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社会保障》课件.ppt
第九章 就业社会保障,山东财经大学社会保障教研室刘玉安2011年11月,失业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社会问题,它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20世纪初开始,西方工业国家开始通过建立失业保障制度,减缓失业对失业者及其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巨大压力和负面影响。失业保险和就业保障紧密联系。现代失业保障体系由失业保险、失业预防和就业扶助三方面内容构成,具有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本章重点,一、失业保险二、失业预防与就业扶助三、中国就业社会保障制度,9.1 失业保险,9.1.1 失业、失业率和失业保险9.1.2 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9.1.3 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失业 1.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一定年龄范围之内的劳动人口,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本人无工作;(2)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3)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2.我国相关部门的定义:是指劳动者在有劳动能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当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一、失业、失业率和失业保险,(二)失业率 是反映一国或地区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失业率=失业人数/(在职人数+失业人数)100%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2001年到2010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6%、4%、4.3%、4.2%、4.2%、4.1%、4.0%、4.2%,4.3%、4.1%。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各项扩大就业政策的逐步落实,2004年至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均保持在4.0%4.3%的较低水平。4.5%为警戒线。,我国2004-2008失业人数及失业率(单位:万人),资料:十年来,发达国家的失业率已经从7.8%下降到6.2%;中东和北非失业率从14.3%下降到12.2%。但在东南亚,失业率则从3.9%增长到6.6%;南亚从4%增长到5.2%。非洲撒哈拉以南情况最糟,失业率从9.2%增长到9.8%。我国当前三大就业困难群体:“4050(4045)人员”、应届大学生、农民工。,“4050”人员是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劳动者。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原国有企业的下岗人员,据2010年6月的调查资料,“4050”人员占下岗失业人员的28.7%,全国“4050”人员约300万人。这个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是20世纪90年代末期到21世纪初期,十年左右的时间内,企业转制的高峰期形成的。多数是国有企业,大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本身技能单一,年龄偏大,很多企业不愿意接收。就业困难,又不够退休年龄的特定人群。,2004-2008年我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单位:万人),据人社部资料:2010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68万人,为全年目标900万人的13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7万人,为全年目标500万人的109%;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5万人,为全年目标100万人的165%。不过,根据2010年末统计数字显示,年末全国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比上一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三)失业保险及其制度类型 1.失业保险的定义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个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项目。具有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职能。,2.失业保险的类型(1)强制性失业保险:国家立法推行。(2)非强制性(自愿性的)失业保险:自愿选择,工会组织建立,政府提供大量资金。(3)失业救助(济)制度:待遇比保险低,主要适用于没有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国家或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者。三种派生模式:(1)非强制性失业保险与失业救助并行(2)强制性失业保险与失业救助并行(3)强制性失业保险与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并行,二、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一)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应当包括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所有劳动者。但世界各国规定不同,如很多国家将临时工、家庭雇工等劳动者排除在失业保险之外。就业不充分(如劳动负荷大、收入极低)人员也应被纳入到失业保险的范围。(二)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 1.失业者必须是非自愿失业,即必须是非本人原因引起的失业。自动离职、因个人过错被革职?,2.处在法定劳动年龄并具备工作能力。3.有就业愿望。失业者必须到规定的失业管理部门登记失业并接受合适的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视为有就业愿望。4.依照法规和章程履行被保险人的义务。如投保缴费及投保年限。(三)失业津贴给付标准 以确保基本生活和有利于促进再就业为原则。我国的失业津贴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四)失业津贴给付期限 分为失业津贴给付期上限(国际上少则8周,多则36周)和失业津贴等待期(短则2天,多则60天)。(五)失业保险基金筹集 主要来自于雇主、雇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政府财政补贴。,三、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发达国家 1.失业保险成本迅速上升,政府负担过重。原因:失业率高、覆盖面大、津贴标准高、资格条件宽松等。2.津贴标准过高,导致失业者消极对待再就业。在保护失业者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制造着失业(等待性失业)。,(二)转型国家 失业率高,失业保险资金短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三)发展中国家 失业保险制度缺失或待遇水平低,失业保险制度亟须建立和完善。,9.2 失业预防与就业扶助,9.2.1 失业预防9.2.2 就业扶助,一、失业预防,对企业解雇的约束、建立失业预警系统(一)对企业解雇的约束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防止企业随意解雇工人,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约束企业的解雇行为。1.单项解雇:针对某个个体的解雇行为(1)过失解雇 因渎职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而解雇。程序简单,随时解雇,且无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070629通过,自080101起施行)“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 20080918公布施行)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无过失解雇 因雇员能力欠佳,不符合企业的要求。解雇需经一定的法定程序、事先通知并给予最低限度的经济补偿。