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ppt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为了确保公司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公司先后制定了安全生产三项管理制度、公司十大安全理念、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公司的五个统一又将安全放在首位,三项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手册又将施工现场资料整理标准化和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做了具体要求。十大安全理念总体概括了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精华。北京公司刘经理又在多次生产会上提出控制安全风险。为了吸取其他单位的事故教训,控制安全风险,北京公司安全管理科现将建筑施工的特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事故案例、原因分析编印成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一、建筑施工的特点:1、建筑产品的多样性 2、建筑施工的流动性 3、建筑施工的综合性 4、作业条件的多变性 5、操作人员劳动强度的繁重性 6、施工现场设施的临时性,1、建筑产品的多样性 由于各种建筑物或构筑物都有特定的使用功能,因而建筑产品的种类繁多,不同的建筑物建造不仅需要制定一套适应于生产对象的工艺方案,而且还应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才可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2、建筑施工的流动性 建筑产品都必须固定在一定的地点建造,而建筑施工却具有流动性,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各工种的工人在某建筑物的部位上流动;二是施工人员在一个工地范围内的各幢建筑物上流动;三是建筑施工队伍在不同地区工地的流动。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许多可变因素,稍有不慎,易导致伤亡事故发生。,3、建筑施工的综合性 建筑物的建造是多工种在不同空间、不同时间劳动并相互配合协调的过程,同一时间的垂直交叉作业不可避免,由于隔离防护措施不当,容易造成伤亡事故,各工种间的交叉作业由于安排不当,也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4、作业条件的多变性 建筑施工大多是露天作业,日晒雨淋、严寒酷暑以及大风影响等形成的恶劣环境,不仅影响施工人员的健康,还易诱发安全事故;其次是高处作业多,据统计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约占总工程量的90%左右,且高处作业的等级越来越高有不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除了不安全因素多外,还会影响人的生理和心理因素,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近60%与高处作业有关;另外是不少作业在未完成安装的结构上或搭设的临时设施(如脚手架等)上进行,使得高处作业的危险程度严重加剧。,5、操作人员劳动强度的繁重性 建筑施工中不少工种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加上组织管理不善,无限期地加班加点,工人在高强度劳动和超长时间作业中,体力消耗过大,容易造成过度疲劳,由此引起的注意力不集中,或作业中的力不从心等易导致事故的发生。,6、施工现场设施的临时性 随着社会发展,建筑物体量和高度不断增加,工程的施工周期也随之延长,一年以上工期的工程比比皆是。为了保证工程建造正常和顺利地进行,施工中必须使用各种临时设施,如临时建筑、临时供电系统以及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这些临时设施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雨淋、冻融和种种人为因素,其安全可靠性往往明显降低,特别是由于这些设施的临时性,容易导致施工管理人员忽视这些设施的质量,因而安全隐患和防护漏洞时有出现。,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的类别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以及其他伤害。从建设部和我省对近几年发生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部位等进行统计分析表明,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具伤害这五大类伤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0%左右。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经常发生的部位主要有下37种。,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部位,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客观、外部和内部三个方面,从客观上来分析,建筑行业露天高处作业、酷暑严寒、风吹日晒,施工条件和生活环境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建筑物不断向高大难尖的方向发展,新的施工机具光广泛应用,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从外部原因分析,目前建筑市场尚不规范,有些业主片面压工期、压价,拖欠工程款,给施工企业增加负担,从而造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上的投入资金严重不足;有些工程长官意志严重,部分首长工程、政府工程、献礼工程不按科学合理工期施工,违背规律,随意确定竣工日期,使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无法按规章进行;有的业主随意肢解工程,总包单位无权对工程进行综合管理,施工现场杂乱无章。,从内部原因分析,一些施工企业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减少安全设施上的必要投入;有的企业以包代管现象严重,一包了之,缺乏必要的管理;有的企业在改革改制中,削弱安全管理机构,减少安全管理人员,造成企业不重视安全培训教育,私招滥雇一些无安全防护知识的民工,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教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普遍存在。由此种种原因,造成建筑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同时影响了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影响了建筑业的社会形象。