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最终版).doc
XYHG/GL-AH-2001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定 版本:A/0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版 本 号:A修 改 号:第0次修订文件编号:XYHG/GL-AH-0156-2011控 制 号:2011-11-25 发布 2011-12-01实施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发 布123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编审人员编制:田启明 袁新宇 李 萌 胡 兵 徐国玉 崔英娥 郭陇强 刘民富 刘伟华 卢 斌 孙学英 王晓瑜 王 瑛 肖 军 党学农 刘智信 杨 端 张 哲 陈立坚 朱选选 连 江 王民亭 杨备战 薛 宏 段向龙 时彩艳 韩新明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篇 综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防火安全责任制2事故管理规定2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安全管理规定51安环职防检查制度66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75安环职防考核和奖励管理规定87应急救援管理规定102安全会议管理规定120安全台帐、环境统计管理规定124第二篇 专项安全监督管理147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147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182工艺卡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88投料试车条件确认安全管理规定204安全设施管理规定219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226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230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247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259烟、火管制安全管理规定265烟、火管制安全管理规定266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271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281第三篇 直接作业环节监督管理288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88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0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1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32盲板及盲板拆装、人孔开封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42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53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61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71异常温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81第四篇 安全技术管理386气化装置安全运行规定386空分装置安全运行规定395甲醇合成装置安全运行规定401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粉尘防静电安全规定408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419煤及煤粉生产使用储存输送安全管理规定429第五篇 职业卫生管理434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434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452氯气防护安全管理规定460煤气防护安全管理规定467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476放射防护管理规定480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规定493第六篇 气、消防管理499气体防护安全管理规定499气防器材管理规定50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07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管理规定513第七篇 环境保护管理520环境保护工作管理规定520环保设施管理规定529环境监测管理规定533生产装置异常作业环境管理规定537固体废物管理规定543污水排放管理规定548噪声污染管理规定554废气排放管理规定557“三废”综合利用管理规定562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防火安全责任制发布版本:A修 改 码:0文件编号:XYHG/GL-AH-01-2011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 实施时间:2011年12月1日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发布第一篇 综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防火安全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消防工作(以下简称安、环、职、防)的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安、环、职、防工作,建立安、环、职、防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环、职、防工作方针、目标(一)方针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障健康。(二)目标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不发生环境污染、急性职业病危害、火灾爆炸等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第三条 监督管理原则(一)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在各项生产活动中实行五全,即“全员、全面、全责、全过程、全天候”的管理和监督,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二)公司除接受煤制油化工公司监督管理外,必须依法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职业病防治部门、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环、职、防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对安、环、职、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公司安、环、职、防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组织机构详见陕咸化安【2011】2号文件。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为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公司安委会主要职责:1.负责研究和决策公司安、环、职、防工作的重大问题;2.贯彻执行国家安、环、职、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3.审定安、环、职、防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4.决定公司上报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审核批准上报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上级调查处理的事故除处);5.组织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6.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急性职业病危害、重大火灾事故及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7.审定安、环、职、防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8.煤制油化工公司授予的其它职权。(二)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安、环、职、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分管工作的安、环、职、防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同时向各自分管领导负责。 (四)安、环、职、防工作人人有责,员工对本岗位的安、环、职、防工作负直接责任。员工必须遵守“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法第三条)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法第五十六条)的法律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安、环、职、防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第三章 公司领导主要职责第五条 董事长主要职责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安、环、职、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一)督促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督促组织制定公司的安、环、职、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保证公司的安、环、职、防的资金投入;(四)督促、检查公司的安、环、职、防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五)督促制定公司的安、环、职、防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预案;(六)督促制定公司的事故管理规定, 督促及时、如实报告安、环、职、防事故;(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定公司安、环、职、防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方案,确保管理到位。