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事管理制度.docx
XX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版本号:编制:审核:审批:发布实施:人事管理制度1 .人员招聘与录用1.1 目的为使公司招聘工作规范、有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招聘成本,保证人员质量,使人尽其才、岗得其人、人岗相宜,最终实现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1.2 招聘原则1.2.1 根据工作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1.2.2 实行用工回避制度,原则上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将亲属介绍或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部门工作,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1.2.3 曾被公司辞退或除名的不再聘用;主动离职又重新返厂的,须经人力资源部背景调查,核实情况后方可聘用。1.2.4 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转正等人事手续,须经人力资源部办理,其他部门不得私自办理,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经办人负责。1.3 招聘需求审批1.3.1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行定岗定编,并随在编入员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及设备和办公条件的改善不断优化。部门岗位的设置、编制、调整、撤销等,由各部门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1.3.2 编制以内人员招聘,一般人员招聘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招聘需求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核准后进入招聘流程;主管及以上人员招聘,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招聘需求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签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核准后进入招聘流程。编外人员的招聘,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招聘需求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请总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进入招聘流程。各部门招聘员工需提前1030个工作日递交人员招聘需求表,未按审批流程签批,人力资源部不安排招聘。1.3.3 在提交人员招聘需求表时,用人部门应将所聘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人数、期望到岗日期及其他特殊要求等,在表上填写清楚,以便招聘符合要求的人员。1.4 招聘渠道1.4.1 内部竞聘:从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选拔品行端正、有知识、有技能、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愿意从事新工作的员工到更重要的岗位工作。1.4.1.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用人需求,负责发布竞聘信息,并组织员工竞聘。1.4.1.2 初筛: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招聘要求,对竞聘员工的人事档案、在岗表现(绩效考核及奖惩记录)进行审查,并通过面试了解员工意愿。1.4.1.3 复试: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对初筛员工进行专业能力复试,评价员工岗位胜任力。1.4.1.4 聘用:通过考核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岗位的调动报批,填写人事调动申请表。1.4.2 外部招聘:公司常规招聘,针对不同岗位人群采取不同招聘形式,主要为网络招聘、校园招聘、人才和劳务市场招聘、职业中介招聘、员工推荐等。1.4.2.1 用人部门因岗位空缺、扩编等需补充人员时,需填写人员招聘需求表按流程审批完成后,交人力资源部按岗位任职条件进行招聘。1.4.2.2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信息进行筛选和分类,并组织初试和复试。初试是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即专业考核),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力资源部协同;初试和复试可根据情况合并进行。1.4.2.3 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依据候选人综合测评结果共同进行甄选,并确定拟录用人选、按公司招聘流程报批;公司主管级(含)以上员工录用,须经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面试、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录用。1.4.3 当出现职位空缺,公司欢迎和鼓励员工推荐候选人,各部门负责人更有责任支持本部门员工挑战更高、更重要岗位,但无论是内、外部候选人,都应按公司预先确定的审查程序加以考虑和评估,公司最终的选择依候选人的资格是否满足工作需要而定。1.5 背景调查1.5.1 调查对象及内容:公司对招聘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将在复试前进行背景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工作期限、职务、薪资水平、工作表现、团队精神、是否办理离职手续等,具体见应聘人员工作背景调查表。背景调查做好书面记录,并保密。1.5.2 调查方式:主要以电话咨询其原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所在部门,必要时将通过现场调查访问。1.6 入职体检1.6.1 新员工入司之前必须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公司对应聘人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复查。1.6.2 员工应书面承诺,没有隐瞒职业病等潜在疾病、残疾等。否则,一旦发生因入职前已有但隐瞒的疾病而不能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1.7 入职报到手续及流程1.7.1 经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面试合格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告知录用职位、录用条件及入职时间。应聘人员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携带录用通知所规定之证件、物品等,按指定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1.7.2 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以下手续:1.7.2.1 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新员工培训记录表、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廉洁承诺书等人事资料表格,并由本人签名。1.7.2.2 递交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7.2.3 递交并核对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等原件。1.7.2.4 递交并核对身份证原件、政府规定的各类就业证件原件。1.7.2.5 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7.2.6 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提供社会保险状况说明。1.7.2.7 办理胸卡、住宿、工装等相关手续。1.7.2.8 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上岗通知单,新员工凭上岗通知单到所属部门报到,接受工作安排。