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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立井揭煤的规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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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立井揭煤的规定.ppt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立井揭煤的规定,俞启香中国矿业大学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要内容,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2.石门立井揭煤区域防突措施3.石门立井揭煤区域措施效果检验4.石门立井揭煤无突出危险的区域验证5.石门立井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6.安全防护措施,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三十三条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说明防突规定中区域预测的结果包括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两种。防突规定要求所有突出煤层都要进行区域预测,以便让技术、管理人员了解了各区域的突出危险程度,做到心中有数。,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三十三条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測(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说明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区域预测以开拓时间为界,划分为开拓前区域预测和开拓后区域预测。,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三十四条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说明突出煤层的区域预测是逐渐展开的,每次区域预测范围的大小主要是根据开拓、准备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确定。,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三十五条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測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说明开拓前区域预测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预测结果的可靠性较低,如有井下实测参数时可提高区域预测的可靠性与准确性。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第三十七条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说明区域预测是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有一些技术力量比较强、有过若干年防突技术经验的煤矿是能够较好地掌握本矿的瓦斯地质规律的,这些矿井的区域预测工作可以自行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得出的区域预测结果要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第三十八条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到要求指标。说明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和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开拓后区域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并达到要求指标。当然也可以不经过“开拓后区域预测”而视为突出危险区,直接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第三十八条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说明经开拓前区域预测划为无突出危险区,考虑到预测结果的可靠性较低,为确保安全,在该范围内进行石门揭煤时应当实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三十九条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说明在经开拓后区域预测划分出的突出危险区,是确定有突出危的区域,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一直到经检验有效为止。根据防突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石门揭煤区域的区域防突措施应在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前实施。,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第三十九条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说明在经开拓后区域預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工作面可进入石门揭煤作业,但由于进行这些区域预测和效果检验时,是用少数点的数据来预测整个区域的危险性,所以在进行揭煤作业时还应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对区域预测或检验结果进行验证,即区域验证。即石门揭煤工作面,应在距离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前采用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当经区域验证无危险时方可进行揭煤,否则还应该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这意味着即使在无突出危险区,在用工作面预测方法预测或验证其突出危险性之前,石门揭煤工作面到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得小于5m。,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四十二条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说明区域预测可采用“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即有矿井历史上的“开、掘、采”实际突出及其瓦斯地质统计资料的按实际统计资料预测;没有的,按实测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进行预测,应充分利用已掌握的资料,以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经过试验考察选择确定适合矿井特点的预测指标和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临界值。,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说明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是把原防突细则中的瓦斯地质统计法和综合指标法综合起来,形成了一套区域预测的方法。其基本做法是:根据先易后难原则,先把煤层中实际已发生过突出或有过明显突出预兆的区域划分成危险区,把煤层瓦斯风化带划分为无危险区;然后对于其他区域则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含量进行预测和划分。瓦斯风化带的瓦斯压力为0.10.15MPa,地应力小,不具备发生突出的条件,实际上也没有发生过突出,故定为无突出危险区。,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四十三条 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二)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带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图1);,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四十三条 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图1 用瓦斯地质统计法推测同一地质单元内下部区域的突出危险区域示意图1断层;2突出点;3上部区域突出点在断层两侧的最远距离线;4推测下部区域断层两侧的突出危险区边界线;5-推测的下部区域突出危险区上边界线;6突出危险区(阴影部分),-300,-350,-400,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四十三条 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三)在上述(一)、(二)项划分出的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以外的区域,应当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2预测。