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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不间断电源配置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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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不间断电源配置规范.doc

    Q/CSG Q/CSG115001-20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不间断电源配置规范Configuring Specification for Uninterruptable Power Supply Scheduled Maintenance of Dispatching Automation System In 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12-04-01实施2012-03-10发布前 言为规范南方电网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技改的地调及以上电网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配网自动化主站系统、35kV500kV各电压等级的发电厂、变电站的不间断电源的配置、功能、性能、安装等方面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本规范由由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归口管理和负责解释。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起草。本规范参加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科研院、广东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西电网调度控制中心、云南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贵州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海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喜铭、胡荣、叶千里、陶文伟、张聪、周恩命、刘晓放、杨晓谨、袁质彬。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不间断电源配置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南方电网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技改的地调及以上电网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配网自动化主站系统、110kV500kV各电压等级的发电厂、变电站的不间断电源的配置、功能、性能、安装等方面的要求,是设计和使用不间断电源的技术依据。县级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UPS配置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T 14715-93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DL/T 1074-2007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GB/T 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8-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GBJ 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 232-8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GB/T 19638.2-2005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DL/T 637-199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GB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1 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的技术条件Q/CSG 10011-2005中国南方电网220kV500kV变电站电气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3.1 在线式不间断电源(Double conversion)由整流器、逆变器、旁路静态开关和专用蓄电池组等组成的一种电源设备,这种电源无论交流输入电源中断与否,电压波形符合供电要求与否,都能保证向负载设备提供符合要求的电源,这种电源设备输出的电压波形是连续的正弦波。3.2 电力专用不间断电源(UPS for power system)由整流器、逆变器和旁路静态开关等组成的一种电源装置,与外接直流电源配合,具备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功能。