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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方案]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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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方案]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修改.doc

    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增强我公司各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快速、有效、安全地处理矿井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规范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程序,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65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主席令75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6)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1);(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0)煤矿安全规程(11)煤矿救护规程(12)恩施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恩施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各矿实际,制定本救援预案。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发生的一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被困、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I级 :可能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 :可能发生 10-29人死亡、50-99人受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 :可能发生3-9人死亡,或者10-49人受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 :可能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都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1.4 应急预案体系1.4.1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磺厂坪矿业公司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矿井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1.4.2 专项预案 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事故或灾难风险制定的专项预案有: (1)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4.3 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以某一具体重大隐患、现场设施或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现场处置方案。 (1)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2)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水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自身安全、迅速抢救遇险人员作为制定矿井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方案的首要前提,制定矿井生产事故抢险救援方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救援体制,矿井事故现场施救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以发生事故矿井的矿长为主,本公司及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好事故抢救的指挥和指导。矿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机制。 (3) 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矿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扩大事故。 (4) 依靠科技,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相结合,充分发挥矿技术人员和建始县矿山救护队员的作用,积极做好矿井安全生产预防检查工作。2. 险情分类及危险性分析2.1. 公司基本情况2.1.1我公司位于恩施市城东南方位沙地乡楠木村,直距约40km,矿区面积1.3059km2。公司经营性质为民营企业,煤层为无烟煤,开采的煤层经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测试鉴定,无煤尘爆炸性危险、自燃倾向性分类为三类的不易自燃煤层。现开采煤层为上二叠煤层,煤层厚度一般0.5m,平均0.5m;煤层倾角4°8°,一般在6°左右,容重一般为1.2t/m3,为多煤层,全井田煤层厚度变化系数不大为10.00%,稳定型煤层,煤层呈层状、似层状产出。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环境地质良好,属低沼矿井。矿井灾害类型简单,开采技术条件较为简单。从业人员50人,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开拓方式为平峒上下山开拓,通风方式为分列式,反风方式为风机反转反风,提升方式为绞车提升,供电方式为10KV双回路供电,落煤方式为炮采落煤,支护方式为木支护,顶板处理方法为全部垮落法,矿井最大涌水量为1.0m3/h。2.1.2 公司兼职救护队伍建设情况 公司配备兼职救护队6人,队长1人,技术员1人,救护人员4人,业务上接受县矿山救护队指导,具体负责矿抢险救灾工作。2.1.3 应急救援范围 我公司与建始县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矿抢险救灾任务主要由专业队伍建始县矿山救护队承担,公司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密切配合。矿井发生安全事故后,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组织实施,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指导、协调和帮助。2.2 危险性分析 根据我公司历年来发生的事故统计分析,顶板事故是我公司主要的事故类型;爆破作业、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地质灾害、火灾事故也有可能发生。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明细表序号名称可能发生的场地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1瓦斯超限井下各作业点燃烧 爆炸 有毒气体超限 烧伤 炸死 窒息2透水采掘进工作面淹井 人员失踪3爆破伤害井下采掘工作面炸死 炸伤 引爆瓦斯4冒顶、垮塌井下所有巷道及作业点被埋、砸伤5机车、绞车运输轨道巷、绞车巷断绳飞车、掉道挤压伤人6机械伤害所有设备的地方不同程度的伤害3.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本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现场抢险组安全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专家组3.2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2.1成立恩施州偏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公司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长由矿长姚艳担任,副指挥长由安全副矿长卢家学担任,成员:黄祥胜、张如平、姚宏斌。 3.2.2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3)根据事故发生状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5)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6)开展或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8)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9)安排办公室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搞好信息收集和事故报告工作。3.3.3工作机构及职责 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办公室主任由姚宏斌担任,副主任由李正柏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其主要职责是:(1)具体承办事故的应急救援指导、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调度值班工作。(3)负责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4)负责向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及其它相关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5)提供指挥平台,跟踪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做好事故续报工作,传达事故救援工作意见。(6)接收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并负责督办落实。(7)搞好专家咨询工作和请求有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救援工作。3.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现场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结合相关预案,会同有关专家制定现场抢险、救援、保障、恢复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后组织实施,并随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灾难事态进展及应急救援情况。3.3.1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各矿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矿长任指挥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3.3.2工作小组及职责挥部下设现场抢险救援组、技求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安全保障组和事故调查组等7个工作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1) 现场抢险救援组 组长:姚艳副组长:卢作忠卢家学成员:黄祥胜张如平姚宏斌李国平毛世兵何培荣田天彪职责:根据事故性质、灾区情况、事故矿井的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组织矿山救护队员、技术人员、矿井有关人员开展抢险救灾、现场控制和保护工作。 (2) 技术专家组 组长:卢作忠 成员:黄祥胜、李国平、毛世兵 职责: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 后勤保障组 组长:田天彪 成员:李正柏、姚宏斌 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和通信、电力保障。 (4)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全安 成员:李长军、田天彪、姚宏斌 职责: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5)善后处理组 组长:姚艳 成员:卢作忠、田天彪、卢家学 职责:负责遇险遇难职工家属的接待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安全保障组 组长:卢家学 成员:李国平、毛世斌 职责:协调当地警力对事故地点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维护治安,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7)事故调查组 组长:卢作忠 成员:卢家学、黄祥胜、何培荣、李国平、毛世斌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写出书面材料,开展事故调查。4.预防与预警4.1事故预防4.1.1 瓦斯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1) 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 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首先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 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4)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5) 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7) 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安置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 (8) 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矿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工、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公司总调度室。 (9)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4.1.2 顶板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上班前和放炮后进入工作面,班组长要由外向内进行认真的敲帮问顶,对较破碎的顶板、边帮要及时进行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支护;对于受损支架,要及时修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管理人员要对敲帮问顶、支护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对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情况,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作出规定,安全员要对支护是否到位和支护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一些特殊地段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在过断层等构造破碎带,采面收尾,采煤柱等特殊地点,要有相应的支护手段和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发生冒顶事故。4.1.3 水害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矿要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配备防治水工作相关人员和探放水设备。井下水害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采掘工作面开工前进行防治水安全技术论证;经常清理采区和主平硐的排水沟,保证水沟畅通无阻;作业地点严格执行“有疑先停、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加强对矿井范围内开采的煤矿及老窑、采空区进行普查,及时把积水区域填绘在相关图件上,并标明其位置、范围及积水数量;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设备的排水能力满足要求。地面防洪:开展汛期值班工作。在瀑雨季节,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山体、周边水体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山体较松动、溪水上涨,有可能造成山体滑坡、溪水涌入井下等情况,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4.1.4 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按要求安装,杜绝产生循环风;保证导风筒按标准悬挂和联接,减少漏风和通风阻力,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气体检测监控:每个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瓦检员对气体进行检测,确认没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后,方可开工作业;若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瓦检员每班对各工作面气体检测最少两次,并做好检测的原始数据记录,存档备查;矿井负责人对瓦检员检测的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风设施管理:临时停工地点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盲巷、废巷及时设置永久性密闭,永久密闭和栅栏要统一编号,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员要经常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检查,被破坏或受损的要及时修复;井下通风设施、设备需要拆除或迁移的,要经矿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4.1.5 火灾的主要预防措施 建立和完善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组织领导机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火沙和消防水池,并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工作;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设施、建筑物、库房等严禁存放烟火和易燃物品,要加强值班巡逻,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安能力;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井下;坚持安全供电,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4.1.6 其它事故预防措施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认真排查井下生产系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通过强化现场管理,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措施,做好爆破、提升运输、粉尘防治等各类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4.2 预警行动4.2.1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当班人员发现事故发生或巡查发现可能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值班主任和中控室当班控制员,及时按应急预案确定的处置方案应对事故。中控室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共同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4.2.2预警级别按照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为:红色预警(I级) :可能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橙色预警(级 ) :可能发生 10-29人死亡、50-99人受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黄色预警(级) :可能发生3-9人死亡,或者10-49人受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蓝色预警(级) :可能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都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4.2.3预警措施红色预警措施: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矿长要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消除隐患。相关科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检查。高度关注自然灾害动态,带班负责人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和监测,停止爆破和井下作业,人员撤出井外安全地带。橙色预警措施: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矿长深入一线,加强检查督办,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危险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必要停止爆破和井下作业,人员撤出井外安全地带。黄色预警措施:安全矿长深入井下作业场所,加强巡查,督促班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同时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蓝色预警措施:加强巡视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危险及时报告矿长。4.3 事故报告与处理4.3.1事故报告程序 应急办室主任24小时开机,负责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及信息沟通(联系方式见附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矿井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矿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偏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沙地乡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安监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沙地乡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安监局报告。4.3.2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矿井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应急响应相应分为级、级、级和级。 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死亡。 级:重大事故,是指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 级:较大事故,是指事故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 级:一般事故,是指事故造成1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5.2 应急响应程序5.2.1 矿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且需要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进行施救和外部力量支援的事故。5.2.2 公司主要负责人认为应该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事故。5.2.3 应急处置 安全事故发生后,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按本矿的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成立现场救灾指挥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本公司报告。 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措施,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 应急处理基本措施 按应急救援预案和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矿井和有关人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根据矿山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计划;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救灾基地的指挥由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2) 矿井主要事故抢险措施 现场应急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施救方案,实施救援。 (3)应急救援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事故类型,佩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救护设备、存放地点详见附表1)。(4)实施抢救 由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本着“先伤、后亡、先重、后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通道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5.5 应急结束 当矿井事故应急处置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公司已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6 信息发布 为及时跟踪报告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应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掌握事故抢救和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7. 善后工作7.1 后期处置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灾难中的伤亡人员及其亲属,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的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7.2 事故调查 根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处置阶段介入收集有关资料。应急状态结束后,要通过下井勘察、找当事人调查询问、查阅相关图纸资料等手段,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8.应急保障8.1 通信保障 公司有关部门、兼职救护队、矿应成立事故信息中心,并确保信息畅通。规范事故信息获取、分析、整理、发布、报送的格式和程序。