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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解读,第一部分:侵权责任法概况 第二部分:侵权责任法重点条文解读,第一部分 侵权责任法概况,实施日期:2010年7月1日体 系: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意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对象: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1、名誉权:2、荣誉权:3、肖像权:【案例:半张脸的肖像权】4、隐私权:5、婚姻自主权:,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1、过错责任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案例:树木折断致人损害】3、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教唆行为:自己虽未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但对他人进行说服、诱导、怂恿或指使他人实施侵权的行为。【案例:帮人出谋划策 VS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2、帮助行为:自己虽未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但利用各种方式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共同危险行为: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1、责任界定分两种情形:2、免责事由(新):区别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同命同价问题: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限制条件:1、因同一侵权行为,例如重大交通事故、矿山事故;2、多人死亡的结果;3、“可以”,而不是“应当”;4、并没有规定必须以最高标准计算,而是综合考虑。,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产品责任: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四十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1、区别于合同责任:2、产品责任的主体:,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产品责任: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存在严重恶意,法律允许受害人要求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以示对侵权行为人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案例:黄三儿的冰喜两重天】,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案例:买车未过户,责任由谁担?】,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案例:车辆被盗立报案,发生事故不担责。】,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限制条件:1、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2、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3、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4、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环境污染责任:第六十五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1、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2、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高度危险作业责任:第六十九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1、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2、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案例:这样的地铁事故该不该赔?】,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高度危险作业责任: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案例:这样的铁路交通事故该不该赔?】张宝宝到邻市办事回来,为抄近路回家,翻越铁路线时,被正面驶来的火车当场撞飞死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发现附近铁路线都是密闭的铁网栅栏,而且都有“禁止翻越”的警示标志,因此认定张宝宝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铁路部门是否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问题:与前一案例的区别“进入”,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高度危险作业责任:第七十七条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2、海商法第十一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3、争议: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比较: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案例】,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物件损害责任: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过错推定原则:区别:共同危险行为,第二部分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重点法条 物件损害责任: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案例】,祝愿各位:事业蒸蒸日上、身体健健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