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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案卷标准与技能,一、执法文书与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二、行政处罚与证据收集三、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一、执法文书与行政处罚案卷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为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五月六日,文书规范总则,范围:适用于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 要求:各类文书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个部分:总则、文书类型、制作要求、附则,文书类别,51种,适用于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 文书性质分类:许可类文书(如餐饮服务许可)监督类文书(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处罚类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报告),执法文书类别,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2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单3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4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5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6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7餐饮服务许可延期通知书8不予餐饮服务许可决定书9不予变更餐饮服务许可决定书10不予延续餐饮服务许可决定书11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决定书12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决定书13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14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表 15案件受理记录 16立案报告 17现场检查笔录,执法文书类别,18监督意见书19责令改正通知书20询问笔录2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23产品样品采样记录24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2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2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27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28查封(扣押)物品决定书29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30封条 31技术鉴定委托书32检验结果告知书33案件合议记录 3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5陈述和申辩笔录,执法文书类别,36听证告知书37听证通知书38听证笔录39听证意见书40案件调查终结报告41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42行政处罚审批表43行政处罚决定书44送达回执45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46物品清单47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48结案报告49案件移送审批表50案件移送书51撤案决定书,文书制作要求(一),第五十五条文书制作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关要求。文书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应当为机关全称。文书编号形式为(年份)顺序号,如(2010)第0001号。第五十六条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用蓝色或者黑色的墨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页面清洁。文书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应当简明、完整、准确。签名和标注日期,必须清楚无误。有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文书制作要求(二),第五十七条各类文书中有关共性栏目的填写方法:文书本身设有“当事人”项目的,按以下要求填写: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等内容;是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内容。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以续页记录,但首页及续页均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案由写法为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案,例如XX酒楼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文书本身设有“当事人”项目的,可在书写案由时省略有关当事人的内容。,文书制作要求(三),第五十八条对外使用的文书本身设定签收栏的,在直接送达的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直接签收。没有设定或不能直接送达当事人的,一般应当另行制作使用送达回执,送达回执应当由被送达人签收。第五十九条询问笔录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记录原始状况。不得使用推测性词句,避免发生词句歧义。对方位、状态及程度的描述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文书制作要求(四),第六十条当场制作的采样记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当场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按捺指印或签字确认。对外使用的文书需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认为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基本术语二、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三、简易程序处罚案卷标准四、立卷归档标准,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基本术语,1、处罚主体:是指依法能够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组织。2、被处罚主体:是指实施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公民: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等。4、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种。,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基本术语,5、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6、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该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7、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8、时间:至少要具体到年、月、日。9、地点:要具体到市、县(市、区)、路、门牌号、楼层、房间号或乡、村、队和具体处所。,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基本术语,10、日期:要具体到年、月、日。11、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单位、职业、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是单位的,要记载其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一、实体标准 是指反映行政处罚案卷合法性的基本标准和要素,包括:主体、事实、适用法律和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实体标准,(一)主体合法1、处罚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领取罚没许可证;(2)实施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权限;(3)法律文书中,印章使用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4)履行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并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申领和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含国务院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已向当地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实体标准,(一)主体合法2、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1)被处罚主体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且在案卷中应有证明被处罚主体资格的材料;(2)被处罚主体必须是违法行为的当事人;(3)法律文书中,被处罚主体应当使用全称,且前后一致。