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编制技术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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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编制技术规定.docx
附件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2011年3月编制说明(1)为做好配电网规划工作,明确技术标准和要求,更好地指导“十二五”配 电网规划,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南方电网“十二五”配电网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2)规定与南方电网“十二五”配电网规划编制内容深度规定和南 方电网“十二五”配电网规划报告模板相结合,指导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各省(区) 公司、地市(州)供电局开展“十二五”配电网规划。(3)规定规定了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配电网规划应遵循的基本技术原则。规定未明确的应执行以下国家、行业、公司有关标准和文件。GB/T 5029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SD 325-8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DL/T 5131-2001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DL/T 836-2003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599-2005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Q/CSGMS0308-20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Q/CSG1 0012-2005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CSG11624-2008配电变压器能效标准及技术经济评价导则国家能源局(2010年9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南方电网生20094号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1基本要求.11.1适用范围11.2规划区域划分11.2.1主要城市11.2.2地区分级11.2.3供电区分类11.3规划年限22一般技术原则32.1电压等级32.2安全准则32.2.1高压配电网安全准则32.2.2中压配电网安全准则52.3供电可靠率控制.62.4线损率控制62.5容载比72.6无功补偿82.6.1无功功率补偿配置原则82.6.2无功功率补偿容量82.7线路82.8短路电流控制水平102.9配电网改造原则102.10新技术应用103电力需求预测及电力平衡113.1电力需求预测113.2电力电量平衡114 110千伏配电网规划114.1110千伏配电网结构114.2 110千伏变电站134.2.1变电站的供电范围和主变容量配置134.2.2主变压器134.2.3出线规模144.2.4变电站建设型式144.3 110千伏线路145 35千伏配电网规划.165.1 35千伏配电网结构165.2 35千伏变电站165.3 35千伏线路176 中压配电网.176.1中压配电网结构176.2开关站、配电站196.3中压配电网线路196.3.1 一般要求196.3.2中压架空线路216.3.3中压电缆线路217低压配电网217.1低压配电网结构217.2低压配电装置217.3 低压配电线路218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228.1接入系统电压等级228.2接入系统原则239电力用户供电239.1电力用户分类239.2 电力用户供电电压249.3 电力用户供电要求25附录26附录A用语说明26附录B高压配电网典型接线图29附录C中压配电网典型接线图38附录D低压配电网典型接线图.441基本要求1.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南方电网五省区范围内65个地(市、州)的110千伏及以 下各级配电网。要求城农网一体化规划,但投资和项目必须按城农网分列。 城农网划分原则以各省公司现有对的划分为准。1.2规划区域划分1.2.1主要城市现阶段南方电网五省(区)主要城市为“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 南宁、桂林、柳州、昆明、曲靖、红河、贵阳、遵义、海口、三亚其中广 州、深圳为国际化大城市。根据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其它城市可过渡 为主要城市或国际化大城市。1.2.2地区分级根据南方电网五省(区)地区的行政级别、城市重要性、经济地位和负 荷密度等条件将其划分为四级,其中城市(含县级市)分为特、一、及二级, 县为三级。