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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产品监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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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产品监管.ppt

    消毒产品监管,一、消毒产品审批管理二、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要求三、目前消毒产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消毒产品监管行政处罚,一、消毒产品审批管理1、消毒产品定义:消毒剂: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器械灭菌、餐具、瓜果蔬菜、水、环境、物表、空气、污物消毒(九大类)消毒器械: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器械灭菌、餐具、水、空气、物表 生物指示物:压力蒸汽、环氧乙烷、紫外线、电力辐射、甲醛等,化学指示物:压力蒸汽、环氧乙烷、紫外线、电力辐射、化学消毒剂浓度等 灭菌物品包装物:压力蒸汽、环氧乙烷 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纸)皮肤粘膜卫生用品(消毒湿巾、抗(抑)洗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 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2、消毒产品卫生许可发放权限消毒剂、消毒器械(包括消毒生物指示物及化学指示物、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许可批件由卫生部审批;部分卫生用品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抗抑菌洗剂)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洗剂生产卫生许可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卫生部2003年第24号文 二00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管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卫生行政部门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备案制度和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制度。,卫监督发2005208号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调整内容:一、以下产品不再纳入消毒产品 1、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发、头皮、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2、口罩;3、避孕套,二、取消对下列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 1、紫外线杀菌灯;2、食具消毒柜;3、压力蒸汽灭菌器;4、75%单方乙醇消毒液。注意:1、企业的卫生许可仍然要;2、产品上市后2个月内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卫生部关于印发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65号)一、2007年10月1日起,取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戊二醛类消毒剂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二、消毒剂生产企业应当在取得相应工艺类别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按照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组织生产上述消毒剂,并且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和批次检验,合格后才能销售。:,1、对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新产品首次上市前,以及批件到期后的产品继续生产前,上述消毒剂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相关检验和产品说明书审核。2、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原液有效杀菌成分含量和pH值等检验 在每批产品投放市场前(包括已经取得批件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原液有效杀菌成分含量和pH值等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卫生安全评价检验应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项目如下:戊二醛类消毒剂:戊二醛含量测定;加pH调节剂前、后的pH值测定;根据说明书使用范围进行相应的微生物杀灭效果测定。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原液有效氯含量测定;产品稳定性测定;根据说明书使用范围进行相应的微生物杀灭效果测定。,三、经营单位在经营上述消毒剂前,必须索取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和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对标签说明书进行查验,符合规范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的方可经营。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上述消毒剂时,除索取上述材料外,必要时可要求对产品有效杀菌成分含量、pH值以及微生物杀灭效果等指标进行再次检验。,关于涉水并具有消毒作用产品的规定:1、如果该类产品仅用于生活饮用水或水箱的消毒,应按照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作为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或一般水质处理器申报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如果该类产品除了用于生活饮用水或水箱的消毒外,还用于其他方面的消毒,则应按照现行消毒管理办法作为消毒剂或消毒器械申报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消毒产品质量监管1、消毒产品原料要求2001年10月16日,卫生部以卫法监发2001288号文发布卫生部关于消毒剂及抗菌卫生用品原料使用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了氧氟沙星、甲硝唑、联苯苄唑等抗菌药物和去甲肾上腺素及其盐类等激素不得作为生产消毒产品的辅助原料。2003年2月14日卫生部又发布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41号文),规定了禁止在消毒产品生产中添加抗生素类药物。,2003年6月30日,卫生部颁布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其中第二十条规定,用于生产卫生用品的原料必须无毒、无害、无污染,有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禁止使用废弃的卫生用品作原料或半成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对卫生用品的原料初始污染菌进行了规定;消毒级10000cfu/g,2009年4月 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消毒产品中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检测方法的通知 规定了6种糖皮质激素、8种抗生素的检验方法。醋酸氢化可的松、醋酸氟轻松、醋酸可的松、醋酸地塞米松、醋酸泼尼松、地塞米松;甲硝唑、金霉素、土霉素、米诺环素、红霉素、头孢拉定、四环素、氯霉素,2007年9月28发布的次氯酸钠类消毒液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规定了次氯酸钠类消毒液的原料要求:次氯酸钠溶液:原料质量应当符合次氯酸钠溶液GB19106 中规定的A型质量标准,有效氯含量10。烷基磺酸钠:原料质量应当符合工业烷基磺酸钠QB142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规定。烷基苯磺酸:原料质量应当符合工业直链烷基苯磺酸GB/T8447规定。氢氧化钠应当符合工业用氢氧化钠GB209规定。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生活饮用水,2007年9月28发布的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规定了戊二醛类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戊二醛:应为医用或药用级,标示含量为50%。脂肪醇聚氧乙烯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产品质量要求,含量99%。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或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溴化铵: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产品质量要求,含量45%。亚硝酸钠:应为医用级或分析纯,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要求,含量98%。碳酸氢钠:应为食用级或分析纯,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要求,含量98%。水:纯化水。,2、消毒产品卫生质量要求消毒剂:我国尚无统一的消毒剂的国家标准或卫生部行业标准,因此,消毒剂卫生质量中的有效成分含量、PH值、稳定性等理化指标按原审批的卫生许可批件时的企业标准执行。不同种类的消毒剂和产生消毒液的消毒器械理化指标差异很大,而消毒效果、安全性能主要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皮肤黏膜消毒剂还应符合:(1)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41号)中有效消毒作用时间的规定(2)卫生部关于发布皮肤黏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214号)的有关规定。,用于外科洗手和皮肤消毒的消毒剂,在使用浓度下,对检验项目规定试验菌的有效作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分钟;用于卫生洗手消毒的消毒剂,在使用浓度下,对检验项目规定试验菌的有效作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分钟。用于黏膜消毒剂,限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前后黏膜的消毒,在使用浓度下,对检验项目规定试验菌的有效作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分钟。,皮肤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浓度(W/V):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为4.50%2,4,4-三氯-2-羟基二苯醚为2.00%苯扎溴铵或苯扎氯铵为0.50%戊二醛为0.10%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浓度(W/V):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为0.50%2,4,4-三氯-2-羟基二苯醚为0.35%苯扎溴铵或苯扎氯铵为0.20%戊二醛为0.10%,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应当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液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规定有效氯含量:在标识的有效期内,原液有效氯含量在47范围内。