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安全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docx
邵东县安全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办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1、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县直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乡镇办场的安全生产工作;3、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年度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4、拟定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办场和直管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组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5、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及执行情况。6、组织县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督查和整治工作。7、督促、检查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我县布置的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8、执行全县安全生产警示、诫勉约谈制度。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10、参与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11、协同县财政局管理上级下拨我县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3、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与科技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规划工作;4、组织、指导乡镇办场安监站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5、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3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技术推广、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县内外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1、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奖励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科技项目课题检查和验收;2、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建设;3、承担全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协调管理工作。4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1、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事故统计工作;2、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和通报,并按规定抄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3、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4、制订实施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制度;5、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立实施违法行为信息通报制度;6、强化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企业黑名单制度。5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1、组织、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备案管理和预窠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2、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3、参与综合监管行业领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和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6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承担组织较大事故和权限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1、牵头组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2、建立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分级原则,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3、经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工作;4、参与协助省、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的相关行业领域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5、定期统计分析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6、公布受权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7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1、监督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2、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设备类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3、组织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参与上级的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工作;4、监督检查全县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考核工作。8监督检查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评价、认证等服务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各类服务机构。1、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2、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9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县本级负责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煤矿除外)的行政处罚。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指导全县安全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3、依法查处权限内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组织实施县本级负责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4、承担权限内安全生产监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工作;5、组织实施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抽查;6、受理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和事故的举报、查处和奖励工作。其中行政处罚和执法抽查职能由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承担;其他职能由政策法规科承担。10承担对全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1、承担全县职业病预防综合监管工作;2、监督检查权限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3、监督管理权限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4、组织查处权限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行政处罚职能由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行使11承担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属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1、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分类、属地原则,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县属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并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2、协助审查非煤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3、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4、监督、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关于推进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公告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分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三个行业分别单列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5、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6、指导全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12承担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违法违规行为。1、建立健全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公布、通报和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2、依法查处权限内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行政处罚职能由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承担13负责监督核查非煤矿山、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验收工作。1、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2、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情况备案。14负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承担权限内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论证、颁发证照等)工作。1、实施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行政许可工作;2、协助审查全县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包括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3、协助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4、协助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5、协助审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6、协助审核新、改、扩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险预评价报告(备案);7、参与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15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1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1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委县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某安监局组织“打非治违”专项检查中,发现某企业非法开采,无采矿许可证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除依法给予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外,并立即函告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取缔了非法盗采点,采取断电、断路,增设警示教育牌等措施,公安部门依法收缴了民爆物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了该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防止企业和个人无采矿许可证违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县国±资源局负责非煤矿矿山矿产资源勘查、矿山开采登记审核和转让审核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勘查、非法开采、超深越界违法采矿行为,规范矿业开采秩序,严把矿山与相邻方的采矿许可安全距离关。县公安局负责非煤矿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收缴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和监督销毁过期民用爆炸物品,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依法查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县工商局对申请从事非煤矿矿山开采的,在核准登记前严格坚持审批制度,并监督、指导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落实上述规定。对申请涉及矿山采、选经营项目的后置许可,负责在年度检验中严格审查把关,查处取缔未取得许可证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含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及时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指导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安全监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县经信局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企业(含非煤矿山及其含尾矿库、选矿厂、地质勘探)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矿山行业的勘查设计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资质的许可与管理;负责矿山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负责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含矿山工业广场的各类厂房和辅助用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把好建筑工程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监管矿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查处未经许可开工建设、挂靠资质违法行为。2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负责权限内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依法查处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安全生产法;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防治环境污染,某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管理,为此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需要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其中,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安监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其非法销售国家和当地政府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质量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发放、运输线路的确定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牵头组织安监、交通、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烟花爆竹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管理,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县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打击非法制售劣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登记手续;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和销售劣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营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从严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等等。