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篇样本.docx
市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篇样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篇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某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中型(较大)及以上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组织体系。1.某某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必要时可由中央驻铜有关单位、某某军分区、武警某某支队有关负责人担任。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旅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某某凤凰机场、某某火车站、某某供电局、某某军分区、武警某某支队、103地质大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某某分院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常态下的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和非常态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3 .指挥部视工作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和应急专家组。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工作职责。1.指挥部的主要职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分析、研判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制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驻铜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区(县)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2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及成员单位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评估灾害危害程度,提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办理指挥部文件;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 .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组织专家组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核查地质灾害灾情与引发因素,实时掌握灾情险情动态信息,分析、预测发其展趋势,根据灾情、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和建议;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调查和预警预报,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联系方式:传真XXXXXXXX>电话XXXXXXXX)市委宣传部:负责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组织新闻发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资质单位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治理;处置灾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评估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指导灾区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帮助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某某公路管理局、某某高管处):负责公路沿线和交通干线及附属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道路(含水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市水务局: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和给排水设施。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消防参与抢险救灾,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疏散、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实施灾区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物资、铁路运输、通信、电力等的调度和协调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行业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灾情况,会同当地政府帮助灾民恢复农业生产。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督促做好矿山企业和危化行业,以及尾矿库等的地质灾害防治;依法组织灾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生产生活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开展救灾捐赠;指导因灾倒塌房屋等的恢复重建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和调度医疗资源,及时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病人员,以及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市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负责公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Q市旅发委:负责督促旅游景区对危及旅游设施和游客安全的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监测和治理;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做好游客疏导、安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做好灾区群众和应急处置现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协助播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信息,及时、正面、准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政策法规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市气象局:负责对降水趋势的监测,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信息。某某凤凰机场:负责机场范围内地质灾害排查、监测、整治工作,保障应急抢险人员、伤病员、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运输工作。某某火车站:负责做好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排查和整治;发生灾害时及时调度列车运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抢险人员和装备的铁路运输工作。某某供电局:负责灾区的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应急现场的用电输送,做好灾后重建的电力设施维护,保障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某某军分区、武警某某支队:参与灾区抢险救灾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103地质大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某某分院:负责灾区应急调查和地质灾害现场风险评估,做好应急抢险工作的技术服务和灾后重建选址等相关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职责,制订具体的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订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要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三)应急专家组。组建市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负责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智力支持,必要时参加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三、监测预警(一)监测预警。各地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专业队伍的作用,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测。抓好源头管控,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地质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地质灾害决策支持平台系统,做好风险信息报告、采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同时鼓励群众通过微信平台、短信、电话等形式报告地质灾害信息。(二)风险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分为四个级别。I级预警用红色表示,代表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级预警用橙色表示,代表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In级预警用黄色表示,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IV级预警用蓝色表示,代表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三)预警信息的发布。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为I、级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后发布,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III级预警信息的审批,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由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对外发布;IV级预警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四)预警响应。当IH级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县、乡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应对准备,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杰,调集应急物质和设备等;加强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研判;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引导工作。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当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措施。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一)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突发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和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报灾。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到或发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信息报送。(二)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地质灾害报告后,在紧急情况下,可先采用电话报告,之后及时补报书面报告。30分钟内电话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60分钟内书面速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三)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体的规模、有无人员被困、被困人员的数量、威胁群众人数、潜在经济损失、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下步应对组织处置措施或建议措施、需要上级帮助支援解决的问题,以及事发地现场处置负责人、信息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对己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先期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开展先期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及时避灾疏散,并将灾情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地质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五、应急处置(一)应急响应。1.I、I1.III级响应。启动程序:当发生中型(III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经指挥长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同时报市应急委办公室和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若上级启动应急响应,按照上级应急响应执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工作组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按通知时限赶赴灾害现场。