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主要职责总经理是安、环、职、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环、职、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一)督促、检查公司安、环、职、防责任制的贯彻执行;(二)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公司的安、环、职、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审批公司安、环、职、防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布置、检查、考核公司的安、环、职、防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环、职、防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预案;(六)贯彻执行公司的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环、职、防事故;(七)加强安、环、职、防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并考核分管副职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工作;(八)领导安全环保部的工作,确保安、环、职、防管理机构的责权利相统一;(九)负责审定安、环、职、防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安、环、职、防工作阶段目标。第七条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要职责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公司安、环、职、防工作负监督检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环、职、防责任制及安、环、职、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资金的投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督促公司各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季节性安、环、职、防检查,督促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组织制定公司的安、环、职、防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部门定期进行各种事故预案演练;(五)组织召开公司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安、环、职、防工作状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安、环、职、防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六)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汇报安、环、职、防工作情况,强化安、环、职、防管理。第八条 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要职责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系统的安、环、职、防工作负具体管理领导责任,主要职责:(一)全面落实安、环、职、防责任制,全面落实安、环、职、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各项措施和资金投入。督促各相关部门、生产车间建立健全操作规程(手册)并贯彻落实;(二)督促生产系统各部门、生产车间定期开展专业性、季节性安、环、职、防检查,督促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置、纠正;(三)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迅速组织抢救;按照事故处理权限,主持或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四)在组织审定新工艺和新装备推广过程中,优先审核其安、环、职、防性能和措施;(五)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系统的安、环、职、防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生产系统的安、环、职、防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六)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汇报安、环、职、防工作情况,强化安、环、职、防管理。第九条 公司其他分管领导主要职责公司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安、环、职、防责任制,落实安、环、职、防责任制的其它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健全所管理部门、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贯彻落实安、环、职、防工作方针,实现所管理部门、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实现安、环、职、防工作目标;(三)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分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四)贯彻执行安、环、职、防检查制度,组织所管理部门、单位进行专项或全面的安、环、职、防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整改,对检查出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置、纠正;(五)贯彻执行事故管理规定,按制度权限规定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督促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提交事故报告;(六)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分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工作情况,为安、环、职、防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第四章 公司各部门(包括生产车间,下同)安、环、职、防主要职责公司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业务职责范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安、环、职、防档案、台帐。第十条 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环、职、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全面负责;(二)按要求对本部门的各项安、环、职、防隐患进行整改,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三)组织协调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有关安、环、职、防教育;(四)按权限规定参加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调查。第十一条 部门副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安、环、职、防责任制,落实安安、环、职、防责任制的其它相关规定,协助部门正职建立健全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协助部门正职按要求对本部门的各项安、环、职、防隐患进行整改,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三)及时掌握分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分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四)对检查出的隐患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整改,对检查出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置、纠正;(五)及时向部门正职反映分管范围内的安、环、职、防工作情况,为安、环、职、防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六)正职不在岗时行使部门正职职责。