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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绵阳市中心支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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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绵阳市中心支局.ppt

    企业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政策培训,绵阳2008年7月,2,培训要点,政策框架介绍政策主要内容具体上网操作,3,基本原则:确保贸易项下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目的: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的贸易融资需求和银行业务经营操作便利的同时,防范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异常资金流动干扰国内经济运行。总体思路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建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海关向核查系统提供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数据,核查系统自动计算企业各类贸易方式出口对应的可收汇额。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向核查系统提供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额数据。企业所有的出口收汇由银行通过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结汇或划转。,4,政策核心内容,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管理。企业申报为货物贸易出口所有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当先进入银行以企业名义开立的待核查账户进行专户管理。企业待核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为防止企业套利,待核查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具体操作由银行进行操作。银行进入待核查系统,核查可结汇额。然后使用资金并核注。,5,企业收汇可结汇额包括,企业待核查账户可收汇额,出口(关单)可收汇额,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特批可收汇额,6,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的确定原理,原理一:控制上限,即前十二个月收汇总额的5%(一期)或10%(二期)。比例可调:统一和个案。原理二:登记余额和控制上限的“比小”。不登记将没有可用的预收货款。原理三: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出口后,取得的关单不能用于重复收汇,因此根据注销情况提取扣减额。,7,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的确定机理,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的计算分二期第一期:贸易信贷系统与核查系统的联动没有建立前,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企业前十二个月收汇总额的5%。外汇局计算后将结果一次性导入核查系统预收货款项下累计结汇和划出金额不得超过可收汇额度,8,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的计算与调整,第二期:贸易信贷系统与核查系统的联动机制建立后,贸易信贷系统根据企业历史收汇数据和登记数据生成。前十二个月收汇总额的10%。登记余额和控制上限比小,根据结果提取可收额并传送。,9,特批可收汇额,调整预收货款控制上线比例:如船舶制造及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通过系统设置直接反映在“预收货款可收汇额”。调增预收货款特批额度。因市场变化等原因收到单笔大额预收货款,可具体考虑情况核准预收货款特批额度。,10,预收货款登记的制度设计,1.登记才有可收汇额2.可收汇额有控制上限3.事后收汇水单和出口关单可进行交叉核对4.注销数据生成扣减额,防止重复收汇5.特批可收汇额保证特殊行业和个别企业的需求,11,政策主要内容,汇发2008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导读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汇发2008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与汇发200830号的关系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的联动机制,12,汇发200830号:第一条,登记管理内容的定义和界定:企业货物贸易项下,非贸易收汇不登记。两大类: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预收货款: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不区分期限和金额延期付款: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货到付款项下(联系第八条);不区分金额但90天以上,13,汇发200830号:第二条,确定登记管理制度登记方式:直接登陆互联网或前往外汇局柜台登陆(分局必须配备相应设施和人员)网上登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14,汇发200830号:第三条,预收货款登记登记时间:自2008年7月14日起 登记步骤: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注销合同登记对象:1、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2、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生预收货款的 合同登记时点:1、合同签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2、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15,汇发200830号:第三条,提款登记对象:1、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2、按合同约定收到预收货款 提款登记时点:1、合同登记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与系统开发有关);2、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16,汇发200830号:第三条,注销对象:1、已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报关出口的(包括出口后退汇的);2、已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未出口退汇的注销时点:1、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收汇与其出口一致性的核查:超过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出口时间30天(含)的(与第七条第三款的关系)特殊情况:出口买方信贷的提前收汇;企业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收汇,17,汇发200830号:第五条,延期付款登记登记时间:自2008年10月1日起 登记步骤:延期付款登记;延期付款注销登记对象:1、新签约进口合同中含延期付款条款的;2、实际发生延期付款的登记时点:1、合同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海关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后90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注销时点:货款对外支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预收货款的比较,18,汇发200830号,第五条:延期付款的管理思路第七条:处罚条款 根据第七条,认定为违规对外借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理第四十三条“境内机构有下列违反外债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有违反外债管理的其他行为的。”第十条:以往延期付款的登记管理废止,19,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互联网进入:注:企业进入的初始密码为12345678,请登录后及时进行更改。企业端:供企业完成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登记,请企业及时上网下载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外汇局端:供外汇局统计监测和管理,20,汇发200831号与30号的关系,汇发200831号的基本思路及原理汇发200831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1、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的确定;2、特殊情况调整;3、可收汇额的扣减预收货款可收汇额:依据企业已登记预收货款和前12个月出口收汇情况,由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生成这一条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与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贸易信贷系统”联系起来。,21,汇发200831号第三条,三、银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在核查系统中企业相应贸易类别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即在核查系统中录入实际结汇或者划出金额,扣减对应可收汇额,下同):(一)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或者边境小额、对外承包出口等其他贸易类别的出口可收汇额,分别等于相应出口贸易类别逐笔出口货物报关单成交总价之和;(二)来料加工贸易的出口可收汇额,等于该出口贸易类别逐笔出口货物报关单成交总价与收汇比例乘积累加之和;(三)预收货款可收汇额,依据企业已登记预收货款和前12个月出口收汇情况,由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生成。船舶、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特殊行业以及出口买方信贷项下提前收汇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提高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出口合同以及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外汇局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企业预收货款对应的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后,其经联网核查后结汇或者划出的金额,从该企业相应贸易类别出口可收汇额中扣减。,22,贸易信贷系统与核查系统的联动机制,贸易信贷系统,核查系统,海关,企业,银行,传送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和扣减额,传送预收货款结汇和划出额,登记,外汇局,申请结汇或划出,根据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办理,查询可收汇额,调整预收货款收汇比例,调整预收货款特批额度,传送出口报关数据,23,企业实际在核查系统中可收汇额,由三个部分的加总构成,系统开始运行时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初始出口可收汇额预收货款可收汇额。三个环节:登记、提款、注销提款和注销登记第二天不能修改只有不断及时登记和注销才能更好地使用资金,24,过渡期预收货款管理,由于当前上线运行的联网核查系统尚不能实时接收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的企业预收货款登记信息,为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便于银行正常操作,在过度期(2008年7月14日8月15日),外汇总局将适时把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额清单下发各外汇分支局,当地外汇局凭清单通知相关企业到银行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25,此培训材料重在解读相关政策,具体政策内容请登录国家外汇管理网站查询,如有不符,以国家正式的法规文件规定为准。谢谢!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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