稳定性 包装后的消毒剂,在遵守储运、贮存规则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不得低于6个月。在标识的有效期内,原液有效氯含量不得低于标识有效氯含量下限值、且应4。,戊二醛类消毒剂应当符合戊二醛类消毒液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规定戊二醛含量 2.0%2.5%。pH值 加pH调节剂前:pH3.54.5。加pH调节剂后:pH7.58.0。有效期:在室温避光、密封保存条件下,有效期不低于2年。在标识有效期内戊二醛有效成分含量应2.0%。连续使用期限:室温状态下,加入防锈剂和pH调节剂后,用于医疗器械浸泡消毒或灭菌,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4天,且使用期间戊二醛含量应不得低于1.8%。,消毒器械(1)紫外线灯管应符合紫外线杀菌灯(GB19258-2003)的要求(2)电热(远红外线)、紫外线、臭氧及其组合型等各种食具消毒柜应符合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GB17988-2005)(3)其他消毒器械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有关要求,卫生用品:(1)隐形眼镜护理液应符合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GB19192-2003)的有关要求(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应符合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中的有关要求。细菌总数:普通级200cfu/g 消毒级20cfu/g 真菌总数:普通级100cfu/g 消毒级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和化脓性菌不得检出,3、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要求卫生部关于制止健康相关产品违法宣传性功能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7号)对伪造卫生部门批文或文号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缔。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凡发现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宣传为性产品的,以及明示或暗示有改善性功能作用的,一律取缔。,2003年2月14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41号)规定,抗(抑)菌制剂不得宣传消毒、灭菌效果,不得暗示疗效,用于阴道黏膜的抗(抑)菌制剂,应在标识中标明“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2005年5月30日起实施的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08号),进一步规定了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卫生要求,包括皮肤黏膜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不得宣传对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等特定部位的消毒或抗(抑)菌作用。,2005年11月4日发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禁止标注以下内容:(一)卫生巾(纸)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杀菌、除菌、药物、保健、除湿、润燥、止痒、抗炎、消炎、杀精子、避孕,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等内容。,(二)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对象和保质期等内容。卫生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和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抗/抑菌、杀菌作用。,(三)抗(抑)菌剂产品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及对象、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无检验依据的有效期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抗(抑)菌产品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四)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禁止标注全功能、高效、无毒、灭菌或除菌等字样,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消毒、抗(抑)菌作用,以及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和保质期。,(五)消毒剂禁止标注广谱、速效、无毒、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内容;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范围、剂量及方法,无检验依据的杀灭微生物类别和有效期;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等内容。,三、目前消毒产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违规添加药物问题严重 添加激素、抗生素、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药物等。中药消毒剂、抑菌剂添加化学消毒剂 消毒剂实际成分与审批是不一致,2、在产品名称、标签或说明书中明示或者暗示其产品为性用品,宣传改善性功能。,3、夸大宣传、暗示治疗效果闽卫消证字2007第0048号,赣卫消证字2008第0459号 江西康瑞堂实业有限公司,4、用于人体特定部位的消毒,5、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含量及稳定性不合格,6、消毒器械一证多用,7、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及戊二醛类消毒剂未开展卫生安全评价 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伪造卫生安全性评价报告、评价结果显示产品不符合要求仍上市的产品,以及未按要求进行每批次卫生质量检验的产品。,四、消毒产品监管中的行政处罚 为了加大对消毒产品违规添加药物及夸大宣传的处罚力度,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42号),特别强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适用于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要求(一)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条件、要求,继续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公告。,(二)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依法给予处罚。现场检查发现或检测发现产品违法添加抗生素、激素等物质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三)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处罚,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四)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没有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要将此情况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五)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08号),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宣称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对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的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向当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通报,说明此类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说明有关情况。,(六)对于伪造、冒用卫生许可证照文号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同时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卫生部关于印发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65号)对次氯酸钠类和戊二醛类消毒剂未开展卫生安全评价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消毒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企业在产品上市前进行的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对于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伪造卫生安全性评价报告、评价结果显示产品不符合要求仍上市的产品,以及未按要求进行每批次卫生质量检验的产品,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依法进行处罚。,卫生部关于次氯酸钠类消毒剂产品有效期等监管问题的批复 2007年11月1日后生产或进口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如标识了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文号,则其标签标识的名称、剂型、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等内容必须与许可批准时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应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我省消毒产品今后抽检的重点皮肤粘膜消毒剂:重点查处夸大宣传,添加抗菌药物、激素及治疗性功能障碍药物;消毒剂:有效含量与标示、标准是否一致,有效期是否能达到要求。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及戊二醛类消毒剂是否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是否进行批次检验。,重点项目测定对宣传有性功能产品的卫生用品,可以针对性地做枸橼酸西地那非、前列腺素E1(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等药品检测;对宣传有治疗妇科炎症的卫生用品可以针对性地做氧氟沙星、甲硝唑、联苯苄唑等抗菌药物和甲肾上腺素及其盐类等检测;对中草药消毒剂可以选作一些化学消毒剂含量项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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