,二、建筑行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分析,1、施工项目事故多发类别和部位 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普遍性,1、施工项目事故多发类别和部位 据我国建设部长期跟踪统计资料分析表明,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可以基本划分为五大类别,它们分别是: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坍塌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和机具伤害事故。它们造成的伤亡人数比例约为:42%45%,15%20%,12%15%,10%和5%。以2004年为例,这五大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53.10%、14.43%、10.57%和7.18%,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2.0%。其他8%的事故类型包括中毒和窒息1.81%、火灾和爆炸0.08%、车辆伤害0.38%、起重伤害3.10%以及其他伤害2.64%。,从事故易发部位来看,高处作业是事故产生的重要根源,临边洞口的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率明显较高。以2005年数据为例,在临边洞口处作业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到19.20%;其他高处作业类型如脚手架上作业,占12.66%,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过程中产生事故,占8.38%;在安装、拆除塔吊过程中产生事故的,占10.06%。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故易发部位还有:基坑部位,由于基坑挖掘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比例为6.96%;土石方施工部位,由于土石方坍塌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比例为4.44%;与施工机械和机具混合作业部位,由于施工机具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数比例为4.95%;另外,还有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比例为7.38%;外电线路死亡人数比例为0.75%;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死亡人数比例为2.77%。,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普遍性 建筑行业中存在的施工安全有一定的普遍性。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事故防范是我们现阶段施工生产中首要而又急迫的任务。同时,由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普遍性,对于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如何加强事故应急响应,尽最大努力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三、事故案例剖析,第一节: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回顾近几年所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坠落处较多出现在脚手架、预留洞口和临边作业,其中从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坠落而导致伤亡事故的案例尤其多;二是事故发生从施工准备到主体工程施工,以及装饰工程施工和工程收尾各个阶段;三是事故责任者有项目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和操作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和新工人;四是受伤害者除了操作工人外,还有技术人员,甚至还有安全员。,高处坠落事故的一般原因有以下几类:(一)违反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有关规定。诸如第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又如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该规范对防止从临边与洞口处坠落提出一系列措施,共编写了规范条文7条28款,第条、条、条、条、条、条、条,施工中只要严格按此规范操作就可以大幅度减少高处坠落事故。此外,高处作业必须涉及攀登问题。该规范第条规定,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采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二)违反起重运输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在龙门架、塔吊、外用电梯、吊篮与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这些规范主要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等。,(三)违反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工劳字80第24号)的有关规定。这本规程中对高处作业以及架子工等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制定了明确的要求,其中许多内容关系到防止高处坠落,诸如用整章(第二章)篇幅,共37条规范了架子工的安全操作技术,如脚手架材料的选用(第3442条);又如第67条,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再如第71条,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等。,(四)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诸如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或网间不严密;超高的脚手架和整体提升脚手架,以及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防坠落和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要求;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有关脚手架规程的规定等。,(五)建筑等高架设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于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的有关规定,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六)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三宝)使用中的问题。