该装置直流输入部分与交流部分应隔离。3.3 峰值因数(Crest factor)电流的峰值和有效值的比率。3.4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Transient voltage variation range)输入电压不变,负载突变时和输出为额定负载不变,输入电压突变时,输出电压的变化量。3.5 瞬变响应恢复时间(Recovery time)从输出电压突变到恢复至输出稳压精度范围内所需的时间。3.6 起动电流(Load start-up current)设备装置加电时在电气系统中观测到的瞬间电流。这种电流通常是这些设备的磁路所产生的,其效果是用它在持续作用的时间内产生的电流最大峰值和电流有效值来度量的。3.7 线性负载(linear Load)输入电压和电流同为正弦波但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相位差(感性和/或容性)的负载。线性负载中只有电阻、电感或电容。3.8 非线性负载(Non-linear Load)周期性地吸收含有谐波成分的非正弦波电流的负载。为此,输入电压也会被谐波引起失真。3.9 总谐波电流失真度(THDI)它是总谐波电流有效值与基波电流有效值之间的比率:I1:基波电流有效值,In:N次谐波电流有效值。3.10 总谐波电压失真度(THDU)它是总谐波电压有效值与基波电压有效值之间的比率:U1:基波电压有效值,Un:N次谐波电压有效值。4 使用条件4.1 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10。4.2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4.3 地震烈度:8度,水平加速度: 0.25g,垂直加速度: 0.125g。4.4 屏(柜)安装使用地点无强烈振动和冲击,无强电磁干扰,外磁场感应强度不得超过0.5mT。4.5 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4.6 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5 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的不间断电源配置规范5.1 系统构成及配置原则5.1.1 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不间断电源(本章节简称UPS电源系统)由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本章节简称UPS电源)和交/直流输入单元、交流输出单元等外围设备组成。5.1.2 UPS电源由整流器、逆变器、静态旁路切换开关、手动维修旁路开关、谐波滤波器(可选)、输出隔离变压器(可选)、监控单元、通信接口、蓄电池组等组成。5.1.3 交/直流输入单元由交流输入自动切换装置(可选)、交流输入断路器、旁路输入断路器、直流输入断路器、防雷器等组成。5.1.4 交流输出单元由交流输出断路器、交流馈线开关、母联开关、测量表计等组成。5.1.5 UPS电源系统配置原则5.1.5.1 UPS电源系统应配置两台UPS电源,构成双机冗余供电系统。5.1.5.2 每台UPS电源应至少配置一组蓄电池组,每组蓄电池组容量应满足当交流输入电源事故时带该输出母线段全部负载后备时间不小于2小时。蓄电池组容量应按全部负载实际测量的电流总和计算取得,计算方法详见附录C。5.1.5.3 蓄电池组出口应配置保护电器。保护电器额定电流选择见附录D。5.1.5.4 UPS电源系统供电的负荷应包括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等不能中断供电电源的重要生产设备。5.1.5.5 UPS电源系统输入端宜配置相对地、中性线对地保护模式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8/20µs)的交流电源限压SPD;SPD宜串联相匹配的联动空气开关以便于更换SPD和防止SPD损坏造成的短路,SPD正常或故障时,应有能正确表示其状态的标志或指示灯。5.1.6 UPS电源容量配置原则5.1.6.1 每台UPS输出额定功率应不小于1.2倍全部负载额定功率的总和。5.1.6.2 UPS 电源容量应满足最大功率负载的起动电流需求。5.1.6.3 UPS 电源容量(Sn)与输出额定功率(Pn)关系为:Pn(kW)=0.8Sn(kVA)。5.2 系统接线方式5.2.1 UPS电源系统宜采用双机双母线带母联运行接线方式,详见附录A图A.1。5.2.2 交流输出母联开关应具有防止两段母线带电时闭合母联开关的防误操作措施(可采用加锁等方式)。5.2.3 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应具有防误操作的闭锁措施。5.2.4 每台UPS电源的交流电源输入和旁路电源输入应采用两路电源经自动切换装置(若选用ATS,宜采用二段式PC级)切换的供电方式(若上级交流配电设备中已采用自动切换装置,UPS电源输入端可不再设置),两路交流输入电源应分别来自不同段的交流母线,两段交流母线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的变电站。5.2.5 40kVA及以上的UPS电源系统应采用三相交流电源输入,三相交流电源输出接线方式。5.3 系统馈线网络配置原则5.3.1 由UPS电源供电的设备应遵循负载均分、三相平衡原则,将设备分别接入UPS电源系统的两段输出母线。5.3.2 双电源供电设备的两路交流输入电源应分别取自UPS电源系统的两段输出母线。5.3.3 冗余配置的两台单电源供电设备,其交流输入电源应分别取自UPS电源系统的两段输出母线。