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科学技术史编史学部分讲义03科学哲学与科学史.docx
第三章科学哲学与科学史鞋:几乎跟婚姻一样神秘,舒不舒服,只有脚趾头知道。让别人看见脚趾头时,那鞋也该换了。黄永玉,力求严肃认真思考的札记I、“权宜的婚姻”本世纪70年代初,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LLakatoS)在他的“科学史及其合理重建”一文中,开篇便转用著名哲学家康德的说法,提出“没有科学史的科学哲学是空洞的;没有科学哲学的科学史是盲目的”。关于科学哲学和科学史这两门学科之间的关系间题,此名言可以说是表述了某些科学哲学家心目中的一种理想,然而,这也仅仅是“某些”“科学哲学家”的“一种理想”而已。在现实当中这种双向的关系是严重地不对称的。因为,一方面,除了久远的历史不谈,自60年代末以来,主要是由于科学哲学中历史主义学派的出现,国外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颇多的讨论,但参与讨论者绝大多数均系科学哲学家,且讨论的主要观注点是科学史对科学哲学的作用;另一方面,科学史家却对科学哲学表现出空前的冷漠态度。加之,即使在科学哲学家当中,对科学史和科学哲学之间的关系或其间的相互作用,看法也彼此相去甚远。所以说,在这一重要间题上人们还远未得出较一致的结论,间题远未令人满意地得到解决。70年代初,有人认为科学哲学与科学史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而将其比作“权宜的婚姻“。这种比喻后来为许多人所采用,尽管依然看法不一。正如美国科学哲学家劳丹(LLaUdan)近来所说的:“科学哲学家(至少是在其行列中的许多人)变得确信,只有当联合起来研究时,科学史和科学哲学才会有意义。相反,在科学史家当中普遍盛行的观点,大致是说应该迅速地把提出联姻的哲学求婚者打发走。这种情况表明,从科学史家的角度来看,在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这两门学科之间是隔着一道鸿沟的。为大多数科学哲学家所争论不休的科学史对科学哲学的作用问题,实在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对此,这里不打算过多讨论。本章所要探讨的是从科学史一方来看,科学哲学对科学史的作用、影响、意义何在。当然,鉴于科学史家们对此问题发表的见解甚少,许多问题只是模糊地浮现在科学哲学家讨论的字里行间,这给此探讨带来了相当的困难。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讲的科学哲学,是指那些被称为“科学哲学家”的人们提出的理论和观点,而不是指科学史的研究对象即科学家的哲学思想,后者当然地是属于科学思想史研究的恰当领域。n、历史的回顾首先,我们可以从对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相关的发展历史极有选择性的简要回顾中,来看看这两门学科之间关系的变化。正如在本书第一章中所谈到的,在接近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史的历史并不久远。大致地,我们可以追溯到伴随着18世纪启蒙运动而出现的学科史,在这种学科史中,历史的叙述和解释是根据一种作为前提的认识论理论来构造的;从而,出现了这样一种传统:历史被用于举例说明支配人类思想进步的抽象认识原则,被用于各种意识形态的目的。到19世纪,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这两门学科都变得更加繁荣。在科学史方面,上述的传统被继承下来并得以发扬。实际上,此期间许多有重要影响的学者都横跨两个领域,既是历史学家又是哲学家。以在科学史发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写出了被誉为是第一部“综合性科学史”或“科学通史”的英国学者休厄耳为例,他就认为,应该以哲学的观点来写历史,而哲学的观点则在此过程中经受了检验。