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务舆情回应制度.docx
政府政务舆情回应制度为建立健全政府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依法依规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根据国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突出针对性、权威性、导向性、实效性,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能力,提升应对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小和降低因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工作原则(一)积极主动原则。要切实增强舆情意识,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主动权。(二)及时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三)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协调配合原则。坚持做到统筹协调,通过上下沟通、左右配合,形成信息共享、合力处置、共同应对的局面。(五)正确导向原则。坚持做到正面引导,通过政务信息准确、真实、权威发布,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和公开平台的全面回应,做到口径一致、步调一致,传导社会正能量。三、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工作部门是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主体,承担舆情回应的首要责任。(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新闻发言人”,对政务舆情回应负有主要责任。重大政策出台或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及相关负责同志要协同配合,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三)对涉及各镇人民政府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主体。县政府办要会同县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四)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镇的政务舆情,业务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五)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涉事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四、重点政务舆情回应标准(一)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S)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五)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五、政务舆情回应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出现政务舆情时,涉事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各类准确的权威信息,防止迟报、漏报,禁止瞒报、谎报和掩盖事实真相的做法。六、政务舆情联动机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七、政务舆情督查机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效果为重点,每年定期开展督查,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扎实开展,促使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八、政务舆情回应通报和约谈机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定期对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