5.3.4 服务器、主网交换机、磁盘阵列的工作电源应分别采用专用馈线开关供电。5.3.5 工作站、其它网络设备等可共用一路馈线开关,尽可能减少共用同一路馈线开关设备的数量。5.3.6 单电源非冗余配置的设备应根据负载均分原则分别接到UPS电源输出的两段母线上。5.4 UPS电源功能要求5.4.1 切换功能5.4.1.1 当交流输入电源正常时,交流输入电源经整流器由交流变成直流,再经逆变器由直流变成交流输出到负载。5.4.1.2 当交流输入电源故障时,UPS电源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至由蓄电池组经逆变器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当交流输入电源恢复正常后,UPS电源自动由蓄电池组供电切换至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5.4.1.3 当UPS电源过载、逆变器故障、交/直流电源输入回路同时故障时,通过UPS电源旁路静态切换开关自动切换至交流旁路输入电源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4ms;当电源故障恢复后,UPS电源自动切换至逆变输出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4ms。5.4.1.4 当两台UPS电源其中一台故障退出时,该电源所带负载可通过手动闭合两段交流输出母线的母联开关由另一台UPS电源供电。5.4.1.5 UPS电源配置旁路检修断路器,在UPS电源退出检修维护时可闭合检修断路器为负载供电。5.4.2 启动功能5.4.2.1 在没有交流输入的情况下,UPS电源具备可由蓄电池组启动,负载可由蓄电池组通过逆变器供电功能。5.4.2.2 在UPS电源启动时,整流器应具备软启动功能。5.4.3 监控单元功能5.4.3.1 操作权限管理:监控单元应具有操作权限密码管理功能,任何改变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的操作均需要权限确认。5.4.3.2 定值设置功能:监控单元应能对交流输入保护定值、UPS电源运行及告警参数定值、蓄电池组运行及告警参数定值进行设置。定值设置值应具有掉电保持功能。(1) 运行及告警参数定值:交流输入电压高/低告警值、交流输入频率高/低告警值、交流输出电压高/低告警值、蓄电池组工作电压高/低告警、蓄电池组浮充/均充电压、蓄电池组最大充电电流等。(2) 保护定值:交流输入过/欠压值、蓄电池组电压低值、以及交流输出过欠压值。5.4.3.3 电池管理功能:(1) 具备蓄电池组浮充电压温度补偿功能。(2) 具备蓄电池组放电测试功能。(3) 具备蓄电池组充电限制电流功能。(4) 具备当蓄电池组电压过低,防止深度放电功能。5.4.3.4 显示和存储功能:(1) 面板具有中文显示功能。(2) 能实时显示模拟量测量值、开关量状态、告警信息。(3) 能以模拟盘方式显示UPS电源的不同工作状态。(4) 能查询保护定值、开关量记录和告警记录,开关量记录和告警记录等信息存储能力均不小于200条。5.4.3.5 测量功能:(1) 模拟量包括:交流输入线电压、相电流;交流旁路输入线电压和相电流;交流输出线电压、相电流;交流输入、输出和旁路频率;蓄电池组电压、蓄电池组电流(充电/放电)、三相交流输出每相负载率、以及电池组温度(可选)等。(2) 开关量包括:整流器/充电器运行状态、蓄电池组运行状态、自动旁路运行状态、以及逆变器运行状态等。5.4.3.6 告警功能:交流输入/输出电压超限告警、交流输入中断告警、交流输入频率超限告警、蓄电池组电压高/低告警、蓄电池组故障告警、整流器关闭告警、逆变器关闭告警、旁路供电告警、交流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旁路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输出断路器跳闸告警、直流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馈线开关跳闸告警、监控单元故障等。告警或故障时,监控单元应能发出声光报警,并应以硬接点形式和通讯口输出,宜保留不小于6个硬接点输出。5.4.3.7 通信功能:监控单元至少应有1个RS485或1个以太网通讯接口,应开放通信协议,并具备与电力电源监控系统通信能力,可以实现UPS电源系统的实时监控(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录E)。5.4.4 保护功能5.4.4.1 交流输出短路保护、交流输出过载保护、整流器/逆变器/静态旁路开关等过温度保护、蓄电池组电压低保护、交流输入缺相保护、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以及交流输出过/欠压保护。5.4.4.2 具有紧急关机保护功能。5.4.5 电磁兼容5.4.5.1 UPS电源应能满足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规定严酷等级为三级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的要求。5.4.5.2 UPS电源应能满足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规定严酷等级为三级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的要求。5.4.5.3 UPS电源应能满足GB/T17626.5-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规定严酷等级为三级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的要求。