休厄耳意识到,这是一种关于科学史、科学哲学及其间相互关系的全新概念: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辩证地相互作用,在提供观点的过程中,科学哲学使纯粹的历史事实转变为科学史成为可能,反过来,科学史的可信性则为作为科学史出发点的哲学体系提供了检验。历史以这种方式而成为宏伟的“综合”。这也就是说,休厄耳所追求的,不仅是明确地表述人们获得科学的方式,而且是通过在哲学上重构各门归纳科学的出现来将他新获得的观点诉诸历史的检验。当时其他同样一些在这两个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的人物,像马赫、迪昂等等,也是以与休厄耳相类似地工作的。但是,到20世纪初,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从表面上看,科学史家似乎仍在坚持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的重要联系。美国科学史家萨顿很早就曾指出,历史研究是我们的手段和必不可少的工具,因此我们要不断地发挥它的效力,但这并不是目的,目的在于研究科学的哲学,在于获得对人和自然的更完善的认识。但是,萨顿本人在其科学史的实践中,并未有意识地去做科学哲学的工作,而是主要致力于一种“综合性的”新人文主义的科学史。其实,早在19世纪时,另一位受到孔德思想的影响、并在后来被誉为“第一位”“实际上的科学史家”的坦纳里就已注意到,一些科学哲学家在深入研究古代科学家或培根和笛卡儿这样的人物的思想时,他们自己的思考使他们离开了实际的历史,并因而变得“非历史”了。因而,坦纳里曾告诫历史学家们要提防“科学的哲学”。从科学哲学一方来说,与科学史的分离真正的出现,是伴随着20世纪20年代以来逻辑实证主义的兴起和它在30年代以后发展为所谓的逻辑经验主义,并成为科学哲学的主流。这种新的科学哲学在性质上变得与科学史无关,它在发现的与境(ConteXtofdiscovery)和辩护的与境(COnteXtofjUStifiCatiOn)之间作出区分,并致力于对后者的研究,试图通过利用形式逻辑的技巧来改革哲学,避开科学方法的传统问题,去分析科学术语的意义、科学解释的结构和科学定律的逻辑地位。同样是在30年代,虽然科学史在西方作为一种职业建制尚不成熟,但构成其基础和决定其研究主题与方法的史学理论准备业已形成。这种准备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是英国历史学家巴特菲尔德在1931年出版的历史的辉格解释一书(参见本书第二章),对于改变以往科学史中以现代科学的标准来研究过去“成功”的科学的做法,此书在更广泛的史学理论背景中奠定了基础。第二,是苏联学者格森在1931年发表的牛顿原理的社会经济根源一文(参见本书第一章),它对于科学史中“外史”研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第三,从另一线索出发,对于科学史外史的研究的兴起带来了更大促进的,是美国科学史家和科学社会学家默顿1938年发表的长篇论文19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四,是法国科学史家科瓦雷等人的观念论的编史纲领,对后来科学思想史、新的科学“内史”的研究的出现有着直接的影响。当然,并不是说以上几个方面的影响当时马上就在科学史家的研究中普遍地体现出来,但它们确实是为后来科学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50年代以后,在美国科学史家“职业化”的过程中,这些影响的效果开始逐渐体现出来,科学史家阵营开始确立了独特的工作方式与评价标准。从此,科学史愈发远离了科学哲学。m、科学哲学家对科学史的关注在很长的时间中,逻辑经验主义虽然一直是科学哲学的主流,但与之有所不同的理论也开始出现,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学派,即是从30年代起出现的英国科学哲学家波普(K.R.PoPPer)的方法论的证伪主义理论。