具体见表1.2.2。表1.2.2地区级别划分表地区级别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划分标准国际化大城市省会及其它主要城市其它城市,地、州政府所在地县1.2.3供电区分类(1)根据城市规划可将城市分为中心区、一般市区、郊区。若城市中 心区低于5千米2按一般市区考虑,不再单独分类。县分为县城、城镇、乡 村。(2)根据各供电区规划发展定位或10年后的规划负荷密度指标将其划 分为六类,具体见表1.3.3。(3)考虑到现行管理体制,供电区划分基本依据行政区划分,但不等 同于行政区划分。(4)城市供电分区不宜超过四类,县级电网供电分区不宜超过三类表1.2.3供电区分类对照表地区级别A类B类C类D类E类F类特级中心区或30MW/km2 及以上一般市区或20-30MW/km210-20MW/km2的郊区及城镇5-10MW/km2的郊区及城镇城镇或1-5MW/km2乡村一级30MW/km2 及以上中心区或20-30MW/km2一般市区或10-20MW/km25-10MW/km2的郊区及城镇城镇或1-5MW/km2乡村二级20-30MW/km2中心区或10-20MW/km2一般市区或5-10MW/km2郊区、城镇或1-5MW/km2乡村三级10-20MW/km2县城或5-10MW/km2城镇或1-5MW/km2乡村1.3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高压配电网(110千伏和35千伏)的规划水平 年为20112015年逐年,110千伏电网规划展望到2020年,中低压配电网 10 (20)千伏及以下)的规划水平年为20112013年逐年及2015年2一般技术原则2.1电压等级(1)南方电网配电网电压等级的构成:高压配电网:110千伏、35千伏;中压配电网:10(20)千伏;低压配电网:380/220V。(2)配电网应简化变压层次,优化配置电压等级序列,避免出现重复 变压。现有运行的非标准电压应限制发展,并逐步进行改造。2.2安全准则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是对电力用户连续供电的程度,应满足以下两方面的 要求(1)配电网供电安全准则;(2)满足电力用户用电的程度在上一级电压的网络结构已保证足够的供电可靠性的前提下,下一级电 压的网络结构可相对简化;若上一级电压的网络结构达不到供电可靠性的要 求时,应通过加强下一级电压的网络结构来保证达到各供电区要求的供电可 靠性。2.2.1高压配电网安全准则高压配电网供电宜采用N-1安全准则,即:(1)高压配电网中的一回线路或变电站中的一台主变压器发生故障停 运时:a)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下同)的电力系统中任一元件(线路、 发电机、变压器等)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电力系统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 常供电,其它元件不应超过事故过负荷的规定,不损失负荷,电压和频率均 在允许的范围内。b)在计划检修停运的条件下又发生故障停运时,允许部分停电,但应 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2)对于过渡时期仅有单回线路或单台变压器的供电情况,允许线路 或变压器故障时,损失部分负荷。(3)同塔双回线路同时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允许采取切机和切负荷 等措施保持电网稳定。(4)同塔双回或多回线路任一回且仅一回线路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的 情况属于N-1运行方式。(5)110千伏配电网安全准则应满足表2.2.1的要求。表2.2.1110千伏配电网安全准则供电区分类安全准则A类必须满足N-1,有条件可满足N-1-1B类必须满足N-1C、D类应满足N-1E类宜满足N-1F类可满足N-1(6) 35千伏配电网安全准则应满足表2.2.2的要求。表2.2.235千伏配电网安全准则供电区分类安全准则D类应满足N-1E类宜满足N-1F类可满足N-1(7) A类供电区110千伏配电网不能满足N-1-1安全准则时,应通过加 强相邻变电站中压线路的联络提高转供能力,转供容量应满足110千伏配电 网达到N-1-1要求。D类供电区110千伏或35千伏不能满足N-1安全准则时, 中压配电网应满足N-1。2.2.2中压配电网安全准则中压配电网一回线路或配电站内一台配电变电器发生故障停运时:(1) 在正常情况下,除故障段外不停电,不应发生配电网电压偏低以 及设备不允许的过负荷。(2) 在计划停运情况下,又发生故障停运时,允许部分停电,待故障 修复后恢复供电。中压配电网安全准则应满足表2.2.3要求。表2.2.3中压配电网安全准则供电区分类安全准则A、B类必须满足N-1C类应满足N-1D类宜满足N-1供电区分类安全准则E类可满足N-1F类不作要求2.3供电可靠率控制(1)配电网理论计算供电可靠率(RS-3)控制目标见表2.3.1。表2.3.1配电网理论计算供电可靠率控制目标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供电可靠率> 99.999%> 99.99%> 99.97%> 99.93%> 99.79%> 99.4%用户平均停电时间< 5.2分钟< 52.5分钟< 2.5小时< 6小时< 18小时< 46小时(2)各地区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确定实现供电可靠 性控制目标及达标年限。