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ppt
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本章目录,6.1 产品质量法6.2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产品的概念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掌握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了解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了解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相关制度。,引导案例,天津首次出现食品安全“10倍赔偿”案例家住天津市塘沽区的孙女士于2009年4月,在塘沽区福州道某超市购买了一袋某品牌果珍。孩子冲饮后即发生腹泻。孙女士注意到该果珍包装袋显示其已过期,但孙女士已将购物小票丢弃,只好作罢。事隔一个多月,6月3日,孙女士再次到该超市购物,发现此前购买的过期果珍仍然摆在货架上。孙女士用身上的钱购买了8袋该果珍。随后,孙女士与该超市交涉,但超市的解决方案让孙女士并不满意。于是,孙女士拿着8袋过期果珍及购物凭证来到塘沽消协投诉。经调取当时录像资料,查看销售记录并与超市工作人员核实,消协工作人员认定消费者孙女士提供购物凭证属实。经消协调解,超市对孙女士购买8袋过期果珍的价款109.6元予以全额退还,支付孙女士该价款10倍的赔偿金1 096元,并另外支付孙女士24元打车费用。最终,消费者孙女士共获得了1 230元的经济补偿。思考题(1)该超市对孙女士的赔偿依据是什么?(2)如果超市不对孙女士进行赔偿,孙女士该怎么办?,6.1.1产品质量法概述,6.1 产品质量法,1、产品、产品质量(1)产品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但是建设工程不属于产品的范畴。(2)产品质量的概念所谓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质量因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时,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所应承担的责任。,2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9月1日开始实施并于2000年7月8日修正。3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和整顿社会经济秩序。4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从空间上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包括销售进口商品,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从主体上说,该法适用于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及监督管理机构,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不包括产品的运输、仓储活动;从客体上说,产品质量法只适用于生产、流通的产品,不包括不动产。,1、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1)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对产品所做所作的技术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2十二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产品质量“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指标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要求。作为合格产品,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标准、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责任,2、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可判定上述主体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1)违反明示担保义务(2)违反默示担保义务(3)产品存在缺陷,6.1.3产品质量管理,1、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督,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义务1、生产者的产品责任与义务(1)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生产者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应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产品安全是法律对产品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产品质量最起码的限度。产品应具有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作出说明的除外。产品应当符合在其表面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情况。,(2)生产者对其所做产品标识的责任和义务产品标识是表明产品特征的记号或者标志。除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标识的裸装产品外,生产者在其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应做出符合以下规定的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应当予以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6.1.5 产品质量责任,(1)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产生原因的不同,产品缺陷分为设计缺陷、未事先通知缺陷和其他产品缺陷。(2)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承担责任的条件是: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产品自身的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销售者的产品瑕疵责任和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3)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责任关系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3)损害赔偿的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范围,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6.2 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