,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实体标准,(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法律文书所述违法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2、准确记载违法时间、地点、情节、程度和后果以及调查取证过程;3、证据材料应当合法、真实,与违法事实有关联,足以证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后果。,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实体标准,(三)适用法律正确1、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2、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实体标准,(四)遵循处罚原则1、公正、公开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3、“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实体标准,(五)程序合法1、应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2、在时间顺序上应按照实施处罚的步骤记载;3、在形式上每一执法活动的内容、过程和结果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实体标准,(五)程序合法4、在行为方式上必须符合法定要求。(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符合听证条件的,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4)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组织听证;(5)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6)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7)法律文书的送达符合法定的时限、方式,案卷中必须有相应的送达回证;(8)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案卷文书标准:是指行政处罚案卷中,反映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规范的一般要求,分为五个部分:(一)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审查决定(四)送达和执行(五)结案,(一)立案,符合下列标准的,应当立案查处:(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二)基本违法事实存在;(三)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四)属于本行政部门管辖;(五)依法需要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六)依法需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的;(七)依法给予警告处罚后仍未改正并需要作出其他处罚的。,(一)立案,1、应当自受理或者现场监督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7日内制作立案报告,报请批准并指定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具体负责案件办理工作。2、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经办人应当填写案件移送书,报请批准后,连同案件相关材料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行政机关因管辖权归属不详而无法移送的,应当如实告知投诉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16.立案报告130002.doc,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第十九条规定:1.立案报告,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后,确认有违法事实,属于本部门管辖,需要予以立案调查,向有关领导提出的书面报告。2.立案报告中案情摘要,应当按性质和程度,由大到小、从重到轻加以排列,逐个提出问题并加以简要说明。同时要指明当事人违反的具体法规条款。3.负责人审批意见,是负责人对查处案件的批示。如批准立案,应当确定承办人员。,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立案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应有立案审批表,并明确以下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公民姓名、住址、电话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等。2、案件来源。检查中发现、举报、群众来信来访、领导交办、移送、途径披露和其他方式等。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注明检查的时间、地点。3、案情记载。应注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承办人对涉嫌违法事实、情节的客观判断。4、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当事人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条款,建议立案的理由、依据及意见、承办人签名及日期。5、办案机构意见。应有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签名及日期。6、审批意见。应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及日期。,(二)调查取证,主要法律文书有调查笔录、抽样取证文书、先行登记保存文书、鉴定结论、告知及听证文书、调查终结报告等。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案卷内所有调查取证文书中均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调查取证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20.询问笔录130006.doc秦皇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20.询问笔录130006.doc,询问笔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第二十三条规定:1.询问笔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案件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被询问人的询问记录文书。2.基本情况,应当记录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住址(联系地址)以及与被调查对象的关系等。3.询问时间,应当写明询问的起止时间。4.询问地点,应当写明询问的具体地点。5.询问内容,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询问笔录,询问笔录(每份询问笔录只能对应一个被询问人且每次询问制作一份)应当有:1.询问起止的时间和地点;2.询问人和记录人姓名;3.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应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等);4.询问内容(包括反映本案事实的时间、地点、行为及行为人、情节、后果等);,询问笔录,5.被询问人对笔录的意见(应有“记录属实”的字样并由被询问人逐页签名或盖章);6.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和申请回避的记载(使用专门告知文书的除外);7.询问笔录记录的被询问人回答的问题,有更改的,应由被询问人在更改处捺手印;8.询问笔录为多页时,被询问人应捺骑缝手印;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应在笔录中注明,并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名。,制作询问笔录的具体要求,首部1.被询问人主要包括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住址或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姓名等基本信息应与个人身份证、驾驶证或居住证等有效法律证件一致。2.询问时间应写明询问的起止时间,即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结束。,制作询问笔录的具体要求,首部3.询问地点应写明询问的具体地点。如:市路号单位会议室。注意不要将地点写成地址。4.页码记录完毕,在第 页处逐页填写页码,共 页处填上总页数。,制作询问笔录的具体要求,正文1.记录告知事项记录询问前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同时告知被询问人的相关法定义务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和申请回避的权利等内容。例如,“我们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今天就一事向你了解情况,对询问的问题你应当如实回答。否则,你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制作询问笔录的具体要求,正文2.询问内容询问采用“一问一答”方式,例如,“问:”、“答:”;或者“?”、“:”。询问时首先核实被询问人身份的基本要素。其次是重点围绕违法事实涉及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情节、何故、何果等七何要素进行询问,主要查清违法主体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的过程、手段、涉及的物品、违法所得,违法的原因、动机、目的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为准确认定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提供依据。,制作询问笔录的具体要求,尾部1.被询问人阅后意见及签名。记录完毕,应交被询问人核对,如果被询问人对记录有异议,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被修改处由被询问人签名或按指印确认。