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守法主题班会活动.ppt
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六年一班主题班会,你知道吗?,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近年来,中国青少年犯罪数量持续攀升,并且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的发展趋势。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和伤害这四类犯罪。公安部去年公布的数据显示,11岁开始犯罪的为65%;1215岁开始犯罪的为54%;1621岁开始犯罪的为46%。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少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7大特征,犯罪主体年龄结构趋于低龄化,侵财和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具有明显的团伙化作案特征,主体多来自教育弱化的家庭,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案例一:宿舍偷窃 付,男,2000级学生。该生于2002年4月28日晚在学生宿舍偷窃同学的手机一部。鉴于该生事发后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较深刻的检讨,根据深圳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稿)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付留校察看处分。,案例二:争执打架 张,男,2000级学生。2001年10月7日晚饭时间,该生在深圳大学荔山餐厅一楼与管理学院学生李发生争执,其后,张出手打了对方。事发后,该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较深刻的检讨,多次看望了对方并道歉,及时承担了对方的医疗检查费用。考虑到该生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经研究,决定从轻处理,给予张记过处分。,案例三、打击报复,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是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案例四、上网杀亲,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小新就去偷爷爷的钱。响声惊动了睡梦中的爷爷奶奶,不顾一切的小新砍死了奶奶,砍伤了爷爷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案例五、杀人邀赏,今年13岁的少年费小林是江苏省东海县曲阳乡曹庄村村民。自小就被父母娇纵的他,为了上网、吃喝玩乐,从6岁开始就经常偷拿家里的钱。2004年8月中旬的一天,某电视台播放了一桩绑架勒索案,绑架者绑架并杀害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敲诈勒索赎金19万美金。这则案例给费小林带来了“灵感”,为了弄钱,费小林将同村的小龙骗到村西杨树林,勒死了他并就地挖坑埋尸,然后携带小龙的部分衣裤离开,准备伺机向小龙的父母实施敲诈。费小林在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实后,竟还念念不忘悬赏,一直问办案人员:“案子现在已经破了,我能拿到你们的2万元悬赏金吗?”,说说身边的违法违纪现象,20072009学年学生违法违纪情况,共228人次参与持械斗殴30人次查房不在、夜不归宿49人次盗骗学校财产1人次多次在宿舍中组织赌博25人次违规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桌球室 114人次,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作弊,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2.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6.对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7.生活规律出现变化,睡懒觉,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爱撒谎,傲慢,野蛮,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赌博,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小学生应该学习的法律有哪些?,一提起“法律”这个字眼,总给人以威严、神秘的感觉,很多同学会觉得自己还是小学生,法律离自己很远,学习法律是以后的事。但法律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该如何寻求保护,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会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呢?,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参与赌博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以上不良行为可能产生下列后果:,1、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2、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案例1,事情发生在一个周末,三名高年级小学生正在四楼的楼道窗户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了窗户,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脸色铁青,鲜血从鼻孔、耳朵直往外流,后来被急救车救走。,讨论,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分析: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5/26/2023,2、甲违反了什么法?,分析: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5/26/2023,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分析: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案例2,崔小波,16岁,在家里是独子,是爸妈的希望,但他从小有个爱贪小便宜的习惯,看到别人有比自己好的尺子、铅笔、橡皮都要占为己有。老师向家长讲了这些事情,但他的父母不以为然,认为孩子小,长大了会懂的。但崔小波随着年龄的长大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偷窃自行车、电动车。,讨论:,看了这个案例,你认为崔小波父母的教育方法对不对?崔小波偷车的行为对不对?分析:崔小波父母的教育方法不对,崔小波偷车的行为更不对。崔小波的偷车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构成盗窃罪。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法院对崔小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少年儿童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学习: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宣誓,我们郑重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的小学生,做一个合法的小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5/26/2023,-,谢谢大家!,5/2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