(3)配电网规划应根据现状分析影响供电可靠性的各种因素,并提出 改造与完善的相应措施。2.4线损率控制(1)配电网规划应按线损“四分”管理要求控制分压技术线损,南方 电网辖区主要城市配电网综合线损率低于4.5%,其它城市和县级电网适度 降低。各类供电区规划各电压等级理论计算线损率(不含无损)控制目标见 表 2.4.1。表2.4.1各类供电区规划电网分电压等级理论计算技术线损率控制目标电压等级A类B类C类D类E类F类110 千伏< 0.5%< 2%< 3%< 4%35千伏< 2%< 3%< 4%10 (20)千伏< 2%< 2.5%< 2.5%< 4%< 5%380V< 2%< 2.5%< 2.5%< 5%< 9%累计综合技术线损率< 3%< 4.5%< 6%< 11%< 15%注:各电压等级理论损耗包括该电压等级的线路和变压器损耗。(2)各地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实现线损率控制目标 及年限。(3)应根据现状分析影响线损率的因素,并提出改造与完善措施。2.5容载比(1)同一供电区域容载比应按电压等级分层计算,对于区域较大,区 域内负荷发展水平极度不平衡的地区,也可分区分电压等级分层计算容载 比。计算各电压等级容载比时,该电压等级发电厂的升压变压器容量及直供 负荷不应计入,该电压等级用户专用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容量及其所供负荷也 应扣除,另外,部分区域之间仅进行故障时功率交换的联络变压器容量,如 有必要也应扣除。(2)高压配电网容载比选取指标一般为1.82.1。各电压等级容载比 近期取高值,远期取低值;对于有发展潜力、处于发展初期或快速发展期的 地区,可适当提高容载比取值,对于负荷增长率低,网络结构联系紧密的地 区,容载比可适当降低;在满足用电需求、可靠性要求的前提下应逐步降低 容载比,以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2.6无功补偿2.6.1无功功率补偿配置原则(1)配电网无功补偿应采用分区和就地平衡相结合,就地补偿与集中 补偿相结合,供电部门与电力用户补偿相结合,中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2)以电缆线路为主的110千伏高压配电网、小水电接入系统的配电 网,宜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3)高压配电网无功补偿以补偿主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并适当兼顾 负荷侧的无功补偿。2.6.2无功功率补偿容量(1)35千伏110千伏变电站无功补偿容量宜按主变压器容量的10% 30%配置,并满足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5。(2)中压配电站设置的无功补偿容量宜按变压器最大负载率为75%,负 荷自然功率因数为0.85考虑,补偿到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中压侧功率因 数不低于0.95,或按变压器容量20%40%进行配置。(3)中压配电站用电设备的自然功率因数能满足中压侧功率因数0.95 及以上时,可不装设无功功率补偿装置。(4)对供电线路较长、变压器容量较小且低压侧未安装无功补偿装置 的中压架空线路,可设补偿置线路无功补偿装置,无功补偿点宜为一处,不 应超过两处。无功补偿容量宜按该线路未安装无功变压器总容量的710%配 置或经计算确定。2.7线路2.7.1配电线路通道是城镇重要的基础设施,配电网规划应纳入当地政府市 政规划。市政规划应设置电力通道,主要市政道路应设置架空线路走廊或电 缆沟道,在穿越市政道路地段,应按照配电网远期规划一次性建成电缆过路 管道。2.7.2架空线路(1)为充分利用走廊资源,减少电网建设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在确保 电网安全稳定性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应考虑同塔双回或多回、大截面、 紧凑型等线路型式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2)导线选型应标准化、系列化。一般采用普通钢芯铝绞线,推广应 用大截面导线,经论证后可采用耐热导线。2.7.3电缆线路的使用范围和条件电缆线路路径宜与城市其它地下管线统一安排。路径选择应考虑安全、 可行、维护便利及节省投资等条件。(1)110千伏配电线路必须经过以下地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考 虑采用电缆线路:a)A类供电区;b)在技术上难以解决的严重腐蚀地段;c)易受热带风暴袭击的主要城市沿海地区;d)长距离过海、过江河等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电缆线路比较合适的地 段;e)主要城市中心区,高层建筑密集地区、重要的繁华商业路段;f)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需使用电缆线路供电的的重要电力用户;g)配电网结构或运行安全需要的情况。h)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不能通过架空线路,又具备电缆敷设条件的地 区;i)重点风景旅游区。