现场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分管副市长担任现场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所在县区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综合协调组、应急专家组、灾民安置组、医疗救护组、运输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电力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组。召开应急抢险救灾紧急会议,研究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安排部署各工作组任务,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综合协调组:由灾害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协调组织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调配,做好信息汇总上传下达工作。应急专家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对防止次生灾害,提出科学、安全的应急处置措施,为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抢险救援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某某军分区、武警某某支队和公安消防支队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转移受灾群众、搜救被困群众。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指导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管理。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主要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和受灾群众心理疏导等工作。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道路畅通,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配合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通信保障组:由市工信委牵头,主要负责保障地质灾害发生地应急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主要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安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安全事件。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落实政府安排的应急防治和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0电力保障组:由某某供电局牵头,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电力供应和保障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主要协助播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终止程序:地质灾害的灾情或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指挥部视情况及时终止灾情险情应急响应,解除警报。2.W级响应。当发生小型(IV级)地质灾害时,事发地政府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和机构,按程序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当事态升级或者扩大时,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况指导和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善后处理。事发地县、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灾民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有关善后工作。(三)处置评估。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专家组对灾害的成因、性质、影响范围、受损程度、责任、应急处置工作及经验教训等进行全面评估。(四)处置奖惩。1.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指挥部同意后,予以实施。2.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调查处理由地质灾害事发地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查明地质灾害成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七、应急保障(一)队伍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技术队伍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物资保障Q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要求,储备用于应急抢险设施设备、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三)资金保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年度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常态和非常态下的应急资金保障。(四)通信与信息保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通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五)技术保障。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地勘单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等相关课题研究,加强灾害调查、评估、趋势预测等技术研究,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为科学决策、有效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六)科普宣教。各级人民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七)应急演练。为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要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及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结合本市实际,适时举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八、附则(一)术语。1.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二)预案管理。各区(县)要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应急预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本预案实施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施情况实时开展评估,原则上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三)预案解释。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四)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篇为了切实搞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各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总则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发生地质灾害时,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的紧急行动方案。根据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或者出现险情时的应急处置反应。二、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一)区政府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国土耀州分局局长成员单位:区人武部、国土耀州分局、财政局、民政局、城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公安耀州分局、农业局、卫生局、广电局、商贸力、供销社、耀州电力局、气象局、电信局、武警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二)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分局。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任务:主任:国土耀州分局局长(兼)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国土耀州分局副局长成员:人武部、武警中队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联络员(国土耀州分局包括分局办公室、滑坡工作办公室的负责人)办公室设综合联络组、灾情信息和业务组。主要任务:(1)根据区政府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应急指挥部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2)向各工作组传达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3)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4)负责灾情和抢险工作信息发布。(5)及时掌握全区范围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编写有关信息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调查和抢险工作。(7)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国土耀州分局: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调查的编写、上报,申请、管理、分配应急款并监督使用,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紧急防治,参与指挥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经费,审查应急工作经费的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应急工作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区民政局:负责受灾人口调查和受灾群众的救济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区城建局:负责指导灾后城镇、乡村恢复重建的规划编制、选址和勘查设计工作,组织建筑施工、竣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区水务局:负责提供汛情信息,协助指导灾、险情调查。区交通局:负责交通沿线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协助灾、险情调查,保障抢救救灾物资的优先运转和交通畅通。公安耀州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障应急调查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Q区商贸办、供销社: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应急使用。区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指导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病员工作;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监测水源,保证灾区饮用水安全,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区农业局:负责受灾面积、农业经济损失调查。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驻耀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耀州区电力局:负责重点区供电的恢复,确保供电畅通。区广电局: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视情况实行局部空中管制。区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区电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通讯畅通。武警中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三、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及资金、物资的准备(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驻耀各厂矿、单位、各村组(居委会)各自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1、各驻耀厂矿、单位、村民委员会(居委会)的应急反应。发生地质灾害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紧急抢险救援,迅速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收集和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内向乡镇政府、街道办报告,然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分别向区防滑办、区政府报告。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应急反应。发生地质灾害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紧急应急调查和抢险救援,迅速转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最大程度地减轻损失和人员伤亡。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收集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国土耀州分局。3、区政府的应急反应。发生地质灾害时,区政府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进入紧急工作状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紧急投入应急调查和抢险救援;收集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报告。(二)救助装备。区指挥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专用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援装备等。