波普既反对科学哲学中的逻辑实证主义和逻辑经验主义,也反对传统的归纳主义。基于“证伪”这一重要的基本概念,波普试图制定科学家在其研究或发现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律,认为只有符合这些规范的科学行为才是合理的。自50年代以来,波普的学说可以说是对逻辑经验主义哲学最有影响的替代者之一。然而,除了在推测的历史方面偶尔的尝试之外,波普并不诉诸历史的证据来证明其立场,因为他相信方法论是不能以经验研究作为基础的。但与波普有所不同的是,他的追随者们却不断地求助于历史的记载,以表明证伪主义的方法论准确地表征了科学进步的方式,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工作,是美国科学哲学家阿加西(J.Agassi)在60年代初出版的论科学编史学一书。在此书中,阿加西从波普学派的观点出发,批判了当时为绝大多数科学史家所采纳的归纳主义和约定论的编史学假定。阿加西对于归纳主义编史学把科学史按现代科学的标准写成“黑白分明”的历史这种做法的批判与科学史界对反辉格式历史解释的接受形成了某种呼应,但与他此书的标题所暗示的相反,他在此书和随后的一些工作中,主要的目的实际上是大量地利用历史事例来对波普的科学哲学观点进行更深入的说明。也就是说,阿加西的基本取向仍是哲学的,而不是历史的。到60年代初,科学哲学中相当有影响的历史主义学派开始出现,从而使科学哲学家恢笈了对科学史的关心。其实,早在50年代初,这一学派中的重要代表人物汉森(N.R.HanSOn)就已在其名著发现的模式一书中强调:“对任何科学的有益的哲学讨论,依赖于彻底通晓这一科学的历史与现状。而这一学派中最有影响的人物,则是从科学史转向科学哲学的美国学者库恩。库恩在其60年代初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一种崭新的科学发展的动力学,求助于科学共同体的本质来阐明支配科学理论变革的机制,勾画了一幅由常规科学、反常、危机和科学革命等一系列相继环节构成的科学发展图景。关于科学哲学历史学派中的重要代表人物,当然还可以提到美国科学哲学家费耶阿本德(P.Feyerabend)图尔明(S.Toulmin)劳丹、夏皮尔(D.ShaPere)等许多人。由于国内对有关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介绍已经很多,这里就不再对这些人的有关理论予以转述了。但英国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物,一方面,他面对库恩的理论中的种种困难,在对波普学说批判的基础上力图进一步发展波普的观点,提出了基于精致证伪主义的研究纲领方法论;另一方面,他又常常被划归到所谓较弱意义上的历史主义之列。他的科学哲学理论明确地涉及到了科学史的编史纲领间题,尤其是在其科学史及其合理重建一文中,在对归纳主义、约定主义和方法论证伪主义的批判之后,他提出了基于研究纲领方法论的编史理论,把科学史构想为一部在相继的研究纲领之间竞争的编年史,并根据与这种“合理重建”的一致与否来区分“内部史”和“外部史”。当然,拉卡托斯工作的目的仍是哲学的而不是历史的,但他却提醒说,“没有某种理论偏见的历史是不可能的”。因而,“科学史家反过来应该认真注意科学哲学,并决定他的内部历史要建立在哪一种方法论上”。科学哲学家麦克马林(E.McMullin)在其对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的关系的讨论中,曾很有启发性地对科学哲学进行了分类。在这种分类中,一类是所谓的“外在论的科学哲学”,它们经常是作为规范而出现的,其理由不是来自对科学家实际遵循的方法的审查。更细致一些地,外在论的科学哲学又可根据其不同的出发点再分为“形而上学的科学哲学”和“逻辑的科学哲学”两个子类。另一类科学哲学是“内在论的科学哲学”,它们的理由是基于对科学家过去和现在怎样工作的“内在的”描述。