,表2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四十四条 采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预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说明第四十三条的区域预测方法可用于开拓前区域预测,也可用于开拓后区域预测,二者仅仅是资料的来源有别。由于开拓后区域预测直接指导安全生产作业,对其依据资料的准确性应有更高要求,故本条对开拓后区域预测提出了特别要求,即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目前地质勘探测定的和用他参数反算的、推测的数据等由于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较低,不宜作为开拓后区域预测依据。,2.石门立井揭煤区域防突措施,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2.石门立井揭煤区域防突措施第四十五条 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按上述所列方式的优先顺序选取,或一并采用多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2.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第四十九条(四)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5m,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2.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第四十九条(四)说明很多石门立井突出事故是因控制范围小局部防突措施所致,故需区域防突措施。考虑到大量穿层钻孔会使岩柱的强度降低、而距煤层稍远时更易布置钻孔和能避免误揭煤层,故该条要求在距离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考虑到石门穿层孔距煤层较近且打钻方向较易控制和成孔误差较小,故区域防突钻孔要求控制石门立井等揭煤处的轮廓线外12m;考虑到急倾斜煤层巷道底部煤体自重有稳定作用和底部钻孔施工较难,故急斜煤层底部钻孔只控制巷道轮廓线外6m。,5m,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2.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第五十条 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当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钻孔间距应当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应当做好每个钻孔施工参数的记录及抽采参参数的测定。钻孔口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预抽瓦斯浓度低于30%时,应当采取改进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质量。,说明均匀布孔可使其控制范围内的煤体瓦斯能和地应力弹性能普遍、均匀降低到无突出危险状态,不留孤岛隐患点、不因布孔不均在钻孔稀疏区产生地应力集中和瓦斯能积聚的突出危险。不均匀布孔不仅造成钻孔密集区的工程浪费,而且当采用抽采瓦斯量评价效果时,有可能整个控制区域的指标达到了要求,而其中钻孔稀疏区的煤层仍然有突出危险,会造成误评;用直接测定参数的方法检验效果时,也可能因抽样测定到钻孔密集的地方而造成误检。,3.石门立井揭煤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3.石门立井揭煤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第五十二条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以预抽区域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为主要指标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指标和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其中,在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说明 在未预抽过煤层内的钻孔瓦斯流动的实际范围大于其有效影响半径,即某评价区域内钻孔抽、排瓦斯量实际来源的范围将大于按钻孔有效半径确定的控制范围,因此,将预抽区域内的瓦斯储量减去来源超于控制范围的瓦斯抽、排量除以煤炭储量得到的间接计算的残余瓦斯含量值将比实际残余瓦斯含量小,故,该法存在隐患。评价计算区域的范围越小,偏小幅度越大,隐患加大。所以,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瓦斯等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检时,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3.石门立井揭煤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第五十二条 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也可以参照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的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期间还应当观察、记录在煤层中进行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生的喷孔、顶钻及其他突出预兆。,说明穿层钻孔预抽石门立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除可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指标进行检验外,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检验。喷孔是公认的一种预示有突出危险的现象,可直接用于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顶钻、煤炮等现象也是突出预兆,可作为效检依据。,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3.石门揭煤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第五十三条 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当根据经试验考察(应符合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要求的程序)确定的临界值进行评判。在确定前可以按照如下指标进行评判:可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指标进行检验,如果没有或者缺少残余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检验,并且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表4的临界值则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说明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的临界值可参考防突规定中的表4。,表4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3.石门立井揭煤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第五十四条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说明按相关的法规、标准和安全需要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设计,并按设计进行工程的施工,这是基本要求。尤其是预钻孔的控制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范围内的钻应符合均匀分布的原则;否则,即使预抽范围内各检验点的检验指标低于临界值,也不能达到要求的防突效果。因此,在进行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前应检查措施的施工和抽采情况,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3.石门揭煤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第五十五条 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求:(三)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说明 测试点是指测定残余瓦斯压力时气室的位置和测定残余瓦斯量时测试煤样原来所在的煤层位置。