5.4.5.4 UPS电源应能满足GB/T17626.8-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规定严酷等级为四级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的要求。5.4.5.5 UPS电源应能满足GB/T 17626.1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规定严酷等级为三级振荡波抗扰度试验的要求。5.5 UPS电源技术指标要求序号项 目要 求1交流电源输入1.1交流输入额定电压AC380V(220V)1.2交流输入电压范围323V456V(187V264V)1.3输入频率50Hz1.4频率跟踪范围50Hz±2Hz可调1.5频率跟踪速率1Hz/s1.6输入功率因数0.91.7输入电流失真度THDI<10%2旁路电源输入2.1旁路输入AC380V(220V)±10% 2.2输入频率50Hz±4%2.3旁路过载能力135%额定电流以下可长期过载,2.4短路能力200%额定电流的瞬间冲击;3交流电源输出3.1输出电压(稳态条件下)AC380V(220V)±3%3.2输出电压瞬变(负载阶跃变化: 0到100%和100%到0)AC380V(220V)±10%3.3输出电压瞬变响应恢复时间20ms3.4输出频率50Hz±2%3.5输出频率与旁路同步的范围± 0.5 Hz(从0.25 Hz到± 2 Hz可调)3.6输出功率因数0.83.7逆变输出效率92%3.8切换蓄电池组供电时间0ms3.9切换旁路时间<4ms3.10切换旁路最大相位移±1°(平衡负载)±3°(不平衡负载)3.11输出过载能力125% 的额定负载10 分钟;150%的额定负载1 分钟。3.12输出短路能力具有保护能力3.13输出电流峰值系数3:13.14输出三相不平衡能力100%3.15输出电压不平衡度1 (平衡负载)3 (50不平衡负载)5 (100不平衡负载)3.16输出电压的失真度(THDU)2%(线性负载)5%(非线性负载)3.17输出电压稳定精度AC380V(220V)±1%4整流器充电特性4.1整流器充电电流限制范围0.05C10到0.1C104.2整流器充电电流保护定值<0.2C104.3整流器稳流精度±1%4.4整流器稳压精度±0.5%4.5整流器输出端纹波系数<1%5系统特性5.1系统输入/输出效率90%5.2噪声UPS电源30KVA,噪声60dbUPS电源50100KVA,噪声65dbUPS电源100KVA,噪声75db5.3输入/输出绝缘电阻用绝缘电阻测试仪(1000V档)分别测量输入端、输出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2M。5.4绝缘强度UPS电源输入端、输出端对地应能承受50Hz、2000V交流电压1min漏电流应少于10mA或2800V直流电压1min漏电电流应少于1mA,无击穿,无飞弧。5.5对地漏电流UPS机壳对地的漏电流应不大于3.5mA。如大于3.5mA,应贴警告标示牌。5.6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5.7UPS电源的使用年限12年6 变电站的不间断电源配置规范6.1 系统构成及配置原则6.1.1 变电站的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本章节简称UPS电源系统)由电力专用交流不间断电源(本章节简称UPS电源)和交/直流输入单元、交流输出单元等外围设备组成。6.1.2 UPS电源由整流器、逆变器、静态旁路切换开关、输入/输出隔离变压器、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可选)、监控单元、内置防雷器、防反充电二极管、与外系统的通信接口等组成。6.1.3 交/直流输入单元由交流输入自动切换装置(可选)、交流输入断路器、旁路输入断路器、维修旁路断路器、直流输入断路器、旁路稳压器(可选)等组成。6.1.4 交流输出单元由交流输出断路器、交流馈线开关、母联开关、测量表计等组成。6.1.5 UPS电源系统配置原则6.1.5.1 UPS电源系统应配置两台UPS电源,构成双机冗余供电系统。6.1.5.2 UPS电源系统应采用组屏方式。6.1.5.3 由UPS电源系统供电的设备包括变电站计算机及交换机设备、远动设备(RTU)、火灾报警系统的总控制单元、调度数据网交换机及二次安全防护设备、五防工作站、门禁系统等不能中断供电电源的重要生产设备。变电站遥视系统主机、交换机和采集终端可接入UPS电源系统,遥视系统其它设备不宜接入UPS电源系统。6.1.5.4 UPS电源交流输入、交流输出端应分别配置两台隔离变压器,蓄电池组输入端配置防反充电二极管,实现交流输入、直流输入、交流输出三端完全电气隔离。6.1.5.5 UPS电源系统输入端宜配置相对地、中性线对地保护模式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8/20µs)的交流电源限压SPD;SPD宜串联相匹配的联动空气开关以便于更换SPD和防止SPD损坏造成的短路,SPD正常或故障时,应有能正确表示其状态的标志或指示灯。6.1.5.6 UPS电源容量配置应遵循5.1.6条规定,500kV及以上、220kV、110kV及以下变电站每台UPS电源容量可分别按10KVA、5kvA、3kvA对应选取。6.2 系统接线方式6.2.1 UPS电源系统宜采用双机双母线带母联运行接线方式,详见附录A图A.2;110kV及以下变电站配置的UPS电源系统可采用双机主从串联互为备用运行接线方式,详见附录B。6.2.2 母联开关应具有防止两段母线带电时闭合母联开关的防误操作措施(可采用加锁等方式)。