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方案】(10)施工方案管理规定.doc
施工方案管理规定1.1施工方案是指导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重要工序工程实施的具体作业文件。凡重要的分项工程(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工序)、特种设备施工、特殊部位施工等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专项方案,以利于指导工程安全、优质、低耗、顺利进行.1。2 为确保公司承建项目的施工方案无重大漏项、无重大失误,对所承建工程产品进行过程策划,与本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保持一致,满足业主和相关方要求,规范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推行技术方案论证,特制定本规定。 1.3 为规范公司所属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管理和动态监控,公司对施工方案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控制。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2、引用文件及术语2。1 引用文件2。1。1公司技术管理总则2。1.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2。1。3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中建科技字【2007】96号)2.1。4 关于印发工程技术管理相关六项制度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建股科字200931 号)2.1。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2。1。6 公司部门工作流程手册2。1.7局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ZJS.MS203-CX03)2。1.8 中建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2。1。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1。10 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2 相关术语2。2.1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由承包方(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发包方(建设单位)交付的特定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按期验收,并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报酬的合同,简称建设工程合同。2.2.2 施工方案: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重要工序或关键工序编制的的技术管理措施文件,用以指导施工实施,从而满足质量、安全和成本、工期等要求的过程控制文件。2。2.3 安全专项方案: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2.2.4 直管项目、直营项目、委托项目以中建股份或三局股份直接签约的工程项目,分为直管项目、直营项目、委托项目.直管项目:项目经理由中建股份或三局股份直接派出的项目。直营项目:中建股份或三局股份所属区域公司管理的项目。委托项目:由中建股份或三局股份授权下属法人企业管理的项目。2.2.5 专业分包:施工内容包含在业主与我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的,由我司直接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2.2。6 指定分包工程:由业主另行或指定分包,且业主、我方、分包商签有三方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3、施工方案定级管理基本原则遵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要求和于印发工程技术管理相关六项制度规定(中建股科字200931号)管理办法、三局管理文件,结合我司施工管理实际情况,实行施工方案分级管理制,特制定“施工方案定级基本原则”,作为项目参考。详见(附表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原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地方政府有要求的,按照地方政府要求进行.(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见附表一中的A1级别文件),A1、A2 级别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一、附件二.4、职责:4.1 项目部职责4。1。1 根据施工方案定级的基本原则(见附表一),由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图纸和现场实际,在工程开工前主持制定“项目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样表见附表二),工程开工前报经理部审核(审核表见附表三)。4。1。2 项目总工主持编制本项目A、B级施工方案,项目经理组织项目专业工长、项目生产经理、质检、安全等人员应参与编制和评审。确保所编制方案的施工工艺、工期、资源配备计划经济合理,管理保证措施满足相关方要求。根据评审提出的意见,编制人员应按意见修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报项目经理阅示,再按规定报经理部审核或审批。项目技术人员或工长编制 C 级施工方案,项目总工审核审批后实施。4。1。3 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将A、B级施工方案在该工序施工前至少提前十五天上报经理部技术科审核。对于A1级需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附表四)、施工方案审核审批表附表五;对于A2、B级只需要填写施工方案审核审批表附表五。4.1.4 项目总工审核专业分包和指定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按照分级要求上报审批;4.1.5 参与或组织经理部总工授权的施工方案专家论证.4.1。6 项目技术人员、专业工长、项目生产经理、质检、安全等对审批后施工方案进行技术复核(技术复核样表见附表七),并对不符合方案的要求有权下达整改通知单,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评审处置.项目每月对A级、B级方案技术复核情况报经理部技术科。4.2 经理部职责4.2。1 经理部技术科审核所属项目上报的“项目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计划”,并上报公司审定.4.2。2 经理部技术科应组织经理部相关部门审核会签 A1、A2、B 级施工方案,经理部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主管职责范围内的方案会签工作.经理部安全总监会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理部总工(或主管领导)审批所属项目上报的A2级、B级方案和公司授权的A1级施工方案.具体按照施工方案审核审批表执行,见附表五;4。