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方案.docx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方案工程竣工结算是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资控制的关键性环节。一个工程项目一旦竣工,象征着设计、施工两阶段的费用控制工作已告结束,基本建设管理三要素中投资管理的“三步曲”只剩最后一步,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是否到位,审核工作如何把关,决定了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一)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是结算审核工作的第一步,造价管理人员在接受审核任务后,应对所接收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全面仔细的核实。1 .核实资料的完整性,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现场技术经济签证等;2 .审核结算资料的合法性,主要审核施工合同的经济条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法律法规有无相互矛盾之处,竣工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竣工验收报告是否经相关部门签章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是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现场技术经济签证手续是否完善,减少工程造价的签证是否漏报等都必须进行一一核实。(二)工程量审核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的具体工程量细目的数量。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基础,它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审核工程量在结算审核中是最繁重、花时间最长的一个环节,也是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最关键的工作环节。因此必须在工程量审核上狠下工夫,才能保证结算审核质量。我公司认为重点应熟练地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各章节、各项说明的含义,注意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技术经济签证及费用定额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筑与安装、装置与装置之间的衔接,相互之间是否有重复、相互矛盾之处,定额中规定应扣减的是否已扣除等。同时应注意自然地面与设计地面标高的关系,少数施工单位在一些大型基础开挖的土方计算中,将自然地面低于设计地面一米多的土方开挖数量按设计地面标高计算的现象,这无形中加大了土方的开挖、垂直运输及余土外运等数千立方米工程量;在安装工程中,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与实际施工工程量有较大的出入。在工程量计算/审核时,对涉及量大、价高的工程内容应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实物核实,才能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三)定额套用审核熟悉定额中各分部、分项及子目内容,正确使用定额,这是每个工程造价人员应具备的基本常识。有些单位在编报竣工结算中,有的重复列项,有的套高不套低等。因此,在套用定额审核中重点核实工程结算书中所选用的定额子目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特征是否一致,实际工程量单位是否换算为定额单位工程量,子目换算是否合理,有无高套、错套及重套的现象。(四)材料调差表的审核材料价格的取定及材料价差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不容忽视。其重点为: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是否符合施工图规定,材料数量是否与已经核实的工程量经工料分析后得出的数量相一致,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已经双方约定或批准,进入材料调差表的数量单位与定额单位是否相符等都必须详细核实。同时要注意材料调差表中的“负差”是否同时进行调整,有的结算编报时往往只计算“正差”,而将“负差”省略不计,只增不减,导致总造价增加。(五)取费及文件执行的审核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定额及当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其它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有关内容(如工期奖、赶工费、措施费、优良工程奖等),各种计算方法和标准都要进行认真核实。其重点应为以下几方面:1 .费用定额与采用的预算定额是否相配套。2 .取费标准的取定与地区分类及工类别是否相符。3 .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按规定进入独立费部分是否从基数中分离出来。4 .在费用定额中,不允许计算的费用是否列项。(六)审核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预案1 .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1)合同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工程合同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常常遇到如下问题:a)曲解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但是在结算过程中,甲乙双方都会利用合同条款上文字概念表达多样性钻合同空子,使对方处在违约在先的前提下要求对方增大或减少结算额度;b)合同条款约束与国家法令法规不一致,合同条款约束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这些疏忽漏洞都会改变原合同的初衷,从而改变合同的约束;c)技术标与商务标不一致,施工单位会利用不一致的标准进行合同费用的增加;d)合同中霸王条款可以起到约束作用但在法律上不生效,所以要实施此条款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谅解。(2)工程量问题工程量是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工程造价会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工程量的计算正确与否对工程造价影响极大,甲乙双方都会严格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对错,计算方法的对错。工程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a)标段界限不清:在大型工程中,大多是分几个标段,施工单位都会在标与标的分界处有争议,通过不同的算法增大自己的工程量,特别是在测量明挖时扩大外边界或抬高标高。b)重复计算工程量:有些工程由于不断地变更、调整工程项目,而在计算时把增加的工程量算进去,却没有把减少的工程量扣除。特别是在地质问题上,把包含在定额单价里的量进行重复计算。存在工程量多估冒算现象。多估冒算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由于工程造价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不相同,因此在工程报价中就会无意地多估冒算;另一方面,由于设计单位对经济效益的片面追求,使得设计图纸质量差,设计的详图不够全面、详细,达不到过程核算需要的水平;此外,由于工程造价人员单方面的问题,常常出现工程量重复计算的问题等等。C)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有的项目其工程量已经在工程量清单分项中包含,却又单独计算。