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监督管理.ppt
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监督管理,孙树丰衡水市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03182179368,讲课提纲,1、监督管理对象及内容2、监督的法律依据3、医院消毒、灭菌要求 4、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要求 5、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的卫生监督,讲课提纲,6、消毒供应室消毒隔离的卫生监督7、手术部(室)消毒隔离的卫生监督8、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的卫生监督 9、医护人员消毒知识培训的卫生监督 10、医院使用消毒产品管理的卫生监督 11、法律责任,序,案例分析:1998年4至5月,某市妇儿医院发生了严重的医院感染爆发事件,在该院接受手术的292例病人中,共发生术后伤口以龟分枝杆菌为主要病原体的混合感染158例,切口感染率为54.11%。通过对手术过程各个环节的深入调查后证实,直接感染源为手术所使用的刀片和剪刀,而浸泡刀片和剪刀所使用的Lj-强化戊二醛消毒灭菌剂因配置错误、使用不当以及消毒剂本身浓度和产品说明存在的问题导致手术所用器械未达到灭菌效果。,案例讨论:1、造成此次医院感染的原因有哪几 个环节?2、如何杜绝因消毒灭菌不规范造成的 医院感染?,我国医院感染典型案例,1、.深圳市妇儿医院手术后伤口感染事件;2、安微宿州眼球事件;3、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 感染事件;4、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发生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医院是传染病最大的传染源,院内感染不仅会对医务人员和病人造成伤害,还会引起对社会的传播。医疗机构的消毒是预防控制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对此要高度重视。WHO提出的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关键措施: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合理使用抗生素以及监测和通过监测进行评价等,表明消毒与灭菌对控制医院感染非常重要.,有关消毒术语,1、消毒: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2、灭菌: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3、化学指示物:利用某些化学物质对某一杀菌因子的敏感性,使其发生颜色或形态改变,以指示杀菌因子的强度(或浓度)和/或作用时间是否符合消毒或灭菌处理要求的制品。,4、生物指示物:将适当载体染以一定量的特定微生物,用于指示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制品。5、消毒剂: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6、灭菌剂: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使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7、高效消毒剂: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孢子等,对细菌芽孢(致病性芽孢菌)也有,一定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要求的制剂。8、中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9、低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10、中和剂:在微生物杀灭试验中,用以消除试验微生物与消毒剂的混悬液中和微生物表面上残留的消毒剂,使其失去对微生物抑制和杀灭作用的制剂。,11、中和产物:指中和剂与消毒剂作用后的产物。12、菌落形成单位:在活菌培养计数时,由单个菌体或聚集成团的多个菌体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集落,称为菌落形成单位,以其表达活菌的数量。13、自然菌:在消毒试验中,指存在于某一试验对象上非人工污染的细菌。14、存活时间:用于生物指示物抗力鉴定时,指受试指示物样本,经杀菌因子作,用后全部样本有菌生长的最长作用时间。15、杀灭时间:用于生物指示物抗力鉴定时,指受试指示物样本,经杀菌因子作用后全部样本无菌生长的最短作用时间(min)。16、D值:杀灭微生物数量达90%所需的时间(min)。17、杀灭率:在微生物杀灭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微生物数量减少的值。18、灭菌保证水平:指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灭菌保证水平通常表示为10-n。如,设定灭菌保证水平为10-6,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19、疫源地消毒: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20、随时消毒:有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除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随时进行的消毒。,21、终末消毒:指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22、预防性消毒: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23、无菌检验:证明灭菌后的物品是否存在活微生物所进行的试验。24、生物负载:被测试的一个单位物品上承载活微生物的总数。25、暴露时间:消毒或灭菌物品受到消毒因子作用的时间。又称作用时间、处理,时间。26、对人员的卫生处理:对污染或可能被污染人员进行人体、着装、随身物品等的消毒与清洗等的除污染处理。27、抗菌: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杀灭细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28、抑菌: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抑制细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29、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和评价消毒,与灭菌效果的指示器材。30、需消毒的单位、场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加工、出售运输皮毛(羽毛)单位,经营、出售、捐助旧衣服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科研、教学、生产单位,殡仪馆、火葬场和停放尸体的场所及车辆,从事消毒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疫源地等。,一、医疗机构消毒监督 管理对象及内容,(一)监督管理对象,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监督管理对象主要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二)监督管理的要求,1、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2、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制度 3、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的无害化处理4、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二)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承担消毒管理的具体工作。因医疗机构的规模不同,功能不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可以设置独立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也可以将此项工作确定给一个部门。总之,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医疗机构的消毒管理必须做到有岗、有人、有职责、有制度。,(二)监督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制度 医疗机构消毒和灭菌应当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别是医疗机构对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二)监督管理的要求,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用后的无害化处理 医疗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二)监督管理的要求,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灭菌质量自我监测系统,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工作。