这种分类对于我们理解科学史与不同类型的科学哲学的关系或许是有帮助的。显然,与科学史可能相关的只是内在论的科学哲学。在这种划分类中,逻辑经验主义乃至波普的学说都被划在外在论的科学哲学之列,而历史主义则当然地属于内在论的科学哲学之列了。此外,也有人将科学哲学干脆更为一般地划分为逻辑主义和历史主义两类。当然,像这样的划分都是一种理想化的极端情形,而实际工作的哲学家则大多处于其间的某个位置。IV、法国传统正如美国科学史家柯恩所注意到的,就由哲学家所做的对科学的历史研究来说,法国人的工作尤为引人注目。虽然这些工作处在英美科学哲学主流之外,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法国以外影响并不很大,但近年来已逐渐引起英美学者们的注意。鉴于国内对之少有评介,在此似乎值得依据有关文献稍作一些介绍。当然,限于篇幅,这里只能简要地提及其中最重要的几个人的工作。如前所述,在法国,孔德开创了一种将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紧密相联系的传统。在孔德之后,这种传统在迪昂、彭加勒(H.Poincare),梅耶森(E.Meyerson),科瓦雷等人的工作中得以延续下来。如果严格地与科学哲学相联的话,自本世纪20年代以来,这一传统中的核心人物是巴歇拉尔(G.BaCheIard),康吉海姆(G.GangUihenl)和福柯(M.FoUCaUIt)等人。巴歇拉尔的工作可以说是通过对科学史的反思而理解理由与合理性之本质的尝试。他认为,严格地讲并不存在像科学史这样一种东西,存在的只是关于科学工作的不同领域的历史。相应地,哲学从它对科学史的反思中,不能指望去揭示一种单个的、统一的合理性概念,它所能发现的将只是合理性的各种“领域二由于巴歇拉尔要从科学史出发来研究科学哲学,所以他的科学哲学的核心就是他的科学变革模式,而这一模式是围绕着“认识论的分裂”、“认识论的障碍”和“认识论的行动”这三个关键的认识论范畴建立起来的。认识论的分裂既指科学知识从常识的经验和信仰中分裂出来甚至与之相抵触的方式,也指在两种科学概念化之间发生的分裂。相应地,认识论的障碍则对应于任何阻止认识论的分裂的概念或方法,它通过旧观点的惯性阻碍科学的进步;而认识论的行动则与之相抗衡,认识论的行动是一种变革,并具有积极的价值,代表了我们在科学说明中的一种改进。巴歇拉尔认为,目前的科学代表了一种亳无疑问地超过了其过去的进步,科学史家可以恰当地利用目前的标准和价值来评判过去,把科学的过去明确地区分为“过时了的”历史和被当前的评判标准所“认可的历史”。但这并不等同于辉格式的科学史方法。因为,首先,巴歇拉尔式的历史并不试图以当前的概念来理解过去的科学,其次,在他看来,也并不存在关于目前的科学是永远不变地恰当的假定。当然,对所有这些抽象的哲学观点,他均是与具体的历史相联系来论述的。总之,巴歇拉尔这种对科学变革的说明使他抛弃了科学发展的连续性,但却依然承认科学的进步,即同以前的观点可确定的正确性范畴相比,后来的观点具有更广泛的视野,在这种意义上,每个后来的框架都将代表超过其前任框架的进步。康吉海姆是巴歇拉尔继承者,他的工作代表了巴歇拉尔的工作在某些方面的扩展和深化。巴歇拉尔对科学的反思主要是针对物理科学的,而康吉海姆的注意力则集中在生物学和医学科学方面。对康吉海姆来说,科学史主要是概念的历史,而不是术语、现象甚至理论的历史。重要的是将解释资料的概念同说明概念的理论区分开。一个概念向我们提供了对一现象最初的理解,使我们能以一种在科学上有用的方式来阐述怎样说明这一现象的问题,但概念在理论上是“多价的”,由此他可以作出对于在不同层次上起作用的概念的形成和变化的历史说明。具有特色的是,康吉海姆极为强调他的科学概念史并不自命具有科学的地位。与英美科学哲学家们将历史作为检验方法论原则和科学发展模式的实验室的观点不同,他提出了作为法庭的科学史模式。法庭评判的准则,派生于当前的科学(以巴歇拉尔的方式)所依据的认识论分析。基于这种模式,科学史不是一个科学学科,恰恰是因为它明确地、规范地把科学分析的价值中立倾向的特征排除在外。康吉海姆认为他的科学概念史取消了许多科学史家所关注的对重要的科学发展先驱者的搜寻。因为如果这种搜寻进行到极限,那么科学就不再有历史,所有的科学成就会都出现在某个最初的黄金时代。