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要求至少布置4个有代表性的检验测试点,同时,还要求上部、两侧的3个测试点中至少有1个位于边缘线内侧距边缘0-2m的范围。地质构造复杂区应增加测试点。,4.石门立井揭煤无突出危险的区域验证,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4.石门立井揭煤无突出危险的区域验证第五十七条 在石门揭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的区域验证,应当采用本规定第七十一条所列的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进行。,说明突出危险区煤层在石门揭煤工作面进行的区域验证与原来的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完全相同。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较多,防突规定选定了应用普遍性较大的综合指标法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第七十一条 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应当选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进行。,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4.石门揭煤无突出危险的区域验证,第七十二条 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当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測定煤层瓦斯压力P。近距离煤层群的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应当测定各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测压钻孔在每m煤孔采一个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把每个钻孔中坚固性系数最小的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斯放散初速度p,则此值及所有钻孔中测定的最小坚固数f值作为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和坚固性系数参数值。综合指标D、K的计算公式为:,式中 D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综合指标;K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综合指标;H煤层埋藏深度,m;P煤层瓦斯压力,取各个测压钻孔实测瓦斯压力的最大值,MPa;p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f软分层煤的坚固性系数。,(1),(2),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4.石门立井揭煤无突出危险的区域验证第七十二条 各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预测综合指标D、K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3所列的临界值进行预测。当测定的综合指标D、K都小于临界值,或者指标K小于临界值且式(1)中两括号内的计算值都为负值时,若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该工作面即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判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表3 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综合指标D、K参考临界值,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说明 瓦斯放散初速度和煤的坚固系数都是在实验室用仪器进行测定。为较准确又简便的测定石门范围内软煤的坚固性系数f值和瓦斯放散初速度p值,要求测压钻孔在每米煤孔采一个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把每个钻孔中坚固性系数最小的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 p,把此值及所有钻孔中测定的最小坚固性系数f值作为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和坚固性系数值。当所采煤样的粒度达不到测定f值所要求的粒度(20-30mm),可采用粒度为1-3mm的煤样按上述要求进行测定,并按下式换算,即 当f1-3 0.25时,f=1.57f1-30.14 当fl-30.25时,f=f1-3式中,fl-3粒度为1-3mm时煤样的坚固性系数。,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4.石门立井揭煤无突出危险的区域验证第七十三条 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在钻孔钻进到煤层时每钻进1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或h2值。测定时,应考虑不同钻进工艺条件下的排渣速度。,说明预测孔在石门中央、石门上部应至少布置一个钻孔,在石门两侧应布置一个或两个钻孔(图4-1),如果石门已布置有其他钻孔时,预测孔应尽量远离这些钻孔。,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4.石门立井揭煤无突出危险的区域验证第七十三条 各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临界值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4中所列的指标临界值预测突出危险性。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4,5.石门立井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五十九条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測(以下简称工作面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工作面预测应当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视为突出危险作面。,说明该条规定了工作面预测范围及预测结果。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要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推进而经常进行,并贯穿于采、掘工作循环中,其主要任务主要有以下3点:(1)预先确定工作面附近煤体有无突出危险性,采掘工作是否进入突出危险带,以便采取防突措施(2)在突出危险带采掘时,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不断检查,发现突出危险时能及时撤出人员。(3)确定工作面是否通过突出危险带。,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条 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说明经工作面预测为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施和措施效果检验。当效果检验措施有效时,该工作面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防措施超前距和检验孔超前距下进行采掘作业。当效果检验措施无效时,表明该工作面突出因素并未被消除,还有突出危险。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一旦确认防治突出措施无效,应分析其原因,并总结经验教训,选用适合矿井实际条件的防突措施和相关参数,严格保证防突措施的施工质量,不能冒险进行采掘作业,避免突出事故发生。,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条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说明 据实测,煤巷前方应力集中区一般从前方5-6m处开始,5m之内一般为卸压区,有阻挡突出发生的作用,可为打钻等防突措施的施工提供安全屏障。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煤层瓦斯、地应力和煤质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突出危险性加重,所以必须适当增加超前距,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一条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賦存位置、形态。,说明 在石门揭煤过程中,我国多次出现由于情况不明误揭煤层从而发生重大突出事故的现象,同时由于石门揭煤时突出危险性非常严重,因此为了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情况、地质构造情况和瓦斯情况等,要求揭煤前必须打前探取芯钻孔。