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实施方案.docx
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和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实施方案的要求,2023年继续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各创建单位要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为抓手,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机关工作中。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对干部职工开展生态文化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生态文明建设意识,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自觉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去。搞好机关综合治理和廉政建设,加强机关环境治理。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提高公众满意度。二、总体目标通过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创新能力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通过组织落实,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机关的工作机制;通过绿化、净化,达到环境优美;通过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综合治理实现生态文明机关的有序管理;通过生态文明体系的考核,展示生态文明机关的建设成效。三、创建对象参加2023年生态文明机关创建的主要对象为:市级、区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其中,市级创建单位为驻内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四、时间安排(一)制定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实施方案,在全区组织90%以上的机关单位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把创建单位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节约高效、廉洁公正、公众满意、生态文化氛围浓厚的生态文明机关。(二)2023年全区推行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根据市创建办要求,通过2023年创建工作全区生态文明机关创建达标率达到90%o(S)2023年全区机关全部达到生态文明标准。五、组织领导根据市创建办要求,为确保全区生态文明机关创建达标率达到90%,现决定于驻云岩辖区内1家市级机关单位和区级89家机关单位中(2020年申报通过的45家单位及2021年申报的28家除外)组织16家单位参加2022年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参加创建的机关单位组成(2022年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单位名单见附件1)。区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生态文明机关创建的具体统筹、组织、协调工作。六、创建标准各参加创建工作的机关单位要对照生态文明机关创建标准(见附件2)开展创建工作,要找好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创建形式,高标准、高要求地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创建各项指标和任务。(一)考核方法。主要采用材料审核、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每二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摘牌并在全市通报。(二)评价方式。评价工作今年8月初开始,10月底前完成。评价实行申报制,由创建单位在创建、自评的基础上,向上级部门申报并接受评价。1.自评阶段:申报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填写申报表,报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汇总,报政府审定后,再报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评价阶段:申报“一二星级”的,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评价,报市生态委、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申报“三星级”的,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考评,并报市生态文明委备案;申报“四星级”及以上的,由政府提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查,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报市生态文明委,由市生态文明委组织评价并公示后,进行授牌奖励。(三)分值构成。总分为100分,96100分为“五星级”,91-95分为“四星级”,86-90分为“三星级”,8185分为“二星级”,7680分为“一星级”。(四)严格考核。各创建单位要发挥单位标杆、示范、样板作用,以“四星级”以上的标准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全部通过创建验收;在生态文明机关建设创建工作中,凡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刑事案件的试点单位,将取消其创建资格。七、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由区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各创建单位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一)区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承担区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试点创建工作的指导、评价和考核等工作。1、制定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驻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参加创建工作。(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S)区生态文明局协助配合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抓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部门职能特点,与市生态委保持密切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专业性、系统性业务指导;联系市生态委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培训和创建标准专题培训等;积极配合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进行星级生态文明机关申报、评审、验收工作。(四)区财政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划拨专项经费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设置专户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使用。(五)区督查督办局负责将生态文明机关建设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我区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完成创建任务。(六)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市生态文明机关创建标准逐项安排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夯实基础工作,做到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确保一次性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八、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5月1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统一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思想动员,广泛进行宣传,营造创建生态文明企业的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本单位按照相关标准顺利开展创建活动。(二)深入实施阶段(2023年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关于创建生态文明机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布创建标准,邀请本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和社会群众代表对创建工作进行评议,听取意见、查找不足、积极整改。高度重视本单位生态文化、基础建设、生态环境、公众评价等基础性工作,努力打造生态文化氛围浓厚的生态文明机关,提高公众满意度。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自查自评阶段(2023年6月15日至7月30日)。开展创建“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在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自评,对照试点创建标准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形成指导具体工作的办法措施并运用于实际。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本单位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四)提交申报阶段(2023年8月至10月)。各创建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填写申请表报区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汇总后报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申报。九、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各创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创建生态文明机关的相关标准,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将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对创建工作指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有关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倒排时间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机关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节水节电等节约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政府公开等办事制度。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创建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创建工作经费保障。(二)大力培育生态文化。一是开展自愿者服务活动。各创建单位要组建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自愿者服务活动,奉献他人,提升自我。二是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生态文明“541”宣传活动,即组织开展5次生态文明相关主题学习和培训活动、组织开展4次道德讲堂活动、开展1次以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倡导低碳行为。各创建单位要加强用电设备管理,落实专人负责节水节电巡查管理工作,下班时及时关闭电源和用电设备,减少用能设备待机消耗。集中办公区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避免私搭乱接,不得使用大功率取暖和制冷设备。要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推行电子政务,提倡无纸化办公。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提倡绿色出行,鼓励干部职工步行上下班和乘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要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使用节能环保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纸杯、餐具、塑料袋使用,从点滴做起,做节能环保的执行员、引导员和宣传员。(三)做强基础建设。各创建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生态文明机关创建标准抓好基础工作,保证质量,严格管理,确保完成创建任务。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各创建单位要通过制作展板、开辟专栏等形式宣传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宣传阵地建设,用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寓教于学。二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各创建单位要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维护工作,保障设施设备无故障正常运行。要鼓励职工参加计算机操作等级资格认证,提高综合利用信息网络的水平。要加强机关内部网络运行管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失密泄密事故发生。要在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宣传创建工作的亮点特色和好的做法,提高创建工作辐射力和影响力。(四)构建良好生态环境。一是加强机关综合治理。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做好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本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干部职工不参加邪教活动。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五个禁令,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当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二是深化机关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确保本单位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发生。三是加强环境治理。各创建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清扫卫生死角,治理“脏乱差”现象,公共区域和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四无”即无瓜果皮壳、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办公室内要做到“三有序”即办公桌面整洁有序,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室内卫生整洁有序,墙面地面无灰尘、蜘蛛网。四是加强环境绿化工作。各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办公区域内绿化美化工作,增加绿化覆盖率,营造赏心悦目的办公环境。(五)提高公众评价满意度。各创建单位要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流程,出台更多的利民便民举措,努力提高办事效率,集中精力做好服务;要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服务标准流程公示上墙,做办事公道、依法行政的表率;要建立完善窗口单位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基础制度,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努力实现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的目标。(六)加强协作配合。各创建单位要通力协作,加强对接联系,确保信息畅通。一是各创建单位要按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2023年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各创建单位每月25日前向区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信息要突出“快、实、新、精”的原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三是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对相关工作资料建档立册,进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各单位在报送相关材料请同时报送有关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生态文明机关QQ群:)(七)加大督查力度。区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区生态文明局和区督办督查局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对完成创建目标的单位报区政府同意后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