诸如安全帽和安全带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使用未取得建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准用证得不合格安全网,或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又如不按规定系戴安全带、安全帽,或系戴方法不正确,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规定等。,(七)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如脚手架操作平台、跑道等)的主要受力构件未经设计验算和批准就盲目使用。脚手架操作平台、楼层卸料平台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密。,高处坠落事故频发的最根本原因是忽略有关法律与标准、规范的教育,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技术教育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往往流于形式,教育内容肤浅,不切实际;安全技术责任制不健全等等。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有的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带头知法违法,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以上种种都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尽早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以下是几起高处坠落事故的案例:,案例一:,2003年3月18日11时40分,衡水宏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西滏阳4号商住楼工程,一工人在负责给砌筑四层外墙的技工供料时,在四层阳台临边坠落至一层车库顶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临边无防护,架体与墙间未设兜网。,案例二:,1997年1月26日09时50分,河北省*分公司在保定市八达工地,*柱带3人前往工地工作塔施工,用气焊割断一个螺栓,因螺栓位置较高,张锁柱将割枪绑在3米长的杆子上操作,由于火花落到身上,他往后退,从五层操作面预留洞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于26日13时左右死亡。事故主要原因:临边洞口防护不严。,案例三:,2003年9月14日16时50分,衡水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衡水地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楼工地施工中,一名工人在三层支设圈梁模板,因接模板身体重心失衡,坠落至三层地面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未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案例四:,2003年9月11日下午5时30分,南宫市光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南宫市交通局综合楼工地,在进行外墙粉刷施工时,脚手架扣件滑脱,一名工人从15米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主要原因:脚手架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滞留事故隐患,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案例五:(重大事故),事故经过:2002年2月20日,深圳市某电厂5、6号机组续建工程由中建某局第二建筑公司承建,该工程主体为钢结构。6号机组东西(AB轴)钢屋架跨度27米,南北(5159轴)长63米,共7个节间,钢屋架间距为9米,屋架上弦高度为33.2米。屋架上部为型钢檩条,间距为2.8米,檩条上部铺设钢板瓦。钢板瓦采用厚1.2mm钢板轧制成槽型,板与板可以咬合连接,每块板外型尺寸为9800mm830mm,重92kg。,2002年2月20日继续铺设钢板瓦作业,开始从5253轴之间靠近A轴位置铺完第1块板,但没有进行固定又进行第2块板铺设,为图省事,将第2块及第3块板咬合在一起同时铺设。因两块板不仅面积大且重量增加,操作不便,5名人员在钢檩条上用力推移,由于上面操作人员未挂牢安全带,下面也未设置安全网,推移中3名作业人员从屋面(+33m)坠落至汽轮机平台上(+12.6m)造成3人死亡。,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在铺完第1块板后,没有用螺丝固定便继续铺第2块板,从而没有一个稳定的作业条件,给继续作业带来危险。且作业时又一次铺设2块,更增加了作业难度。铺板是在33m高处的屋架上弦作业,为使作业人员挂住安全带,在52轴的钢屋架上弦处拉好一条25的白棕绳作为安全绳,然而作业人员并没按要求将安全带系牢在安全绳上,因而失去了唯一的安全保障。按高处作业规范规定在如此高处的屋架上作业,应在节间处设置安全平网,而此作业场所却未设置,因此,当发生意外坠落时,没有可靠地安全防护措施,造成死亡事故。,2、管理方面 承包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程序,以致安全防护措施过于简单,钢结构吊装是一项比较危险的高处作业工程,必须全面考虑防护措施。按作业条件和施工工艺,包括人员上下设施,高处作业中的临边防护等。高处作业规范要求,在铺设第一块屋面板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屋架上弦作业,必须站在搭设的操作平台上操作;人员操作不允许在屋架和钢梁上行走,要求要在屋架下弦处张挂安全网等。而该工程只采用了一根安全绳为作业人员挂安全带,过于简单。屋面铺板属屋面吊装作业范围,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该工程雇佣劳务工人,未经专业培训,也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因而作业中违章,又未能得到及时指正,导致发生坠落死亡。,事故结论与教训:1、事故主要原因:(1)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不具备基本作业条件;(2)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过于简单,未能按规定和施工工艺创造安全作业条件。2、事故性质: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该施工企业既不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不进行作业前培训,又不按施工工艺全面采取防护措施,方案过于简单,以致发生意外事故时失去防护。,3、主要责任:(1)施工项目负责人在编制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过于简单,未按施工工艺全面考虑,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交底、未强调作业程序、未对施工人员强调必须挂牢安全带未进行必要的检查,致使铺设第二块板时便发生事故,应负指挥责任。