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与教师成长.ppt
教学管理与教师成长 教务处林仲桂2015年8月,教学管理与教师成长,教学管理不但是学校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教师成长必不可少的保障。,教学管理既能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又能营造教师成长的健康氛围。,教学管理过程中的教师行为规范不是整老师,而是帮老师。,基本观点,讲课提纲,教学管理,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行为规范,教学质量监控,教师成长,青年教师培养,对教师的资助,表彰与奖励,教学管理,教学管理,教学管理是指学校管理者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使教学活动达到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过程,它是正常教学秩序的保证。,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还包括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管理。,教学管理制度,学校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完成人才培养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教学管理,日常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例会制度,教学巡查制度,听课评课制度,教学例会制度,主要内容,1、为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研讨教学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而制定的制度。目前已经运行近10年。2、会议内容:通报教学工作情况,落实教学工作任务,传达文件精神,研讨、处理、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参加人员:分管教学院领导、各院(部)主任、教务处正副处长、督导室正副主任、实验实训中心正副主任、教学秘书。4、会议时间:为双周星期四下午。,教学巡查制度,主要内容,1、实行院领导、职能部门(院督导室、学生处、教务处)、院(部)三级巡查制。从2014年开始增加联合抽查制,抽查学生到课率。2、巡查内容:教师(学生)上课、校内实训实习、体育集训的出勤情况以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2013年开始增加联合抽查制,主要抽查学生到课率,并张榜公布。3、院领导实行不定期的全面巡查。4、院督导室、教务处每天进行全面巡查巡查。5、各院(部)每天进行巡查,以巡查本部门教师、学生为主。,听课评课制度,主要内容,1、听课人员:院领导、院长助理、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院部负责人(正副主任、正副书记、主任助理)、教研室主任。2、听课时间、对象:除每学期开学第一天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院领导、院长助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听课外,其他听课时间均自行安排。听课对象以年轻教师为主。3、听课要求:做好听课记录,填好听课评价表。听课结束后将听课评价表、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务处,每学期末将听课笔记本交教务处汇总。,教学行为规范,1.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2.教学事故及其处理,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内容,第一条 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坚持教书育人,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到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第二条 教师要服从学院安排,按照各教学环节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与改革,积极推进信息化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第三条 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撰写教案(讲稿),准备教学所需的各种教具、模型、课件等。,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内容,第四条 教师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要求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做到“四不”、“四有”。“四不”,即:不着奇装异服、背心及露胸露背的吊带衣,不穿超短裤或超短裙,不穿拖鞋,不在课堂内吸烟、吃食物(喝水除外);“四有”,即:有课程教学大纲,有学期授课计划,有课程教材,有教案(讲稿)。第五条 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不得延长上课时间;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不得将授课改为自习课、作业课等。,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内容,第六条 教师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每次上课前,教师要用适当时间对学生开展养成教育,包括教育学生讲究环境卫生、遵守劳动纪律等,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第七条 教师上课必须对学生进行考勤。课堂考勤是组织课堂教学必不可少的手段,教师要根据专业、课程性质、班级人数等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考勤方式对学生进行考勤;考勤结果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依据。,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内容,第八条 教师上课必须抓好课堂纪律。良好的课堂纪律是进行课堂教学的前提,课堂纪律管理是评价教师师德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教师应尽的职责。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及时对学生课堂上的违纪行为和不当行为给予批评教育,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并将学生违纪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二级院部。第九条 教师上课(含体育课、实验实训课)必须填写教学日志。教学日志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教师晋升职称学时数核定的重要依据,教师要督促学习委员上课时携带好教学日志,下课后填写好教学日志并要求老师签字,课后保管好教学日志,课程结束后教学日志交还教务处;漏填(签)的要及时补填(签)。,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内容,第十条 实验实训课须填写实验课登记表。实验课除填写课堂教学日志外,上课教师还要填写好实验课登记表并督促学习委员(或班长)签字。实验课登记表按实验课教学班级分开填写,不得多名教师混合填写;实验课登记表将作为核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的主要依据。第十一条 每堂课或每单元教学任务完成后,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定学生该门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的具体要求,做到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逻辑性强、重点与难点突出,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式。,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内容,第十三条 教师根据教学对象的层次和差异,采用适当的教材和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教学,要重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课堂教学效果信息的反馈,做到课堂“教”与“学”双向互动。