2.3 组织或参与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及回复。4。2.4 经理部技术科审核、经理部总工审批专业分包和指定分包工程的 A、B 级施工方案。4.2。5 经理部按月对A、B级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将A1、A2级施工方案的编制、执行情况上报公司工程部。(方案编制、审批样表见附表八)4.2。6 建立经理部“施工方案审批统计台帐”,负责将经理部审核审批的A、B级方案建立台账,每个季度末的30日前用电子邮件上报公司工程部。(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台帐样表见附表九)。4。3 公司职责4。3.1 对经理部上报的“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计划"进行复审,必要时提出修改意见.(由公司总工授权经理部审批A1级施工方案).4.3.2 审批指定的A1级施工方案,对指定的A1级施工方案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会签.施工方案审核会签表(见附表六)4.3.4 组织或参与重大技术方案(高、大、新、尖)的专家论证。4。3。5 每月对A级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复核情况进行督察,对审批后的施工方案管理计划规定的时间核查A级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对未按管理计划时间编制、审批,或未按照审批方案执行的经理部、项目在平台上每月进行通报,必要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4。3。6 公司工程部负责建立A级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台帐(见附表十)。4、施工方案总体管理流程项目部熟悉工程图纸、合同或相关文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依据施工方案定级基本原则编写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施工现状其他要求经理部审核后,上报公司评审修改或重新编制公司审定方案管理计划确定各方案定级并授权审批相应级次的施工方案项目部按审批的方案管理计划在工序实施前编制施工方案项目、经理部、公司按方案级别进行相应审批重新编制局部修改方案报业主、监理审批(A1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经理部、项目部修改项目部按照审批的方案实施经理部、项目部进行方案技术复核现场整改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方案总结经理部、公司、三局参加优秀施工方案的评选方案归档、保存未通过通过修改未通过通过未通过通过实施存在问题5、方案管理计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5。1 施工方案管理计划的编制5。1。1 项目开工前,按照施工图纸、工程合同、项目特点、工程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根据施工方案定级的基本原则,编制“项目施工方案管理计划",并确定相应的级别,“项目施工方案管理计划”以列表形式表达,主要内容有:序号、方案名称、级别、施工起止时间(依据总进度计划)、编制完成日期、编制负责人、审核、审批、组织专家论证、项目复核计划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详见附表二5.1。2“项目施工方案管理计划”原则要求开工前编制,(但施工组织设计中亦应有对应 的内容),最迟应在开工后15天内报经理部审核,同时报“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报审表”.对于“三边”工程,可按具体情况分阶段编制和上报。对于工程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分包、甲方指定分包施工方案必须涵盖;对于由业主另行或指定分包,有三方合同的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必须包含,分包单位与我方无任何合同关系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不必包含.5。2 施工方案管理计划的审核和审批5.2.1 以中建股份或三局股份直接签约的工程项目,对于直管项目、直营项目的方案管理计划的编制、审核、审批,按照中建总公司或三局管理体系相关要求进行。5.2.2 对中建股份或局名义承接的委托项目、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项目施工方案管理计划”由经理部审核后报公司审定审批.经理部技术科对“项目施工方案管理计划"进行审核,并在“项目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报审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经经理部审核后的“项目施工方案管理计划”应及时反馈项目部进行修改。5.2.3 由公司工程部进行复审,公司总工指定或授权经理部总工审批 A1 方案,并在“项目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报审表”上签署授权审批意见。公司工程部将审定结论和有关授权情况反馈给经理部。5.3 施工方案管理计划的管理5。3.1 由于设计变更或施工进度的调整,项目应对方案管理计划进行调整,项目部及时调整计划报经理部。经理部将A级方案管理计划的调整情况,在原计划要求报批时间前书面报告公司工程部,书面报告必须说明调整的原因,并经经理部总工批准。5。3.2 经理部技术科根据审批的方案管理计划,对A、B级方案编制、报批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对未按计划完成施工方案编制和报批的项目,在经理部办公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司技术部根据审批的方案管理计划,对A级方案编制、报批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对未按计划完成施工方案编制和报批的经理部,在公司办公平台上进行公示。(附表八)5.4 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流程图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熟悉图纸、工程合同和施工范围合同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合同范围内直接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业主指定或直接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签有三方合同或协议)项目部根据施工方案定级基本原则,编制施工方案管理计划,项目经理签字审阅项目部填写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报审表,将施工方案管理计划和报审表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技术科审核经理部总工审定项目部修改施工方案管理计划经理部技术科将修改后施工方案管理计划和方案管理计划报审表报公司技术部公司技术部复核,公司总工审批,并授权经理部审批A1级施工方案经理部通知项目部修改施工方案管理计划公司技术部将施工方案报审表的审定意见反馈给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技术科将施工方案报审表的审定意见反馈给施工项目公司技术部将审批的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按月对A级方案的编制、报批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计划完成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报批的经理部在公司办公平台进行公示经理部技术科根据审批的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按月对A、B级方案编制、报批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施工方案编制和报批的项目在经理部办公平台进行公示未通过未通过通过通过6 