6.2.3 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应具有防误操作的闭锁措施。6.2.4 每台UPS电源的交流电源输入和旁路电源输入应采用两路电源经自动切换装置(若选用ATS,宜采用二段式PC级)切换的供电方式(若上级交流配电设备中已采用自动切换装置,UPS电源输入端可不再设置),两路交流输入电源应来自不同段的变电站站用交流母线,两段站用交流母线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的站用变。6.2.5 两台UPS电源的直流输入电源应分别取自变电站直流系统不同段直流母线(有硅降压回路的直流系统应取自硅降压回路前端)。6.2.6 10kVA及以上UPS电源系统宜采用三相交流电源输入,单相交流电源输出接线方式;5kVA及以下UPS电源系统宜采用单相交流电源输入,单相交流电源输出接线方式。6.3 系统馈线网络配置原则6.3.1 由UPS电源供电的设备应按照负载均分原则,将设备分别接到UPS电源输出的两段母线上。6.3.2 双电源设备的两路交流输入电源应分别接到UPS电源输出的两段母线上;6.3.3 单电源冗余配置的设备,其交流输入电源应分别接到UPS电源输出的两段母线上。6.3.4 单电源非冗余配置的设备应根据负载均分原则分别接到UPS电源输出的两段母线上。6.3.5 由UPS电源系统供电的所有设备,应采用一路馈线开关对应一台设备,该路馈线开关不得与其它设备共用。6.4 UPS电源功能要求6.4.1 切换功能:6.4.1.1 双机双母线带母联运行接线方式的切换功能按5.4.1条规定。6.4.1.2 双机主从串联互为备用运行接线方式的切换功能(1) 当UPS电源主机的交流输入电源正常时,UPS电源主机交流输入电源经整流器由交流变成直流,再经逆变器由直流变成交流输出到负载。(2) 当UPS电源主机的交流输入故障时,UPS电源主机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至由直流系统经逆变器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当UPS电源主机交流输入恢复正常后,UPS电源主机自动由直流系统供电切换至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3) 当UPS电源主机过载、逆变器故障、交/直流电源输入回路同时故障时,通过UPS电源主机旁路静态切换开关自动切换至旁路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4ms;当UPS电源主机故障恢复后,UPS电源主机自动切换至逆变输出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4ms。(4) 当UPS电源主机在旁路运行工况下,UPS电源主机的旁路供电电源为UPS电源从机。(5) 当UPS电源从机运行时,UPS电源从机切换方式与6.4.1.2(1)、(2)、(3)相同。(6) UPS电源主、从机均配置旁路检修断路器,在UPS电源主、从机退出检修维护时可闭合检修断路器为负载供电。6.4.2 启动功能:按5.4.2条规定。6.4.3 监控单元功能6.4.3.1 操作权限管理:按5.4.3.1条规定。6.4.3.2 定值设置功能:(1) 运行及告警参数定值:交流输入电压高/低告警值、交流输入频率高/低告警值、交流输出电压高/低告警值等。(2) 保护定值:交流输入过/欠压值、交流输出过欠压值。6.4.3.3 显示和存储功能:按5.4.3.4条规定。6.4.3.4 测量功能:按5.4.3.5条规定。6.4.3.5 告警功能:交流输入/输出电压超限告警、交流输入中断告警、交流输入频率超限告警、整流器关闭告警、逆变器关闭告警、旁路供电告警、交流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旁路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输出断路器跳闸告警、直流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馈线开关跳闸告警、监控单元故障等。告警或故障时,监控单元应能发出声光报警,并应以硬接点形式和通讯口输出,宜保留不小于6个硬接点输出。6.4.3.6 通信功能:监控单元至少应有1个RS485和1个以太网通讯接口,应开放通信协议,并具备与电力电源监控系统通信能力,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录F。6.4.4 保护功能:按5.4.4条规定。6.5 UPS电源技术指标要求序号项 目要 求1交流/直流电源输入1.1交流输入电压AC323VAC456V(AC187VAC264V)1.2输入频率50Hz±4%1.3输入功率因数0.91.4输入电流失真度THDI<30%1.5直流电压输入DC220/110V±15%2旁路电源输入2.1旁路输入AC220V±102.2输入频率50Hz±4%2.3旁路过载能力135%额定电流以下可长期过载2.4短路能力200%额定电流的瞬间冲击3交流电源输出3.1输出电压(稳态条件下)AC220V±3%3.2输出电压瞬变(负载阶跃变化: 0到100%和100%到0)AC220V±10%3.3输出电压瞬变响应恢复时间40ms3.4输出频率50±0.5Hz3.5输出功率因数0.83.6逆变输出效率3kVA及以上85%3kVA以下80%3.7切换蓄电池组供电时间0ms3.8切换旁路时间<4ms3.9切换旁路最大相位移<3°3.10输出过载能力120% 的额定负载10 分钟150%的额定负载10秒后转旁路3.11输出电流峰值系数3:13.12输出电压的失真度(THDU)3%3.13输出电压稳定精度AC380V(220V)±1%4系统特性4.1系统输入/输出效率3kVA及以上80%3kVA以下75%4.2噪声55db4.3蓄电池组出口处纹波系数0.5%4.4输入/输出绝缘电阻用绝缘电阻测试仪(1000V档)分别测量输入端、输出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10M。