(2)中压配电线路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考虑 采用电缆线路:a)A类供电区;b)主要城市中心区、高层建筑群区以及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有特殊要求,又具备电缆敷设条件的地段;C)高层建筑群区以及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地段;d)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主要景观区域;e)通道狭窄,架空线路走廊难以解决的地区;f)沿海地区易受热带风暴侵袭的城市的重要供电区域;g)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需使用电缆线路供电的重要用户;h)政府出资建设的市政电缆管沟地段;i)变电站站内开关柜至站外架空线路终端杆之间敷设路径;j)在重冰区有条件实施电缆线路地段;k)跨越高速铁路、电气化铁路地段。2.8短路电流控制水平变电站、开关站及配电站母线的短路电流水平,不宜超过表2.8的规定。表2.8短路电流控制水平电压等级(千伏)1103510 (20)短路电流控制水平(千安)4025202.9配电网改造原则配电网改造应严格控制改造范围,贯彻技术先进适用的同时,注重技术 经济效益,择优量力而行。对于农网则要求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理顺后,方可 纳入改造范围。2.10新技术应用(1)遵循“需求引导、整体规划、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积 极稳妥推进新技术应用。(2)积极稳妥的发展智能型配电网,建设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智能、高 效、可靠、绿色的现代化配电网,宜在部分地区推广采用先进适用的配电网 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建设智能配电网试点。(3)在配电网规划和建设中,应推广采用先进、成熟、节能、环保的 新技术、新材料。3电力需求预测及电力平衡3.1电力需求预测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为依据,并与主网规划电力需求预 测结果协调一致,开展配电网规划工作。近期(2年内)负荷预测采用“自 下而上”方法、远期负荷预测采用“自上而下”方法,当与主网规划负荷水 平出现差异时可做敏感性分析。3.2电力电量平衡(1)应进行规划区及分区的110、35千伏等级电力平衡。(2)根据确定的容载比,分区计算110、35千伏等级需要的降压变电 容量。4 110千伏配电网规划4.1 110千伏配电网结构110千伏配电网实现以22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分片供电的模式,各供 电片区正常方式下相对独立,但必须具备事故情况下相互支援的能力。(1)为了便于运行管理,同一地区110千伏配电网网络接线型式应标 准化。(2) 110千伏配电网网架结构接线推荐方式见表4.1.1。表4.1.1110千伏配电网网架结构接线推荐表供电区链型接线T型接线过渡接线目标接线过渡接线目标接线A类双回辐射双侧电源完全双回链双侧电源不完全双回链单侧电源三T单侧电源双T双侧电源不完全三TB类双回辐射双侧电源不完全双回链单侧电源三T单侧电源双T双侧电源不完全三T双侧电源11TC类双回辐射双侧电源不完全双回链单侧电源不完全双回链/双环网双回辐射双侧电源单回链(1站)单侧电源双T双回辐射双侧电源不完全三T双侧电源完全双T双侧电源11TD类单回辐射单侧电源不完全双回链/双环网单侧电源单回链/单坏网双侧电源单回链双回辐射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单T双侧电源不完全三T 双侧电源不完全双T 单侧电源双T双侧电源11TE类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单回链/单坏网双侧电源单回链双回辐射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单T单侧电源双T双侧电源不完全双TF类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单回链/单坏网双侧电源单回链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双T单侧电源单T3) 110千伏配电网典型接线图见附录B。4.2 110千伏变电站4.2.1变电站的供电范围和主变容量配置(1)A类供电区规划110千伏变电站供电范围宜按3-4km2考虑,B类宜 按4-6km2考虑,C类宜按6-9 km2考虑,D类宜按9-16 km2考虑。(2)变电站主变台数宜按不少于两台设计,主变应采用有载调压。各 类供电区110千伏变电站变压器终期规模配置见表4.2.1。表4.2.1110千伏变电站变压器配置表供电区110/35/10 千伏、110/10 千伏110/20千伏数量(台)单台容量(万千伏安)数量(台)单台容量(万千伏安)A类3、45、6.3B类3、45、6.338、(10)C类34、5、6.336、8D类2、34、52、33.15、6E、F类22、3.15、4、523.153)A、B类供电区变电站首期投产主变台数不应少于2台。