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安全检查.doc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1、综合管理部分 110分)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及地点相关证照(协议)1.1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查看有效证件1.2工商营业执照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查看有效证件1.3采矿许可证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查看有效证件1.4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三条查看有效证件1.5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查看有效证件1.6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查看有效证件1.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查看有效证件1.8从业人员培训证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查看有效证件1.9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条查看有效证件1.10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查看有关文件2、安全管理机构2.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下发文件或聘任书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查看有效证书、文件2.2安全管理人员数、专职人数、兼职人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查看有效证书、文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3.2建立和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查资料3.3建立和健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查资料3.3建立和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查资料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6.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制度汇编2.6.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2.6.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6.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2.6.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2.6.6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6.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6.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6.9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6.10安全例会制度;2.6.11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2.6.1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6.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6.14应急管理制度;2.6.15图纸技术资料更新制度;2.6.16人员出入井管理制度;2.6.17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制度2.6.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制度汇编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1 所有从业人员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井下作业新员工上岗前不少于72学时,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6.2矿山从业人数满足生产需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6.3矿山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6.4调换工程或岗位的人员,应进行新工种、岗位上岗前的安全操作培训;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6.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人员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6.6定期组织实施全员安全再教育,每年不少于20学时。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并建立记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6.7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结果应建立档案;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7、安全生产检查7.1开展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3条查看有关记录7.2有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3条查看有关记录7.3有检查处理记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3条查看有关记录8、安全投入8.1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2是否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8.3有安全投入使用计划。8.4有投入购置安全设施设备等实物发票。安全生产法第18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9条查资料、查记录9、保险9.1依法为员工缴纳雇主责任工伤保险;9.2保险人数及保险额与矿井实际职工总人数一致。工伤保险条例查资料、查记录10、应急救援10.1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或指定专职人员;10.2制订矿井火灾、爆破事故、中毒窒息、坍塌、冒顶片帮、透水及坠井等各种事故以及采矿诱发地质灾害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10.3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10.4是否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0.5应与专业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10.6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配备是否满足救援要求。10.7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安全生产法第69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20条、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查资料、查记录、查看有效证件11、技术资料11.1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开采设计和符合实际情况的附图。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6条查文本资料11.2有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地形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等。11.3有能够反映本企业情况、能指导生产、及时填绘的各种图纸(图纸有效期为三个月内)。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12.1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安全生产法第19条和第20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2条查文本资料、机构编制、档案以及现场抽查12.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12.3必须有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员。12.4二级单位、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2.5矿山企业配备一定数量安全员,保证每班必须都有安全员检查井下安全13、特种作业人员12.1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12.2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12.3特种作业人员人数、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满足生产需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查看资料、现场生产14、矿山井巷一般规定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应小于30m。走向长度超过1000m在端部增加安全出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1.3条看图纸和现场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应至少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1.3条看图纸和现场矿井(竖井、斜井、平硐)井口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6.2.3条看图纸和现场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2.1条看图纸和现场15、地面消防矿山企业应根据消防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设施,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4条查文本资料16、“三同时”执行情况(10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生产法第25条查文本资料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具有审查及备案记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矿山正式投产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第25条必须有竣工验收报告。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必须经安监部门组织的验收。