自我监测的操作和结果应有记录,对监测不合格的问题所做的改进也应有记载。对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的监测手段包括:进货索证、抽检化验产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使用的方法是否符合要求等。,(三)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医疗机构消毒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情况 医疗机构消毒执行情况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管理情况 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一次性医疗器具,用后是否予以销毁 医疗机构使用中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的消毒效果是否符合要求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医疗机构的实验室消毒,(三)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医疗机构的实验室消毒 传染病防治法第22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消毒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案例分析,SARS的实验室感染:概况:2004年4月发生,事件波及北京、安徽两省市。案例讨论:造成SARS的实验室感染的原因分析。,钟南山院士的说法,钟南山在2006年8月英国医学杂志中文版对我国的该起实验室感染有这样的评论:1、非专业人员介入SARS研究项目;2、使用未确定功效的方法灭活病毒;3、P3实验室的正确操作可能有问题;4、对发热病人没有进行监测。,使用未确定功效的方法灭活病毒,SARS病毒的免疫原性研究需要抗原抗原由灭活的SARS病毒制备灭活病毒常用56,30min的方法,但对病毒的抗原性影响较大NP40作为一种有机溶剂,国外实验室又将其用于病毒灭活的报告评价采用化学灭活法的效果时,需要去除灭活体系中多余的化学物质,二、监督的法律依据,(一)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消毒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一)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消毒 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规范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一)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消毒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一)传染病防治法,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单位消毒 第二十二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一)传染病防治法,卫生监督职责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 第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第五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 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二)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 第六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七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二)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 第八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第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二)消毒管理办法,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单位消毒 第十三条规定: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二)消毒管理办法,卫生监督职责 第三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三)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主要的相关规范、规定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三)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主要的相关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GB15981-1995医疗卫生用品辐射灭菌消毒质量控制标准 GB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GB15980-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15979-2002 紫外线杀菌灯 GB15979-2002,(三)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主要的相关标准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GB17988-2004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生物指示物 第1部分:通则 GB18281.1-2000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生物指示物 第2部分:环氧乙烷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GB18281.2-2000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生物指示物 第3部分:湿热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GB18281.3-200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化学指示物 第1部分:通则 GB18282.1-2000,三、医疗卫生机构消毒 灭菌要求,(一)选择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产品,并按照批准使用的范围和方法在医疗卫生机构和疫源地等消毒中使用。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害程度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 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害程度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医用物品对人体的危险性是指物品污染后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据其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三类:1高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粘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粘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输血器材、输液器材、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器、血液和血液制品、导尿管、膀胱镜、腹腔镜、脏器移植物和活体组织检查钳等。,2中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仅和皮肤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的组织内。例如,呼吸机管道、胃肠道内窥镜、气管镜、麻醉机管道、子宫帽、避孕环、压舌板、喉镜、体温表、口罩等。,3低度危险性物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物品。