他论证说,对先驱者的“发现”通常是基于不承认在表面相似的阐述背后本质性的概念差异。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否认需要理解早期科学工作者对后来科学工作的影响。像这样的看法,对于我国多数中国古代科学史的研究应是有借鉴意义的。深受巴歇拉尔和康吉海姆影响的另一重要法国哲学家和历史学家是逼回。巴歇拉尔和康吉海姆主要研究物理科学和生命科学,而福柯则主要关注像心理学和社会科学这样的“人文科学”,注重在对人文科学当代自我认识的重要方面提出批判的怀疑。为此,福柯现已成为西方人文科学界研究的热点人物。他更是所谓“后现代主义”的重要代表。但他的“科学史”研究与我们所习见的科学史的确相距太远,这里就不再展开讨论了。V、科学史家的态度如前所述,伴随着自50年代以后科学史家的职业化过程,科学史已形成了一个有自己独特标准和研究方法的自主的学科。因而,尽管60年代以来科学哲学中历史主义学派在其科学哲学理论中强调科学史的重要性,但这基本上是局限于科学哲学家阵营内部的活动。科学史家对有关的科学哲学却大多不屑一顾,有时甚至可以用“反感”一词来表征他们的态度。科学史家这种态度的产生当然不是凭白无故的。为了较方便地对此分析,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展开讨论:其一是科学史家对于由科学哲学家们写出的“科学史”的看法,其二是这两门学科的差异何在。当然,这两个方面彼此也是密切的相关的。我们先来讨论第一个方面,显然,在这种讨论中,以几个具体的例子来进行说明是较为直接、明确和恰当的。美国科学史家柯恩曾谈到过波普对牛顿的有关研究。波普在研究“牛顿的理论”与“伽利略的理论”或“开普勒的理论”的关系时,指出牛顿的理论远非仅仅是另外两个理论的结合。因为我们只有在拥有了牛顿的理论之后,才能看出另外两个理论在什么意义上是它的近似。波普的结论是,这表明逻辑的方法,不论是归纳的还是演绎的,都不能带来从伽利略或开普勒的理论向牛顿的动力学的飞跃,只有独创性才能完成这种飞跃。对于波普的这项工作,柯恩肯定了它的启发性教益,即科学哲学家的洞察力可以怎样为历史学家提出富有成果的问题,但其意义也就仅此而己。柯恩除了详细地论证了波普的研究对历史材料的引证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之外,他还明确地指出,这一事例表明,我们不应假定科学哲学家是在撰写具有历史基础的或是以历史取向进行分析的历史。波普在提出牛顿的理论与其前在理论之间不可能有严格的逻辑联系之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因为他并不是历史学家。相反,历史学家们则必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研究。因为牛顿是知道开普勒第三定律修正了的形式的,那么,原始形式的开普勒第三定律在牛顿的动力学理论发展中倒底起了什么作用?牛顿在其原理中是怎样讨论这一问题的?总之,历史学家要分析的是牛顿在自己的理论的发展中或在原理对这一理论的表述中究竟怎样利用了开普勒的定律,而波普则未作这样的分析。因而,波普的研究并不是科学史家心目中的历史研究。另一个例子与拉卡托斯有关。拉卡托斯在论证其科学研究纲领理论时,曾写道:“我认为,在撰写一个历史上的案例研究时,应采取下述步躲:(1)作出合理重建;(2)尝试将合理重建同实际历史进行比较,并对合理重建的缺乏历史真实性和实际历史的缺乏合理性作出批评。”实际上,这里已明确地表示出,他据其哲学理论作出的历史的合理重建并非是真实的(实际的)历史。这一点也明确地体现在他在对玻尔的案例研究中:“1913年玻尔可能根本没有想到电子自旋的可能性然而,历史学家用事后之明鉴来描述玻尔纲领时,应将电子自旋包括在纲领中,因为电子自旋与纲领的最初大纲很自然地相符。”对于这种连作者本人也否认是真实历史的工作,自然无需按严格的历史标准来对之评判了。