,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立井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一条 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当需要测定瓦斯压力时,前探孔可用作测定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定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说明 煤矿通常是根据煤层底板等高线图等地质勘探资料来计算石门工作面到突出煤层的距离的,而地质勘探资料存在较大误差,且未探明的地质构造也可能使实际间距减小,因此,目前一般在实际有5m以上的岩柱即可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考虑到勘探资料存在较大的误差,要求从最小法向距离10m前进行井下打钻探测。,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一条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測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顶)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说明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煤层地质变化更剧烈,地勘更难准确确定煤层赋存状态,地勘资料与实际误差一般也更大,而且岩石破碎强度降低,其突出危险性增大,为安全起见,不仅要求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而且把打钻地点与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增加到20m以上。物探技术在我国已经应用了较长时间,其操作简单,不需要作辅助工程,可节省人力物力和节约成本。其主要适用于地质构造相对复杂,煤层分布较不均匀,煤层厚度不大的矿。可以综合运用钻探与物探两种方式探测煤层位置,也可以采用经试验确认效果较好的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岩层。,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二条 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揭煤作业前应编制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说明该条主要规定了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揭煤作业范围、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审批程序及揭煤作业工作程序。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之前的揭煤工作面所在区域,应是经区域预测划分的无突出危险区域,或是已采取了区域防突措施并效检有效的区域。为确保安全,必需在预留足够岩柱的条件下执行揭煤作业。一般留5m安全岩柱。鉴于在石门揭煤、“过煤门”和进入煤层顶(底)板2m的全部掘进循环过程,都有突出甚至是特大突出危险,因此,石门揭煤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并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队伍按下述规定程序施工。,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二条 揭煤作业应当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队伍施工,并按照下列作业程序进行:(一)探明揭煤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二)在与煤层保持适当距离的位置进行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三)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时,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四)实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五)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采用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用远距离爆破揭开或穿过煤层;(七)在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六十二条,石门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利用井下探测手段探明煤层的位置、产状,编制石门揭煤专项防突措施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石门距煤层法距7m之前施工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直到达标有效,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法距5m前,进行区域验证(工作面突出危险预测),区验有突出危险时,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直至效检有效或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边探边掘,直至到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最小法距离2m或1.5m),用工作面预测法作最后验证,若有突危险,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直到验证为无突危险,采用安全防护措施并用远距离爆破揭开或穿过煤层,如首次远距离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层,继续采用局部四位一体综合措施“过煤门”,直到进入顶板或底板2m以上。在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三条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在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应适当加大法向距离)前进行。,说明石门掘进工作面与突出煤层之间应留足够厚度的安全岩柱,这是为避免岩柱抵抗不住引发自行突出事故的发生和保证安全施工。一般来说,5m的安全岩柱是足够的,所以,要在确认煤层没有突出危险或经防突措施已消除突出危险时,必须确保工作面与煤层之间至少保持5m岩柱,即只有经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或经采取防突措施有效后变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方可突破5m最小岩柱位置,掘进到远距离爆破揭开煤层前的位置。,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三条 在经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可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再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否则,必须采取或补充工作面防突措施。当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或补充工作面防突措施,直到经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说明 考虑到距煤层较远时预测或检验的数据测定较困难,准确性相对较差,同时,也为了尽量减少测定失误带来的风险,所以,在掘进到远距离爆破揭煤前的距煤层最近的位置,在实施远距离爆破揭煤前,进行“最后验证”。这里,将石门揭煤前的区域突出危险性的区域验证与石门揭煤前的工作面预测合并进行。,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四条 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掘进至距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手段边探边掘,保证工作面到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前要求的最小距离。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时,要求石门、斜井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要求立井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急倾斜煤层1.5m,其他煤层2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法向距离。