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ppt
二一三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基础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B33 630200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适用范围,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考评说明,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考评说明,考评说明,考评说明,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分为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标准如下: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得分不少于800分(含800分);(相当于二级)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得分不少于700分(含700分)(三级)且每个考评单元的实得分应大于每个考评单元应得分的70。,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两个等级:考评得分800分及以上为“省级”标准化企业(相当于二级)考评得分700分以上不足800分为“市级”标准化企业。(三级),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一级要素,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目标,1,1.1 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安全生产目标,1,安全生产目标,1,【参考示例】XX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1、全年因工轻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每20万工作小时工伤事故损失频率2、可记录的事故比2010年减少10%;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以及交通事故为零;发现职业病病例为零。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率100;岗位尘毒合格率90以上。,安全生产目标,1,1.2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安全生产目标,1,1.2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为实现年度目标而需要开展的具体工作,教育、投入、技术、管理,针对各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考核,计划周期或是季度监测检查,季度、半年度考核、评估,总体目标,明确指导思想,通过绝对数、相对数以及远景描述来表述,组织机构和职责,2,2.1 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4 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 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组织机构和职责,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组织机构和职责,2,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 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和职责,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6号)第七条 冶金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3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和职责,2,2.1组织机构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组织机构和职责,2,【参考示例】安委会纪要格式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XXX20XXXX号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记录人:会议议题:会议决议:,4.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网络a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b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企业工会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4.2 按企业职工人数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 人数300人,专(兼)职人员1人(或委托有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b 300人人数1000人,专职人员2人;c 1000人人数5000人,专职人员3人;d 人数5000人,专职人员5人。,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4 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4.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b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c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d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4 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e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f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g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h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向本单位提出报告;i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4 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网络:a)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b)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企业工会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a)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b)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3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e)2000总吨以上单船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 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造船企业专业气体检测人员不得少于2人,修船企业不得少于4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b)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c)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d)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 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e)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f)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g)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h)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向本单位提出报告;i)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要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 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组织机构和职责,2,2.2职责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职责,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行政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所属单位和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它主要由纵向系列和横向系列责任制组成,其中纵向系列的包括各级领导直到岗位工人的责任制,其中包含部门的正副职领导;横向系列的包括各级职能部门(如安全、生产、设备、技术、人事、财务、党群等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的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b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d 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1.2建立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应该a有文本,覆盖企业内所有部门;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1.3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应该a 有文本,涵盖企业内各级管理者(含班组长)、从业人员,且与其职能相符;b 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g)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应:a)有文本,覆盖企业内所有部门;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应:a)有文本,涵盖企业内各级管理者(含班组长)、从业人员,且与其职能相符;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职责,2,2.2职责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组织机构和职责,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机构和职责,2,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七)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安全生产投入,3,3.1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3 安全生产投入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3 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十条 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十一条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安全生产投入,3,3.1安全生产费用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7)安全标志及标识;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二十二条 冶金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二十三条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安全生产投入,3,3.1相关保险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五大变化:1、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2、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3、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4、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5、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3.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3.2 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专款专用。3.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3.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3 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投入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上年度销售收入:a)小于1000万元的造船企业按3.5提取;修船企业按5提取;b)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造船企业按3提取;修船企业按4提取;c)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造船企业按2.5提取;修船企业按3提取;d)5000万元至1亿元的造修船企业按2提取;e)大于1亿元部分的造修船企业按0.5提取。,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3 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费用使用的范围:a)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作业条件;b)安全设施和装置的添置、维护和改造;c)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d)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检测;e)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专款专用。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3 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宪 法,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专门安全法律,其他法律中条文,国际公约,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法规,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如集团公司的要求,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1)建立管理制度;2)明确责任部门;3)形成法规清单;4)定期进行更新;5)及时宣传培训;6)上传下达通畅。,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4.2规章制度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五个环节,新修订的管理制度应注明生效日期;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形式发布,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或在企业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发布范围应覆盖制度相关的部门和个人;规章制度中应包含的内容包括:目的、范围、定义、职责、工作程序、相关记录、附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4.2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1 企业必须建立以下规章制度:a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b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c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d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e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f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g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h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i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j 安全例会制度;k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规章制度:a)安全生产检查;b)安全教育培训;c)安全生产考核、奖惩;d)事故管理;e)设备设施安全管理;f)现场安全管理;g)电气安全管理;h)劳动防护用品管理;i)安全生产投入;j)安全例会;k)危险作业安全管理;l)危险作业审批;m)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n)相关方安全管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4.3操作规程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编制的安全规程应完善、适用,员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9 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9 安全操作规程,9.1 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9.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9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9 安全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4.4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4.5修订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和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与事件记录;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与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14 安全生产档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5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它相关事项。当企业发生上述变化时,需要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14.1 企业应建立以下档案:a 工伤事故档案;b 安全生产健康教育档案;c 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d 隐患及整改档案;e 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14 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企业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档案:a)事故档案;b)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c)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d)安全隐患及整改档案;e)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台帐、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应记录齐全,按规定要求保存。,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5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教育培训,5,5.1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5 安全生产教育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5 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培训,5,5.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教育培训,5,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1)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2)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3)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段时间后,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教育培训,5,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有关事故案例等;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教育培训,5,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教育培训,5,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有关事故案例;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教育培训,5,5.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监总局令第140号),1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3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4 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5 煤矿安全作业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8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9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10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11 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教育培训,5,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入厂证后方可入厂工作。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有针对性的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11 相关方安全管理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1 相关方安全管理,教育培训,5,5.5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安全文化就是企业的安全意识、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素养、安全习惯、安全科技、安全设施、安全监管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总和,其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的健康,珍惜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并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作用。,5.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5.2 新职工入厂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5.3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5.4 变换工种、复工和“四新”应进行安全教育。5.5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证书。,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5 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资格证或合格证书。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新从业人员入厂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专业气体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变换工种、复工和采用“四新”前,相关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从业人员每年再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2小时。外来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5 安全生产教育,11.1 外来施工(作业)方应与企业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11.2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a 签定安全管理协议;b 承包或租赁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11.3 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11.4 租用气瓶或外购气源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供气单位应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11 相关方安全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企业应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a)外来施工(作业)方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b)外来施工(作业)方应到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c)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工程项目、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应符合法规和行业规定:a)承包或租赁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b)签订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协议。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企业外购气源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供气单位应有相应资质。,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1 相关方安全管理,生产设备设施,6,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所有设备、三同时)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维修、临时措施)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拆除、报废(全过程控制、危险化学品)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7“三同时”管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7“三同时”管理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设备设施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机械设备设施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电气设备设施,生产设备设施,6,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生产设备设施,6,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4)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设备设施,6,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厂(车间)应位于居住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车间及设施的位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震和运输安全要求。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生产设备设施,6,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生产设备设施,6,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拆除、报废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作业安全,7,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危险作业许可,爆破吊装)7.2作业行为管理(风险控制)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危险场所和设施、检维修的警戒区域)7.4相关方管理(管理制度、交叉作业、安全协议)7.5变更(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审批和验收,隐患控制)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作业环境 11 相关方安全管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危险作业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作业场所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1 相关方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8,8.1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12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贯穿于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的全过程。,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隐患排查和治理,8,8.1隐患排查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隐患排查和治理,8,8.2排查范围与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和治理,8,8.3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