第十四条 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方法、手段,包括制作多媒体课件、建设空间课程,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教辅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第十五条 教师对授课内容要熟练,力求做到不看讲稿授课;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要准确、简练、生动,文字、符号、公式、图表等书写要规范、清晰。,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内容,第十六条 教师在课堂讲课时,要求站立讲授,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辱骂、体罚学生,不得发表与教学和教书育人无关的言论。第十七条 在院内外实训基地、实验室上课或上体育课时,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掌握操作方法,切实做好组织工作,教育学生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不能对学生造成任何伤害;要教育学生爱护设施、设备,维护各教学场地卫生。第十八条 体育课教师必须着运动服上课,并要求学生着运动服、穿运动鞋上课。,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内容,第十九条 本门课程的第一节课,除了采用适当方式自我介绍外,教师还应采用说课方式,介绍本门课程在本专业中的地位与作用、课程培养目标,以及所讲授的主要内容、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学习方法、考核评价方法等,使学生对课程有一个系统了解。第二十条 本门课程的最后一节课,教师应对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进行总结,但不得泄漏考试内容。,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内容,第二十一条 课程结束后,教师应按学院要求认真组织考试,并结合平时考勤情况、学习过程考核情况,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客观、科学的综合评价,合理评定成绩,按时递交成绩。第二十二条 上述“教师”包括在我院有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教学事故及其处理,什么是教学事故,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含本院专、兼任教师)、教辅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在教学和管理过程中违反教学规章制度及管理工作职责而对教学工作、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失误或过错。教学事故按其性质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一般教学事故共有25种情形,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现象,未能在接到报告15分钟内及时处理的;未按规定时间开门,延误上课、实验和考试2学时(含2学时)以下者;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教学进度表达2周以上或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矛盾或差错的;教师擅离课堂或提前下课达35分钟以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一般教学事故共有25种情形,未经审批而擅自调停课、请人代课2学时(含2学时)以下者;或擅自增减4学时(含4学时)以下者;上课无教学进程表,或不按教学大纲要求讲授,或备课不充分,讲课内容出现明显错误者;上课时用通讯工具通话者;教师已事先请假,而受理者未及时通知学生致使空堂达15分钟(含15分钟)以上者;未按授课计划规定的次数布置作业或批改作业未达到规定的次数及数量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一般教学事故共有25种情形,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纵容学生互相抄袭;或指导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23,或有13学生的设计质量未达到设计的基本要求,或不合实际评定成绩达到所指导学生人数的13者;(十一)院部、教研室安排教学实习等实践教学无实习计划(指导书),或不按计划(指导书)要求组织者;(十二)不按学校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命题,给学生考前划重点、范围,命题份量、难度欠当,致使考试失误、成绩严重失实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一般教学事故共有25种情形,(十三)监考人员迟到或监考离岗5分钟(含5分钟)以上者;(十四)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者;(十五)考试和补考后,不按规定时间阅卷,迟交考卷和成绩3天(含3天)以上者;(十六)批改试卷或统分不认真,出现差错5%以上(包括5%)者;(十七)由于教学组织和管理不善,导致教学仪器设备损失达5010O元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一般教学事故共有25种情形,(十八)违背师德,利用课堂散布流言蜚语,侮辱学生或其他教师、工作人员者;(十九)在上课、实验时间,无故停电、停水,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者;(二十)不及时检修教室的照明、黑板、电教设备而影响正常的上课、晚自习者;(二十一)不按时上报预定教材登记表或漏定、错定教材,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课程教学进度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一般教学事故共有25种情形,(二十二)工作不负责任,重订或错发、乱发教材,增加学生经济负担或造成学院经济损失者;(二十三)玩忽职守或不及时处理教学和管理过程中的突发矛盾与问题,致使事态失控,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后果者;(二十四)采购部门未按要求(时间、计划)采购实验教学物资,影响一个实验开出者;(二十五)因交通车辆延误,造成教师迟到5分钟以内的当班司机及部门负责人。,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严重教学事故共有17种情形,由于主观原因,在下达教学任务和编排课表时,漏排课程,造成教学任务不能如期完成者;不按规定时间开门,延误上课、实验2小时以上,或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者;下达教学任务或上报执行计划延误三天以上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务处、院系(部)或教研室下达的教学任务者;上课迟到或下课提前5分钟以上者;擅自调停课或增减学时4小时以上,或因擅自调课、加课而导致其他班级不能正常上课、实验、考试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严重教学事故共有17种情形,旷教24学时(含4学时)者;考前泄露考题内容或在考试过程中有意暗示学生答题者;不严格掌握评分标准,随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考查(含补考)成绩者;考试和补考结束后,不按时完成阅卷任务,迟报考卷和成绩7天以上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严重教学事故共有17种情形,非因特殊情况擅自调整监考人员,或监考迟到、离岗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者;(十一)不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对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视而不见,不进行制止或进行庇护或说情者;(十二)实习指导教师不按规定到场指导或擅自离岗2天(含2天)以上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十三)利用上课、实验、实习等教学时间,散布损害学校形象的言论、传播不健康的思想;或侮辱学生或其他教师、工作人员者;或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者;(十四)由于教学组织和管理不善,导致教学仪器设备损失达1011000元(含1000元)者;(十五)不经申报批准,擅自占用教室、实验室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者;或擅自决定停止班、院系正常教学活动者;(十六)采购部门未按要求(时间、计划)采购实验教学物资,影响2个实验开出者;(十七)因交通车辆延误,造成教师迟到515分钟的当班司机及部门负责人。