因为就连科学哲学家也意识到,“这种技巧方法的结果并不是历史,也不是用历史来给关于科学的理论提出根据,事实上,它与历史儿乎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正是在拉卡托斯理论的促进下,1976年,豪森(C.Howson)编辑了一本题为物理科学中的方法与评价的论文集。正如编者在前言中所讲的,这组文章是“利用取自物理科学史中的案例研究,来阐明科学哲学中的新近重要发展,即'科学研究纲领的方法论”这些案例研究分别是:“原子论与热力学”、“托马斯杨和对牛顿光学的'反驳”,、“为什么氧代替了燃素”、“为什么爱因斯坦的纲领取代了洛伦兹的纲领”以及“对阿佛伽德罗假说的否定”。在一篇对此书的评论中,库恩认为至少其中大部分文章是不错的,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显然在于作者并没有使用拉卡托斯的历史理论所签发的许可证',而是遵循关于历史责任的通常规范”。“这些事例作为历史,还是比较旧式的,属于一种远在研究纲领方法论以前的传统”。“同拉卡托斯的预期相反,方法和评价中的事例研究并未说明研究纲领方法论对历史实践的有效影响”。库恩甚至认为,那种要按哲学理论去“重建”历史的做法,“可能会成为编造历史的借口”。最后一个例子可能更典型。70年代初,科学哲学家阿加西和伯克森(W.BerkSOn)分别出版了作为自然哲学家的法拉第和力场这两本书。他们均是波普学说的追随者。这两本书也正是典型的“为阐述一种哲学而写作的历史”。对此,美国对法拉第有深入研究的科学史家威廉斯(L.P.Williams)写了一篇著名的、经常为人引用的书评,标题竟是“应该允许哲学家撰写历史吗?同样地,威廉斯详细指出了两位作者在引证史实方面的诸多严重错误,认为这两部著作充其量只是“历史小说”而己。他评论说:“哲学家们倾向于对观念、观念的逻辑联系及其逻辑推论感兴趣:而这些观念从何而来,它们是怎样地发展,以及怎样为一些自称是受了其影响人所解释,对这些问题哲学家们似乎就不感兴趣了。因此,在分析一个体系时,他们是最出色的;但正如我们所见,当试图要说明一个体系的演化时,他们就差劲多了他们倾向于回答问题一即我处在某某人的位置上会怎样去做,而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工作。”他认为,与这两位作者不同的是,历史学家必须整体地考虑有关法拉第的事实,而不能随意地挑选适合其论点的那些事实,不论这些论点可能会是多么的有独创性和迷人。因而,威廉斯对他在标题中提出的问题毫不含糊地给出了“而的答案。从以上几个例子可以看出,科学史家对科学哲学家撰写的“科学史”不予承认的主要理由在于:(1)哲学家由于缺乏历史的训练,不能按历史学家的专业标准的要求处理史料;(2)哲学家撰写历史的出发点、目的、工作方式、研究的重点问题等等诸多方面均与历史学家大不相同,因此,写出的历史自然也就不符合历史学家们的标准了。正像反对科学哲学与科学史有亲密关系的哲学家吉尔(R.M.Giere)所承认的那样,“对探索过程的关注并不使人自动地变成历史学家。”如果说,第(D个问题还是有可能解决的话,那么,第(2)类差异就显得是更为本质和更难以消除的了。正是在此意义上,库恩才谈到“为哲学而写的历史,往往几乎不是历史”。这种情况对我们的提醒至少是,当我们阅读或参考一部科学史著作时,对其作者的身份、出发点和该“历史”所属类型的鉴别应是必不可少的。还应提到,其实像这里所举的历史学家对哲学家的“历史研究”作出激烈反应的例子并不多见,在更多的情况下,历史学家所采取的做法干脆是对之不予理睬。VI、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的关系现在来讨论本章最为核心的问题,即科学哲学对科学家是否有用。鉴于大多数科学史家在实际中确实拒斥或不理睬科学哲学(即使是历史学派的科学哲学),所以这对上述问题的讨论又可转为去问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出现,或者追究这种情况出现的部分理由这两门学科的差异何在?首先可以考虑的是关于研究目的与结果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从19世纪的孔德、休厄耳,到20世纪初的萨顿等科学史家,均强调综合性科学史的重要性,再加上迪昂、马赫等人,他们的目标是要构造一种准确的、包括一切科学的理论。