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集体解雇:同时解雇多名或全体员工 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失业预警制度 失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可避免。监测失业并适时采取对策,将失业率控制在安全水平下,即建立失业预警和制度。主要环节 1.确定失业控制目标 在调查分析和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因素基础上划定无警失业线、失业警戒线、恶性失业线,作为失业检测和预警的依据和标准。无警失业线3%失业警戒线5%恶性失业线 7%,2.失业监测系统 对失业的调查、统计、预测、报告的动态系统。3.失业控制对策及实施 分长期对策和短期对策,涉及领域非常多,如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物价政策、经济发展规划、产业规划、人口规划、教育培训规划等。,(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1.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促进就业的一条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同时具有开发人力资源、培养适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劳动力、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等多种功能。2.职业培训本身也成为一个吸引就业的新行业,因而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3.三个层次 职前-在职-失业(再就业)培训,4.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特点(1)有法可依:规范和指导培训活动。1964年,英国工业培训法;1962年,美国人力发展与培训法(2)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担负职业培训工作。(3)职业教育中加强了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指导)。(4)目标转变:供给导向型需求导向型。,(一)概念 通过政府对就业市场的指导和干预,以优惠政策鼓励积极就业,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等,推动失业者实现再就业。(二)国外主要做法和经验 1.以优惠政策鼓励失业者创业 发放津贴、小额补助或贷款、建立创业基金等方式扶植失业者创办小企业,以创造就业岗位。,二、就业扶助,2.开发社区工作岗位 以“劳动福利”替代“生活福利”;使地方建设事业因此获益。如整理社区环境、整理校园等。法国、英国“区域作业(就业)方案”3.开辟家庭雇工就业领域(家政服务)收入增加、双职工、老龄化等因素使得家庭对帮工的需求量增大。4.鼓励劳动者向劳动力短缺地区流动 精神成本和物质成本由国家给予补偿。既解决了失业问题又解决了劳动力短缺问题。,5.扶持就业困难群体 OECD成员国“特种雇佣计划”(special employment programs):针对特殊困难对象和困难地区实施特殊的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启动个人利益杠杆,奖励和刺激缩短失业时间。我国的“4050人员”、春风行动(农民工)6.实施职业轮换制度 丹麦1994年开始实施,即企业招聘失业人员临时替代接受培训的正式员工。7.政府和社会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就业信息网络),三、失业预防和就业扶助存在的问题,1.对劳动市场的过度管制(解雇约束)限制了企业的用人自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市场的良性运转。过度的解雇约束会使企业不敢招聘员工,反而不利于增加就业。2.鼓励创业仅仅解决资金问题,更需要管理知识和技能,故自办企业倒闭率高。3.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心理教育薄弱。失业时间长会丧失信心,自卑等。心理教育。“跳蚤人生”,9.3 中国就业社会保障制度,9.3.1 中国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9.3.2 中国现行的就业保障制度9.3.3 中国就业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改革开放前的失业救济和就业保障 1.建国初期,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安置400万失业人员。2.计划经济时期,“统包统配”的劳动就业制度。(1)特点:其主要特点是对劳动力的计划配置、统包就业、行政调配、城乡分割,具体表现在:第一,国家对城镇劳动力实行统一计划。第二,国家对城镇劳动力实行统包就业。,一、中国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第三,国家对用人实行统一招收。第四,国家对劳动力调剂实行统一调配。第五,劳动力城乡分割。(2)“统包统配”就业保障的具体体现固定工制度:“铁饭碗”。(3)“统包统配”的主要制度支撑 1)统一的劳动力招收和调配制度 2)统一的工资分配制度 3)统一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 4)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4)“统包统配”制度的消极作用 1)强行安置失业造成人浮于事、在职失业。2)劳动供给与劳动需求主体双方的选择权被剥夺。3)造成了惰性产生的客观环境,影响了人们的进取精神和劳动积极性。4)就业、保险、福利三位一体的就业保障制度,使得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思考:计划经济真的没有失业吗.doc,(二)统包统配就业保障制度的改革 就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1.20世纪70年代末,大批“知青”返城,统包统配安置就业政策受到严峻挑战。,广大农村天地,大有作为!-毛泽东,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知青下乡老照片1,知青下乡老照片2,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就业方针:“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3.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阐释了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框架,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4.1993年4月,国务院发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仍然不明确承认有失业现象,而沿袭“待业”称谓,但扩大了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随着,国有企业用人自主权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国有企业经营困难不断加剧,“下岗”现象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辨析失业、待业与下岗,从头再来-给亿万下岗工人的真心话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辛辛苦苦已度过半生,今夜重又走进风雨。我不能随波浮沉,为了我挚爱的亲人。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只为那些期待眼神。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从头再来(刘欢),5.失业保障制度走向完善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第258号令,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构建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失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改“待业保险”为“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由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三方承担等。,6.构建并完善新时期就业保障制度。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就业“民生之本”7.2011年社会保险法对失业保险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一)失业保险制度 依据1999失业保险条例和2011社会保险法 1.