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建筑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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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建筑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2023年北京市建筑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样数量如下:对于中空玻璃(非安全中空玻璃除外),抽取15块为检验用样品,无备用样品。同时由被抽样生产者按照所抽样品相同工艺条件和规格型号现场制作并提供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4块,其中2块为检验用样品,另2块为备用样品。当所抽产品为两腔中空玻璃时,由被抽样生产者按照所抽样品相同工艺条件和规格型号现场制作并提供尺寸为51.0mmx360mm的样品8块,其中4块为检验用样品,另4块为备用样品。被抽样生产者按要求现场制作并提供的样品应经被抽样生产者自检合格。对于钢化玻璃,抽取12块且每块面积不应小于05m2样品,其中6块为检验用样品,6块为备用样品。同时由被抽样生产者按照所抽样品相同工艺条件和规格型号现场制作并提供尺寸为610mm×610mm,数量为24块的样品,其中12块为检验用样品,12块为备用样品;尺寸为193OmmX864mm,数量为8块的样品,其中4块为检验用样品,4块为备用样品。被抽样生产者按要求现场制作并提供的样品应经被抽样生产者自检合格。对于夹层玻璃,当抽查产品能够切裁时,抽样数量为被抽样生产者现场能够将产品改切成尺寸为610mmx610mm的样品24块,其中12块为检验用样品,12块为备用样品;30OmmX30Omm的样品24块,其中12块为检验用样品,12块为备用样品;30OmmX76mm的样品12块,其中6块为检验用样品,6块为备用样品。切割30OmmX30Omm的样品时要至少保证有一边为产品原边的一部分并需在每块样品上用记号笔标记出原始边或新切割边的位置。同时由被抽样生产者按照所抽样品相同工艺条件和规格型号现场制作并提供尺寸为193OmmX864mm的样品8块,其中4块为检验用样品,4块为备用样品。被抽样生产者按要求现场制作并提供的样品应经被抽样生产者自检合格。抽查产品不能切裁时(如构成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中有1片或多片为钢化玻璃等情况),由被抽样生产者按照拟抽查产品相同工艺条件和规格型号现场制作并提供全部抽查样品。被抽样生产者按要求现场制作并提供的样品应经被抽样生产者自检合格。抽查的夹层玻璃样品的尺寸、数量见下表。如构成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中有1片或多片为钢化玻璃时,耐辐照性样品允许用普通夹层玻璃替代。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抽查样品规格数量序号检验项目样品尺可(mm)样品数量(块)检验样备用样小计1耐热性3OO×3OO66122耐湿性300×30066123耐辐照性300×7666124落球冲击剥离性能610×6101212245霰弹袋冲击性能1930×864448注: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均包括了标准允许追加试验的样品。2检验依据2.1中空玻璃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露点GB/T119442耐紫外线辐照性能GB/T119442.2钢化玻璃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碎片状态GB15763.22抗冲击性GB15763.23窈弹袋冲击性能GB15763.24表面应力GB/T18144GB15763.22.3夹层玻璃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耐热性GB15763.32耐湿性GB/T5137.32002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3耐辐照性GB15763.34落球冲击剥离性能GB15763.35霰弹袋冲击性能GB15763.3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T11944中空玻璃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