,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重大教学事故共有种情形,在教学中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宣扬错误的思想观点和反党、反社会、反政府的思想主张,煽动学生不稳定情绪,在师生中造成较坏影响者;无故旷教(含实验课、习题课)4学时以上者;在考试命题、印制试卷和考试组织管理过程中泄露考题,参与考场作弊者;试卷命题出现明显错误,致使评分标准需作重大变革或需重新组织考试者;,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重大教学事故共有种情形,由于教学组织与管理不善,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对教学组织管理工作不负责任,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司法认定的轻伤以上事故者;采购部门未按要求(时间、计划)采购实验教学物资,影响3个以上实验开出者;因交通车辆延误,造成教师迟到15分钟以上的当班司机及部门负责人。,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处理,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人员,由所在部门在本部门内给予公开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5%,检讨交教务处备案,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一学期内出现二次一般教学事故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处理,严重教学事故的处理,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人员,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检讨分交教务处(或所在管理部门)和人事处备案。一个学期内发生两次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0%,调离岗位到人才交流中心待岗,年度考核记“不合格”。,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处理,重大教学事故的处理,对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年度考核记“不合格”,一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职务,根据情节和认识态度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按有关规定赔偿部分的经济损失,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教学事故及其处理,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处理,1、对一个学期内发生2次严重教学事故或1次重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所在单位,在全院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2、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失职造成的,按照“附件三:有关教学事故的界定细则”,确定事故等级、比照上述情况对教学院系部或行政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的5%、10%或20%,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3、对于隐瞒教学事故的相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效果测评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毕业设计抽查,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效果测评,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教导督导测评,教学测评的结果直接与职称评审、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教学质量监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1)什么是学生专业技能抽查(2)学生专业技能抽查与学校、老师有什么关系(3)学校对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结果有什么规定,教学质量监控,(1)什么是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湖南省教育厅为检查省内高职院校各相关专业的技能教学水平而举行的抽查测试活动。抽查依据为各专业的技能抽查标准。抽查时间:每年10月下旬。抽查对象:在校三年一期学生。,教学质量监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与学校、老师有什么关系,(1)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直接影响学院办学声誉。(2)抽查结果直接与学校申报卓越高职院校挂钩。不合格者一票否决。(3)抽查结果直接影响专业招生。连续两次不合格者,则取消该专业招生资格。,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对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结果有什么规定,为加强教学管理,推动教学质量的稳定与提升,学院对专业技能抽考实行相应的奖惩制度。,奖惩对象该专业核心课程的任课教师、相关教学院部所有的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人员、参加抽查的学生,以及有相关责任人员,其中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对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结果有什么规定,奖惩措施1.专业技能抽查确定为合格的:根据被抽查学生人数规模为1-10人、11-20人、21-30人,分别给予2万元、2.5万元、3万元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所在二级院部按照贡献大小予以发放。2.专业技能抽查确定为优秀的:根据被抽查学生人数规模为1-10人、11-20人、21-30人,分别给予3万元、3.5万元、4万元的奖励。奖金由所在二级院部按照贡献大小予以发放。,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对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结果有什么规定,奖惩措施3.专业技能抽查确定为不合格的:教学人员: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延迟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管理人员: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3)部门:当年参加抽查专业所在的二级院部和相关责任部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教学质量监控,毕业设计抽查,抽查对象:当年毕业的三年制、五年制高职毕业生。,抽查时间:7月。,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影响学院办学声誉。,教师成长,教学管理制度与教师的成长是相辅相成的。,为促进教师成长,学院采取了许多重大举措。,1、院长科研基金(青年资助项目南岳学者项目),2、青年教师“传、帮、带”制度,3、“支柱工程”,4、一线锻炼与进修、培训,5、专业技能竞赛,6、教学名师、教学新秀,青年教师培养,青年教师“传、帮、带”(1)什么是“传、帮、带”(2)哪些人需要“传、帮、带”(3)青年教师“传、帮、带”指导教师有什么条件,教师培养,2.支柱工程,遴选一批优秀教师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分两个梯队。,第一梯队:具备一定基础条件,在3-5年内有较大潜力晋升正高职称的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人员。拟资助40名。已资助19名。受资助对象中已经有2名教师在近2年评上了教授职称。,第二梯队具备一定基础条件,在3-5年内有较大潜力晋升副高职称的讲师或相应职称人员。拟资助100名。已资助44名。受资助对象中已经有19人在最近2年评上副高职称。,表彰与奖励,1.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2.教学新秀与教学名师评选(1)教学新秀评选条件(2)教学名师评选条件3.技能竞赛奖励,教学管理与教师成长,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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