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管理6.1 以总公司名义或局名义承接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6.1.1 以中建股份或三局股份名义签约的工程项目,对于直管项目、直营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按照中建总公司或三局管理体系相关要求进行;6。1。2 以中建股份或三局股份名义签约的委托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程序按照 6.2 和 6。3 规定进行,中建股份或三局股份有要求时,以电子文件形式由委托企业报中建股份或三局股份科技部备案.6.2 工程合同范围内自行完成工作内容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6.2.1 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上由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参加编制。对于临时水电方案、大型设备的安拆方案,必须由专业电气工长或设备动力负责人进行编制;对于附件一、附件二的安全专项方案,项目安全总监必须参与编制;其他工程的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或指定相关人员参与编制。当项目技术总工施工技术能力有限时,可向经理部申请技术援助。6.2.2 施工方案的审核和审批6.2。2.1 A1级方案:项目将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案报审表(附表四)报经理部技术科审核,由技术科组织经理部相关部门审核会签(附表五),对于涉及附件二的安全专项方案,经理部安全总监必须参与会签;经理部技术科将修改后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案报审表(附表四)、经理部审核审批表(附表五)电子版报公司审批。公司技术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会签(附 表六),并汇总各部门意见下达审核意见后报公司总工审批(附表四),下达审批文件。6.2.2.2 公司授权经理部审批的A1,以及A2级和B级方案:项目将方案和审核审批表(附表五)报经理部技术科审核,由技术科组织经理部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对于涉及附件一、附件二的安全专项,经理部安全总监必须会签,经理部总工审批;6。2。2。3 对于临时水电方案、大型设备的安拆方案、起重吊装设备方案,由经理部设备动力负责人牵头组织会签;临时水电方案由经理部总工审批,大型设备的安拆方案、起重吊装设备方案由经理部主管设备的领导审批;6.2.2.4 C级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签字审核、审批即可。所有方案必须是内部审批完毕,再报监理或业主审批。6。2.3 合同范围内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管理流程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管理计划,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前15日内必须按照计划编制施工方案合同范围内直接承建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A、B级施工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合同范围内直接承建的分部分项工程C级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或工长等相关人员编制项目审批经理部审批公司审批C级施工方案项目总工审批A2、B级施工方案或公司授权审批的A1级施工方案,由经理部技术科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经理部总工或主管领导审批A1级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会签,汇总审核意见后,报公司总工、主管领导审批下达审批意见方案经过内部审批后,报业主、监理审批6.3 工程合同范围内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6。3.1 工程合同范围内直接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工程合同范围内与我司直接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项目经理部应对分包单位交底,说明工程总体和分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目标要求,及我司管理体系要求,原则上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工程施工方案须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初步审核后,按照 6.2。2 程序由项目按照分级管理程序进行分级报批.目标原则明确书面传达分包方分包方编制分包方审批项目部初审报审1、目标、原则确定前应与分包方充分沟通,组织共同评审。2、传达分包方时还应将本公司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一并传达。3、项目部初审应对目标、原则的实现、施工方案的编制质量把关。6。3。2 由业主另行或指定分包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由业主另行或指定分包,但业主、我方、分包商签有三方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由分包单位编制,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部审核,A1、A2级方案报经理部审批,其他方案项目审批即可。实施总承包管理的,由专家论证要求的A1级 方案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也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总包单位必须参与,地方政府有要求的按照地方政府要求进行。6。4 施工方案审批形式6。4.1 工程合同范围内(含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的形式审批单位方 案 级 别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备注公司A1下达文件公司总工程师合同范围内直 接分包的工程: 方案由分包单 位技术负责人 或分包合同指 定人员审批,并 加盖单位公章经理部A2、公司授权 A1签字经理部总工程师B签字经理部总工程师项目部C签字项目总工6。4。