或出现把清单工程量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人为加大工程量。d)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即清单的工程量大于图纸的工程量,施工单位可能通过洽商、变更,从而增大工程量。e)对于地下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通过地质原因和工程安全问题进行变更,增大工程额度,同时达到增加工程量的目的。(3)单价问题采用定额计算的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形成工程直接费的关键,也是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其价格高低,直接影响着各单项工程的造价,进而影响着整个工程造价。a)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出现施工单位对定额单价或招标时的暂定价就高不就低,市场价低的就执行定额价,市场价高的,则形成价格签证进入结算,某些施工单位甚至会直接将签证价计入定额直接费参与取费。b)现场有批价、定价的,施工单位在呈报结算资料时,故意把有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批报资料、发票、拿掉,造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高于现场价。c)现场批价资料是含税价,计算书又参与取费;或现场批价是成活价综合单价,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却按材料价进行处理又重新取费。d)建筑工程使用材料价格混乱,使得核算误差率增大。材料费用是工程造价最主要支出费用。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同时也影响着建筑工程的核算。由于建筑材料市场的波动性,造成建筑材料价格不稳,致使建筑成本增加,进而影响到结算。由于材料价格的波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分歧,也是影响工程结算准确与进度的重要因素。(4)工程套项问题a)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工程结算是依据省市现行的定额,定额套项是否正确,在套项时是否有重复现象,都是影响工程结算价格高低的关键。有些施工单位采用低套高,少套多等手段增加工程费用,有的穿插套用市政或土建定额,重复计算同一块费用,或不执行定额规定的计算原则等。对于用人工费取费的工程,更改定额人工费含量达到工程造价,加大或取费类别的提高。或出现更改项目计费基础的范围,对定额规定的系数不按规定计取。b)采用工程清单计价的工程。清单子项的单价套用直接影响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往往混淆分部分项清单子项,在结算时不按中标的投标单价结算,采用单价较低的项目套用特征相近且单价较高项目的单价或根据合同约定重新组价的方法。(5)费用计取问题工程结算是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组成,取费额在工程造价中站很大比例的。不应计取的费用继续计取、不按规定的费率计算费用、取费程序费率与合同约定不符、本应扣除的费用未扣除。(6)资料问题a)混淆施工图与竣工图的区别,施工图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基础,竣工图是施工工程的具体记录,包括了施工过程的设计联系单等变更。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尤其是一些大中型复杂工程,两者项目出入会更大。b)更换变更联系单,同一变更内容有时会有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变更联系单,或两份不同内容的变更联系单。2 .问题处理解决预案(1)全面掌握资料,注重结合实地考察对于送审材料,一方面要求造价人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造价人员要仔细掌握熟悉一整套前期资料的内容。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及施工变更联系单是工程结算的基础根据,因此核算前必须详细掌握;另一方面注重结合实地考察,核查人员不能只依靠文字资料,同时还应该考察施工建筑,做到资料与实际相结合,最大限度的保证掌握的资料与实际相符合,提高核算资料的真实性。(2)仔细核对合同条款,运用科学方法核算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定额、结算方法、主材价格、优惠条款以及取费标准等对工程结算进行核算,如果发现合同有纸漏,需要与送审单位及时认真研究,以确定结算合理性。在建筑工程核算方法方面,核算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核价对象运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做到核价的科学合理,在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的同时做到提高工作效率。(3)掌握材料行情,依据市场实际价格每一种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都会影响工程造价的核算,造价人员在审核工程造价文件时,需要掌握建筑材料行情,通过多方面渠道了解包括建筑材料的新动态、价格趋势等信息,以便在结算过程中能够依据市场实际作出准确的材料价格核算。同时在进行市场了解后并将了解情况与承、发包双方对接。以避免双方因为材料价格而造成纠纷。(4)重视按实签证,防止重复虚签建设单位应重视按实签证,加强签证内容审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签证是否合理,认真调查研究核实所签证的主要内容,坚决防止施工单位重复签证与虚假签证。(5)熟悉工程量清单,并灵活运用a)可套定额的项目不套定额,而以签证独立费的形式结算的,应按照定额执行,或补充相关依据;b)签证独立费低于套定额价的,执行签证独立费,签证独立费高于套定额价的,套定额价;c)如果甲乙双方确认程序合法,并现场签字认可,可按包干价计算;d)如果是小而复杂的项目(如:清理现场、挖树、拆行人道砖、安装零星水电等)可进行粗滤的测算,包干价比测算价低,则不一定套用定额;e)送审结算的工程量内容、数量不清楚,与实际工程现场不符,审核时一般按甲方及监理确认的意见办理,或者由委托方负责解释按工程实际量结算;f)送审结算的部分工程量的内容,数量缺少结算依据而又不能补充依据审核时一般按甲方及监理确认的意见办理,请甲方重新确认并说明情况,经勘察工程实际现场情况,确实符合送审结算内容,应按实际结算此部分造价。(七)结算审核流程1 .委托和受理程序(1)工程造价审核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在接受委托前,应向委托人出示工程造价审核企业资质证书,由委托人验证咨询企业是否具备委托事项的相应资质。(2)咨询企业业务受理人对委托审核的工程结算是否具备条件进行查验。(3)经查验具备审核条件的委托项目,受理人提请咨询企业负责人同意受理。(4)委托方与咨询企业签订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2 .审核准备程序(1)审核项目受理后,咨询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审核范围、复杂程度组成项目审核组或指定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员。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造价师担任,专业咨询员必须是注册造价师或具备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造价员。可能影响该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2)项目负责人接受委托人送审的资料,填列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3)委托方应提供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下列资料:a)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非招投标项目为工程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b)全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等级评定书;1 )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签证、会议纪要,与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资料;d)盖有委托方单位公章、审核单位公章和结算审核人资格专用章的建设工程结算书;e)施工企业计价手册复印件;f)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文件资料。