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粘膜相接触。例如,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护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例如:毛巾、面盆、痰盂(杯)、地面、便器、餐具、茶具、墙面、桌面、床面、被褥、一般诊断用品(听诊器、听筒、血压计袖带等)等。,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害程度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1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方法处理。2中度危险性物品,一般情况下达到消毒即可,可选用中效或高效消毒法。但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要求并不相同,有些要求严格,例如内窥镜,体温表等必须达到高效消毒,需采用高效消毒方法消毒。3低度危险性物品,一般可用低效消毒方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作特殊的消毒要求。例如,在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必须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用有效的消毒方法。,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1、对受到细菌孢子、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水平消毒法和灭菌法。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和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效以上的消毒方法。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可选用中效或低效消毒法。4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5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选择消毒方法时需考虑,一是要保护消毒物品不受损坏,二是使消毒方法易于发挥作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可选用干热灭菌。2不耐热、不耐湿,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或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灭菌。3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灭菌剂。4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或液体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微生物对抗微生物剂的敏感性 微生物对抗微生物剂的敏感性是指微生物对杀菌因子的敏感水平。目前已知,微生物对杀菌因子的敏感性从大到小的顺序为:,1亲脂病毒(有脂质膜的病毒):例如乙型肝炎病毒、流感病毒等。2细菌繁殖体。3真菌。4亲水病毒(没有脂质包膜的病毒),例如甲型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5分枝杆菌(结核分枝杆菌、龟分枝杆菌等)。6细菌芽孢:例如碳疽杆菌芽孢、枯草杆菌芽孢等。7朊毒(感染性蛋白质):如疯牛病朊毒,消毒、灭菌因子基本分类,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抗微生物因子对微生物作用的水平来确定。抗微生物因子对微生物作用的水平是指消毒、灭菌方法,杀灭微生物的种类和作用的大小。其方法可分为下述四类:,1灭菌法:可杀灭外环境中除了一些高抗力的细菌芽孢以外的所有微生物的物理、化学方法。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用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和某些复方含氯等化学灭菌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2高水平消毒法:可以杀灭一切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这类消毒剂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细菌芽孢(除了一些高抗力的细菌芽孢外)。属于此类的化学消毒剂和物理消毒法有:紫外线及一般含氯、二氧化氯、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含溴消毒剂、臭氧、二溴海因等甲基乙内酰脲类化合物和一些复配的消毒剂等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剂量或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3中水平消毒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氯己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醇类和季铵盐(双链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配消毒剂、酚类等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强度、剂量或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4低水平消毒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剂和通风散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单链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如氯己定、中草药消毒剂和汞、银、铜等金属离子消毒剂等,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二)消毒、灭菌基本程序,被甲类传染病病人,以及肝炎、结核、艾滋病、炭疽病等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等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再清洗,于使用前再按物品危险性的种类,选择合理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普通病人用过的物品,可先清洗后消毒。,(三)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灭菌方法,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消毒灭菌方法 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规范执行内镜的消毒灭菌按照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执行口腔诊疗器材的消毒灭菌按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执行,四、医院消毒灭菌效果 的监测要求,(一)相关法规规定,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定,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二)监测内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压力蒸汽灭菌 环氧乙烷气体灭菌 紫外线消毒 消毒、灭菌后的内镜医疗用品 血液净化系统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消毒剂与消毒物品的监测要求参考表,环境和设备监测要求参考表,其他要求:(1)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参数。