5 由业主另行或指定分包,但业主、我方、分包商签有三方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审批形式:审批单位方 案 级 别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备注经理部A1、A2签字经理部总工程师由业主另行或指定分 包:方案由分包单位 技术负责人或分包合 同指定人员审批,并 加盖单位公章。项目部B、 C签字项目技术总工7、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7。1 施工方案的专家论对于下列情况下施工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7。1。1 对于项目重大技术问题,有专家论证要求的,项目可书面报告经理部技术部门、公司工程部门组织进行。7。1.2 地方政府有相应的施工方案论证要求的7。1。3 业主有相应的施工方案论证要求的7.2 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核要求7.2。1 项目部施工技术、生产、安全、质量等专业人员应参与施工方案编制后的审核工作。7。2.2 经理部技术科、生产科、安全科、质量科应对项目部上报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会签。7.2.3 公司技术部、工程部、安全科应对经理部上报审批的 A 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会签。7。3 安全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7.4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要求按(建质200987号)及本文附件一的要求,再结合各地方建管站、质量监督站等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执行。7.4.1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原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7。4。2 地方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已制定专家论证管理制度要求的,按照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没有要求的,按照建质200987 号文或中建股份科200931号文要求进行。7.4.3 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7。4。3.1专家组成员;7。4。3。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7.4。3。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7。4。3.4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7。4.3.5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4。4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7。4。4.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7.4。4。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7.4.4.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7。4.5 论证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7.4。6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修改完善7.4。6.1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授权经理部 总工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7。4。6.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7。4.6。3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 专家进行论证。7。4.6。4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7.4.6。5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8、施工方案的实施8.1 施工方案的实施8。1.1 由项目生产经理、施工管理人员,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工人具体实施。专业性分包工程由分包单位具体实施,项目经理部指定人员监督。8。1。2 施工方案实施前,项目应分级进行技术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专业工长向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项目执行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否则由于改变方案而造成的问题由执行人员承担后果。8.2 施工方案的技术复核技术复核工作由项目专业施工工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质量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等负责进行。8。2.1 项目专业施工工长应负责组织施工方案的实施,随时指导和检查实施情况。并作技术复核记录(附表七)。发现不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签发整改通知单)。8。2.2 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应对审批的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或监测并作技术复核记录(附表七)。发现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签发整改通知单).8。2.3 项目部总工或技术人员应当适时或定期巡查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对重要环节进行技术复核,并作技术复核记录(附表七).发现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或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签发整改通知单)。8.2.4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联系项目监理单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8.2.8 技术复核管理流程8。2.8。1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工长、安全、质量、技术等人员所作的技术复核记录,或下达的整改通知单。8。2。8.2对A级施工方案的技术复核:项目部按照方案,在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期间,按照施工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技术复核,每周至少一次技术复核,每月将 A 级施工方案的技术复核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技术科对A级施工方案的技术复核每两周至少一次,每月底对A级施工方案的技术复核记录报公司技术部;公司每季度对A级施工方案的技术复核情况进行通报.8.2.8.3对B、C级施工方案的技术复核:项目部按照方案施工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 每两周至少一次B级方案的技术复核,每月至少一次对C级方案的技术复核;每月将B级方案的技术复核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技术科对B级方案的技术复核每月至少一次。