由于这种对普遍性的追求,所以他们将对科学的逻辑的分析编织到对其历史的叙述中去。这也是当时他们与科学哲学关系密切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在西方50年代以来科学史家职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在职业科学史家当中科学史研究的风格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因而,要在科学史(或“历史”)这一术语的现代意义上称上述那些老一代科学史家的工作为“历史”,就显得不甚恰当抑或是一种“误解”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的描述,来看看目前职业科学史家的工作方式及其与科学哲学家工作方式的差异。柯恩曾这样讲:批判的哲学家倾向于利用其当今立场的“优越性”,来表明过去的科学著作中或被他说成是在过去出现的科学思想中的局限与谬误;而科学史家的工作,则是要使自己沉浸在从前时代科学家的著作中,这种如此完全的沉浸,使他们变得熟悉过去时代的环境与问题。只有以这种方式,而不是以与时代不符的逻辑分析或哲学分析的方式,历史学家才能充分认识过去时代科学思想的本质,才能真正感到有把握去解释过去的科学家对其所做所为可能具有的看法。与哲学家不同,历史学家的目标必须是,要看看他对于过去某些时代的情况以及他所研究人物的思想的特质,他是否能作出准确的描述。强调科学史对科学哲学的重要性的哲学家布里安(R.M.Burian)也指出:历史研究是具体的、描述性的。它钻研细节,试图理解复杂的畴殊性和复杂相关的个人与事件的特殊性。相应地,它使用不同的技巧,而这些技巧在抽象的科学哲学中是无用的。历史学家始于面对在科学传统、社会与智力背景、人际冲突、宗教和神学的考虑等等当中实际上缠绕无隙的网络。“一切都是潜在地相关的“。从技术性的科学哲学抽象、规范的观点来看,这种无处不在的潜在关联是令人讨厌的。哲学家必须把“不相关的”(“偶然的”、“外在的”细节从许多历史研究的本体中排除出去,以便获得对理想的科学的结构和控制它们准则的抽象说明。对于科学史家所表现出来的对现有科学哲学的无视,科学哲学家劳丹带着困惑向倾向于认识问题的科学史家询间时,他得到的答覆是:“历史学家的职责,就是宁愿以叙述的形式就一特定的事件讲述首尾一贯的故事”,“把各不相同而且独一无二的事件纳入到某种统括一切的模式或宏伟设计之中,这不是历史学任务的一部分”。因为在历史学家看来,”构造或评价有关过去的理论'这不是历史探索的合理范围”。具有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二重身份的库恩也曾说:“大多数历史研究的最后成品是对过去特殊事件的一种叙述历史叙述必须使所描述的事件看起来合理,也易于理解。历史是一种解释性事业,而且几乎毋需明确的概括就可以起解释作用。哲学家的目标主要是明确的概括及范围广泛的概括。他的目标是找出在一切时间地点都是真的东西,并加以陈述,而不是了解特定时间地点所发生的事件。”从以上这些引文中,我们已可较清楚地看出科学史和科学哲学之间在所追求的目的和工作方法方面的巨大差异:科学哲学追求的是一种理想化的、普适的、规范的、抽象的概括,科学史则强调历史丰富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强调要深入到具体的历史细节中去作出一贯的、可信的叙述。实际上,科学史家的这种追求是与他们对反辉格式的历史研究法的普遍接受密切相关的。因为,按照是否“参照今日”来撰写过去的判据,“今日”不仅包括当代的科学标准,广义地讲,自然也包括当代的哲学标准。从而,以参照今日科学哲学标准的方式写出的科学史,就很可能是另一种辉格式的科学史了。或者,更加极端地,真若按某些科学哲学家的方式,写出来的就会是那种“应该如此"(asitshouldbe)而非“实际怎样"(asitwas)的历史了。这当然是科学史家所不情愿的。但是,像拉卡托斯这样的科学哲学家强调说:“没有某种理论偏见的历史是不可能的。”