(2)中建某局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该公司管理上失误,方案编制后不经审批,作业人员不经培训,以及现场作业违章不能及时得以制止等违章行为负主要管理责任。,事故的预防对策: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并对照本企业的实际进行总结改进,必须提高法制观念,严肃认真的贯彻落实。2、提高技术素质,学习相关规范,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避免施工指挥的随意性;应将项目负责人的指挥行为纳入规范管理。,专家点评:轻钢结构工程由于结构重量轻、施工速度快,在城市建设中逐渐得到发展。从本工程施工当中看到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的严重问题,以至不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其原因是:第一、由于轻钢结构构件的刚度差不便设置临时措施;第二、安全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而设计单位只考虑结构设计,未考虑结构安装过程中设置临时安全防护的设计,从而给设置安全措施带来困难;第三、由于钢结构施工速度快,施工单位怕麻烦,不打算花费更多时间更多材料搭设安全措施,至多发给作业人员一条安全带就是唯一的安全措施,因此,轻钢结构安装中的安全防护问题亟待解决。,本次事故虽然表现在工人违章操作,实质上是安全措施有问题。没有搭设操作平台,工人只能在钢梁上冒险作业;虽然每人发了一条安全带,但挂安全带处距离作业位置过远,即使挂了安全带,作业移动时还要解除安全带,来回往返挂安全带也不实用;另外,在高处作业的情况下(距离地面33m)不设置安全网,工人在钢梁上作业时完全依靠自己注意,钢结构屋面不像混凝土表面粗糙,随时都有坠落危险;再加上对作业人员没严格要求和训练,稍不注意必然发生事故。安全工作应贯彻“以人为本”的知道思想,应该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最基本的安全作业条件。,本次事故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第规定“应预先在屋架下弦挂设安全网”,第条规定“吊装第一块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第条规定“当在梁上行走时,必须采取临边防护措施”。,哈尔滨市道里区一工地发生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外置电梯)坠落事故,造成人当场死亡,人受伤。,2008年10月18日上午11时许,吉林市某装潢公司施工人员在为吉林市一家医院做外墙保温施工时,施工吊栏不慎从六楼坠落,致使5名施工工人从高处坠落,当场死亡两人,其余三人被紧急送至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急救,其中一人因伤势较重,于12时15分左右抢救无效死亡。另二人在医院的全力救治下,目前伤势稳定,无生命危险。,第二节:坍塌事故案例,当前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开挖基坑、基槽时,边坡坡度过陡且不加临时支撑,或支撑不符合要求,基础挡土墙倒塌;现浇混凝土梁板支撑体系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模板或支撑构件的强度、刚度不足,模板支撑体系整体失稳造成倒塌;现浇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提前拆模;新浇混凝土楼、屋面上堆物过多,严重超载而造成垮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或拆除,不遵守有关规定而发生整体倒塌等。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高层建筑不断兴建,建筑高度不断增高,地下室深度也日益加深,深基坑支护的坍塌事故也时有发生。,建设部为了防止建筑施工中的坍塌事故重复发生,曾经发布过一些规范、规程和针对性很强的通知、规定。诸如:1994年针对拆除工程倒塌事故频发的情况发布了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建监安字94第15号)。通知中明确指出:“造成拆除工程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不少地区和单位不重视拆除工程、缺乏管理;二是盲目施工,拆除工程既不编制方案,又缺乏技术安全措施;三是随意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营业执照的农民工干。他们不了解工程结构,也缺乏拆除工程的基本知识,架上图快、图省事,常常是冒险蛮干”。,施工模板倒塌事故连年不断,建设部为了防止这类事故的不断发生,1993年曾发布关于防止建筑施工模板倒塌事故的通知(建监安字93第41号)文,再次重申:“在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模板设计,并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模板支撑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模板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模板设计的要求。”“模板工程安装完成后,由工地技术负责人与安全检查员共同检查验收,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进行浇筑混凝土”。,基坑、深基坑支护坍塌事故频发,后果十分严重。1999年建设部发布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其中对深基坑支护安全做了许多详尽的规定。例如:“基坑深度超过5m应有专项支护设计,并经上级批准;深基坑支护施工,应有针对性强且能指导施工的方案;坑边荷载(推土、机械设备荷载、料具等)要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以及如发现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必须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调整等。以下是几起坍塌的事故案例:,案例一:2000年8月17日晚10点30分,河北省*建筑工程公司在河北省人大招待处4号楼游泳池基础开挖工地,因基础旁边原下水管道漏水,造成局部塌方后,为了防止再次塌方同时兼做游泳池壁混凝土外模,在基础内砌筑一道厚370厘米、高2.1米的挡土墙。7人在工地清理基础,靠近南侧墙体向上传土,因墙外堆土过高,造成墙体倒塌砸倒4人,致使2人死亡,2人重伤。,案例二:1999年1月27日下午,中建*局*公司施工的辛集粮食储备库工程,在拆除4#库外脚手架时,工人违章用绳子将脚手架拉倒,将5#库井字架缆风绳砸住,致使井字架倒塌,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案例三:2005年5月13日下午3时50分,秦皇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秦皇岛文化广场工程在浇筑文化广场E区门厅屋顶梁板混凝土施工到约1/3时,由于模板支撑系统没有采用合格的钢管,按照有关标准搭设,东西水平方向有效连接加固不足,造成模板支撑系统东西向刚度较差,屋顶结构的模板支撑系统发生失稳,造成支撑系统坍塌,使在屋顶作业的12名工人随屋顶模板、钢筋及部分未凝结混凝土下落,造成3人重伤,9人轻伤。