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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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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析.ppt

    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的原理 在卫生领域的运用,(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性质 行政处罚,也称“行政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行政处罚是一种法律责任。,一、行政处罚概述,违宪责任:形式不明民事责任:10种形式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刑事法律责任:刑罚(5主3辅)关于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体系,案情:某医疗机构聘用无证人员,在对病人施治过程中,不按技术规程操作,发生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此案中,就有三种法律责任:第一,医疗机构聘用非技术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证可证。第二,医疗机构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第三,施治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处理原则:重责吸收轻责;分别追究,法律责任的交叉竞合,1.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实施的,不同于西方 2.行政处罚的原因是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 3.行政处罚本质上是一种制裁,目的在于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这是行政处罚的本质特征。例:假币案件,(二)行政处罚的特征,1.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 第一,行政处罚的设定法定 案例李某系某市医院B超室主任、注册执业医师。在未经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家中购置2台B超诊断仪和1台心电图机,以”李某B超“招牌,在家中从事诊疗服务。应当适用什么法律规范处罚?执业医师法39条,还是医疗机构例?卫生部的批复没有解决问题。制度背景:国家不允许个人从事诊疗活动,无论是有证的还是无证的;其次,开办医疗机构必须经过许可。本案关键,李某B超是不是一个医疗机构?实际上,李某的行为是:执业医师未在法律规定的场所从事诊疗活动。违反了法律禁止,但法律没有规定处罚。如果致人死亡或重伤,以过失犯罪论。,二、行政处罚的原则,2.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行为一规范一机关 一行为数规范一机关或者数机关 数行为一规范一机关 数行为数规范一机关或者数机关,(三)行政处罚的原则,某卫生局发现一家化妆品经销商店(A)卫生棉签最小包装标签上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识。A商店表示,这是向B公司购买的,是在顾客消费到一定金额后送给顾客的赠品。经调查:该卫生棉签确系是B公司销售给A公司的。B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不具有生产卫生棉签等一次性卫生用品的资质,是其委托具有生产资质的C公司生产卫生棉签。这其中有几个违法行为。,案例:2006年10月,是卫生局根据举报对某医院进行了立案查处,查明医院有以下违法事实:(1)使用3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2)超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且对患者造成损害;(3)污水未经消毒处理直接排放。分别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该局对违法医院给予了警告、罚款1.8万元人民币,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一)实施处罚的主体合法 案例:某甲认为某医疗机构对其多收医药费,向卫生局举报并要求对该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卫生局经调查后,责令医疗机构整改,并退还多收费用。但拒绝对其实施处罚,某甲以卫生局不作为起诉。评析:不属卫生局处罚职权,否则构成违法;不是不作为,已经作为。,三、行政处罚合法的条件,案例:某医院骨科医生张某,将一种“自锁式无柄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技术及器械推荐给所任职医院使用,但此时该产品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该医院共实施了5例此种手术,其中第1、第2例由张某亲自主刀,并收受经销商回扣4400元。某市卫生局以张某使用未经批准注册的医疗器械、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由,依据执业医师法第25条、第37条等,吊销了张某的医师执业证书。张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市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例:某医院骨科医生张某,将一种“自锁式无柄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技术及器械推荐给所任职医院使用,但此时该产品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该医院共实施了5例此种手术,其中第1、第2例由张某亲自主刀,并收受经销商回扣4400元。某市卫生局以张某使用未经批准注册的医疗器械、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由,依据执业医师法第25条、第37条等,吊销了张某的医师执业证书。张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市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首先,违法主体认定明确、责任清晰。案例:某医院与甲公司签署协议,将其所属泌尿科等科室作为“共同管理学科”,甲公司授权其董事长王某负责处理合作事宜,王某又注册乙公司。由甲公司授权乙公司代理执行合作协议,实际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有多个违法行为。认定:医院构成出借、出租诊疗科室;甲公司构成无证开展诊疗活动并对乙公司的其他违法活动承担责任。,(三)行政处罚合法的条件,类似案例:李某取得A理发美容店经营许可证,后与赵某通过协商,将该店转让给李某经营。李某在经营中,聘用无“健康合格证”的人员为顾客提供服务。对于聘用无健康合格证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以李某为处罚对象。理由:转让无效。,其次,认定事实要有证据支撑 案例:某卫生局对辖区内一无证诊所进行查处,获取了医疗器械、药品、店招以及记录收入的账册一本。根据法律规定,依据账册记载计算了违法所得加以没收,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当事人提出异议,坚称账册只是子女标榜有钱,实际是假账并不是实际经营收入。问题:这是没有旁证的孤证,不能证明其实际收入。,(三)行政处罚合法的条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后,证据要有关联性,与所适用的法律规范要有对应、证明关系。案例:无证驾驶案件 对卫生部称没有有效办法检测地沟油的评价。,(三)行政处罚合法的条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适用法律法规等正确,(三)行政处罚合法的条件,对甲医院共抽查161份“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均无检验科医师签名,其中69份无放射科医师签名,88份体检表的放射科医师签名无法辨认,部分体检表内科体征检查栏无医师签名。经调查,未经过医师诊查,甲医院为上述161名从业人员出具了健康合格证明。案件中的161份虚假体检表中内科检查医师栏中不能辨认签名以及主检医师栏内“李四”的医师盖章均是体检中心负责人张三指使其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所为(既有医师也有非医师),而张三同时也是一名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涉案人员应当分别这样定性?,(三)行政处罚合法的条件,4.