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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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任务(一)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1.调整充实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副市长任主任,市人民政府联系教育体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比照设立相应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健全完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合理配备专职教育督导人员,理顺督导管理体制,健全督导机构设置,确保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 .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市、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严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省教育督导规定等要求,强化督政、督学、监测评估职能,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建立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教育督导工作重大事项和决定。各成员单位承担省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协调落实工作,参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强化对下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能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须向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报告。(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4 .强化督政。健全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体系,统筹抓好市、县两级职能部门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每5年完成一轮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县级自评每年进行1次。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12月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本单位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提交履行教育职责述职报告。压实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重大教育工程项目等。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健全完善控辍保学督导长效机制。每年适时组织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建立教育督导事项通报制度,及时督办重要事项和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 .优化督学。完善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强化对学校过程性督导,重点督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依法规范办学、提升教学质量、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把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结果作为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推进学校内部督导体系建设,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6 .加强评估监测。建立健全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的评估监测制度,形成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多方参与的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评估监测机制。组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不断加强监测结果的分析运用。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质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的监测评估,普通高完中和幼儿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将相关评价结果作为校(园)长任免、奖惩以及评选“名校(园)长”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建立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 .优化教育督导方式。依据督导项目和对象特点,灵活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等方式,科学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法,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分工协作,统筹安排督导任务,优化督导流程,简化督导环节,严控督导频次,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健全与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导意见征询、过程参与、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提高教育督导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管理8 .配齐配强各级督学队伍。原则上,各县(市、区)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比例配备,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等学段。市、县两级建立本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充分发挥好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和专兼职督学的作用。实施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委派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9 .完善督学选聘方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从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科研部门、学校选聘一批在岗或退休后且身体健康、政治素质过硬、热心教育工作、责任心强、有影响力的人员作为督学,从事督政督学工作。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逐步扩大专职督学比例。(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0 .提高督学专业素养。建立健全督学培训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扎实做好分级分类培训工作。确保督学每年参加县级以上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将教育督导工作实绩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1 .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建立健全专兼职督学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督学实绩考核,每年至少撰写1篇教育督导论文或督导案例,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以适当方式给予奖励。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重大失职、违纪违规行为的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存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予以解聘。公开挂牌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12 .建立公开发布和通报制度。按照“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结果公开、通报制度。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督导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3 .健全整改及复查制度。被督导单位要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开列督办单,限期整改。建立“回头看”机制,对整改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复查,督促被督导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反弹。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其落实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依法向社会公示各类教育督导整改结果。(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4 .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执行不力、未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被督导单位,由上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其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记录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5 .健全问责机制。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不合格,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件;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师德失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评估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严重影响评估监测结果。问责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6 .落实激励机制。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并作为政府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参考依据。(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落实教育督导保障机制17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照省教育督导规定要求,落实兼职督学工作补贴,用于保障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8 .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分级使用、开放共享,衔接国家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市对县、县对学校环环相扣的过程督导模式。加强教育督导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应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对照分工,结合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