,案例四 2005年3月27日,某市一在建框架结构商务中心,梁板全部坍塌,整体结构失稳拉倒塔吊。造成多人死亡。由于施工过程中板梁的支撑排架支设不合理,没有经过计算,导致建筑物整体失稳倾覆。,案例四:(重大事故)陕西省西安市某实验厅工程脚手架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2001年4月26日,西安市某实验厅发生一起满堂红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二、事故发生经过 西安市某实验厅工程,由中铁某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的结构形式为54m45m跨矩形框架厂房,屋面为球形节点网架结构,因中铁某公司不具备此网架施工能力,故建设单位将屋面网架工程分包给常州某网架厂,由中铁某公司配合搭设满堂脚手架,以提供高空组装网架操作平台,脚手架高度为26m。,为抢工程进度,未等脚手架交接验收确认,网架厂便于2001年4月25日晚,即将运至现场的网架部件(约40t),全部成捆吊上脚手架,使脚手架严重超载。4月26日上班后,在用撬棍解捆时产生的振动导致堆放部件处的脚手架坍塌,脚手架上的网架部件及施工人员同时坠落,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事故。,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满堂脚手架方案有误:常州某网架厂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脚手架承载力为2.5kNm2,立杆纵、横间距为1.8m,步距为1.8m。以上要求即为一般施工用脚手架的杆件间距,而常州网架厂提供网架单件尺寸为宽0.95m、长4m、高0.7m,单件重量1.5t,如按此计算最低为4kNm2。因此,如何摆放网架部件便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也即,施工组织设计本身就提供了一个带有不安全隐患的方案,给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必须连带解决的部件摆放问题,然而并没有引起建设单位与监理的注意。,施工人员蛮干、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脚手架方案有误,又加上*安装公司未按规定随搭设脚手架随连接牢连墙件和设置剪刀撑,从而影响了脚手架受力后的整体稳定性。常州网架厂未等脚手架验收确认合格后再使用,而且大量集中的将网架部件随意摆放,致使脚手架严重超载,再加上用撬棍解捆时产生的冲击荷载,导致脚手架坍塌。,2管理方面:建设单位组织不力,监理方监管不力。本工程虽由*安装公司总承包,但常州网架厂施工项目是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因此,两单位施工组织及配合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监理全面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监理没有详细认真研究高空散装网架的关键在于给组装人员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操作平台,以及组装人员如何布料使荷载不过于集中,防止脚手架超载。而是一味追求工程进度,从而导致施工双方配合失误,一方集中大量的超载使用,另一方脚手架搭设又不规范,最终发生脚手架坍塌。,四、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本次事故主要是由于没按脚手架承载能力要求,大量集中的堆放网架部件,致使脚手架严重超载失稳坍塌,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事故性质:本次事故属责任事故。常州某网架厂虽是网架专业厂家但对网架的安装工作并不规范,由于片面注重安装进度而忽视了安装作业条件,如在脚手架上摆放部件没有严格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脚手架承载力,并没有制定相应达到承载力的操作方法,也未考虑施工中的不利因素,使现场作业人员无所遵循,而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又得不到及时纠正。,3主要责任:常州某网架厂现场生产负责人违章指挥,将构件大量集中放于脚手架上,超过脚手架承载能力,导致失稳倒塌应负违章指挥责任。网架厂主要负责人应负全面管理不到位的责任。网架厂为专业施工单位,工作如此不规范是由于长期疏虞管理造成,应总结教训改进工作。,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1应加强对特种结构施工专业队伍的资质认定和培训,网架结构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经特种结构施工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此次事故中,常州某网架厂明显的违章蛮干以及对脚手架结构的无知,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2应加强对施工监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素质。目前一些监理人员多由施工企业转来,而企业的施工队伍人员多以不同专业组成,转到监理工作后,对某些专业知识缺乏,只重工程质量对安全专业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对特种结构施3232艺不熟悉,致使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抓不住关键问题,不能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失去监理作用。,六、专家点评 1应该加强对特种专业队伍的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专业队伍的管理。由于对特种专业熟悉的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客观上便造成管理的放松,而像网架厂这类企业,其特点是规模虽小但管理分散,如果项目施工人员素质不高,则会造成施工的指挥失误。常州网架厂项目经理,据反映没有上岗资格证书,却在工地独立指挥施工,因工地分散,其上级领导来工地指导机会少,故养成违章随意指挥而不能及时得以制止,由此造成恶性循环,直到发生事故。,2专业队伍的自身管理应不断总结提高。像网架厂这种专业队伍,专业性强;经常处于独立施工,常此以往便自认为已经具有施工经验,满足已经取得的成绩,没有全面认真分析总结过去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误认为没有发生事故便是做法正确,从而掩盖了虽然没发生事故但却违章的事实。如脚手架不经计算只凭经验要求的做法;又如脚手架上料无严格的定量要求,只是宏观的一般要求,因此无法保证脚手架不超载。此等问题在过去的施工中可能没导致事故,所以始终没有引起重视,使违章作业得以延续。专业的施工队伍更应该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不断提高,每施工完一项工程应进行一次总结,应建立制度进行规定,使专业管理不断完善,从而总结出一套完整、规范的施工工艺,使管理工作标准化。