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用征收报批培训材料.ppt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农转用(征收)报批知识培训,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第一部分 农转用(征收)报批 第二部分 征地拆迁,课程内容,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第一部分,农转用(征收)报批,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一、农转用(征收)报批的依据及条件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是国土所出具的实地踏勘表和土地利用规划局部图,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依据是规划分局出具的同意选址意见。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为:涉及基本农田的、涉及圈外耕地、林地、园地、水面的。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为:选址在建设用地、建设留用地和待置换用地区的。,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家为控制短时间内建设大量占用农用地,造成耕地快速减少,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明确年度农转用数量。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才可农转用。具体年度计划主要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具体分为三种:、农转用计划指标:由国家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过程中,根据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即交通、能源、水利和军事设施用地和各地城镇村建设用地的需求,下达给各地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整理折抵指标额度:是因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按比例折抵建设用地指标而来,是由省政府下达给各市(地)、县(市),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等。、建设用地复耕指标:是按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等面积计算而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2009年农转用指标下达情况:2009年2月18日,市局追加我区耕地保护考核和执法“百日行动”奖励农转用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30亩,其中农用地195.5亩,含耕地140.76亩。2009年5月12日,省厅下达我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426亩,其中农用地1296亩,含耕地855亩,另从市局了解到,省厅还将下达给我区新增建设用地折抵指标3622亩,其中农用地3293亩,含耕地2604亩。因此,年初省切块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5048亩,其中农用地4589亩,含耕地3459亩。,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对国家鼓励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为其办理农转用;国家明确禁止投资的建设项目,要禁止为其办理农转用;在农转用指标紧缺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证国家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2、农转用和征收报批的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义务、符合国家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即完成“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其他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等,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农转用(征收)相关知识 1农用地的概念与分类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农用地可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2农用地转用 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是土地管理法重要的内容,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国家控制建设用地增长,保护农用地尤其是耕地普遍采用的手段。,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土地用途,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交通用地(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坑塘水面),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3、征收 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简称“征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三、农转用(征收)的批准权限 1、国务院审批(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2、省政府审批 除国务院批准权限以外的土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农用地,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农转用手续,征收手续,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四、农转用报批的程序,确定农转用指标(由区政府统一安排下达),勘测定界图测绘(要求具有测绘资质的勘测单位测绘),确定规划红线,实地踏勘,草签征地补偿协议,编制一书四(三)方案,上报省政府批准,具体项目供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五、农转用(征收)报批中几点具体要求 1、根据浙土资发200920号文件要求,批次申请用地主要强调地块的规划用途,对地块的具体建设项目不再作要求。申请地块的农用地转用以地块的名称上报,例如余杭区镇村地块,具体的地块名称以规划用途填写,如工业地块、商业地块、住宅地块、公共设施地块等,农转用材料里不出现用地单位的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2、对除规划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前置审查事项不再作要求,调整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环节。如:发改部门的立项、初设文件;林业部门的征占林地许可;水利部门的占用水域许可;涉及外资的,安全部门的审查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宗教部门的项目审查意见;以及其他部门的要求。,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3、批次用地中不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审批手续,以及使用集体土地的不再办理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分批次用地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包括应纳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的未利用地);二是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不属于批次用地审查报批的范围,同样在使用集体土地的建设地块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也不属于批次用地审查报批的范围。,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因此,将使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以及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查调整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环节,具体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以及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在供地方案审批中按项目办理使用(收回)审批手续。通俗的讲就是上报地块中有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就要把国有建设用地去掉,办理集体使用的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就要把集体建设用地去掉。使用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需办理转用手续和纳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继续列入批次用地范围,办理转用手续的同时办理收回手续。,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4、根据浙土资发200920号文件要求,批次申请用地要求以地块名称来上报,如果一个项目涉及二个地块的就要求农转用材料分二个地块来上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5、村民会议纪要不再要求参加会议人员签字,改为直接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但会议纪要的有关内容要求不变;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表调整为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表,使用国有农林渔场土地,也要求出具职工代表会议纪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6、关于征地批前程序。关于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回执、村民代表会议纪要、草签征地协议这几个材料的先后顺序,涉及到征地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请大家按以下程序办理:拟定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送达听证告知书(明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出具会议纪要申请听证的,组织召开听证会,出具听证会议纪要修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草签征地协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7、调整了建设用地呈报地类的分类标准。具体的土地分类标准按照GB/T21010-2007分类标准执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二级分类体系。