4.2.2主变压器A、B、C类供电区宜采用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A、B、C类供电区根 据需要,可采用高阻抗变压器。有特殊要求(如需35千伏出线)时需进行 技术经济综合论证。4.2.3出线规模(1) 110千伏出线:根据变电站主接线型式配置24回。有电厂或大 用户接入的变电站根据需要可增加12回。(2) 20千伏出线:根据变压器20千伏侧容量配置,每台10万千伏安 主变配20千伏出线1214回;每台8万千伏安主变配20千伏出线1013 回;每台6万千伏安主变配20千伏出线89回;每台3.15万千伏安主变 配20千伏出线56回。(3) 10千伏出线:根据变压器10千伏侧容量配置,每台5万千伏安、 6.3万千伏安主变配10千伏出线1216回;每台4万千伏安主变配10 千伏出线1012回;每台2万千伏安、3.15万千伏安主变配10千伏出线6 9回。4.2.4变电站建设型式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型式宜按表4.2.4选择。表4.2.4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型式表供电分区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建设型式全户内布置全户内布置半户内布置半户内布置户外布置全户内布置半户内布置户外布置全户内布置户外布置,半户内布置户外布置注:本表中A、B类供电分区的变电站型式选择不包括工业园区。对负荷密度达到A、B类供电分区条件的工业园区,具变电站型式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设计时确定。4.3 110千伏线路4.3.1 A类供电区(1) “双链”接线网络,一般链接2座变电站,采用截面积为800、1000、 1200mm2的交联电缆。(2) “三T”接线网络,最多可T接3座变电站,主干线采用截面积 为800、1000、1200、1400mm2的交联电缆,分支线路采用截面积为300、400mm2 的交联电缆。4.3.2 B类供电区(1) 双回辐射式网络和“双链”接线网络,一般链接2座变电站,采 用截面积为400、630mm2架空线;当“双链”接线网络链接3座变电站,220 千伏变电站出线(首端线路)可采用截面积为630mm2、2X24Omm2分裂导线 架空线。(2) “三T”接线网络,当T接3座变电站,主干线采用截面积为630mm2、 2X240mm2分裂导线架空线,分支线路采用300mm2架空线。(3 )需要时,上述架空线路亦可用极限输送容量相同的耐热导线 (NR400、NR500)或电缆(截面积为 800、1000、1200、1400mm2,但“三 T” 接线网络的分支线截面积采用300、400mm2)代替。4.3.3 C类供电区主干线采用截面积为400mm2架空线,部分地区采用截面积为630、800mm2 的交联电缆;“T”接线网络的分支线采用截面积为185mm2架空线或截面积 为240mm2的交联电缆。4.3.4 D、E、F类供电区采用截面积为185、240、300mm2架空线。4.3.5承担电厂送出任务的110千伏线路,其导线截面应结合电厂装机容量 及其接入系统情况综合考虑。4.3.6同一回路上既有电缆又有架空线路时,电缆的极限输送容量应能满足 正常和事故方式下送电容量的需要。4.3.7 110千伏供电线路长度不宜超过60千米。5 35千伏配电网规划5.1 35千伏配电网结构(1)为了便于运行管理,同一地区相同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网络接线方 式应标准化。(2)35千伏配电网网络接线推荐方式见表5.1。(3)35千伏配电网典型接线图见附录B。表5.135千伏配电网网架结构接线推荐表供电区链型接线T型接线过渡接线目标接线过渡接线目标接线D类单回辐射单侧电源不完全双回链单侧电源单回链双侧电源单回链双回辐射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单T单侧电源双T双侧电源不完全双T 双侧电源nTE类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单回链双侧电源单回链双回辐射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单T单侧电源双T双侧电源不完全双TF类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单回链双侧电源单回链单回辐射单侧电源双T单侧电源单T5.2 35千伏变电站各类供电区35千伏变电站主变压器终期规模配置见表5.2.1。表5.2.135千伏变电站主变配置表供电区35/10千伏数量(台)单台容量(MVA)D类28、10E、F类22.5、6.3、85.3 35千伏线路(1) 35千伏线路一般采用架空线路,其导线宜采用钢芯铝绞线、铝绞 线,沿海及有腐蚀性气体的地区应选用防腐型钢芯铝绞线。(2) 导线截面应满足长期规划负荷的要求,根据载流量等进行校验, 导线截面的选用应留有余地。在同一个电网内,相同接线的同类分区宜采用 相同的导线截面,导线截面宜为150240mm2。(3) 35千伏供电线路长度不宜超过30千米。6中压配电网6.1中压配电网结构(1) 中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应以建设坚强可靠、运行灵活的网络为目标。 注重主干网架的优化以及各变电站之间的联络,为上级电网提供有力的转供 支持。