保证各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8.2 队伍保障 公司兼职救护队是我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矿井事故灾害的抢救,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灾害的抢救和处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训练和管理,提高队员体能和技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保持较强的队伍战斗力。8.3 技术保障 建立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组,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类别和严重程度随时调集相关技术人员协助事故的抢救、调查和分析。矿应有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必备的图纸资料。图纸资料要有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并可随时提供。8.4 装备保障 兼职救护队伍必须按救护规程规定配齐救援装备,不足或损坏、报废的,必须及时补充,并对各种装备加强日常维护,保证状态良好。现有救护设备、存放地点详见附表。8.5 医疗保障 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根据就近的原则,确定建始县中心医院、公司医务室为伤员救治定点医院。8.6 物资保障 为有效地开展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公司、矿应储备一定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医疗药品的储备,随时检查、修理、更换,确保应急救援时有充足的物资保障。8.7 经费保障 事故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矿井安全费用支付。矿应按规定提足安全费用,储备应急救援的经费,确保应急救援时有足够的经费保障。9. 教育、培训和演练9.1宣传(1)公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应急法律、法规。(2)组织职工学习公司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9.2 培训(1)恩施市偏南煤矿有限公司煤矿负责组织矿山救护小队指战员的定期强制培训;负责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2)矿山救护小队应按照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加强训练,提高战斗力。(3)负责组织对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知识的培训。9.3 演习 每年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应急预救援案进行演练一次。假设某矿井发生某类事故,作业人员被困,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各工作小组成员、矿山救护队员立即带齐救护设施赶到预定地点,制定抢救方案,开展救护工作。 演练结束后,由总指挥对本次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对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正,对救护设施不足部份及时补充,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救援案。10.奖惩10.1 奖励(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2)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10.2 责任追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对不服从命令、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2)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不履行应急救援准备义务;(3)不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灾难真实情况;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4)散布谣言,扰乱救援秩序的。11. 附则11.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矿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2 本预案向恩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11.3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偏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11.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2.附件附件1: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附件2:矿井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3: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附件4: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附件5:水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附件6: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附件7:救灾装备、物资清单表附件8:公司兼职救护队人员及联系方式附件9:公司及矿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附件10:事故灾难公司应急救援人员联系方式附件11:事故灾难外部应急救援联系方式附件12:采掘工程平在面图附件13:避灾线路图附件1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因素相关: 瓦斯固有危险源,如瓦斯涌出量; 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度)或火化(瓦斯最低点火能O.28 mJ); 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 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n; 管理缺陷。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该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2.1. 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要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2.2 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并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下井救援人员的威胁;2.3 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2.4 寻找火源,尽快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2.5 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瓦斯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总指挥:姚艳 电 话:13972409935副指挥:卢作忠、卢家学成 员:黄祥胜、何培荣、李国平、毛世斌、张如平、姚宏斌、张世皇、鲁寿春。3.2 指挥机构及职责3.2.1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应依照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3.2.2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生科,主任由姚艳兼任,成员由卢作忠、卢家学、黄祥胜、何培荣、李国平、毛世兵、张世皇、鲁寿春、张如平、姚宏斌、李正柏组成。3.2.3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 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凋和管理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2) 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3) 负责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和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4) 日常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5) 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6) 瓦斯爆炸事故灾难扩大或一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7) 完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3.2.4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其职责结合公司的的实际情况,为及时应对矿山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面设立五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通信供电主扇组组长:姚宏斌成员:张世皇、鲁寿春A、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B、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保持正常联系;C、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通风组组长:姚宏斌成员:周自成刘学进 A、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B、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C、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安全撤退组组长:卢家学成员:王光恒李良峰A、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B、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并关闭,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后勤保障组组长:田天彪成员:李远丽李正柏A、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B、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安全保卫组组长:田天彪成员:张如平黄祥胜A、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调配检查人员,对现场处置方案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现场处置方案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B、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4. 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4.1.1 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4.1.2 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首先制定瓦斯排放措施。4.1.3 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4.1.4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4.1.5 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4.1.6 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4.1.7 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安置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4.1.8 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矿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工、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公司总调度室。4.1.9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4.2.预警行动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有:(1) 甲烷积聚超限且浓度达到516;(2) 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2;(3) 引燃引爆热源必须大于甲烷最小点燃温度650750。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积聚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燃热源,就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瓦斯积聚程度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5. 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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