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公司安、环、职、防责任制,经批准后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二)监督检查各部门安、环、职、防状况,对存在的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指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置、纠正;(三)定期研究分析各类事故、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环、职、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安、环、职、防工作的建议;(四)负责组织制定各项安、环、职、防监督管理制度,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的各项安、环、职、防监督管理制度明细见附件1);(五)负责公司消防、气防站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六)在贯彻落实安、环、职、防责任制及安、环、职、防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安、环、职、防管理体系建设,管理、指导体系评价及认证工作;(七)负责编制安、环、职、防科研开发计划,推进安、环、职、防技术措施进步;(八)负责编制安、环、职、防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九)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十)负责制定安环职防考核管理规定并贯彻落实;对各单位安、环、职、防管理工作进行考评,提报表彰奖励安、环、职、防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十一)制定安环职防检查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整改,对检查出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置、纠正;(十二)监督检查各部门重大安、环、职、防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关技术措施资金投入完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十三)负责组织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公司全体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相关规定的标准负责公司部室防暑降温用品及饮料的采购、发放;(十四)编制防灾应急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十五)开展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负责督促建设项目安、环、职、防评价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十六)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各项制度,负责制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程,确定监测重点、项目、方法、频率等,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贯彻落实;(十七)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消防、气防工作办法和设备、设施管理办法,负责防火、灭火、气防、紧急抢险救援等工作:1.掌握各装置、各罐区、各危险源、各单元特点,制定灭火预案、气防救护预案等方案并贯彻落实;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加强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消防车、气防及抢险救援车应处于待命出警状态;3.定期开展消防、气防演习,提高灭火战斗技能和抢险救援技能。(十八)负责消防联合建站工作,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签定协议书并贯彻执行;(十九)负责消防、气防装备、设施、器具、器材的维护管理,制定维护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编制专用消防、气防装备、器具、器材的增补、更新和采购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消防、气防装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情况;(二十)贯彻执行安、环、职、防检查制度,负责消防、气防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消防、气防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按隐患治理管理办法落实整改,督促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对神华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公司、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安、环、职、防的文件及时进行上传下达,保证信息畅通;(二)负责制定公司部室干部节假日值班制度,并贯彻落实;(三)负责有线通讯、可视电话会议等器材的管理,制定管理及配置制度并贯彻落实,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按要求进行管理;(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管理等方面的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第十四条 计划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安、环、职、防责任制,制定部门相应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二)在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同时,应包括安、环、职、防等各项中、长期发展规划;(三)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及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审核项目咨询单位、评价单位等的资质和业绩,并对审核结果负直接责任;(四)在组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基础设计审查时,贯彻执行国家安、环、职、防等方面的相关规范和公司相关规定。第十五条 财务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06478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安、环、职、防专项资金。在审查制定公司专项资金时,应优先考虑安、环、职、防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与落实;(二)负责安、环、职、防专项基金的财务监督和结算工作;(三)贯彻执行事故管理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事故损失的计算与统计;(四)负责上报安、环、职、防季度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建立公司安、环、职、防专项投入资金台账,并抄送安全环保部备查。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把执行安、环、职、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列入教育、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安、环、职、防业绩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安、环、职、防“一票否决制度”;(二)按安、环、职、防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编制、核定安全环保部门定员。按照煤制油化工公司批复的定员为安全环保部选配好各岗位人员;(三)负责员工教育培训,保障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组织协调各部门完成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根据安全环保部提出的建议,对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对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安排其从事非禁忌的工作;(五)负责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项;(六)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发放适当的岗位津贴;(七)贯彻执行事故管理规定,负责制定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按相关程序办理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理; (八)负责劳动纪律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第十七条 企管审计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司法,制定管理制度时必须同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环、职、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保障安、环、职、防工作目标的实现;(二)监督各部门建立健全安、环、职、防制度,负责完善和监督执行情况,并帮助不断改进;(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五型企业”建设考评暨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并组织对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考核;(四)督促并落实“三基”(基层单位建设、基础管理、员工基本功训练)工作;(五)督促和推进安、环、职、防管理的现代化;(六)贯彻执行安、环、职、防责任制,负责岗位责任制检查;(七)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劳动纪律检查;会同生产部门负责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的检查。