(2) 在上级电压已保证足够供电可靠性的前提下,中压配电压的结构 可相对简化;若上级电压达不到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时,应通过加强中压配电 网结构来保证达到各供电区要求的供电可靠性。(3) 中压电缆网供电方式采用环网结构开环运行或N供一备。每回电 缆主干线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开关房或综合房,每个开关站(含综合房)直接 接入容量一般不应超过3000千伏安。不应从电缆环网节点上再派生小型环 网。(4) 中压架空网供电方式采用多分段多联络。每回架空线应合适分段, 分段数不宜大于6,分段容量一般不应超过3000千伏安;联络数不应超过3。(5) 中压配电网典型接线方式见表6.1.1。各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 当调整。中压配电网典型接线图见附录C。表6.1.1中压配电网网架结构接线推荐表供电分区过渡接线目标接线A类电缆:“2-1”单环网两供一备电缆:“n-1”单环网(n=2, 3)N 供一备(n=2, 3)双环网(a)B类电缆:“2-1”单环网两供一备架空:N分段n联络(NW6, nW3)电缆:“n-1”单环网(n=2, 3)N 供一备(n=2, 3)双环网(a)架空:N分段n联络(NW6, nW3)C类电缆:单辐射“2-1”单环网两供一备架空:N分段n联络(NW6, nW3)电缆:“n-1”单环网(n=2, 3)N 供一备(n=2, 3)双环网(b)架空:N分段n联络(NW6, nW3)D类电缆:单辐射“2-1”单环网两供一备架空:单辐射N分段n联络(NW6, nW3)电缆:“n-1”单环网(n=2, 3)N 供一备(n=2, 3)架空:N分段n联络(NW6, nW3)E类F类架空:单辐射N分段n联络(NW6, nW3)架空:单辐射N分段n联络(NW6, nW3)(5 )各类供电区中压配电网环网率或联络率及变电站间联络率控制目标见表6.1.2。表6.1.2各类供电区中压配电网环网率及变电站间联络率控制目标供电分区A类B类C类D类E类F类环网率(联络率)100%100%100%> 80%> 50%> 20%变电站间联络率> 70%> 50%> 30%> 20%> 10%-(6)每回变电站10(20)千伏出线所装接的配电变压器总控制容量:(1) 工业用户不宜大于10000 (20000)千伏安;(2) 商业及办公不宜大于12000 (24000)千伏安;(3) 居民住宅区不宜大于15000 (30000)千伏安。6.2开关站、配电站6.2.1配电站宜采用“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规划,变压器应布 置在负荷中心。6.2.2各类供电区开关站和配电站建设型式宜按表6.2.1选择。表6.2.1开关站、配电站型式选择表供电分区A类B类C类D类E类F类配电站型式室内站室内站室内站箱式变室内站箱式变台架变室内站 台架变台架变开关站型式小型开关站、户外开关箱户外开关箱中心开关立占小型开关站户外开关箱小型开关站6.2.3配电变压器额定容量选择:(1) 油浸式配电变压器不宜大于630千伏安;(2) 干式配电变压器不宜大于1250千伏安;(3) 台架配电变压器不宜大于500千伏安;6.3中压配电网线路6.3.1 一般要求(1) 同一供电区中压配电线路的主干线、次干线、分支线截面宜分别 一致。(2) 中压配电网应有较强的适应性,主干线宜按规划要求一次建成。(3)中压架空线路的主干线和较大的分支线应装设分段开关,减少故 障停电范围。4)中压配电网线路电流要求见表6.3.1。表6.3.1中压配电网线路电流要求接线方式安全载流量要求“2-1”单环网线路最高负荷电流不大于该线路安全载流量的50%。“3-1”单环网线路最高负荷电流不大于该线路安全载流量的67%。两供一备线路最高负荷电流不大于该线路安全载流量的100%,备用线路 正常运行时不带负荷。三供一备线路最高负荷电流不大于该线路安全载流量的100%,备用线路 正常运行时不带负荷。开关站形式的双环网满足N-1条件下,线路最高负荷电流不大于该线路安全载流量的75%;满足N-1-1条件下,线路最高负荷电流不大于该线路安全载流量的 50%;两个独立单环构成的双 环网满足N-1条件下,线路最高负荷电流不大于该线路安全载流量的75%;满足N-1-1条件下,线路最高负荷电流不大于该线路安全载流量的 50%;单回辐射线路最高负荷电流不大于该线路安全载流量的100%。多分段多联络线路最高负荷电流应视分段开关、联络开关位置而定。(5)中压配电线路的供电距离应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线路长度不宜超过以下范围:A类供电区:3千米;B类供电区:4千米;C类供电区:6千米;D类供电区:6千米;E类供电区:10千米;F类供电区:15千米。6.3.2中压架空线路中压架空线路导线截面参照表6.3.2选择。表6.3.2中压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选择表供电分区主干线(mm2)次干线(mm2)分支线(mm2)B、 C、 D 类240、 185150、 12095、70E、F类240、 185、 150、 120120、 95506.3.3中压电缆线路中压电缆截面宜按表6.3.3选取。表6.3.3中压电缆截面选择表类型供电区主干线(mm2)分支线(mm2)电缆线路A、B、C、D 类400、 300、 240150、 120、 707低压配电网7.1低压配电网结构(1) 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运行灵活、检修方便,宜采 用以配电站为中心的放射型、树干型和混合型等接线方式。