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实验;()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测和效验,相关记录存档;()、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菌片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各类医疗环境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细菌总数卫生标准,环境 范围 标准类别 空气 物表 医护人员手 cfu/m3 cfu/cm2 cfu/cm2 层流净化手术室、层流净化病房 10 5 5 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 200 5 5 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 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室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500 10 10 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 和房间 传染科及病房 15,五、感染性疾病科消毒 隔离的卫生监督,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求,、设计和建设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内部结构布局合理、流程合理,分区清楚,具有消毒隔离条件,配备必要的医疗、防护设备和设施,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4、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5、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6、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应建筑规范、医疗设备和实施应符合有关规定。,传染病分诊点设置要求,传染病分诊点应标示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发热门诊设置要求,1、常年开诊,设在医疗机构内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2、分设候诊区、诊室、治疗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等,放射检查室可配备移动式X线机,有独立卫生间;3、室内配备必要的手消毒设备和设施。,肠道门诊设置要求,1、设置相对独立,有明显标识;农村基层医疗单位确因人员与房屋条件不能单独设立时,也应在门诊指定专人负责或专桌诊治;2、分设治疗室、观察室、药房以及专用厕所,指派专(兼)职医、护、检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器械以及采集粪便标本的棉签和放置标本的碱性蛋白胨增菌液;3、室内配备必要的手消毒设备和设施;4、对就诊腹泻病人专册登记,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人员防护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分诊点应采取的标准预防的防护措施,配备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手套、鞋套等;2、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人员培训要求,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定期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标准预防的核心,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者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向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4、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标准预防的原则,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性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6、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六、消毒供应中心(室)消毒隔离的卫生监督,消毒供应室是医院供应各种无菌器械、敷料、用品的重要科室。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医疗护理质量和病人的就医安全。,(一)选址和布局要求,消毒供应中心(室)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的消毒隔离法规和标准建筑位置合理,不应建在地下室 严格划分区域,根据三区内基本设备配置如清洗消毒设备、灭菌设备等和功能区域划分进行建筑设计 三区内设备及物品各自分开管理,污染物品、清洁物品和无菌物品严格划分,在相应的区域内使用固定设施和设备进行处理。,(一)选址和布局要求,室内通风采光良好,各区域的空气洁净度应符合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环境分类和标准 建筑材料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要求,室内墙壁及天花板无裂隙,无颗粒性物质脱落,(二)基本设施要求,用水的水质要求污染区设备及配置 清洁区设备及配置 无菌存放区设备及配置污染区或清洁区和无菌区缓冲间的洗手设备应是流动水,开关采用肘式、脚踏式或感应式,有洗手液和干手设备,(三)日常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人员管理 消毒及灭菌物品质量控制 包装后物品要求 装载要求:应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灭菌后物品存放要求:应存放在无菌区离地20cm,离天花板50cm,离墙5cm的柜厨或架子内,标识清楚,有效期内存放。应专人专车下收下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供应室的三区设置示意图,总体布局,清洁区灭菌 消毒,清洁区包装 晾晒、烘干,无菌区,污染区,贮存 发放,收集 洗涤,七、手术部(室)消毒隔离的 卫生监督,、布局:()、功能分区:医院手术部的建筑布局应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原则,功能分区应包括无菌物品储存区域、医护人员刷手和患者手术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各个区域有明显标志,区域间避免交叉污染;()、手术部(室)内应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每一手术间内放置一张手术台,隔离手术间应靠近手术室入口处。,、环境卫生管理:()、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区、换鞋应有防止洁污交叉的措施,宜有推床的洁污转换措施;()、手术室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尘、无污染,手术部的墙壁、地面光滑、无裂隙,排水系统良好;()、手术室不宜设地漏;()严格手卫生管理,配备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设施;()、不同区域及不同手术用房的清洁、消毒物品应分开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进入手术室的物品应该拆除其最外包装后存放,各类设备设施应进行表面清洁处理;()、无菌手术器械及敷料存放于无菌物品区域;()、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包装不合格或者超过灭菌有效期的物品及有肉眼可见污垢的器械、敷料和物品不得使用。()、病人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麻醉导管及面罩等器具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并干燥无菌保存。,洁净手术部建筑设计示意图,三区、三道、三色、四级 三区:清洁区、无菌区、污染区三道:医务人员通道 病人通道 污物通道三色:三区的地面、服装、清洁工具 都有色彩区别四级:百级:1级特别洁净 千级:2级标准洁净 万级:3级一般洁净 十万级:4级准洁净(三十万级),洁净手术室分级及适用手术类别,1级 特别洁净手术室 用于关节置换、器官移植、脑 外、100级1000级 心外、眼外科等无菌手术2级 标准洁净手术室 用于胸外、整形外、泌尿外、肝胆 1000级10000级 胰外、骨外、普外科的无菌手术3级 一般洁净手术室 用于普通外科(除去1类切口手术)10000100000级 妇产科手术等4级 准洁净手术室 用于肛肠外科及污染手术 300000级,洁净度判定标准,洁净度级别 0.5um的尘粒 5um的尘粒数100级 350粒/m3 0粒/m3Cleanliness class100 3500粒/m3 1000级 3500粒/m3 300粒/m3Cleanliness class1000 35000粒/m310000级Cleanliness class10000 35000粒/m3 300粒/m3 350000粒/m3 3000粒/m3100000级 350000粒/m3 3000粒/m3Cleanliness class100000 3500000粒/m3 30000粒/m3300000级 3500000粒/m3 30000粒/m3Cleanliness class300000 10500000粒/m3 90000粒/m3,有关房间的正、负压的问题,正压:主要靠吹风机将比较洁净的空气向房间内排放,使房间内的大气压高于周围环境的大气压(760mmHg)。主要用于清洁房间,靠正压使空气从清洁区一端,向污染区一端流动,从污染区排出房间。一般在污染区安装空气流出孔或同时安装排气装置。