,说明 在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或在采取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后,为避免预测可能产生的失误和确保安全,要求在远距离爆破揭煤前,石门、斜井揭煤工作面最小安全岩柱是: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法向距离)。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需要适当加大安全岩柱。,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五条 在揭煤工作面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后,未能一次揭穿至煤层顶(底)板,则仍应当按照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直至完成揭煤作业全过程。,说明当远距离爆破不能一次揭穿至煤层顶板或底板时,则进入“过煤门”、“过门坎”阶段,这相当于在突出煤层中开了一个洞,洞四周是高集中应力、高压瓦斯的严重出突出危险煤层,这时是非常危险的。虽然在措施有效影响范围内煤层突出危险性减小或消失,但这都是局部的;即使采取了区域措施,其控制范围在巷道轮廓线外仅有12m,而且突出参数还存在着不均匀性,超出措施控制范围和在未达标处,煤层仍有突出危险。所以在“过煤门”、“过门坎”阶段,为确保安全,所有的掘进施工必须执行远距离爆破措施,不许采用普通爆破方式,也不能采用机掘;如继续揭煤,超出了原区域措施的控制范围,即原区域措施控制范围四周、前方、上下边缘到工作面的距离不能满足防突规定第四十九条(四)的要求(巷道轮廓线外12m,煤孔最小超前距15m)时,应该补充或再次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如果区域验证(即工作面预测)有危险,还要实施煤巷掘进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六十六条 当石门或立井、斜井揭穿厚度小于0.3m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远距离爆破方式揭穿煤层。,说明当突出煤层薄到厚度小于0.3m时,容易直接用远距离爆破方式揭穿煤层。由于煤薄,煤层储存、积聚的突出潜能较小;其顶底板的岩石对煤层的摩擦阻力大,稳定性提高,对突出有抑制作用;所以,小于0.3m的突出煤层发生突出的可能性降低,而且不易发展成为形成实际危害的突出,故可直接用远距离爆破方式揭穿煤层。,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七十条 在主要采用敏感指标进行工作面预测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条件测定一些辅助指标(如瓦斯含量、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动态变化、声发射、电磁辐射、钻屑温度、煤体温度等),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探測前方地质构造,观察分析工作面揭露的地质构造、采掘作业及钻孔等发生的各种现象,实现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多元信息综合预测和判断。,说明 根据关于突出的综合假说,突出是地应力、瓦斯和煤的物理力学性质综合作用的结果,但还应综合其他影响因素。由于煤层、应力、瓦斯等赋存与分布的不均匀性和现有科学技术的局限性,人们对突出机理还未完全认识清楚;预测技术、仪器、敏感指标及其临界值等还不够完善精准;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还主要依靠接触点式钻孔“抽样检验”技术,预测取值范围小而且不连续。故,目前的预测方法准确性和可靠性还不高。,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七十条 在主要采用敏感指标进行工作面预测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条件测定一些辅助指标(如瓦斯含量、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动态变化、声发射、电磁辐射、钻屑温度、煤体温度等),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探測前方地质构造,观察分析工作面揭露的地质构造、采掘作业及钻孔等发生的各种现象,实现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多元信息综合预测和判断。,说明 所谓“低指标”突出原因可能是:一是现有的理论和技术所确定的方法还有缺陷,不够理想,即使所有的预测操作、都无失误,也可能出现误报;二是任何测定都有误差,如布孔设计与施工没在实际的最危险部位、仪器误差等三是操作人员的责任心、技术水平与操作规范程度等。因此,本条规定,在主要采用敏感指标进行工作面预测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条件,测定一些辅助指标,实现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多元信息综合预测和判断,提高预测精度和可靠性。,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七十条说明 事实上,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呈现的各种现象、事件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信息,如果我们能大量收集这些信息,并采用科学手段进行综合分析,同时结合现有的钻孔预测方法,就能够提高预测准确性。因此,采用多元信息、综合预测是工作面预测的发展方向,也是提高预测准确性的重要途径。在非接触式连续性预测技术方面,我国已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如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动态变化、AE声发射、电磁辐射等技术,但实用化程度还不够,积累的试验资还不足以使这些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程度。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高新科技的不断发展,试验资料的不断增加,这些技术会逐步得到推广。,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七十条 工作面地质构造、采掘作业及钻孔等发生的各种现象主要有以下方面:(一)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剧烈褶曲、火成岩侵入等;(二)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三)采掘应力叠加;(四)工作面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五)工作面出现明显的突出预兆。在突出煤层,当出现上述第(四)、(五)情况时,应判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有上述第(一)、(二)、(三)情况时,除已经实施了工作面防突措施的以外,应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并实施相关措施。,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七十条说明 据我国突出发生的一般规律,在地质构造带、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地方和采掘应力叠加区,由于地应力、瓦斯和煤的物理力学性质相应发生了变化,其突出危险性较为严重(我国突出大都发生在这些地方),如在地质构造地带,由于煤受到强烈的地质变化作用,使煤结构遭到破坏,改变了煤层原有的储存与排放条件,同时,由于煤结构变化,存在着较高的构造应力,加之强度降低,因而就造成了发生突出的一系列有利因素。所以,在这些地带进行工作面预测时,不管预测指标如何,都应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并实施相关措施。而在采取了防突措施后进行效果检验时,则应主要根据检验指标判断工作面的危险性。,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5.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七十一条 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应选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它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进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按照石门揭煤工作面的各项要求和方法执行。,说明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较多,根据各方法的实用化程度,防突规定确定了应用普遍性较大的2种方法,即综合指标法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其余方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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