这确是一个较难反驳的观点。“因为没有人能撰写他不知如何识别的东西的历史,所以所有的科学史必然都不言而喻地预先假定了对科学的看法,至少是某种看法”。“在心目中没有一种隐含的或明确的科学图景,人们就无法写出任何科学史”,何况在撰写历史时,无法回避对“事实”的“选择”问题,而若有选择存在,则隐含着:若这种选择不是任意的,就必须依照某种“理论”或“标准”来进行。在联系到科学哲学对科学史的作用方面,人们对此问题有着不同的回答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对科学哲学家们构想出的让科学史家运用科学哲学的方式提出疑问。例如在拉卡托斯那里,要用其方法论的观点去写科学史,而这种被规范地说明的科学史反过来又作为对其方法论的检验,于是便构成了一种逻辑循环。第二种方式是认为,说科学史家必定要依赖于科学哲学的观点,这种假定有两方面的问题:(1)为了记录和解释过去的科学,科学史家所需的理论并不一定就是由科学哲学家所提出的理论,就像他们近来的工作所表明的那样,为了分析的柜架他们也很可能会转向社会学或社会人类学,而不是转向科学哲学;(2)这一假定一般性地暗示了历史的解释在结构上是演绎的,并且可以用亨普尔(C.G.HeinPeI)的“覆盖定律”的模式来分析,而这种模式是受到历史学家广泛批评的。(4)第三种方式是,从根本上怀疑那种可用的科学哲学“规范”是否存在,例如,科学史家柯恩认为:”对历史启示的本质性分析揭示出,对于作出发现来说,没有简单的或可用的规则”,“我们发现科学家们是在黑暗中摸索,利用突然闪现的来自直觉或灵感的偶然启发“。而针对某些科学哲学家认为存在的“合理性判据”,科学史家克拉夫明确地指出:“一种与科学史的教益相谐调的绝对的合理性判据并不存在J这样的看法与科学哲学家费耶阿木德的观点倒是颇为接近的。第四种方式,则是像美国科学史家费诺乔罗(M.FinnOChiarO)在作为解释的科学史一书中所说的,并非科学史实践不应完全不受哲学的指导,只是迄今为止,所有希望担任这个角色的人都没有成功,为此科学史需要新的批判的哲学,这种哲学应当说明科学史这一学科是对过去一些事件给予特殊的历史说明的一系列谅解文献。正因为如此,无论是为了寻求科学史中的解释,还是为了论证已找到的解释,科学史家都没有必要去理会科学哲学的原理。实际上,我们至少是可以接受第四种回答的。面对同一学科、同一人物乃至同一问题的历史,科学史家之间也有诸多的、有时甚至是严重的分歧和争论,这的确表明科学史家对历史的观察未必没有“理论负载二谈到另一层次上科学史家接受科学哲学的困难,劳丹认为存在技术语言方面的困难,柯恩认为科学史家为了作出正确判断,需要全面了解科学哲学中所有重要的进展,而这似乎超出了几乎所有科学史家的哲学能力。但这些困难从原则上来讲都应是可以解决的。更关键、更本质的问题,是目前似乎仍无一个能令科学史家满意、真正与现有的历史研究方式相协调并能适用于各种复杂历史细节的科学哲学理论。这或许是科学史家留给科学哲学家们的项在短期内所无法解决的巨大难题。但这一难题不解决,科学史家也只好以一种隐含的、缺少明确意识的科学图景作为其理论柜架了。当然,这样做也许不得不付出代价,但问题在于,对于拉卡托斯的命题,还有另一种不同的、否定的表述形式:“由教条的和自命不凡的科学哲学支持的科学史要冒双倍盲目的风险,而由党派的科学史支持的科学哲学要同时冒盲目和空洞的风险wO最后,我们也许还可以简要地提及科学史家默多克(J.E.Murdoch)提出的科学哲学对科学史的“一种重要性”。默多克认为,哲学家的讨论几乎从来不与历史学家的工作“相符”,但科学哲学对科学史的重要性恰恰在于这种“不符”。因为它能使历史学家意识到那些被应用了哲学教条的历史的本来、实际的特征,而若没有通过应用哲学教条并导致“不符”,人们也许就不会意识到这些特征。换句话说,哲学正是因其带来与历史的“不符”而成为有价值的、启发历史分析的“工具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科学哲学对科学史的这样一种“重要性”,与大多数历史学派科学哲学家原来的设想实在是相去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