(4)项目负责人制定审核作业计划,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度。(5)参加审核的人员熟悉送审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必要时可召集委托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会商,就审核前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书面的工程结算审核会商纪要,用以共同遵守。3 .审核程序(1)审核人员应在工程造价审核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或审核作业计划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资料的审核。(2)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a)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充分性;b)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是否符合规则;c)清单项目人、材、机换算及计算结果是否准确;d)工程量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计算结果是否准确;e)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f)主要材料消耗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价格是否与报价相符,价格调整是否有依据;g)甲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和结算是否正确;h)甲方单独分包项目工程量的划分和结算是否正确;i)措施费用调整是否有依据,计费基数、取费标准、计算程序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j)各种税金和规费计取是否符合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k)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差异原因和责任;1)索赔和违约金支付的理由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规的规定,证据是否确凿、完整,费用计算是否正确;m)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内容。(3)审核过程中遇有不明确或持有异议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查勘和取证。(4)审核人员依据送审资料、取证材料、会商纪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则、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的有关法规,对工程结算逐项进行审核,审核工程结算审核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征求意见稿,拟写初审意见,随同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交项目负责人复核。(5)项目负责人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征求意见稿交送委托人,由委托人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6)如委托人、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项目负责人应要求委托人约时召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进行会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必要时可实事求是地对初审意见进行调整,以求达成共识。(7)对审核的结果达成一致意见后,项目负责人将审定意见和工程造价审核质量控制流程单交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定。(8)委托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工程结算定案表上签署意见,盖上公章,以示认可。(9)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审核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不能达成共识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出具成果报告书程序(1)项目负责人草拟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业务类别:结算审核)。(2)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a)委托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名称和委托事项;b)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次或沿高,开工和竣工日期,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等;c)审核范围;d)审核的依据,主要程序和方法,审核时间;e)审核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号:f)送审工程结算金额,审定金额,核减(增)金额及其主要原因;g)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h)有关审核的其他内容。(3)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由咨询企业负责人签发,编号后打印成文,并盖上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专用章和咨询企业公章。(4)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一式四份,咨询单位留存一份,送交委托人三份。由委托人将其中两份分别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并办理送达手续。(5)向委托人退还必要的送审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5 .审核资料归档程序(1)咨询单位按企业管理办法及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2)工程结算档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正本原件和有签发人签发的底稿;b)工程结算定案表原件;C)盖有审核人员资格专用章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d)审核过程中获取的取证材料、会商纪要;e)委托人送审资料清单(包括签收和退还清单);f)送审的工程结算书;g)工程招标和投标文件;h)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i)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表;j)工程造价审核合同或司法鉴定委托书;k)工程造价审核质量控制流程单;1)施工企业计价手册复印件;m)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3)审核工作完成后,由专业人员将上列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按本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