矿山安全法第33条17、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资质条件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41条查有关资料和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法第41条查有关资料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2、开采综合部分目标 80分)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及地点1.1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除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依赖的提升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以外,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梯子间架设符合规程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1.4条现场检查1、一般规定1.2行人的运输斜井及水平巷道应设人行道,有效净高不得小于1.9m,宽度和安全间隙应符合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1.7条现场检查1.3井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和警示标志。井巷的岔道口必须设置路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6条现场检查1.4地下采矿应按采矿设计进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1条现场检查1.5矿柱回采和采空区处理必须按设计进度要求进行,有永久性保安矿柱的完整图纸资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3条查现场1.6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采准和切割、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处理措施和建立监测手段;因爆破或其他原因受破坏后,必须及时修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7条查现场1.7采场放矿作业出现悬拱或立槽时,严禁人员进入悬拱和立槽下方进行处理。严禁人员直接站立在溜井、漏斗的矿石上进入溜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6条查现场1.8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时,对地下开采的上部边界必须根据所选用的采矿方法,在设计中确定境界安全顶柱的规格或岩石垫层的厚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2.6.5条查现场1.9禁止放空溜矿井、不准有水流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5条查现场1.10存在老采空区塌陷的地面要设防护网及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9条查现场1.11井下存在跑矿危险的作业点,应设置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的通道;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1.5条查现场2、井巷掘进及维护2.1竖井掘进2.1.1竖井施工,井口应设置临时封口盘,封口盘上设井盖门,井盖门两端必须安装栅栏;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2.2条查现场2.1.2竖井施工应采用双层吊盘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2.3条查现场2.1.3竖井施工时,必须设悬挂式金属安全梯;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2.7条查现场2.1.4竖井延深时,必须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岩柱,将井筒延深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2.9条查现场2.1.5提升及出碴符合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2.5条和6.1.2.6条查现场2.2斜井、平巷掘进严格按设计和规程进行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3条查现场2.3天井、溜井掘进查现场2.3.1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时要符合下列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4.1条a、架设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b、及时设置安全可靠的支护棚,并使其至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6m;c、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设梯子间、碴子间;d、天井、溜井应尽快与其上部贯通,贯通前不开或少开其他工程,需要开时应加强局部通风措施;e、天井掘进到距上部7m时,测量人员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栏;f、溜矿格不得放空,应保留至少一茬炮爆下的矿量。2.3.2用吊罐法、爬罐法掘进天井时,必须符合规程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4.2条查现场2.4在不稳定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并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5.1条查现场2.5报废旧井巷和硐室入口,必须及时封闭。封闭前设明显禁止入内标志;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设不低于1.5m的栅栏并标明井巷名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6.5条查现场2、井巷掘进及维护2.6防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7条2.6.2天井、溜井和漏斗口,必须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格筛、盖板。查现场2.6.3在竖井、天井、溜井、漏斗上方作业以及在相对于坠落基准面超过2m以上时必须系安全带或者在作业点下方设防坠保护平台或安全网,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查现场3、采矿方法和地压控制3.1采用的采矿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和规程的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1条查现场3.2工作面的空顶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2条查现场3.3矿柱回采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并遵守规程和设计方案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2.11条查现场3.4严格保持矿柱的尺寸、形状和直立度,应有专人检查和管理,以保证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4条查现场3.5应建立顶板分级管理制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8条查现场3.6采用空场法采矿的矿山,应采取充填、隔离或强制崩落围岩的措施,及时处理采空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10条查现场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4、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 30分)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及地点1、主扇风机1.1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主通风机风量、风压应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并配备同规格型号的备用电机1台;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1.10条查看现场和资料1.2箕斗井不得兼作进风井;主要回风井巷禁止用作人行道。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2.5条查看现场1.3主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陷落区。进风、回风巷应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材料、设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2.3条查看现场1.4各用风点的风速、风量和风质必须符合要求,开采与煤伴生、共生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床的通风条件,应当符合煤矿开采有关安全规程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1条查看现场、资料1. 5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和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密状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2.9条查看现场、资料1.6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必须连续运转。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3.1条查看现场、资料1.7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10分钟内反向的措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反风量不低于6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3.3条查看现场、资料1.8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每班进行风机运转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3.4条查看现场、资料2、局部通风2.1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4.1条查看现场、资料2.2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动局扇通风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4.3条查看现场、资料2.3停止作业并已撤出局扇而又无贯穿风流的采场,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标志,防止人员进入,若需进入,应进行通风,经分析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准进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4.4条查看现场、资料2.4采场形成通风系统前不应进行回采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2.3条查看现场、资料2.5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满足安全规程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4.2条查看现场、资料2.6井下炸药库应有独立的回风道。