4.5绝缘强度UPS电源输入端、输出端对地应能承受50Hz、2000V交流电压1min漏电流应少于10mA或2800V直流电压1min漏电电流应少于1mA,无击穿,无飞弧。4.6对地漏电流UPS机壳对地的漏电流应不大于3.5mA;如大于3.5mA,应贴警告标示牌。4.7UPS电源的使用年限12年7 不间断电源外围设备配置规范7.1 蓄电池组配置规范7.1.1 基本技术参数和要求7.1.1.1 环境温度25时,蓄电池浮充和均充电压参照下表或按蓄电池厂家推荐值选取。标称电压(V)浮充电压(V)均充电压(V)22.232.282.302.356(2.232.28)×3(2.302.35)×312(2.232.28)×6(2.302.35)×67.1.1.2 环境温度25时,蓄电池放电率电流和容量要求。蓄电池放电小时数放电电流(A)放电容量(Ah)10h0.1C10C103h0.25C100.75C101h0.55C100.55C107.1.1.3 阀控蓄电池在运行中电压偏差值及10h放电终止电压值参照下表的规定。运行中的阀控蓄电池应定期进行蓄电池内阻测试,当测试内阻值和历史记录相比突变50%时,应对蓄电池进行核对性放电。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标称电压(V)2612运行中的电压偏差值±0.05±0.15±0.3开路电压最大最小电压差值0.030.040.0610h放电终止电压值1.805.4010.807.1.1.4 2V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025时的浮充运行寿命为1012年。7.1.1.5 新投产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率容量应在三次循环内应达到C10。7.1.1.6 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7.1.1.7 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应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极板厚度应与使用寿命相适应。7.1.2 阻燃性能: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蓄电池槽、盖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其阻燃标准应符合GB/T2408-1996中的FH1和FV0的阻燃等级要求。7.1.3 极柱端子结构:蓄电池极柱端子设计应方便运行维护过程中的蓄电池电压、内阻测量以及蓄电池间连接条紧固,并应具有防止在运行过程发生因误碰等原因造成的蓄电池极柱间短路的措施。7.1.4 安全阀动作:蓄电池在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应在1kPa1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10kPa49kPa范围内。7.1.5 气密性:蓄电池除安全阀外,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7.1.6 蓄电池连接条压降:二个蓄电池之间连接条的压降,3I10时应不超过8mV。7.1.7 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外部遇明火时,不应内部爆炸。7.1.8 大电流放电:蓄电池在以30I10的电流放电1分钟,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7.1.9 蓄电池组事故冲击放电能力:蓄电池组按规定的事故放电电流放电1h后,叠加8I10的冲击电流,进行10次冲击放电。冲击放电时间为500ms,两次之间间隔时间为2s,在10次冲击放电的时间内,直流(动力)母线上的电压不得低于直流标称电压的90%。7.1.10 荷电保持能力:蓄电池封置90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应低于80%。7.1.11 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应低于95%。7.1.12 耐过充电能力:蓄电池应具有很强的耐过充能力和过充寿命。以0.3I10电流连续充电160 h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7.1.13 封口剂性能:蓄电池在-30和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7.1.14 内阻值: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出厂时允许偏差范围为±10%。7.1.15 温度补偿系数:阀控蓄电池的温度补偿系数受环境温度影响,基准温度为25时,每下降1,单体2V阀控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应提高(35)mV。7.1.16 补充充电:备用搁置的阀控蓄电池,每3个月应进行一次补充充电。7.1.17 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放电后应及时进行充电。7.1.18 制造厂家应提供的参数值范围及特性曲线:制造厂应提供蓄电池均/浮充电电压值及其范围、均/浮充电电流值及其范围、充电(恒压)电压值及其范围、充电(恒流)电流值及其范围、浮充电压与温度关系曲线、蓄电池容量与温度关系曲线、蓄电池运行时正常的充放电周期以及蓄电池内阻参数。