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环、职、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公司安、环、职、防责任制,确保建设项目中的安、环、职、防设施、抗震设施等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二)负责制定本部门安、环、职、防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贯彻执行;(三)组织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所需的安、环、职、防专题报告,在技术上协助计划管理部办理项目立项相关审批文件;(四)负责审查、确认承包商、供应商、技术服务单位安、环、职、防的必要资质、管理制度和业绩,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设置相应的权重,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五)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安、环、职、防的管理和监督,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安、环、职、防审批文件;(六)组织办理投料试车前所需的安、环、职、防专项竣工验收或试生产审批文件;(七)协助生产部组织办理开车之所需的安、环、职、防专项竣工验收和审批文件;(八)负责整理、移交与安、环、职、防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第十九条 生产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环、职、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障健康”的方针,贯彻执行公司安、环、职、防责任制,制定部门相应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二)在审核生产、检修计划时,必须保障安、环、职、防措施计划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的实施,将节能减排纳入规划、计划中;(三)贯彻执行操作规程(手册)、工艺卡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操作规程(手册)、工艺卡片的制定、修订并贯彻落实;(四)贯彻执行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负责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制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转,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五)贯彻执行公司应急救援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生产系统应急预案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并指导各生产车间编制车间级生产应急预案和车间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负责组织统计、计算各生产装置正常运转时各种物料理化性质、数量并抄送公司安全环保部(装置设计处理能力、工艺技术方案变更时必须重新统计、计算)。贯彻执行事故管理规定按制度权限规定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提出跑、冒、串及非计划停工等生产事故处理意见,提交事故报告;(七)贯彻执行安、环、职、防检查制度按规定参加检查;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处置、纠正。负责编写“检查通报(总结)”并及时抄送公司安全环保部;(八)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实施细则,负责计量器具、设施、计量仪表的管理,建立计量标准器具,及时进行校准等工作,办理考核、检定、仲裁等申请工作;负责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计量管理制度,统计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设施、计量仪表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并贯彻落实;生产用无线通讯器材的管理,制定管理及配置制度并贯彻落实。其中属于固定资产的要及时抄送设备管理部门备查;(九)组织、协调好隐患治理项目的施工和验收工作;(十)贯彻执行事故管理规定,按制度权限规定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提出质量、计量事故处理意见,提交事故报告。第二十条 机械动力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各类工艺设备(含各种炉、塔、器、釜、槽等)、机械设备(含各种泵、机、机组、机械、机器、机具等)、电力及电气设备、动力(含水、电、汽、风、氮等)设备、传输设备(含各种管带、上下水井、管道等)、运输设备设施(其中:工程项目用机动车辆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其它车辆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铁路机车由铁路管理部门负责)、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含常规仪表、控制系统仪表、联锁保护系统仪表、在线分析仪表、其它检测报警设备,其中:便携式检测报警设备由安环管理部门负责;环境监测、职业病防治设备设施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储存设备、防尘设施及防毒设施(其中:呼吸器材、防护服装由安环管理部门负责)、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防静电装置、设备基础(含支架、托架、平台、栏杆、梯子、盖板等)、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它固定资产、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其中:建筑用起重机械、电梯、升降机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办公用电梯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节能减排,负责制定设备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贯彻落实:1.负责制定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含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2.负责制定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1)负责“操作规程”中“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并贯彻落实;(2)贯彻执行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节能减排,制定管理办法,保持设备整洁,消除设备跑、冒、串,控制设备滴漏、泄漏;(3)负责制定“设备润滑管理办法”,执行设备润滑五定、三级过滤;(4)负责制定电气管理的三三二五制等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变、配电间防火、防水、防潮、防小动物进入等管理办法;负责制定电缆及电缆桥架、电缆沟防串油气、防腐蚀,电缆廊道防火设施等的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5)负责制定设备的防尘、防潮、防冻、防风、防震、防腐蚀、氮封设施、备用设备管理等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3.负责制定设备修理(含维修、检修)和修理费管理制度、设备更新改造管理制度等其它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4.贯彻执行安环职防检查制度,按规定参加检查;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按隐患治理管理办法落实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处置、纠正。负责编写“检查通报(总结)”并及时抄送安环管理部门;5.编制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6.贯彻执行事故管理规定,按权限规定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提出设备事故处理意见,提交事故报告。(三)贯彻执行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1.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负责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含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2.负责审查、监督、确认特种设备制造商、供应商的资质并对审核结果负责;3.负责审查、监督、确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部门和承包商的资质并对审核结果负责;4.负责制定设备检测检验管理制度(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常压储罐等)并贯彻落实。(四)贯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负责操作人员“设备操作规程”及“四懂、三会”的培训教育;(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台账(其中统计台账要分区、分装置、分系统、分类统计)。贯彻执行安全台帐环境统计管理规定,其中:特种设备统计中锅炉、压力容器(含安全阀、爆破片)、起重机械、电梯等的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统计台账(含检测、取证情况)及其它设备检测检验情况必须及时抄送安环管理部门备查。每半年(6月和12月)必须将储罐(单列)、固定资产统计台账抄送安环管理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等备查。