(2) 公用低压配电网应以配电站供电范围实行分区供电。低压配电网典型接线图见附录D。7.2低压配电装置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出线回路不宜超过6回。7.3低压配电线路低压配电线路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1)低压配电线路的长度应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各类供电区的 线路长度宜控制在以下范围内:A、B类200米,C、D类250米,E类300 米,F类500米。(2)低压进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根据用户负荷确定。铜 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宜小于4mm2,铝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宜小于10mm2。8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8.1接入系统电压等级(1)根据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送电距离、 最终和分期规模、装机容量、电网运行要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经论证后确 定不同规模发电厂接入的电压等级,一般情况按表8.1确定发电厂接入系统 电压等级。表8.1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并网的电压等级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 总容量范围(千瓦)并网电压等级(千伏)A、B、C类供电区D、E、F类供电区小于1000.380.38100 至 5000.3810500 至 500010 (20)105000 至 1000010 (20)3510000 至 3000010 (20)、 11035、 11030000及以上110110(2)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一般宜为1级,最多 不超过2级。8.2接入系统原则(1)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的接入、主接线应综合考虑电网解环运 行要求,简化主接线,发电厂宜用大截面导线送出,减少出线回路数。(2)配电网规划设计时,电网应对允许接入的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 留有一定的事故备用容量。(3)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接入应以审定的中长期电力规划为基础, 从实际出发,遵循分层、分区、分散接入的原则。避免大环网迂回送电和电 源或送端系统直接联络送电的形式。(4)当公共连接点处并入一个以上的电源时,应总体考虑它们的影响。 分布式电源总容量原则上不宜超过上一级变压器供电区域内最大负荷的 25%。发电厂(含分布式电源)容量不宜超过接入线路容量的1030% (专线 接入除外)。(5)分布式电源并网点的短路电流与分布式电源额定电流之比不宜低 于10O9电力用户供电9.1电力用户分类9.1.1电力用户分为重要电力用户、特殊电力用户和普通电力用户。重要电 力用户按其负荷性质和重要程度又分为特级用户、一级用户和二级用户。9.1.2重要电力用户指在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 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产生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 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电力用户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 殊要求用电场所。9.1.3根据对供电可靠性要求及中断供电产生的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分 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1)特级电力用户:在管理国家事物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 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者:孔)直接引发人身伤亡;b)造成严重环境污染;c)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d)造成重大政治影响;e)造成重大经济损失;f)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者:a)造成较大环境污染;b)造成较大政治影响;c)造成较大经济损失;d)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