1.7.3 在试用期满之前,第1.7.2条款所规定手续仍无法齐备的,由员工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并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1.7.4 当员工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亲属联系方式等有更改或补充时,请于15天内到人力资源部报备,以确保与员工相关的各项权益。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由员工自负。1.8 入职培训1.8.1 入职培训的目的是让员工更快的适应环境,更好的融入团队。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必须参加,具体培训实施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进行。1.8.2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介绍、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等。1.9 试用与转正1.9.1 试用期限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1-6个月,具体试用期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指导并加强员工岗位胜任力的考核。对试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由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可适当缩短试用期;对直接引进的特殊人才,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可直接聘用。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入司,在取得毕业证之前均视为实习期。1.9.2 试用期考核1.9.2.1 公司依法对新员工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前一周,个人提交试用期工作总结,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针对员工适岗情况、专业技能、团队合作等方面对员工进行考评,并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经考评认定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将予以转正,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用人部门必须在员工试用期满前,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1.9.2.2 试用期满,经考核评价后不能达到所应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的,可以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13个月,或调换岗位重新试用;延长试用期后,经考核评价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1.9.3 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1.9.3.1 试用期内,事假超过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天的。1.9.3.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1.9.3.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1.9.3.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1.9.3.5 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患有影响工作疾病的。1.9.3.6 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材料的。1.9.3.7 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纠纷或者任职期间在其它与本公司相关行业单位兼职或泄露公司机密的。1.9.3.8 政府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1.9.4 试用期离职1.9.4.1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将提前3天通知对方。1.9.4.2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适应岗位工作的,须提前3天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由本人手写并签署姓名),按公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1.9.4.3 试用期自动离职人员处理:擅自离岗2天者,公司按员工自行离职予以辞退处理。所属部门必须于员工离岗第3天早上上班第一时间书面形式报告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通知,书面通告处理结果同时转发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会知。因所属部门迟报、瞒报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该处罚不能得到处罚的,由离职员工直属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各承担50%的经济责任(指自动离职人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费和应对自动离职人员的罚款等)。1.10 员工档案1.10.1 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公司内部档案,档案详细记录员工在公司的学习和成长过程,作为员工寻求进一步发展的依据。1.10.2 公司内部档案属公司所有,一般作为公司内部资料,除公司管理需要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对外公开或提供。1.10.3 公司内部档案在员工离职后为其保留两年,两年后将销毁,不再负有保留责任。2 .员工内部调动2.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在公司内部有序、有效的合理流动,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适应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工作调动管理。2.3 调动原则2.3.1 人员调整应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绩效考核为依据,兼顾个人的发展潜能和现任职务,做到量才适用。2.3.2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定岗定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有利于人员优势整合及人力资源合理化配置。2.4 工作职责2.4.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人员调动手续的办理。2.4.2 各部门配合调动人员的工作交接等工作。2.5 调动种类2.5.1 组织调动包括:员工晋升、降职、平调(含岗位轮换)、公司任命或组织机构调整等对人员的调配等。2.5.2 个人申请包括:内部应聘、岗位竞聘等。2.6 内部调动管理内容2.6.1 晋升管理2.6.1.1 晋升条件晋升包括薪级晋级和岗位晋升晋升幅度原则上每次一级逐级晋升。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考虑晋级、晋升:2.6.1.1.1 在部门内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一年或在公司内不同部门担任低一级职位满两年,且距上一次晋升的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具备拟任岗位任职条件,符合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发展潜力和稳定性。2.6.1.1.2 在职工作表现优秀,年度平均考核成绩达到优秀等级,且一年内无重大工作失误,未受任何重大处分(含安全、质量责任事故)o2.6.1.1.3 所有岗位晋升,除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有团队精神和服从意识,工作责任心强,有积极的工作态度,有亲和力和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能力,敢于承担责任,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为公司做出杰出贡献,业绩完成卓越。