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资料: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实施)覆盖范围 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中的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无军籍职工。,二、中国现行的就业保障制度,2.机构设置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3.失业保险基金(1)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1)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3)财政补贴;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2)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与调剂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3)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1)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4)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4.失业保险待遇(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社会保险法已删除);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湖北增加: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的。(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及期限 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条例规定7日,保险法规定15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职工失业后,应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湖北: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资料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上调各市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调整后分为3个档,分别为600元/月,550元和500元。,山东省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600元/月: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淄博市所辖区域东营市所辖区域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 牟平区潍坊市所辖区域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威海市所辖区域,550元/月:济南市: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枣庄市所辖区域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日照市所辖区域莱芜市所辖区域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500元/月:济宁市: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德州市所辖区域聊城市所辖区域滨州市所辖区域菏泽市所辖区域,2011年3月起,山东省再次调整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档:1100元(920)、950(760)元、800(600)元,平均增幅26%。(括号里为调整前)1100元,11.5元(小时最低工资):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东营市所辖县(区)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威海市所辖市(区)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50元,9.8元(小时最低)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枣庄市:市中区、滕州市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所辖县(区)莱芜市所辖区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00元 8.7元 淄博市:沂源县、高青县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德州市所辖县(市、区)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菏泽市所辖县(区),自2011年4月1日起,济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5区和济南高新区由月人均360元提高到400元;长清区由月人均330元提高到380元。章丘市和平阴、济阳、商河县政府负责根据当地有关统计数据,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出相应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320元提高到1800元;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提高到2300元。,(二)失业预防和就业扶助 1.失业预防(1)通过法律约束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失业预警制度。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2006年建立市、省、中央三级部门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3)职业培训规定。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鼓励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培训。,2.就业扶助(1)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岗位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优惠、职业介绍和补贴、再就业优惠证等(2)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全方位服务(3)加强就业市场宏观调控,适度约束失业率(4)建立职业培训体系视频:大学生就业危机(北大),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doc,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并通过大力发展经济有效拉动就业增长。经济增长对就业的促进作用是很明显的:改革开放30年,在GDP总量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46619亿元的同时,2007年,我国就业人数76990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36838万人,年均增加1270万人,年均增长2.3%.29年间增加的就业人数是改革开放前净增就业人数的1.85倍。近几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更是把就业问题放在“民生之本”的优先位置加以考虑,及时提出就业再就业的政策和举措,探索并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下大力气重点解决了由于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成效显著。,(一)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小 我国失业保险的制度设计覆盖范围与实际达到的覆盖范围差距很大,导致基金征缴不到位。(二)政府就业服务有待加强 政府指导下的公共就业服务对再就业,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有重要作用。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优惠等。(三)灵活就业者的失业保险待遇与管理问题 灵活就业是未来发展趋势,人数越来越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四)农民工的失业保险问题没有引起重视。(五)失业保险基金滚存多,失业保险水平低。,三、中国就业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视频资料:俞敏洪谈大学生就业(上).flv俞敏洪谈大学生就业(下).flv视频资料歌曲:失业情歌.fl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