充电硐室空气中氢气的含量,应不超过0.5(按体积计算)。井下所有机电硐室,都应供给新鲜风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2.6条查看现场、资料2.7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4.5条查看现场3、防尘3.1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缺水地区或湿式作业有困难的地点,应取干式捕尘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5.1条查看现场、资料3.2爆破后和装卸矿岩时应进行喷雾洒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5.3条查看现场、资料3.3防尘用水,应采用集中供水方式。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5.4条查看现场、资料3.4接尘作业人员必须戴有效的防尘口罩。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5.5条查看现场、资料4、检测检验4.1通风系统的风速、风量、风质和风压经检测合格;4.2主通风机经检测合格;4.3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以及粉尘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符合要求。(5、电气安全部分 30分)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及地点1、电源1.1井下一级负荷必须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矿山电力设计规范查现场1.2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应用于井下井下供电;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1.4条查现场2、井下配电电压2.1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0kv。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1.2条查现场2.2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140v;同上查现场2.3照明: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同上查现场2.4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超过127V;同上查现场2.5电机车供电电压,采用交流电源时应不超过400V,采用直流电源时,应不超过550V;同上查现场4接线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1.5条查现场5照明井下所有作业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5.1条查现场6通讯矿山井上、井下、矿山内外通讯设施完善可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5.4条查现场7接地保护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应接地,形成接地网;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5.6条查现场8检测供电系统有检测合格的报告。查文本(6、提升运输部分 90分)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及地点1、水平巷道运输1.1采用电机车运输的矿井,由井底车场或平硐口到作业地点所经平巷长度超过1500 m时,应设专用人车运输人员,专用人车应有金属顶棚,从顶棚到车箱和车架应作好电气连接,确保通过钢轨接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1条查现场1.2专用人车运送人员,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2条查现场1.3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乘车人员必须遵守规程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3条查现场1.4列车运输时,矿车应采用不能自行脱钩的连接装置;停放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的车辆,应用制动装置或木楔可靠制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4条查现场1.5人力推车运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5条查现场1.5.1推车人员必须携带矿灯;1.5.2每人只允许推一辆车,车辆间距符合规程要求;1.5. 3在能自滑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行车速度应不超过3m/s。推车人员不应骑跨车辆滑行或放飞车;1.5.4矿车通过危险区段或遇紧急情况时推车人员应发出危险信号。1.6运输巷道内人员须沿人行道行走,不得停留在两轨道之间,禁止横跨列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6条查现场1.7轨道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7条查现场1.8轨道曲线半径应符合规程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8条查现场1.9电机车运行,应遵守规定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12条查现场1.10电机车架空线悬挂高度应符合规程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13条查现场1.11井下使用无轨运输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1.17条查现场1.11.1内燃设备应有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的废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GBZ1、GBZ2的有关规定;1.11.2运输设备顶棚至巷道顶板的距离不小于0.6m;1.11.5在斜坡上停车应采取可靠的挡车措施;1.11.6每台设备应配备灭火装置。2、斜井提升运输2.1垂直深度超过50m的斜井,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斜井用矿车组提升时,严禁人货混合串车提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2.1条查现场2.2人车运输应符合规程要求,严禁超员。人车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应设随车安全员,人车信号齐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2.2条查现场2.3倾角大于100的斜井,应设置轨道防滑装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2.5条查现场2.4提升矿车的斜井,须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下部车场须设躲避硐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2.6条查现场2.7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宜设坚固的隔离护拦;未设隔离设施的,提升时不应有人员通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1.1.7条查现场3、竖井提升3.1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遵守下列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2条查现场3.1.1罐笼须装设能打开的活顶盖;3.1.2罐笼两端出入口,应装设高度不小于1.2m的罐门或罐帘。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启;3.1.3罐笼内须设阻车器和防坠装置;3.1.4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人货量,上下井时间、信号标志等应在井口公布;在井口设总信号台,井下各中段设信号装置。 3.2同一层罐笼不应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爆炸材料时,应有专人监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4条查现场3.3提升容器、平衡锤、罐道(稳绳)、提升钢丝绳等须符合规程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7条查现场3.4提升容器的导向槽与罐道之间的间隙及磨损、提升钢丝绳磨损应符合规程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8条查现场3.5竖井内提升容器之间、提升容器与井壁或罐道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应符规程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1-条查现场3.7防过卷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有极限限位开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22条查现场3.8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车场,均须设信号装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25条查现场3.9提升机有能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的两套制动系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4.2条查现场4、钢丝绳、连接装置和提升装置(20分)4.1提升钢丝绳要定期进行检测,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4.3条查现场4.2提升钢丝绳、连接装置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试验,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更换。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4.11条查现场4.3提升装置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导向轮和导向滚等的最小直径,同钢丝绳的直径比,除移动式的或辅助性的绞车外,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5.1条查现场4.4防坠器、断绳保险器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实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5.25条查现场4.5提升设备必须有能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紧急制动的安全制动系统,其操纵系统须设在司机操纵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5.13条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