7.2 UPS电源主断路器、母联开关及交流馈线开关配置规范7.2.1 UPS电源主断路器由交流主断路器(交流输入断路器、旁路输入断路器、交流输出断路器、维修旁路断路器)和直流输入断路器组成。7.2.2 交流主断路器宜选择D型脱扣器,交流馈线开关宜选择C型脱扣器。7.2.3 直流输入断路器应选用直流专用断路器,不得用交流断路器替代。7.2.4 UPS电源主断路器宜带有辅助触点和报警触点,交流馈线开关宜带有报警触点。7.2.5 UPS电源交流输出断路器与交流馈线开关之间、交流馈线开关与负载端空开之间应满足24级的级差配合要求。7.2.6 UPS电源主断路器的选择7.2.6.1 UPS电源带输入隔离变压器的交流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躲过隔离变压器启动冲击电流选择。7.2.6.2 UPS电源不带输入隔离变压器的交流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最大动态交流输入电流的1.2倍选择。7.2.6.3 UPS电源带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的旁路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躲过隔离变压器启动冲击电流选择。7.2.6.4 UPS电源不带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的旁路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7.2.6.5 交流输出断路器、维修旁路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7.2.6.6 直流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最大直流电流选择。7.2.6.7 UPS电源主断路器额定电流计算方法详见附录D。7.2.7 交流馈线开关额定电流宜按照1.52倍及以上负载额定电流选择。7.2.8 母联开关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7.3 测量表计7.3.1 UPS电源应配置交流输入电压表、交流输入电流表、直流输入电压表、直流输入电流表、交流输出电压表、交流输出电流表。7.3.2 测量表计宜选用3½位及以上精度的数字式表计。7.4 屏柜配置规范7.4.1 不间断电源屏体采用柜式结构,屏柜尺寸宜为:2260×800×600mm,玻璃前开门,后双开门(宜采用通风百叶窗)。7.4.2 屏柜采用全封闭结构,屏柜外壳防护等级IP30级。柜体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应能承受所安装元件及短路时所产生的动、热稳定,同时不因设备的吊装、运输等情况而影响设备的性能。屏柜门应开闭灵活,开启角不小于90o,门锁可靠。7.4.3 屏柜的底面应有安装用的支撑板,柜体必须完全矩形,对角线误差符合国家标准,与相邻屏柜在安装尺寸上能很好配合。7.4.4 屏柜内所有设备、元件应排列整齐, 层次分明, 便于运行、调试、维修和拆装;对长期带电发热的元器件,其温升应符合自身的技术标准,安装位置应靠上方;屏柜结构设计应利于散热、并注意防尘。7.4.5 屏柜所有导电的非带电部件应安全接地。屏柜门与柜体之间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多股绝缘铜绞线可靠连接。7.4.6 屏柜内底部应装有不小于25×4mm2的接地铜排;屏上的设备或装置应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绝缘铜绞线或电缆与接地铜排连接;铜排连接采用铜导线引至接地网并可靠接地。7.4.7 屏柜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测量仪表应满足精度要求,各类声光指示信号应能正确反映各元件的工作状况。7.4.8 屏柜内元器件及成套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应标注醒目的代(符)号,该代(符)号应与原理接线图中文字符号标志一致,要求字迹清晰易辨、不褪色、不脱落、布置均匀。7.4.9 屏柜内选用的连接导线截面面积、绝缘性能等技术参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7.4.10 导线的排列应横平竖直、布置合理、整齐美观,推荐采用行线槽的配线方式。导线捆扎应结实可靠,不能损伤绝缘导线外绝缘。绝缘导线束不允许直接紧贴金属结构件敷设,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保护导线绝缘不受损伤的措施。绝缘导线不允许承受减少其正常使用寿命的外力。连接导线的中间不允许有接头。7.4.11 屏柜内主母线宜采用阻燃绝缘铜母线,母线截面应按额定载流量选择,并应进行短路电流热稳定校验,及按最大负荷电流校验其温度不超过绝缘体的允许事故过负荷温度。主母线及其相应回路,应能满足母线出口短路时的动稳定要求。7.4.12 屏柜内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导线。电流在63A及以下的馈线应经电力端子出线。端子宜装设在屏柜两侧或中部下方,以便于电缆连接。端子应有明显的编号,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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