,第三节: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物体打击是指施工过程中的砖石块、工具、材料、零部件等在高空下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以及崩块、锤击、滚石等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建筑施工中物体打击伤害的主要物体,是建筑材料、构件和工具。物体打击不但直接致人死亡,而且对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备、设施等均可造成损害,长期以来,物体打击一直是造成建筑职工伤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国家制定发布了不少法规,对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曾做过规定。但是还有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从领导到操作工人,对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许多规定不了解不执行;有的人为操作不慎,致使部件、工具、材料从高处坠落伤人;有的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有的无个人防护用品或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使用不正确;有的起吊物体时绑扎不牢、有的采用的索具、索绳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技术要求;有的起重机械制动失灵,钢丝绳、销轴、吊钩断裂,连接松脱,滑轮破损、出轨等,以至于这类事故至今仍然屡见不鲜。其主要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不遵守原国家建委1977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施工的规定中有关内容。如第10条:材料、构件、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定,不得超高。又如第12条:操作工人进入高空作业、起重、打桩等有物体坠落危险地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等。二、操作工人不执行原国家建工总局颁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工劳字80第24号)其中有关内容很多,如第3条: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距离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又如第24条高空作业时,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等。,三、有的施工现场严重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有关规定,造成物体打击事故频发。其中常见的违规条款有:第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现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下的物体及余料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又如第条,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等。四、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诸如: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外脚手架施工层不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等。以下为物体打击事故案例:,案例一:2000年10月26日9时05分,*公司在唐山市新区新开公寓工地,工人在新开公寓西侧附属工程进行基础梁施工准备工作时,新开公寓21层正在拆模板的工人不慎将3.5米长、10厘米见方的方木从21层窗口坠落,击中一工人头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二:2003年1月13日10时05分,新乐市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施工的*局4#住宅楼工地,购进一批钢筋,现场负责人指挥5名工人卸车时,未使用卸车机具,由工人从侧面往下撬。当第一捆钢筋撬出卡车时,卡车重心偏移发生倾斜,使第二捆钢筋紧跟滚出车身,其中一名工人因躲闪不及,被钢筋挤住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三:一、事故概况:2002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某建筑公司总包、某建筑有限公司分包的某高层工地,分包单位外墙粉刷班为图操作方便,经班长同意后,拆除机房东侧外脚手架顶排朝下第四步围档密目网,搭设了操作小平台。在10时50分左右,粉刷工张某在取用粉刷材料时,觉得小平台上料口空档过大,就拿来了一块180205公分的木板,准备放置在小平台空档上。在放置时,因木板后段绑着一根20#铁丝钩住了脚手架密目网,张某想用力甩掉铁丝的钩扎,不料用力太大而失手,木板从100米高度坠落,正好击中运送建筑垃圾至工地东北角建筑垃圾堆场途中的普工杨某脑部。事故发生后,现场立即将杨某送往医院抢救,终因杨某伤势过重,经医院全力救治无效于8月29日7时30分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 粉刷工在小平台上放置180205公分木板时,因用力过大失手,导致木板从100米高度坠落,击中底层推车的清扫普工杨某,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按施工实际情况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作业班组擅自搭设不符规范的操作平台。(2)缺乏对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教育和现场管理不力。(3)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严,对现场的动态管理检查不力。3、事故主要原因 外墙粉刷班长为图操作方便,擅自同意作业人员拆除脚手架密目网,违章在脚手架外侧搭设操作小平台。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三、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1、分包单位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并进行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教育,重申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建立相互监督检查制度,牢记血的教训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2、分包单位决定清退肇事班组,其所在分队列为今年下半年C档队伍,半年内停止参加公司内部任务招投标。