第二十一条 生产调度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障健康”的方针,做好调度工作;(二)在保证安全、节能减排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对权限内工作有权下达“调度令”,接令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制止违反安、环、职、防管理规定、制度的做法,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通报安环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三)贯彻执行工艺卡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转,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四)贯彻执行应急预案、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管理规定,在生产过程出现不稳定因素、不正常排污、不正常排放时必须立即调度调整;出现险情或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及通告安环管理部门,通知相关管理部门,防止事态扩大;(五)贯彻执行安、环、职、防检查制度,参加安、环、职、防检查;(六)贯彻执行事故管理规定,按制度权限规定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提出跑、冒、串及非计划停工等生产事故处理意见,提交事故报告。第二十二条 技术规划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环、职、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公司“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障健康”的方针;贯彻执行公司安、环、职、防责任制;制定本部门相应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二)在编制公司年度科研开发计划的同时,会同安全环保部编制安、环、职、防科研开发计划;(三)负责安、环、职、防科研开发项目的申请立项、组织审查、上报和审批等全过程管理;(四)组织安、环、职、防科研开发项目的验收、鉴定工作;(五)负责安、环、职、防科研开发项目、经费管理及推广;(六)负责安、环、职、防对外技术交流、技术合作,以及技术和成果转让的管理;(七)负责安、环、职、防专利、专有技术的认定、申报、成果鉴定、奖励的归口管理;(八)贯彻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法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并贯彻落实;(九)负责确立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和容器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单件质量(重量),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包装物和容器质量并记录在案;(十)负责制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管理制度”,抄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后贯彻落实;(十一)负责总平面布置图及地下设施的确认工作。第二十三条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工艺卡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分析化验工作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1.负责制定采样工作的安、环、职、防制度和规定;2.负责确定分析化验项目、分析化验方法;3.负责制定分析化验工作环境及职业病防治措施及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含通风橱);4.负责制定样品保存、保存期及样品处理管理制度;5.负责制定分析化验设备、仪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二)负责制定分析化验工作规范及数据管理规范,准确提供分析化验数据,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化验工作;(三)负责制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气体检测分析工作规范并贯彻落实。第二十四条 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安、环、职、防责任制,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二)负责本部门及所管辖区域的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环境美化等工作;组织检查、进行宣传教育、落实隐患整改等工作;(三)负责行政、生活服务系统设施、建筑物等的安全、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的管理;无线通讯器材及计算机、电视接收及转播等器材的管理,制定管理及配置制度并贯彻落实;(四)负责行政、生活服务系统所属仓库和供电、供水、供气、供暖供热的设备、管道、线路的安全管理工作。属外供、外包的负监督责任;(五)负责所管公寓、宿舍、招待所、食堂的安全、卫生、防疫、防火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保育员、炊事员的健康检查和监督持健康证上岗,监督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属外包的负监督责任;(六)贯彻执行事故管理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七)贯彻执行安、环、职、防责任制,负责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人员和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除外)入厂的管理和检查:1.负责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2.负责监测报告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3.负责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其中属于固定资产的要按规定抄送设备管理部门。(八)负责保安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或建立与武警部队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关系;(九)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负责组织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办理车辆年检和驾驶员年审。负责制定车辆管理使用及维护保养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十)贯彻执行公司事故管理规定负责公司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超出管理权限的应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及管理部门调查处理,负责提交事故报告;(十一)对公司各部室的内务安、环、职、防和保卫工作进行管理,负责配合公安部门对盗窃案件的调查、处理及侦破工作。第二十五条 供应销售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二)贯彻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等,负责厂内运输及作业安全;负责仓储、销售用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测检验,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操作员工的教育培训和取证工作;检测检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必须在每季最后一个月抄送安环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备查;(三)贯彻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按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的实际情况需要和标准在库房或其它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及隔离操作等的安全设施、设备,制定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四)负责可燃液体、腐蚀性液体的汽车装卸台、站的安全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五)负责储运、销售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其中,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抄送设备管理部门存档备查;(六)贯彻执行安、环、职、防检查制度,进行安、环、职、防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处置、纠正。并将检查情况入档备查同时抄送安环管理部门备查;(七)贯彻执行事故管理规定按制度权限规定组织或参加储运、销售系统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报告。第二十六条 党群工作部主要职责(一)在党委领导下,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环、职、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起保障监督作用,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安、环、职、防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监督各单位安、环、职、防绩效考核工作;(二)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三)组织开展共青团员、青年员工守法、守纪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障健康”的方针,动员和督促共青团员、青年员工在安、环、职、防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深入基层,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做好企业和谐稳定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做好安、环、职、防的宣传教育工作:1.组织共青团员、青年员工学习安、环、职、防操作规程和技能,争当技术能手;2.开展安、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