经核对记录内容无异议后,被询问人应当在每页的“被询问人阅后意见及签名”处注明“以上笔录我看过,记录属实”,签名并注明时间。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应当由现场两名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制作询问笔录的具体要求,尾部2.执法人员签名:由现场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分别签名并注明行政执法证件号码。3.记录人签名:由具体书写询问笔录的执法人员签署姓名。4.续页:询问内容在文书首页记录不完时,可使用执法文书续页,但应注意逐页按照正页尾部要求完整填写。,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17.现场检查笔录.doc秦皇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17.现场检查笔录.doc,现场检查笔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第二十条规定:1.现场检查笔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或者案件调查过程中,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勘验时记录的文书。2.检查时间,应当写明实施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3.检查地点,应当写清勘验、检查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4.检查记录,应当准确、客观地记录现场勘验、检查或者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一个案件有多处现场的,应分别制作笔录)应当具备:1.检查的时间、具体地点;2.被检查人基本情况。被检查人是公民的,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情况;被检查人是单位的,要记载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其他有关人员在场的,记载其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3.检查的完整内容记录(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准确客观地记载违法事实或违法行为与违法情节等);,现场检查笔录,4.检查记录人员签名;5.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应注明“情况属实”的字样并逐页签名或盖章;6.被检查人拒绝签字或不在现场的,应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或两名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原因;7.笔录中有更改之处时,应有被检查人捺手印、盖章或签名;8.笔录为多页时,被询问人应捺骑缝手印。,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第二十条规定:现场检查笔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或者案件调查过程中,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勘验时记录的文书。检查时间,应当写明实施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检查地点,应当写清勘验、检查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检查记录,应当准确、客观地记录现场勘验、检查或者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求,正文部分1.首先应写明“在XX X单位X X X(职务、姓名)陪同下进行了现场检查”。2.笔录记载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全面、准确,严谨、简洁,并与被监督对象的法定义务、情节以及法律责任相关联。3.在检查过程中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取证的,或者现场提取书证、物证的以及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的,应在现场检查笔录中予以记载。,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求,特别注意1.当事人拒绝在现场检查笔录上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签字确认的,应当注明情况,并由2名执法人员签名。2.现场检查笔录正页不够使用时可使用文书续页,但应注意逐页按照正页尾部要求完整填写。3.现场检查笔录是针对有关情况的真实记载,不得事后补作。,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的四大要素,四大要素:1.时间2.人物3.地点4.内容,四大要素之一时间,1.时间:年、月、日2.执法人员对违法现场检查的时间,又包括当事人在现场笔录上签字的时间。3.执法人员填写的检查时间与当事人现场笔录上所签的时间应一致,不能存在矛盾。4.执法人员不能粗心大意,应仔细地核对。,四大要素之二人物,人物包括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其他部门配合执法的人员也要记录在笔录中。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当事人签名的内容要与现场笔录中记录的名字一致,特别情况要详细说明。,四大要素之二人物,当事人签名的记录的几种情形:1.违法当事人有营业执照、又在现场的,要以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作为现场检查笔录的被检查人;2.违法当事人有营业执照,不在现场的,也要以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作为现场检查笔录中的被检查人。但在笔录上签字时,既要注明原因,又要让现场留守人员签字盖章,并注上代签二字;3.违法当事人既有营业执照,又在经营现场,但其就是不愿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对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要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字”。如有必要,应让周围邻居签字证明,或者请公证人员到场作证。4.违法当事人属于无照经营,在核实当事人身份证后,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作为现场检查笔录中的被检查人。,四大要素之三地点,包括违法当事人营业执照上核定的经营地点和实际案发地点。1.违法当事人在营业执照上核定的地点从事违法活动;2.违法当事人在其他地点从事违法活动。例如,执法人员在餐馆查获销售假冒产品,违法地点就是该餐馆;有些假冒产品是在仓库或别的地方查获的,违法地点就是仓库或别的地方。这就要求执法办案人员要根据不同的地点、情况真实记录。一份好的现场检查笔录,应达到别人即使不到现场也能通过阅读现场笔录知道当时情形的效果。,四大要素之四内容,这是现场检查笔录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1.现场查出假冒伪劣商品的数量,进货(销货)凭证的单价,原始账册的有关数据都要记录清楚。2.如果需要采取异地扣留或就地封存行动,商品的名称、数量以及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都要写在笔录之中。3.特别要注意的是,在现场检查笔录中,物品的记录数量与扣押财物通知书的数量要吻合,做到三线合一(现场记录、扣留通知书、物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2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30011.doc秦皇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2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30011.doc,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文书,第二十八条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证据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应当写明保存方式、保存期限、保存地点以及保存证据的有关内容。第二十九条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保存的证据做出处理决定的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全称,保存决定书做出的时间、文号及具体处理决定。,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文书标准,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注明:当事人的名称(姓名);登记保存物品的法律依据、理由、名称、规格、数量等物品性状描述;登记保存物品的方式、期限和地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和主管领导签字及行政机关印章,并有日期。(2)物品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文书(使用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物品处理意见;当事人签名盖章;行政机关印章及日期。,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文书,对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对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者鉴定的,送交有关部门检验或者鉴定;(二)对依法需要没收的物品,应当转为查封、扣押等措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予以没收;(三)依法应当移交有关部门的物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四)对依法不需要没收的物品,解除登记保存并退还当事人;(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方式处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后,应当及时采取收集和固定证据的措施。(一)提取原物。根据登记造册物品的不同,应当分别进行选择性抽样和随机性抽样。