(三)资金、物资的准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驻耀各厂矿、单位、各村组(居委会)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应急费用,随时做好应急的准备,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应急与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的;(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应急,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的抢险救援可以挽救生命与减轻灾害损失,特别是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机构的反应一定要快,采取的措施要有效、果断,要用事先充分的准备作保障,并严格速报制度,快速、准确地报告地质灾害信息。五、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一)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区政府成立以国土耀州分局为主要成员的应急调查队伍,配备一定的技术力量,承担应急调查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耀厂矿、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承担应急调查工作。(二)地质灾害的报告和处理程序。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进行。具体如下:1、地质灾害灾情速报。(I)速报原则: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区为基础,续报完整。(2)速报程序:国土耀州分局接到乡镇、街道办及相关单位的灾情报告后,区别类型,按以下程序上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国土耀州分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国土耀州分局应于24小时内速报区委、区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国土耀州分局应于12小时内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以后每24小时向上级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处置结束;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国土耀州分局应于6小时内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以后每12小时向上级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处置结束。(3)速报内容: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应根据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政府及单位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a、抢险救灾工作;b、基本灾情;c、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d、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e、发展趋势;f、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对策;g、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2、严重地质灾害隐患速报。对于发现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主管部门接报后,要在20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3、地质灾害月报制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区域内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及成功预报的地质灾害实例进行统计汇总,认真填写“地质灾害灾情报告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报告表”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实例报告表”,于每月底前报国土耀州分局,国土耀州分局统计汇总后,将书面表格和电子文档报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重要地质灾害隐患是指直接受威胁的人数大于IOO人,或直接潜在的经济损失大于IOoO万元的隐患点,包括速报制度中规定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4、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全区各灾害点按照防灾预案中具体规定落实的信号为准,应急信号由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规定和发布,不得擅自使用。应急通信保障,配备的卫星电话、对讲机,应设置专门的频率,也可设专用电话线及传真线路。5、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1)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区国土资源部门制定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方案,经应急指挥部审核批准实施。(2)医疗救治、疾病控制Q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的具体方案应根据灾情或险情状况,由国土资源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协商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卫生部门必须积极配合执行。六、附则1、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驻耀厂矿、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单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本预案由国土耀州分局负责解释。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篇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地质灾害,控制和减少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蓬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年-2025年)。(三)地质灾害等级。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的。3 .中型:因灾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Q(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二、组织体系(一)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蓬莱市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主要职责:1 .研究确定全市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掌握全市地质灾害发展形势;2 .对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3 .协调、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指导建立应急现场指挥部。(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1.在地质灾害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4 .传达应急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5 .负责与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协调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6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应急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7 .负责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和抢险救灾有关信息;8 .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三)成员单位职责。1.市发展和改革: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电力通畅。3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所需资金。4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5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6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发放和管理。7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8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公路等基础设施,确保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负责组织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以及需转移灾民的紧急运输工作。9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旅游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保护和排险,协调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10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I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供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排水等有关设施的防护、巡查、抢修和排险,保障灾区供水、供气、供热,帮助灾区恢复重建。1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以抢救人民生命安全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区企业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灾区企业迅速恢复生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Q(四)专家组。由“蓬莱市地质勘查与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地质灾害应急的技术咨询和决策依据。主要职责:1.协助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趋势分析等工作;2 .提供各类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现场应急技术指导,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3 .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险情和调查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综合研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三、信息报告对出现的中、小型地质灾害,事发地镇街政府(管委)应于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出现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事发地镇街政府(管委)应于20分钟内速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四、应急处置(一)先期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街政府(管委)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按速报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二)应急响应。1.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须立即向市政府汇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专家组有关人员集结到位;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事发地镇街政府(管委)有关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2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所在地镇街政府(管委)要立即启动镇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依照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解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五、后期处置(一)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所在地镇街政府(管委)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二)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六、应急保障(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各镇街政府(管委)要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明确各参与应急处置部门的通讯方式。汛期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Q(二)应急队伍保障。各镇街政府(管委)要组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加强岗位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抢险救灾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情发生后应急救助及时到位。七、附则(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二)各镇街政府(管委)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本预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