如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负压:使用抽气装置,使房间内的大气压低于周围环境的大气压。主要用于污染间,为排除房间内的污染空气。排气装置,最好安装在房间的下部。排气口向建筑外开放,不要向建筑内排放污染空气。生物安全柜必须是负压操作,抽气口处必须安装空气过滤膜,过滤膜要定期取下清洗、消毒或灭菌。也可在抽气口安装高温空气消毒装置。,八、医院污水处理 的监督管理,(一)医院污水处理站的选址、安全间距及防护隔离要求,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位置宜设在医院建筑物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应设绿化防护带或隔离带污水处理站周围应设围墙或封闭设施,其高度不宜小于2.5m,(一)医院污水处理站的选址、安全间距及防护隔离要求,污水处理站应留有扩建的可能;方便施工、运行和维护。污水处理站应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便于污水排放和污泥贮运传染病医院及含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院的污水处理站,其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位置和朝向应力求合理,并应与处理构建筑物严格隔离。,(二)医院污水收集的要求,医院病区与非病区污水应分流,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污水和污物,不得将医院产生污物随意弃置排入污水系统 传染病医院(含带传染病房综合医院)应设专用化粪池医院的各种特殊排水(含重金属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分别采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三)医院污水处理工艺选择原则,根据医院的规模、性质和处理污水排放去向,进行工艺选择传染病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并需进行预消毒处理处理出水排入自然水体的县及县以上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处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设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推荐采用二级处理,对采用一级处理工艺的必须加强处理效果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型综合医院,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简易生化处理作为过渡处理措施,之后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四)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主要目的是去除污水中的固体污物,调节水质水量和合理消纳粪便,利于后续处理。生物处理:一方面是降低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达到排放标准;另一方面可保障消毒效果。医院污水常用消毒技术 氯消毒(如氯气、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氧化剂消毒(如臭氧、过氧乙酸)辐射消毒(如紫外线、射线)严格按照程序消毒,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并有记录。,(五)医院污泥处理的要求,污泥处理以污泥消毒和污泥脱水为主严格按照程序消毒,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并有记录 污泥量很小,则消毒污泥可排入化粪池进行贮存污泥量大,则消毒污泥需经脱水后封装外运,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理。污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分类,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必须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进行集中(焚烧)处置。,医疗机构污水的排放质量应符合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九、医护人员消毒知识 培训的卫生监督,(一)目前医院存在的问题,医院领导对医院消毒管理认识不足,医护人员整体消毒隔离知识比较欠缺,医院采用的消毒方法不合适、消毒剂应用不合理,不重视对消毒与灭菌效果的检测等,最主要的问题是医院没有抓好对医护人员的消毒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二)培训的要求,医院要落实专门部门负责消毒隔离知识的常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毒相关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法规知识包括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出台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等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消毒隔离技术的新理论和进展、本院、本管辖领域消毒隔离管理的要点及相关管理知识。,十、医院使用消毒产品 管理的卫生监督,(一)核查使用消毒产品的有效证件,医院应建立并执行索证制度,对采购、使用的每一个消毒产品建立管理档案,包括有效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卫生许可批件(加盖公章)产品批次检验合格报告,消毒产品监管的调整,12003年11月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管理。22004年5月消毒服务机构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管理。32004年6月取消对卫生用品的备案管理的规定。,2005年5月进行如下调整,1、不再将以下产品纳入消毒产品进行监管: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 口罩 避孕套。,2、取消对下列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紫外线杀菌灯 食具消毒柜压力蒸汽灭菌器 单方乙醇消毒液,2007年10月1日起,取消戊二醛类消毒剂、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注:75%单方乙醇消毒液应当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备案证明;戊二醛类消毒剂、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应当有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二)检查消毒产品的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医院应具备符合消毒产品要求的存放条件出、入库使用管理是否合理库存产品是否有包装破损、过期的产品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三)检查消毒产品的使用情况,医院应严格按照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上的内容进行使用配制方法使用方法使用范围更换时间注意事项开展使用浓度的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四)产品质量抽检,有计划的对医院中使用的消毒产品质量进行抽检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不得使用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十一、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中对医疗机构及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单位消毒不符合要求的要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还要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具体条款涉及第六十九、七十四、七十七条。,(一)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一)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书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的。,(一)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二)法律责任,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