提取原物作为证据的,应当开具采样记录。(二)拍照、录相、绘画或制作勘验笔录。证据保存期限届满,应当分别情况作出处理。(一)一般物品,应当制作并送达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予以解除封存;采取异地保存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二)可疑导致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物品,应当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并制作、送达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物品,应当依法作出予以没收、销毁或者停止使用的处理决定。,调查收集书证的要求,1.书证应取得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取得原件有困难的,可以取得原件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2.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应当与原件核对无误;3.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应当有当事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4.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应当注明出处,并由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5.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应当附有说明材料;6.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调查取得的物证的要求,1.应取得原物。取得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取得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能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2.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可以提取其中一部分。,调查取得的证人证言的要求,1.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2.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3.注明出具日期;4.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调查取得的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证据的要求:,1.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取得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是复制件;2.案卷中附有该资料内容的文字记录,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并由承办人员签名;3.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当具备: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2、申请鉴定的时间及内容;3、明确的结论性意见;4、鉴定机构印章、日期;5、鉴定人员签名。,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40.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30025.doc秦皇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40.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30025.doc,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有对案件调查的来源、调查经过;(2)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有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记录;(4)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依据;(5)有案件调查机构的处理建议。,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制作要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应当符合餐饮服务执法文书规范第四十三条的规定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承办人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就案情事实、对所调查问题性质的认识、对当事人责任的分析、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所做的正式报告的文书。2.承办机构,指主要办理该案件的部门。3.承办人,指负责办理该案件的执法人员。4.案情及违法事实,应当简明扼要,写清案件的经过和结果,违反的法律条款等。,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制作要求,5.相关证据,应当列明已经查证属实的,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6.争议要点,应当写明当事人与承办人之间对案情事实的不同观点,以及承办人之间对案件的不同意见。如无争议则写“无”。7.处理建议,经过调查,立案时的违法事实不存在的案件,或者情节轻微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写明建议终结调查并结案等内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写明拟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等。8.负责人意见,应当写明承办部门负责人是否同意承办人的意见,对需要合议的案件应当提出进行合议的具体意见。,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制作要求,5.相关证据,应当列明已经查证属实的,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6.争议要点,应当写明当事人与承办人之间对案情事实的不同观点,以及承办人之间对案件的不同意见。如无争议则写“无”。7.处理建议,经过调查,立案时的违法事实不存在的案件,或者情节轻微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写明建议终结调查并结案等内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写明拟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等。8.负责人意见,应当写明承办部门负责人是否同意承办人的意见,对需要合议的案件应当提出进行合议的具体意见。,处理建议,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员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分别提出以下处理建议:一、确有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提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具体处罚内容。同一违法主体存在多个违法行为的,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处理建议,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并说明理由。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说明理由,依法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四、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提出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的建议。五、违法行为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同时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还应当依法提出行政处罚的建议。,处理建议,行政罚款裁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对可以认定违法所得的案件,在没有从重、加重、从轻、减轻情节时,罚款额度以最高倍数罚款的二分之一为宜;2、违法所得无法查清、不需调查违法所得以及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违法所得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确定罚款额度;3、分别裁量合并罚款的,应当高于单项罚款的最高额,不高于各单项罚款之和。,合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合议:(一)吊销行政许可;(二)责令停产停业;(三)给予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等处罚的。,案件集体讨论,1.涉嫌犯罪拟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2.罚款或销毁、没收财产10万元以上的案件;3.致人死亡、伤残或者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案件;4.变更或撤销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5.严重污染的事件;6.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7.本机关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处室和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参加讨论会。案件集体讨论笔录直接入卷保存。,告知与听证文书,一、承办人员应当于调查终结或经合议、集体讨论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或听证申请权。