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依据土地用途和利用方式,考虑到农、林、水、交通等有关部门需求,设定“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交通运输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考虑到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的需求,设定“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了保证地类的完整性,对上述一级类中未包含的地类,设定“其他土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关系,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农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农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建设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建设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建设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建设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未利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六、农转用(征收)报批基本资料,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1、建设部门规划选址意见3份(原件1份)及附图3份;2、标明用地范围的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 图3份;3、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包含地类GB/T21010-2007、面积、权属等要素,并统一标注80坐标系)3份,80坐标系电子数据1份;4、04年07年土地信息表各1份;5、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提供使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表;使用国有土地的提供使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表3份;6、草签的征地补偿协议3份;7、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确认)3份;,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8、征地听证告知书及送达回执3份;9、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放弃听证说明(申请听证的提供听证会笔录、纪要)3份;10、浙江省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申请表(原件1份);11、关于要求办理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12、勘测成果表3份;13、实地踏勘表3份;14、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3份。,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增加)1、建设单位用地申请表3份;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规划许可证3份(原件1份)及附图3份;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3份(原件1份);5、征占林地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其他部门前置审批材料;,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6、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压覆矿产资源证明或储量登记书(用地预审环节中已落实的项目除外);7、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表或不位于地址灾害易发区证明(用地预审环节中已落实的项目除外);8、宗地总平面布置图(线性工程为示意图)9、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10、耕地开垦费收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第二部分,土地征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一、余杭区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说明,、调整的必要性 1、是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2、是逐步提高征地农转非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需要。3、是实施省市重点项目征地的需要。4、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调整的原则 1、保持政策连续性和适度提高的原则。本次 调整我们建议我区征地一级区片的土地补偿标准为3.32万元/亩(一级区片上调0.79万元/亩)、安置补助标准按被征地组人耕比每个农转非人员2万元(上调0.5万元/人)的标准确定。2、区片设置适当和平衡的原则。这次区片综合价的调整,不仅对各片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作了一定幅度的上调,同时结合我区征地实际对区片等级做了适当调整,从原全区五个区片调整为四个区片,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余杭区区片综合补偿标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备注:1、以上各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是指除林地、未利用土地以外的所有土地。征收林地、未利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减半计算,涉及农转非人数的核定按征收耕地的50确定。,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余杭区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安置工作流程图及说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附注1、区统征办与被征地集体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听证告知书;(附表1)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附表2)未收到听证申请的说明;(附表3)村民(代表)会议纪要;(附表4)征地补偿协议审核表;(附表5)征地补偿协议(甲方由镇乡(街道)、开发区领导签字,乙方由村或社区盖章签字)。(附表6)实地踏勘和信访情况表;征收集体土地人员安置计算表(预核);落实农转用指标文件;定界技术报告;,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2、区国土部门审核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土地补偿登记表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附表7)分组确认表;(附表8)土地补偿费预付到村凭证(复印件加盖村公章);征地人员安置计算表(二次核定);统一征地安置联系函。,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三、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审批,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相关法律: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争议裁决办法、余杭市人民政府转发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通知(余政发2000160号)、关于转发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争议裁决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03289)名词解释: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重要条款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权人。第十四条 超过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搬迁期限,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迁,或者由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第十六条 拆迁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暂保使用的房屋,应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拆除经依法批准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根据已使用年限给予适当补偿,但不作为安置依据。被拆迁人在市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拆迁用地范围公告后,进行装修、翻(扩)建的,一律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第二十二条 原私有住宅改作非住宅用房的,仍作住宅用房处理。拆除原为住宅用房而出租(借)供他人作非住宅使用的私有房屋,仍作住宅用房处理,对原租(借)用人不予安置,不予补偿。第二十三条 拆除出租(借)的住宅用房,拆迁人对租(借)用人不予安置和补偿。,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争议裁决办法重要条款 裁决机关应当在收到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资料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争议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不属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受理范围的;(二)争议事项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经作出判决、裁定的;(三)同一事实和理由已经裁决再次申请的;(四)超过经批准的拆迁范围的;,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五)在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定的搬迁期限内或者超过拆迁期限的;(六)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证据、资料明显不全或不符,且申请人拒绝补正的;(七)已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八)拆除自有房屋,与使用人之间有争议的;(九)被拆除房屋有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其他产权不明的;(十)被拆除房屋已灭失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争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办理拆迁许可证需注意的事项:1、建设项目无论是招拍挂用地还是划拨土地,均需提供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计划批文;2、建设项目为划拨土地,需提供建设项目供地批复,建设项目为招拍挂用地,需提供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3、搬迁期限为一般为1至6个月,拆迁期限一般为1至2两年;,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办理拆迁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计划批文(复印件 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3、1:1000征地红线图(复印件2份);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5、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拆迁计划(原件1份);6、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委托动迁协议书(原件1份);7、动迁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8、其他,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