,3、总包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并重申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条线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4、总包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项目部要结合装饰装潢施工特点,安全员要组织好专(兼)职安全监控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巡视和执法力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四、事故处理结果:1、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7.8万元。2、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总、分包单位发文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理:(1)分包单位粉刷工张某,不慎将木板坠落,造成事故,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公告除名,并处以罚款。(2)分包单位粉刷班长丁某,违章操作,事发后又安排作业人员擅自拆除操作小平台,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决定给予公告除名,并处以罚款。(3)分包单位项目施工负责人高某,默认施工班组违章搭设操作小平台,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以罚款。,(4)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高某,平时缺乏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5)分包单位公司副经理金某,对项目管理缺乏安全生产的考核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6)总包单位项目部关砌卫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7)总包单位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张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其作出公开检查,并处以罚款。(8)总包单位项目部副经理孙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其作出公开检查,并处以罚款。,第四节:触电事故案例,触电伤害分电击和电伤两种。电击是指直接接触带电部分,使人体通过一定得电流,是有致命危险的触电伤害。电伤是指皮肤局部的创伤,如灼伤、烙印等。建筑施工离不开用电,不仅建筑工程内含建筑电气安装这个主要分部工程,而且施工现场的照明、施工机械设备等均普遍使用电能。随着施工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用电场所越来越广泛,可以说没有电力也就没有现代化的建筑施工。但是电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稍有不慎极易发生触电事故。更应注意的是施工用电具有大容量和临时使用的双重性质,容易使施工企业在电线架设,电器元件、电缆质量的选择,各类电器的选配以及电路的设置等方面存在着短期行为,比较简陋,因此更易印发触电事故,建筑施工中触电伤亡事故已成为“五大伤害”之一。,建筑施工的触电事故主要有三类:一是施工人员碰触电线或电缆线;二是建筑机械设备漏电;三是高压防护不当而造成触电。分析建筑施工中触电事故的原因,突出地反映在违反用电的规范、规程或有关规定。这些规范、规程和规定主要有:1、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工劳字80第24号)有关规定如:第350条,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又如381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等。,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施工现场环境、接地与防雷、配电线路以及配电箱、开关箱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常见的事故隐患:电焊机的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要求或不穿管保护;电焊机不做保护接零、无专用漏电保护器;二次线长度超过规定要求等等。以下是几起触电事故的事故案例:,案例一:1999年7月19日18时30分,承德市围场三建工人在棋盘山镇卫生院综合楼工地,由于电焊机电缆与旁边钢筋接触处破皮漏电,使钢筋带电,工人李春学去解钢筋卡板时触电身亡。案例二:2001年7月15日,唐山市建设集团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李如奎在唐山大学体育楼工地,拆除楼西侧通道侧面立网,在取防护棚顶上的脚手管时碰到10千伏外电线路,导致触电死亡。,案例三:2003年5月24日9时30分,沧州市中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颐和庄园会所工地,5名工人用撬棍推一扇垫了圆管的人房门时,另一名工人手拎一团电线从旁边经过,电线拖在地上,撬门的工人未将电线拎开,致使撬棍将电线扎破,使人防门带电,造成触电事故,死亡2人。事故的主要原因:工人违章作业,配电箱内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案例四:2003年7月3日5时30分,由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地石家庄市方北新村25号住宅楼工地,在浇筑路面混凝土时,租用的河北长泰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泵车大臂与施工现场北侧13米高的10千伏高压线发生碰撞,致使整个泵车带电,使正在作业的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3名工人触电,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泵车操作五人指挥,司机违章作业。,案例五:一、事故简介2000年9月20日,山东省滨州地区私人建楼房时,钢架顶端碰触10kV高压线路,造成5人触电死亡。二、事故发生经过滨州地区阳信县某村支部书记私人建楼房,雇佣了私人建筑队施工。2000年9月20日,在用吊车拆卸一钢架时,钢架顶端碰触10kV高压线路,造成5人死亡。,三、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电气规范规定,吊车不允许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工作;当在一侧工作时,应使吊车任何部位(包括被吊物)的边缘,与架空线路不小于2m。这是考虑了吊物的晃动作业情况制定的。而该吊车作业前,未按吊车的位置、作业半径、臂杆高度以及被吊物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又未采取停电措施,致使作业中发生碰触高压线而触电。2、管理方面私人建房未办理任何手续,无施工图纸,施工队无资质,吊车无牌照,司机无驾驶证,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