二、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3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30019.doc秦皇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3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30019.doc,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载明一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等或者公民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2.有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的条、款、项、目及完整记载;3.应告知当事人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额度;4.有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以及陈述、申辩的途径、期限;5.应载有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及印章。,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35.陈述和申辩笔录130020.doc秦皇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35.陈述和申辩笔录130020.doc,陈诉和申辩笔录,1.应当有陈诉和申辩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2.有陈述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及与本案的关系;3.有陈诉和申辩的内容;4、有陈诉人及记录人的签名。,陈诉和申辩,1.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应当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上应当由当事人盖公章或签名。不能提交书面材料的,承办人员应当制作陈述和申辩笔录,并要求当事人在陈述和申辩笔录上签字确认。2.承办人员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制作陈述和申辩意见书,逐级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和理由的,应当重新合议。,听证文书,包括: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或听证公告、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等。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具备的事项与处罚事先告知书基本相同。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应有书面记载。,听证文书,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通知书。通知书要注明:当事人,举行听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的姓名,告知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听证主持人回避的权利,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及日期。听证公告应明确:案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有关事项;行政机关印章及日期。,听证文书,听证笔录具备的事项包括: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记录人、案件调查人、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的基本情况;听证过程中的陈述、质证等详细内容;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代理人、有关证人签名等。,听证文书,听证意见书应当具备: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参加人情况;案件调查人提出当事人的违法、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的内容;当事人针对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建议、适用法律等提出的身边和质证,及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要求;争论的焦点问题;主持人意见及签名;报告形成时间等。,告知与听证,1.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的,承办人员应当于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期限届满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审批单,报请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或者授权的其他领导签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2.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承办人员应当根据有关领导对陈述和申辩意见书的批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审批单,报请行政部门领导签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3.经过听证的案件,按照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的签批意见作出处理。,审查决定,主要法律文书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43.行政处罚决定书130028.doc秦皇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43.行政处罚决定书130028.doc,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被处罚人是单位的填写单位全称,是个人的填写姓名。同时,还应写明被处罚人的地址。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查实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违反的法律条款、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还应当将罚款缴往单位、地址和缴纳期限,复议和诉讼的途径、方法和期限等事项进行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标准,(1)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有行政处罚的种类、类别和依据(含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进行裁量的依据)。(4)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实行罚缴分离的,应告知当事人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是否有加处罚款的规定。(5)有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或决定处罚的日期为准)。(7)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印章。,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19.责令改正通知书130005.doc秦皇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19.责令改正通知书130005.doc,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通知书,是对有违法事实,但案情轻微,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提出限期改正的文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具体的责令改正意见、改正期限和法律依据。责令改正通知书存根由执法人员填写。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与责令改正通知书存根文号应当一致。,责令改正通知书标准,(1)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有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的全称及具体条、款、项、目。(3)有责令改正的内容及期限。(4)有行政机关全称、印章及日期。,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44.送达回执130029.doc秦皇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式样)44.送达回执130029.doc,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文书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第四十七条规定:送达回执,是确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送交有关当事人时签收的文书。送达回执可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回执应当写明送达人、送达方式、送达机关、送达文件名称及文号、送达地点、签收人等内容。在当事人拒绝签收而采用留置送达方式时,应当在备注栏说明有关情况,并邀请见证人签字并注明日期。,送达回执文书标准,适用于发生法律效力和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的送达。送达回执必须包括:送达文书的名称;受送达人的名称(姓名);送达时间、地点;送达方式(代收送达、留置送达的应在备注中注明;公告送达应将公告文书归档入卷;邮寄送达的可以将挂号信回执粘贴于备注中);送达人签名、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执行文书文书标准,1.处罚全部履行的,应有相应的凭证。如行政处罚缴款书、违法物品监销单等;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