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事指南.docx
BSZN-1710082017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林业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 .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因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临时占用林地 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符合项目建设临时使用林地条件;(2)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城镇规划条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3)使用林地报件材料齐全完整。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临时占用林地不符合林地保护等级规定的建设项目o(2)提供申报材料不齐,告知补正材料不能补正的。(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外的其它不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对生态环境会造成重大影响情 形的。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 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 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 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植树造林面枳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 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 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 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 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 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枳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 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枳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 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 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口起7 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的通知(2015) 48号文件)。三、实施机关本事项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林业局。四审批条件临"占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 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枳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临 时占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林地及其采伐迹地而枳35公顷以下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审核;临时占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枳5公顷以下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 及其采伐迹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临时占用防护林 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不足10公顷的,由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行政审批政务管理局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林业窗口)六、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 印件纸质/电 子文件份数新 办备注1用地单位申请原件纸质4份V2异地造林规划设计原件纸质4份V3有调查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原件纸质4份V4使用林地申请表原件纸质4份V5县级以上发改部门、招商、经济商务部门作出的 立项批复复印件纸质4份V6项目区涉及的林权证(无林权证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作出林地权属证明)复印件纸质4份V7建设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纸质4份V8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副本复印件纸质4份V9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4份V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纸质4份V11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收据复印件纸质4份V12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原件纸质4份V13用地单位对恢复林业生产的承诺书原件纸质4份V14占用期满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交还所用林地的 协议原件纸质4份V15保证金交存凭证原件纸质4份V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 .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 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口。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13个工作口。1 .组织: 受理后5个工作口内由县林业局组织2个以上执法人员对拟使用林地的进行查验调查,填写现场查 验表,同时对拟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 口)。2.审核:受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对 使用林地报件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报领导审查,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自受理申请之口 起10个工作口内完成审核,制作转报文件。3.发证:省州县林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颁发项 目使用林地许可;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而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八、审批收费收费项目:植被恢复费。收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财税(2015) 122号。收费标准:(-)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果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 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 米不低于3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在上述下限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 情况,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征收标准。(-)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 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 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 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 港11码头、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电网、油气管网等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包括: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 建设项目。经营性建设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 营性墓地等建设项目。缴费时间:省厅审核同意后,领取证书前。缴费方式:植被恢复费缴存至平安银行有限公司昆明营业部(云南省林业厅植被恢复费专用账 户)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H、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 .提交方式(1)窗II提交。地址: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大厅林业窗II(2)网络提交。网址:http:/www.xzsp.ynws.povcn2 .提交时间窗II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西畴县林业局收到用地单位申请后,在13个工作口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10个工口内对使用林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天。并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验,13个工作口并向用地单位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 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口头或者在5 口内向用地单位发送申请材 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口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 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丸(四)审批发证材料齐全、具备审批条件的,符合县级审批权限的,县林业局13个工作口内审批发临时占 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超过县林业局审批权限的,县林业局13个工作口内审核上报上级林 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符合州林业局审批的,州林业局在20个工作口内审批核发临时占用林地 行准予政许可决定书。超过州林业局审批权限的,州林业局在20个工作口内审核上报省林业厅,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20个工作口内审核审批;超过省林业厅审批权限的,省林业厅20个工作日内 审核后上报国家林业局。同时有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项目,经有审核权的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 部门审核同意使用林地后,有关下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才能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占用 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权限是同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可以一并办理。公路、铁路、 输电线路、油气管线和水利水电、航道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可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一次或 者分批次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林地。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 窗II咨询。地址: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大厅林业窗II2. 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68083. 网络咨询。http:/www. xzsp. ynws. gov. cn(二)咨询回复通过窗I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口内在网络上的得 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西畴县政务服务网站()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审批证件为:临时占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证件有效期2年;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使 用林地。公路、铁路、水利水电、航道等建设项目临时占用的林地在批准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 的,应当在届满之口前3个月,由用地单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临时占用申请,并且提供所需审 批有关补偿材料。原审批机关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作出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临 时占用林地累计延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建设工期。其它建设项目不再作延续审批。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申请延续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自作出决定之口起13 口内制作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由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通 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10 个工作口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口满60天,即视为送达。审批结果将在西畴 县政务网站“公示”栏目中公布。(五)监督投诉监督投诉(监督电话:林业局纪检室:0876-7628260;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7628250 :县 委编办:0876-3032451)咨询及投诉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林业窗II。(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口起六十口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林业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 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西畴县政务网站卜载http:/www. xzsp. ynws. gov. cn,站点切 换(西畴县)一办事指南一部门窗1一林业局直接领取:受理窗口。网上服务大厅地址: (站点切换:西畴县)附件1.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许可办事流程图2 .使用林地申请表临时使用林地许可办事流程图使用林地申请表市(州、盟)县(市、区、旗)申请单位或个人: (单位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使用林地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批准机 关准号批文使用林地性 质使用期限森林植被 恢复费(兀)使用林地 类型总计防护林 林地特用林 林地用材林 林地经济林 林地薪炭林 林地苗圃 地其他林 地积公 面顷计国有集体蓄积(立 方米)计国白集体林地保护等级国家级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林地级别面积(公顷)级别面积(公顷)级别面积(公顷)森林公园林地湿it!§公园林地风景名胜区林地级别面积级别面积级别面积国家 级国家级国家级省级省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 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植 物及生境古树名木及 保护范围使用地方公益林地面积有/无有/无有/无省级公益林其他公益林注: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均包含其采伐迹地。声明:我单位承诺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 容不实之后果。1、本表采用A4规格用纸,分别县(市、区、旗)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2、项目类型:按代码填写。基础设施项目,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3- 经营性项目,4.城镇、园区建设项目,5.其他。3、使用林地性质:分别填写“长期”、“临时”、“直接”,对应勘查、开采矿 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临时占 用林地,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 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填写使用期限,以月为单位。4、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蓄积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