程序合法 即行政处罚的步骤、顺序、期限和方式均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应当符合正当程序。关于取缔的性质。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两种情况:一是,规定取缔之后,同时规定了具体措施,如查封、扣押、处罚,此时只要执行后面的措施。二是,只有取缔的规定,则行政机关无法、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实践中,仅作出取缔决定没有任何法律意义,无法操作。谨慎从事,可以附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三)行政处罚合法的条件,(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二)行政许可行为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应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对法律禁止的解除 3、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通常以证照的形式表现出来),四、行政许可的一般原理和法律规定在卫生执法领域的运用,通过法律将特定的社会领域规定为禁止领域,同时规定获得该领域行为资格或者身份的条件,在相对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相对人解除禁止,并由行政机关监督相对人被许可行为的法律制度。自由禁止解禁秩序 凡符合上述结构的行为,都是行政许可,无论名称是登记、备案、批准、审批、审查、审核、同意等等。,(二)行政许可的法律结构,1、行政机关无法定理由不变更、不撤销行政许可;2、由于法律、法规的修改,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使行政许可的效力无法继续致使相对人遭受损失的,应当对相对人予以补偿。,(二)行政许可中的信赖保护,1、行政机关无法定理由不变更、不撤销行政许可;2、由于法律、法规的修改,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使行政许可的效力无法继续致使相对人遭受损失的,应当对相对人予以补偿。,(二)行政许可中的信赖保护,1、关于审查的方式,有观点认为有两种:第一,形式审查,第二,实质审查。实为误解,只要是行政许可,只能是实质审查,不存在形式审查。当场决定不等于形式审查。理由:行政许可存在的理由就是对符合条件的人解除禁止,因为他们从事相关活动不会危害秩序,而不符合条件的,一定有危害性。应当用严格的方法检查、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人予以许可,被许可人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责任。,(二)行政许可申请审查中的几个问题,案例:闫某因不具备设置诊所的个人条件,经与李某商议,由李某申请设置诊所,两人共同管理、经营,李某将自己的医师资格证书和退休证交与闫某。几天后,闫某告知李某,申请设置诊所尾货批准。但一段时间后,李某却发现闫某早已利用其名义获得了卫生行政机关的批准,开办了“李某诊所”。这是一个典型的审查不严带来的违法许可。建议,凡需要个人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的许可,应当与其本人进行核实,不能仅凭委托书或者相关证书文件等审查。,2.关于听证 在行政许可的实施环节,有两种听证,一是当事人听证;二是利害关系人听证。应当特别重视利害关系人听证。比如在居民小区附近批准设置诊所,或者废旧医疗用品弃置场地等,应当听取附近居民意见。再如,在已有诊所周边在批准设立新的同类诊所,应当听取原有诊所的意见。听证不等于征得同意,而是给当事人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行政机关全面权衡各方利益,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二)行政许可申请审查中的几个问题,3.关于前置条件 是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还是先取得相关从业许可证。由于医疗机构并不需要工商登记,这一问题不是十分突出。但在餐饮业问题较突出,往往会出现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尴尬。建议步骤:法人登记或个体户登记工商部门依法确立其经营资格(不审查能否从事某一行业的资格和条件)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向主管部门申请特定行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为取得许可的必备条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二)行政许可申请审查中的几个问题,1、延期申请的处理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二)行政许可注销中的几个问题,2.注销是否需要申请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二)行政许可注销中的几个问题,案例:原核准的餐饮经营者已停止经营,但未来办理许可证的注销,许可证仍在原经营者处。但是原经营者与房东的经营房租赁期限已到,房东又把该经营房重新租给他人经营,提出办理原许可证的注销。原许可机关要求提交房东提交:与原经营者已到期的租赁合同和新的承租者间的新租赁合同;办理注销中房东承担风险责任的承诺书;原经营场所已改变的照片。另,是否在作出注销前,要先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三)行政许可后的监督,行政许可后的监督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持证人实施许可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比如,医疗机构是否规范、合法从业等。二是,监督和关注持证人的基本条件,即持证人的实际条件和状况是否发生变化,如果情况变化到不具有法律规定的从事该项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则应当及时注销其许可证,取消其从事该项活动的资格,比如餐饮从业人员的患上传染病,租赁场所租期到达等。三是,持证人是否自己实际在从事被许可的活动,有没有出租、转让许可证的情况。在后两方面的监督往往是行政机关不注意的。,(一)关于证据的法定形式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关于现场笔录。,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运用,(二)关于举证责任分配1.举证责任的含义2.举证责任的分配。被告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含义、理由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意外的其他问题,谁主张、谁举证。由原告举证的主要情形: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对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证明已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赔偿案件中证明损害发生以及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运用,(三)收集证据及举证的规则 1.被告在诉讼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及证人收集证据,律师担任被告诉讼代理人的,同样不能。2.被告必须在答辩期内提交证据,此后提交的证据,没有证明力。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运用,(四)法院要求提供和补充证据 1.法院没有收集证据的义务 2.法院有权责令当事人提供和补充证据 第一,此时不以举证责任为限 第二,经法院准许,可以补充证据的情形: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三、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运用,(五)证明标准 行政机关认定的所有事实环节均应当有证据证明;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案例,三、行政诉讼中证据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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