8.2.8。4经理部技术科每月核查A、B级施工方案的技术复核情况,按季度填写施工方案技术复核情况通报。8.2.8。5公司技术部每月核查 A 级方案的编制、审批、复核情况,填写施工方案监察情况通报。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专业管理人员交底,专业工长向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专业工长向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方案实施中,项目工长、质检、安全、技术负责人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技术复核,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方案修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授权经理部总工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对A级方案每周至少一次技术复核,对B级两周至少一次技术复核,对C级每月至少一次技术复核,对A、B级方案的技术复核按月份报经理部经理部技术科对A级施工方案每两周至少一次技术复核,对B级施工方案每月至少一次技术复核,对A级方案技术复核按月报公司方案总结,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采用四新技术、工艺复杂或科技含量高、或经理部指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总结8。3 技术总结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危险性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公司、经理部指定的需编制技术总结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施工完成后,项目总工应及时组织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施工技术总结,供今后工程应用时借鉴。9、记录表格9。1 施工方案定级基本原则(附表一)9。2 施工方案管理计划(附表二)项目填报9.3 施工方案管理计划报审表(附表三)项目填报9.4 施工方案报审表(附表四)项目填报9.5 施工方案审核审批表(附表五)经理部填写9。6 施工方案审核会签表(公司用)(附表六)公司填报9。7 施工方案技术复核记录表(附表七)项目、经理部填报9。8 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情况月报表(附表八)经理部、公司填写9.9 经理部施工方案审批统计台帐(附表九)经理部填写9。10 公司施工方案审批统计台帐(附表十)-公司填报9。11 方案封面(附表十一)10、附则10。1 本管理规定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10。2 请相关单位注意收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意见和建议。10。3 本管理规定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附表一 施工方案定级的基本原则分项工程级别定级说明编制负责人审核审批权限专家论证的组织桩基工程A1深度超过 25 米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深度超过 100 米或 长细比小于 1/80 的钻孔灌注桩工程;水下桩基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公司技术部公司总工地方政府有专家 论证要求时,由 经理部组织进行A2深度超过 10 米,小于 25 米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深度 超过 50 米,小于 100 米钻孔灌注桩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部授权经理部总工 审批B其他桩基工程的施工方案:深度小于 10 米人工挖孔灌注桩深度小于 50 米钻孔灌注桩、深层搅拌桩、高压悬喷桩、CFG 桩、夯扩桩、HPC、PC、干孔螺旋桩等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部经理部总工基坑支护与降水(深基坑工程)A1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 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 下水位在坑以上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总工/公司技术部(基坑深度大于8米,或有二层地下室时);经理部技术科(58米深)、/经理部安全总监公司总工审批8(基坑深度大于8 米,或有二层 地下室时);58 米深基坑支护授 权经理部审批专家论证(执行 建设部 2009 第87 号文),地方 政府有文件规定 时执行地方规 定;深度大于 8 米原则由经理部 组织A21、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一层地下室;2、开挖深度未超过 3m(含 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 杂、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地下水位在坑以上的基坑(槽) 的支护、降水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部/经理部安全总监授权经理部总工 审批B开挖深度未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总工续表1分项工程级别定级说明编制负责人审核审批权限专家论证的组织土方开挖58 米A1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 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 开挖工程 3、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 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总工/公司技术部(基坑深度大于8米或有二层地下室时);经理部技术科(5-8米深)/经理部安全总监公司总工审批8(基坑深度大于8 米,或有二层 地下室时);58 米土方开挖授权 经理部总工审批专家论证(执行建设部 2009 第87 号文),地方 政府有文件规定 时执行地方规 定.