属于未满14周岁。,2、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的是犯罪主体对其事实危害社会的行为及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有的心里状态。包括犯罪的故意、犯罪的目的犯罪的动机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失火罪,3、犯罪的客体 4、犯罪的客观方面,三、青少年常见的违法犯罪,1、抢劫,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案例:郇明X等抢劫案件,郇明X,男,1991年07月05日生,汉族,现住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郇家郑旺村。2009年5月16日16时许,郑旺镇郇郑旺村村民郇明X在郑旺镇盛业超市东边的胡同里,将郭立X、赵建X的手机抢走,后又殴打了郭立X、段晓X。2009年5月18日15时许,郇明X伙同刘西X、王言X在郑旺中学的操场上,向在校生赵玉X、郭立X、段晓X、赵建X要钱要手机,在索要过程,刘西X、王言X殴打了赵玉X。,李X亮等四人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李X亮,男,1993年3月15日生,出生地山东省临沂市费县 人 汉族。2011年1月1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X亮伙同赵培X、孟庆X,在孟祥X的指使下,窜至河东区九曲办事处褚家庄村吴XX暂住的房子内,蒙面持枪入室抢劫,劫得现金三万余元以及手机两部。(观看审讯视频),2、盗窃,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3、打架斗殴和故意伤害,威胁、恐吓低年级学生,案例1,宋X,男,汉族,1990年01月07日生,籍贯:河东区九曲办事处西张官庄村,原高三学生。2009年6月2日12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宋X因与同班同学郑利X平时有矛盾,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在该校2号宿舍楼302宿舍发生厮打,在此过程中宋X持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将郑利X后背上半部多处捅伤,经法医学伤检鉴定,郑利X的损伤定为轻伤。,刘向故意杀人,2010年7月21日,刘向X酒后到郑旺镇解家湖村村民小区建设工地因琐事与该工地老板李学X之妻田金X发生口角,当晚23时30分许,李学X约同徐夫X和任长X到刘向X家讨说法,被刘向X持铁叉、单刃剔骨刀当场将李学X、徐夫X刺死,将任长X刺伤。(观看视频),打架斗殴的危害,4、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責任,1、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2、严重影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3、给加害人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引起打架斗殴的原因,5、哥们意气,害已害人。,1、欺压同学的流氓行为引起的打架斗殴。,2、吸烟、喝酒引起的打架斗殴。,3、日常生活中言行动作作粗魯,引发矛盾。,4、冲动,为一点小事。,提示:要团结同学、关心、爱护同学要谦虚谨慎,积极进取,不逞强好胜、称王称霸,4、寻衅滋事,寻衅滋事都是凭借自己或者自己一方的人多势众、力气强壮、凶狠残暴来“征服”对方,欺辱他人,以显示自己的强悍和无所顾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劫、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水浒杨志卖刀,杨志怒杀牛二案 赵沛X寻衅滋事案:赵沛X,男,1993年03月20日出生,现住汤头办事处泉沂庄村,2010年5月12日13时许,赵沛X骑摩托车到汤头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院内中学操场,赵沛X对高XX实施殴打,将高XX脖子等处打伤。2010年6月16日中午,赵沛X在汤头办事处正元超市附近遇到赵建X、王建X之后将二人叫至该超市北侧胡同内,向二人强行要走。邹X寻衅滋事案件:2010年10月20日9时许,邹X因为争夺临沂到常州的配货线路,纠集11人持砍刀、棍子等驾驶车辆到临沂鲁南市场寻衅滋事威胁他人人身安全,邹X等11人寻衅滋事视频,四、学法懂法依法维权,(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知法懂法,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仅明确规定应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什么样的人,而且明确规定哪些事情应当鼓励未成年人去做,哪些事情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去做。中学生应当自觉守法、依法律己。积极做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购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应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中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但不应将其同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对立起来。要看到中学生年纪还小,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都比较缺乏,虚心接受家长、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是很有必要的。有些青少年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你不懂、烦着呢),(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1、遇到不法侵害时,要机智,果敢,斗智斗勇,预防危害的发生。2、青少年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杜绝以暴制暴。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3、当自己受到侵害时及时报警,拨打110。,谢谢大家!,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