2.6.1.1.4 因公司需要,或表现特别优异者,经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下的岗位晋升、晋级,不受岗位任职时间限制。2.6.1.1.5 公司推行公平竞争和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根据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让做出最大贡献、品德优良、最有能力、最有责任心的人担任重要的职务。每个员工通过努力H作,为公司做出了贡献,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才干,都可能获得职务晋升或工资等级的提升。2.612晋升流程:2.6.1.2.1 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发展计划,提拟晋升候选对象,填写员工晋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2.6.1.2.2 人力资源部会同申请部门协商论证部门组织结构发展计划是否可行,共同评估晋升对象与晋升岗位的匹配程度并签署意见。2.6.1.2.3 晋升至部门主管级以下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公司不另行发布任命文件;晋升至部门主管级(含)以上者须逐级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发布任命文件并公示。2.6.1.2.4 各部门通过岗位竞聘、技能比武等形式获得晋升的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统一填写员工晋升审批表并参照2.6.1.2.3条款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2.6.1.2.5 薪)管理2.6.2.1 公司坚持岗位能上能下的原则,若员工出现以下状况的,则公司将视程度予以降薪、降职或辞退。具体如下:2.6.2.1.1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者或其它相关部门没有空缺职位时予以降职。2.6.2.1.2 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目标任务责任书的。2.6.2.1.3 因严重违规违纪受到降级、降职处分,降职设三个月为考察期,考核期间的绩效按新岗位的标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继续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2.6.2.1.4 因自身身体状况或本人能力有限等各种原因不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2.6.2.1.5 因公司发展需要等其他原因对岗位进行优化调整。2.6.2.2 降职(降薪)流程2.6.2.2.1 高层管理人员的降职(降薪)由总经理裁决,人力资源部备案;2.6.2.2.2 主管级(含)以上员工的降职(降薪)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核准,人力资源部备案。2.6.2.2.3 主管级以下员工的降职(降薪)由其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核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6.2.2.4 降职手续审批完成后,降职人员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交接。降职时,其H资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如果被降职员工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资源部及上级申诉,未经核准前不得擅自离岗或怠工。263岗位平调员工可以通过内部竞聘、本人申请或主管建议等,在本部门或相关部门同一级别的岗位上调动。2.6.3.1 平调程序2.6.3.1.1 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优化配置的原则跨部门(含同一部门不同业务单元如生产部不同车间、产品中心不同业务模块之间)调动,由调入单位填写人事调动申请表,逐级签批后执行;个人申请的调岗由个人填写人事调动申请表,逐级签批后执行。2.6.3.1.2 部门内部同级岗位调动,可简化审批程序,但必须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6.3.1.3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的人员调整,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开具调动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调动人员。2.6.4公司任命、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调动凭任命文件可直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不需审批。2.7 调动工作交接2.7.1 调出员工的部门必须按调动通知单中的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各类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工作交接表由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员签字认可后,即可到调入单位报到。2.7.2 员工应按调动通知单上规定的报到时间,持调动通知单到调入部门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计算,按考勤相关制度执行;因调出部门原因未及时安排工作交接等造成的,由调出部门负责,并对调出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2.7.3 因交接不清给工作带来影响的,由调出部门负责人承担,调动通知单无人力资源部经办人签字或员工工作未进行完全交接,调入单位不得接收。2.7.4 调入部门从员工报到之日起为其上报考勤,并办理相关手续。2.7.5 员工到调入单位上岗,工资标准自到到岗之日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2.8 罚则2.8.1 员工未办理调动手续或者手续未签批完成的,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否则按照违反行政奖惩规定处理。2.8.2 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再由公司领导批准。2.8.3 员工岗位调整必须经过报批或备案严禁各部门未经报批或备案自行调整员工岗位。如出现上述行为,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发生薪资争议的,被调岗员工工资差额从部门负责人工资中扣除。3.离职管理3.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3.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3 定义3.3.1 本规定所指离职包括“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3.3.2 合同终止,指公司与员工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退休与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3.3.3 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包括试用期辞职、离职、辞退等。3.4 寓职申请3.4.1 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个人辞职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辞退由员工的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3.4.2 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3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3.4.3 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通知员工办理合同终止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人力资源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的审批,即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审批。3.4.4 退休,公司内部各项交接执行公司离职手续流程,其它事宜根据当地劳动部门要求予以办理。