深度大于 8 米原则由经理部 组织A21、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一层地下室2、开挖深度未超过 3m(含 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 杂、地下水位在坑以上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安全总监授权经理部总工 审批B开挖深度未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总工土方回填A2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土方回填;大面积地坪回填; 土方置换回填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授权经理部总工 审批B深度大于 3m 的土方回填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总工C深度小于 3m 的土方回填项目总工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基坑放坡施工A2深度大于 5m 以上的边坡放坡设计施工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授权经理部总工 审批B深度小于 5m 以上的边坡放坡设计施工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总工测量工程B1、对于厂区及异形建筑物的测量2、超高层建构筑物测量项目总工、测量负责人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总工C一般性工程测量项目测量员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续表2分项工程级别定级说明编制负责人审核审批权限专家论证的组织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A11、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跨度超过 18m 及以 上;施工总荷载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2、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1000Kg 以上3、滑模、爬模、飞模项目总工公司技术部(搭设高度15m以上、施工总荷载25KN/m以上、集中线荷载30kn/m及以上),其他授权经理部总工审批公司总工审批(第 1 条中搭设 高度 15m 以上、 施工总荷载25kN/m 以上、集中线荷载30kN/m 及以 上),其他授权分 公司总工审批专家论证(执行 建设部 2009 第87 号文),地方 政府有文件规定 时执行地方规 定。公司审批的 方案原则由分公 司组织论证,其 他可由项目组织A21、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搭设度 5m 及以上;跨度 10m 及以 上;施工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2、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3、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4、特殊结构模板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部/经理部安全总监授权经理部总工 审批B1、特殊设备基础模板2、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模板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部经理部总工C零星模板工程项目专业工长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续表3分项工程级别定级说明编制负责人审核审批权限专家论证的组织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 程A1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在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3、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经理部生产动力负责人/经理部安全总监/公司工程部公司总工审批专家论证(执 行建设部 2009 第 87 号文),地 方政府有文件规 定时执行地方规 定。原则经理部 组织A2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项目专业工长、项目副经理经理部生产部动力负责人、经理部安全总监经理部主管设备 领导审批B大型及重要设备安装与施工、附着支撑的设计与安装设备 拆除方案方案等.项目专业工长或设备动力人员经理部生产动力负责人经理部主管设 备领导审批C大型及重要设备基础及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施 工设备的基础设计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总工脚手架工程A11、高度超过 50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 程3、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总工/经理部安全总监/公司技术部公司总工审批专家论证(执 行建设部 2009 第 87 号文),地 方政府有文件规 定时执行地方规 定。原则由分公 司组织A21、高度超过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自制卸料平台、 移动操作平台工程5、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授权经理部总工 审批B1、高度小于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其他类型脚手架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技术科经理部总工C1、高度小于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项目专业工长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续表4分项工程级别定级说明编制负责人审核审批权限专家论证的组织拆除、爆破工程A1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 1000 m2 及以上的地上、地下建筑物的拆除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 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 特殊建构筑物的 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 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 拆除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生产动力负责人/经理部安全总监/公司工程部公司总工审批专家论证(执行 建设部 2009 第87 号文),地方 政府有文件规定 时执行地方规 定。原则由分公 司组织A21、采用人工、机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生产部动力负责人、经理部安全总监授权经理部总工 审批B零星结构的非爆破拆除项目总工、经理部生产动力负责人经理部总工审批其他A11、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36m的预应力工程3、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4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 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总工经理部总工/经理部安全总监/公司技术部公司总工专家论证(执行 建设部 2009 第87 号文),地方 政府有文件规定 时执行地方规 定.原则由分公 司组织A21、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