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两高司法解释》.ppt
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12月27日,新闻截屏:,新闻事件1,2015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15日公布,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两高出台安全生产刑案司法解释的背景,近年来,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频发,持续引发关注。特别是2015年8月12日发生的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大批房屋损毁和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对于这些犯罪,该如何定罪量刑 对于身居幕后的“隐名持股人”该如何追责,对于事故背后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该如何处理,如何预防犯罪分子短时期内再次重操旧业,针对上述备受关注的问题,“两高”15日出台的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逐一作出回答。,不要带“血”的GDP!,强调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实现“十三五”目标,要破解发展难题。必须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态势。,党和政府有要求,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上海外滩踩踏 36人死亡,漳州PX爆炸损失9457万,天津港爆炸173人死亡,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安全生产罪名1,重大责任事故罪134,危险物品肇事罪136,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134,消防责任事故罪139,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135,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139,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8,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3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7,故意犯罪,安全犯罪行为表现:,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体系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清监督指导不力排查不细致应急教育不够培训针对性不强对措施不熟悉报告不及时,生产主体责任“不作为”,安全犯罪行为表现:,监管不到位排查整改不力检查不彻底问题失察治理不深入应急预案不到位检查走过场规划不合理审批把关不严未发现问题风险研判失误救援不力响应不力,监管者“不作为”,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直接生产作业人员外:,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您的标题,的标题,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情节严重1,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您的标题,的标题,致使不能及时有效搜救:1、不报、迟报、谎报2、擅离职守 逃匿3、伪造破坏现场 藏匿尸体和人员4、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2,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贪污贿赂犯罪,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阻挠抢救 隐藏遗弃,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欺骗构成 强令?,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今天的懈怠,明天的违法,后天的犯罪,珍惜生命财产,享受自由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