3.4.5 员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内部调动而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参照离职规定进行相应移交。3.5 离职审批3.5.1 审批权限步骤理人离职人步骤一步骤二步骤三步骤四步骤五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部长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股东会普通员工审核/提议审核审批-部门主管、车间主任、部门副职)审核/提议审核审核审批-部门正职-审核/提议审核审批-高管-审核报备/审批3.5.2 员工离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3.5.3 员工自提出离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根据其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条例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3.5.4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公司将自到期日起停止其一切经济待遇,并要求其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重大违约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3.5.5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或进行费用报销。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3.6 寓职交接3.6.1 离职员工需办理事项3.6.1.1 按员工离职交接表相关要求,退还公司宿舍及室内公物、报销公司账目,并归还公司欠款等各种公司财物。3.6.1.2 填写工作交接单,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3.6.2 离职员工所在部门需办理事项3.6.2.1 停止所有工作授权,指定工作交接人。3.6.2.2 确定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3.6.2.3 出具工作交接清单,协助离职员工处理工作交接事宜,监督离职员工交还所有有关公司文件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本)与办公用品等。3.6.2.4 清退员工领用的工具、仪器及其它借用品和公司财物。3.6.3 财务部需办理事项3.6.3.1 审查个人借款情况及个人以往费用有无违规事项情况。3.6.3.2 清收员工个人借款、违约金及其它财务欠款。36.3.3接到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有关通知信息后,停止其费用报销,并按通知要求从薪资中扣除相应款项或冻结薪资发放。3.6.3.4 根据公司通知,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离任审计。3.6.4 人力资源部需办理事项3.6.4.1 审查离职员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任职情况,以及出勤、薪资、福利状态。36.4.2收回离职员工胸卡、餐卡、办公钥匙、领用的办公用品与办公设备等。无论何种原因,胸卡未退回的,除按公司规定扣除工本费外,将及时注销离职员工胸卡并通报公司门卫和相关部门,严禁他人持卡出入公司或办理其它事项。3.6.4.3 收回离职员工所使用的电脑,并检查硬件完好及信息完整情况,及时注销其OA、ERP等账号。3.6.4.4 更新员工数据库清册,将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从公司员工名册及各种工作联络群中删除。3.6.4.5 检查离职手续是否办理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手续办理单、工作交接单、资产交接单和离职沟通面谈表,待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开具离职证明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6.4.6核定薪酬发放截止日期,员工离职手续全部完成后为员工办理社保、人事档案、执业资格等关系转移手续;对不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或离职手续办理不全者,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其人事关系、执业资格等其它关系转移手续,冻结薪资发放。3.6.4.7 离职手续归档,以上所有交接手续必须由相关责任部门或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3.7 寓职面谈3.7.4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相关人员需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及对公司的建议等,持续改进的管理;3.7.5 普通员工离职面谈,由人事专员负责;3.7.6 关键岗位员工离职面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3.7.7 部门主管、经理级人员离职面谈,由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负责;3.7.8 高管人员离职面谈,由公司总经理负责。3.8 寓职结算离职者各类移交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进行薪资、保险等结算:3.8.4 离职薪资福利结算截止日为离职人员考勤截止日。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按日计算,并于次月16日公司统一发薪日打入薪资卡;特殊情况,人力资源部及时通知财务部结算。3.8.5 异常情况工资结算,依据相应制度规定执行。例如离职当月社会保险费用的核算缴纳,须依据公司社保管理制度相应条款执行。离职当月工资不足以扣除异常情况理应核减的工资数额时,从离职者上月工资中预先扣留。3.9 责任处理3.9.4 员工离职手续由离职者本人亲自办理,遇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但需出具书面委托书,责任仍由离职人负责。3.9.5 未按规定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需紧急办理辞工手续者,在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其大的影响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面谈确认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但要承担公司的培训、招录等费用300元,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领导签批。离职申请时间,以员工离职申请表第一受理人签批的时间为准,如员工提报离职申请后,各受理人未及时批转而给员工或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将承担连带责任。3.9.6 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上款之规定,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3.9.7 各级审核人要把好离职移交的审核、审批关,人员离职后发现物品、资料或财务事项有亏欠未清的,相关审核、审批人员负连带责任。员工离职后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不法行为的,公司依法保留继续追讨的权利,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3.9.8 离职者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或毁损、删除电脑资料,藏匿、偷窃公司信息资料,接收人、监交人玩忽职守、知情不报,给公司造成政治、经济损失的,按公司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处理。3.10 附则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3.11 附件3.11.4 人员招聘需求表3.11.5 员工入职登记表3.11.6 应聘人员工作背景调查表3.11.7 上岗通知单3.11.8 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3.11.9 员工晋升审批表3.11.10 人事调动申请表3.11.11 调动通知单3.11.12 员工离职申请表3.11.13 员工离职交接表3.11.14 离职沟通面谈表3.11.15 续签劳动合同审批单3.11.16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