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依法监督检查县属化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原油、天然气、煤层气和城镇燃气除外)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1、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5、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3号)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在某地行驶中发生泄漏接到报警后,该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应急救援人员陆续赶到,经过多方艰苦努力,事故终于得到了有效控制。县里组织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质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槽罐质量及槽罐生产企业、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车的企业及车体、公安机关负责对车辆的上路通行、安监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隐患。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包括油气管道)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县质监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油气管道)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和油气管道的环保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县交*3;、-通运输局(含铁路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县卫负责危险化学品毒生局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县工据有关部门的许可商局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县发负责油气管道建设展和项目选址安全把关,改革负责石油、天然气管局道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县住负责城镇燃气管道建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邮负责依法查处邮寄政局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其他县城管、规划、住建、部门国土资源、经信、财政、水利等部门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职业县人负责劳动合同实施1、中华人民卫生力资情况监管工作,督促共和国职业病安全源和用人单位依法签定防治法;监督社会劳动合同。依据职业2、湖南省机构管理保障病诊断结果,做好职编制委员会局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湘编办发(2011)16号)。县卫生局会同县有关部门起草职业病防治规范性文件和全县职业病防治规划。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监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职业病的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县总工会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起草职业卫生监管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制度。监督执行我县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丙级)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病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5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并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省教育厅等23厅局制定的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湘教发(2013)6号)。县教育局参与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会同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察和审查备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工作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上下学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组织和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参与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规行为给予处罚;会同有关部门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县质监局加强对校车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校车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所生产(包括改装)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对生产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校车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县经信局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指导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促进研发生产和推广先进适用型校车。县公安局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做好校车标牌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收缴并强制报废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的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参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民爆物品安全和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号);4、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县经信局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民(中央编办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12005)6号);行为;组织查处不具5、中华人民备安全生产基本条共和国职业病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民用爆炸物品事故调查处理。防治法。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存储、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依法查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7道县安协调和指导有关1、中华人民路和全生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共和国安全生水上产监和职业卫生监督管产法;交通督管理工作。2、中华人民安全理局共和国道路交监督县公负责道路交通的通安全法;管理安局安全监督管理,组3、国务院关织、协调道路交通应于加强道路交急救援工作并参与通安全工作的事故调查,负责道路意见(国发交通事故统计和信(2012)30息报告;负责烟花爆号);竹道路运输通行证4、中华人民的发放、运输线路的共和国内河交确定;对剧毒危险化通安全管理条学品的道路运输实例(国务院行安全行政许可,并令第355号);监督检查。县农负责拖拉机、联合业局收割机、农业运输机具等农业机械以及农用船等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水负责河道采砂的务局行政许可、尾砂治理、安全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查处取缔非法采砂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安全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汽车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和职业卫生监管;负责船舶登记、检验和发证工作,负责船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发证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和城市公共交通、所辖交通运输企业伤亡事故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港口(含渡口)、城市公共交通、所辖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港口(含渡口)及其他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建筑施工县安全生产监协调和指导建筑施工在建的工程建设和矿山井下建设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某县因经济发展需要,拟新建一座城市商贸综合体,在该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项目的审批、建设和日常监管中,各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分别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其中,住建部门依法监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用行业(含供水、燃气、集中供热、环卫、污水处理、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工业厂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好建筑工程(含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监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查处未经许可开工建设、挂靠资质违法行为;负责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采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依法督促拆除不符合国家安全条件要求的违法违章建筑物;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严把施工许可和综合竣工验收关;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用行业(含供水、燃安全监督管理气、集中供热、环卫、污水处理、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工业厂房建设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并参与事故调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县水务局负责所管辖的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县经济和信息局负责电力行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县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9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某县因经济发展需要,拟新建一座城市商贸综合体,在该项目的审批、建设和日常监管中,各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分别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其中,住建部门依法监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县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内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使用除外),查处取缔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以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县旅配合有关部门监游局督检查特种旅游项目及旅游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10煤县安负责实施综合监1、中华人民矿行全生督管理,协调、指导共和国安全生业产监和考核煤炭监管部产法;安全督管门做好煤矿安全生2、中华人民监督管理理局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共和国煤炭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县煤炭局负责全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属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考核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1医药化工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考核医药化工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医药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医药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属医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医药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负责药品的行政监督,监督实施药品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实施药品相关许可,承担药品从业人员相关资质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药品质量安全;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负责查处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法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12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考核石油化工监管部门做好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县经济和信息局负责全县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3煤化工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考核煤化工行业监管部门做好煤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煤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煤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14炼油行业女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考核炼油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炼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煤炼油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炼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5燃料乙醇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考核燃料乙醇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燃料乙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燃料乙醇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燃料乙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6煤制燃料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考核煤制燃料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煤制燃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县发展和负责全县煤制燃料行业安全生产和改革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煤制燃料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7机械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考核机械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机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机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属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